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401|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测试人员如何才能知道有测试任务!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4-16 09:2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公司又回到原来,回到又只有我一个测试人员了,被转走了两个,现在我也不知道要干些什么,没有项目计划通知,没有邮件,只看见项目开发人员在不停的写代码
问及测试任务时,经理却把我给教育了一把,很郁闷!
是我的错吗?我做测试,没有人来通知我要我测试,叫我去问项目的人有没有测试任务,这不是要饭的了吗?
测试就是要饭的吗?很生气,做得连尊严都没有了!
没有计划,没有通知,没有说明文档,没有讨论会议,什么都没有!测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09:28:1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很气愤!
sdlkfj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7-4-16 11:38:47 | 只看该作者
sdlkfj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7-4-17 21:14:17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你们公司在整个软件生命周期的所有过程都存在问题.
但是工作的内容是一定要知道的,有管用什么方式,一定已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目标,不合理可以提出了.
即使是在正规的公司里,在规定的测试时间里,你没有在做测试工作,这也是要去问清楚的,而且也是每次都要问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7-4-30 10:42: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确很郁闷,我现在的公司也是,领导是个作开发的,平时也没有什么会议,分配任务也不明确,这样让我有时都不知道如何是才好sdlkfj7 ,我现在的做法是自己没事看看文档或在论坛来转转,哎,没有人领导我,我就自己领导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7-4-30 12:09:2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项目现在已经不多了,个人认为以你所陈述的情况,除了公司,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7-5-2 06:14:49 | 只看该作者
是哪家公司啊,以后可不能去sdlkfj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5-3 00:00:34 | 只看该作者
那只能说公司没什么前途了,现在大公司都很重视测试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7-5-4 23:31:57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受过培训的学员,应该知道测试是主动的工作不是被动的

工作的内容是争取来的不要期待那些不懂的人来提醒你做什么,以后你要证明给他们看你能做什么

加油,不要泄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7-5-22 17:35:15 | 只看该作者
同情你,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7-5-29 14:03:43 | 只看该作者
开发人员开发完某个功能后(通过自己的单元测试)应该提交测试申请给测试组
组长分配给具体测试人员
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就不用分配了咯
当然你还得了解项目计划
在什么时候该完成什么功能开发
到时间你可以去催开发人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7-5-31 14:22:55 | 只看该作者

opinion

首先自己的弄清楚大环境的问题,
即 1. 公司为何将其他二人调走?
    2.公司将他们调走时,我们的测试工作是否很清闲?
    3.清闲的原因是什么?
再次 经过这些分析就基本找到问题所在,
那将时一个将测试职能重起的过程
    努力的去工作
    让你的工作成绩将质量保证组推销给全公司
期待你的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7 02:10 , Processed in 0.075174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