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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模式尚不清晰 C2C产业发展面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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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7: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网民人数持续高速增长,互联网逐步成为国家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十一五规划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因素都将拉动中国C2C电子商务市场高速增长。据易观国际最新研究表明,到2011年中国C2C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2013亿元,从2003年到2011年C2C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2.9%。但与此同时,淘宝、易趣、拍拍等C2C知名企业均提供免费服务,而自身需承担高额运营成本,这种盈利模式无疑将为整个C2C产业带来发展压力。

  C2C模式更适用中国人

  C2C模式更适合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喜欢讨价还价,个性化的、质优价廉是消费者更高层次的追求。C2C模式正好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由于C2C为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易,允许出售二手商品且购买者不受消费者保护法保护,就像老北京的琉璃厂玩古玩一样,规则是不避欺诈,玩的就是眼力,消费者之间,比心理素质、比眼力好坏、比对市场的了解程度,这是“C2C玩的就是心跳”的冒险性,也是吸引眼球之所在。

  同时,淘宝、拍拍、易趣等C2C市场主流厂商在平台功能设计以及服务方面持续创新,将为C2C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此外,信用体系也将在C2C平台与相应支付系统共同作用下逐步完善,降低用户在线购物的风险。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虽存在服务质量不佳问题,较2006年之前仍有较大改观,已能满足C2C市场的基本需求。易观国际认为,2008年随着百度等新厂商的进入,以及更多传统零售厂商进入C2C市场开展业务都将促进该市场交易额快速增长。

  盈利模式仍不清晰

  ChinaVenture指出,C2C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势头依然迅猛,但由于C2C行业绝对垄断形成的行业壁垒,以及盈利模式不清晰导致的“烧钱”窘境,直接决定了C2C行业在短期内很难获得投资者青睐。

  当电子商务敲开寻常百姓家大门的时候,对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是个大考验,尤其在有着五千年古老文化的中国,交易思维非常灵活,所以要以B2B的交易模式套用在C2C上是不适宜的。

  在中国,电子商务的各种交易模式的存在都是有必要,且有自己的价值和作用,但其中C2C的交易模式暂时不能成为主流,可以说用C2C的交易模式来培养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意识,其代价是巨大的,而且效果并不好。

  同时,中国C2C市场商品数量已过亿,质量参差不齐,成为用户使用体验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网上银行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在线支付流程繁琐,也成为阻碍用户使用网络购物的原因之一。介于淘宝、易趣、拍拍均提供免费服务,而自身需承担高额运营成本,因此盈利模式的不清晰可能为整个C2C产业带来压力。在今后数年,也因此存在主流厂商退出市场的可能。

  找准适合国情的C2C模式

  要找到一种适合中国市场的C2C盈利模式其实是一个艰难的历程,因为国内环境比国外成熟市场要复杂得多,所要顾虑的因素就要多得多,风险也大得多。

  2007年12月17日,国家商务信息化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公布了《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出台的目的在于,希望能够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引导交易参与方规范各类市场行为,是防范市场风险、化解交易矛盾、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C2C平台的特点决定了C2C企业几乎存在《意见》中所规定的所有需要规范的问题,包括信息的真实性、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信用评价、支付安全、售后服务、物流等。淘宝网相关人士认为,由于国内电子商务尚处在初级阶段,这些问题都还需要探索解决。

  易观国际发现了C2C电子商务模式正在发生的渐变,一个显著趋势是,单纯的C2C平台在中国实际上已经不存在。由于C2C电子商务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非单纯个人卖家的商家群体,且成为C2C电子商务平台最重要的卖家用户群,因此C2C平台正明显地向B2C平台过渡,即在C2C电子商务平台上汇集了为数众多的大小商户,而单纯的个人卖家所占的重要性则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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