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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和C2C不同角度的不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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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2:3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子商务最基本的分法,就是B2B和B2C。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划分的方法都不一样。我建议我们每个人讨论之前都先阐述自己的定义。
       有一种定义方式,就是从公司运营的角度来看,我把凡是不涉及仓储,物流,服务的提供的业务模式成为C2C,而其他是B2C。之所以这么分,就是因为仓储,物流,服务的成本和它的营业额之间有接近线性的成本,成本线(Bottom line)和收入线(Top line)比翼齐飞。而不涉及仓储,物流,服务的,成本线和收入线就相关性不是那么大(大和不大都是相对的),也就是边际效应显现的模式。我比较看重这种分法,因为区分这两种模式对于运营者来说非常重要,这两种模式有明确的运作方式上面的不同,成本控制上的不同,和客户服务方面的不同。
       从用户的角度,也可以把谁对最终服务质量负责作为区分B2C和C2C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因为如果网站运营者保证质量和服务的一致性,多数用户会把它当做一个B2C的购物网站。如果仅仅是个平台,用户明确的知道上面的商家保证质量,他们就会认为这是C2C。
       还有人把平台上如果是个人卖东西叫做C2C,商家卖东西叫做B2C,也不能算错,可是对于经营者来说,这么区分没有太多的意义。比方说,按照我的第一种说法,只要不参与物流,仓储和服务,上面做生意的人是个人还是商家,对于运营本身来说,没有明显差别(比方说成本和收入的不相关性对于商家和个人是一样的)。当然这么说,并不等于对于用户来说是一样的。切割的角度不同,某种模式是B2C,还是C2C就不见的相同。
       单纯的一定要分开并没有意义。只有当不同的情形需要有不同的做法的时候,才需要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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