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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的成本模块,使ERP系统中的高级模块之一。但是,现在很多企业,这个模块利用的并不是很好,甚至是没有上这个模块。其实,成本模块不是说想上就上的,是要看时机的。
简单来说,成本系统上线之最好时机应于工单、委外子系统及库存系统上线稳定后三个月后才开始执行比较好,主要是成本上线前各种信息之准确性及时效性对成本准确性是有绝对地影响,所以导入成本性统请请勿操之过急。
具体的来说,要等以下功能运行完善后,再考虑成本计算模块,就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毕竟,成本模块只是一个统计的功能。
一、BOM模块,材料成本计算的基础。
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在产品成本的构成中,材料成本比重是非常大的,有的甚至超过了90%。可见,材料成本对于成本计算的重要性。而材料成本计算要准确,BOM模块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成本计算制度中的标准成本,其用到的材料成本就是直接根据物料清单中定义的产量用量进行计算;而实际成本的计算,说到底,也是在物料清单中定义材料用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
所以,在物料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的构成、用量、替代料等,都跟产品的成本有关,若产品成本要计算准确,则必然要求BOM模块的这些相关内容运行准确,否则,就算其他运行的再准确,也是枉然。
二、工单、委外子系统及库存系统,影响成品成本的核心数据。
工单、委外子系统及库存系统,是跟生产模块相关的三大系统,这些模块运行的是否顺利,数据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系统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工单中,主要为成本计算提供了如下数据:
1、生产了多少产品,其他又有多少报废、返工等信息。若按正常情况下,产品按实际的完工数量进行计算,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如产品因质量等原因,要进行返工;有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报废,等等。这些损失,在最后成本计算中,都要分摊到最后的完工产品中去。
2、产品的实际材料的用量问题。在工单模块中,每张领料单都对应到了对应的工单,每张退料单也对应到了相应的工单,把这些领料单累计起来,并减去退掉的数量,就是这张生产订单实际用掉的材料。这说说容易,做做难。在实际管理中,往往遇到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就是企业在成本计算以前,无法把车间领用的料退回给仓库。有些企业是一个月整理一次车间,有些甚至是半年。如此,就无法及时把多领的料扣掉,导致最后成本的虚增。为此,神州数码易飞ERP提供了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就是即使某张生产订单已经完工结案了,但是,只要是在本月的,也允许通过退料单退货。也就是说,他要求企业在月末,必须整理一下车间仓库,然后,把本月多领的材料,退回给仓库,如此,就能保证本月的材料成本不虚增。但是,若下个月再来退本月完工的产品的材料时,就无法关联原有的生产订单。
库存系统,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就是库存材料成本。根据企业要求的不同,库存材料成本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移动加权平均成本,一种是月加权平均成本。两者的主要区别就是精确度的不同,我下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两者的不同。
假设现仓库有某种原材料,库存数量为100千克,库存成本为10元/千克,在11月,该材料总共进了两笔货,在11月10日,进货400千克,单价位8元/千克,在11月15日,领走材料300千克;在11月19日,又进货600千克,单价11元/千克,11月30日,领走500千克。
若通过移动加权平均,则在每次进货时,都要计算一下库存材料成本,如:
11月10日进货时,收货单审核后,系统会计算一下移动加权平均成本,(100*10+400*8)/(100+400)=8.4元。所以,在11月15日,领走材料的成本不是以10元/千克计算,也不是以8元每千克计算,而是利用移动加权平均后的价格8.4元计算。
在11月15日,收到材料时,系统又会运行一次加权平均成本,((500-300)*8.4+600*11) / (500-300+600)=10.35元,此时,在11月30日领材料是,就是按最新的加权平均价格来领料,即10。35的价格来发料。
可见,移动加权平均成本的话,每进一次货都需要计算一下加权平均成本,在以前手工操作的模式下,这个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计算量太大。但是,若在不考虑计算量的前提下,很多企业希望用移动加权成本,因为这种计算方法,更加谨慎。现在有了ERP的帮助,计算量已经不成问题,更多的企业,也就倾向于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成本。
由此可见,库存系统应用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移动加权成本与库存材料成本的准确性,而这又直接影响到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所以,库存系统的运行顺利,是成本计算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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