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66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测试魔镜—从请求尊重到赢得尊重!(二)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7-15 18:5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大脑在迅速的被燃烧着,真想把自己的愤怒一口气全部爆发出来,可不能这么做,因为如果这样做了,虽然自己保全了面子,但是问题可能被激化和扩大化,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这时大家都不动声色的看着我们俩,谁也没说一句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公司,就算是老板也要给“大师”几分面子,所以在公司里没有人敢把“大师”怎么样的。
     我默默地捡起洒落在地上的bug报告,强压着怒火对大师说:“好吧,我和项目经理商量看看,这些问题到底怎么处理”,“你愿意和谁商量和谁商量去,和我没有关系!”。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座位上的,只觉得背后阵阵发凉。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有一件事情我怎么也想不通,那就是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要这么对待我。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是明确的,作为一名测试人员,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得到处理。否则就无法做到为自己的工作负责,然后我努力先让自己从愤怒和委屈的情绪中稳定下来,让自己跳出测试这个圈,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重新审视今天发生的事情,我分析了一下问题,目前看上去表面上是我提的这些轻微缺陷开发那边认为不需要改,其实质是测试和开发对质量的目标不一致造成的,因为作为开发其任务只是完成功能,所以只要正确的输入能进行正确的处理就可以结束工作了。而作为测试,因为我们的职责不光是保证正常的输入有正确的处理,同时还要确保输入不正确时,程序要进行一定的校验而不是抛出一个系统异常。之所以开发不愿意修改这些缺陷,是因为他的意识中根本没有认为这样的缺陷是必须要改的。那么理所当然没有人愿意给自己增加工作负担,能不改就不改了,更何况像“大师”这样的人,会把这些小事更不放在眼里的。
     所以第一步要解决的其实是统一开发和测试就软件质量目标的认识,然后才能协同开发来解决这些问题。否则也许这种对抗和矛盾永远都会存在。就像下面的这个“排错眼睛的图片”一样,其实眼睛的高低是一样的,只是从外面画圆时,一个是上切,一个是下切而已。
    思路理清后,终于知道该如何开展接下来的工作了。先同项目经理沟通了一下,确认了一下bug的严重级别,把需要修改的bug的类型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形成了书面的文档。然后由项目经理在开发内部先进行沟通,看看开发人员对这样的定义是否接受,会议结束后,开发人员对这些bug进行了一些修订,最后就修订后的版本测试和开发共同碰了一下,很快就把需要修改什么样的bug明确下来了,而且讨论的气氛也非常的友好和活跃。在碰头会召开的过程中,我们那位“大师”主动提出来,要修改我提出的部分缺陷,虽然他只说修改部分缺陷,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
     从那次之后,我体会最深的就是,测试和开发并不是天生的仇人,我们不要像领导一样指示开发人员进行缺陷的修改,而是要以一种服务的心态,协助开发更好的完成软件的研发工作!只有这样,开发人员才能自然而然,发自内心的尊重我们测试人员所做的工作!而不是我们天天对这管理层“摇旗呐喊”,命令开发尊重测试。因为尊重只能是发自内心由感而发的并非强迫!
附件:

排错眼睛吗  [时间:2008-7-15 18:56]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7-15 22:55: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一个刚刚踏进测试行业的新手,谈谈我的看法吧。我觉得做测试首先就是要把心态放好。测试人员和开发人员不是敌人,不是谁指挥谁。相反,开发人员是测试人员所要服务的对象。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所以关注的东西就会有差异,在工作当中肯定会存在一些摩擦。不过大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生产出一个让用户满意的软件产品。就像楼主一样,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最后会得到大家的肯定还有尊重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8-7 15:08: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3 15:26 , Processed in 0.070951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