俺来说几句:
缺陷需要修改,如果只靠测试人员去说服恐怕是远远不够的.质量保证工作强调的是法治而非人治,还是要从制度流程上去规范,才是比较恰当的办法.
比如:产品正式提交给客户之前,如果有内部评审的话,测试组的意见当然也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真的存在争议很强的BUG,必然在评审过程中有所体现,产品不会顺利通过评审.
再比如,项目组要对产品进行回归测试,测试组可以要求项目组反馈上轮测试中对BUG的处理结果,并将此作为回归测试的进入条件;与项目管理部或者QA进行良好的配合,对BUG的处理结果进行记录监控,还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将BUG的处理情况纳入到考评体系当中等等.
方法还有很多,不一一赘述.在此给出质量管理的原则(4个凡事),相关制度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来制定:
凡事有章可循,
凡事有据可查,
凡事有人负责,
凡事有人监督.
[ 本帖最后由 bht2000 于 2008-4-1 11: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