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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执照惹争议 淘宝易趣用户不受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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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0:4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北京的互联网用户如果要在网上开店必须要具备营业执照了。

  上周三上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其中“网上开店需要营业执照”的条款在争论当中获得通过。

  实际上,从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放到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那一天开始,这场争论就没有结束过。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拨动了众人的敏感神经?

  本质是要对电子商务进行管理

  还是先来看一眼这个条例当中和“网上开店需要营业执照”相关的条款。其中规定,在本市(北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而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所谓网上经营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包括利用自办网站或者他人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发布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等。

  如果直接细化,那么在公众网站上开店、提供网游代练、销售网游虚拟装备等都属网上经营行为。所以条例毫无疑问涵盖了“网上开店需要营业执照”的定义。

  互联网分析师秦川认为公众对于网上开店必须有营业执照如此敏感,是因为一直以来公众对于网上开店是作为一种低成本创业的手段来看待的。但是有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必须花时间办理,必须花费手续费用,必须有一部分沉淀资金。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在网上做“小生意”的人,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成本。

  但是,如果我们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网上开店需要营业执照是对于整个行业的保护。目前的网上交易,虽然已经有了例如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解决了大部分交易的诚信问题,但是仍然有人钻孔子,甚至是恶意欺诈。办理营业执照很大一部分作用是增加这些不法、或者心存不法想法人员的投机成本,从而产生实际意义上的管理作用。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网上开店需要营业执照”的初衷并非是希望增加网上开店者的成本,而是对于网上交易中的丑恶、不法行为进行管理和遏制。这种对网上电子商务的净化行为,也势必对整个行业是个有力的推动。

  地方性法规 淘宝易趣用户不受管辖

  来自湖南的张亮,是一家在网上经营多种化妆品的小老板,在淘宝网上已经开有3家店铺。他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如果是注册个体户的话不需要费用,成本并非最大问题。而且大多数在网上做生意的都希望把生意做大。因此花点手续费把营业执照办下来也踏实。但是张亮也承认,对于刚刚起步在网上做生意的人,要求办营业执照恐怕会“吓退一批人”。这确实是对整个行业不利的。

  实际上张亮的担心代表着为数不少的小网商的想法。不过我们注意到,首先由于淘宝、易趣等在外地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不受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限制,因此在该网站注册开店的个人或单位,不受该条例约束,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对于个人用户网上开店的身份认证一直存在。目前国内主流的几家C2C服务提供商如淘宝、tom易趣和腾讯拍拍均有各自的一套完整的店主身份认证体系。

  同时,北京市的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也会是有取舍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表示,独立的网上交易肯定是该条例的执行重点,该人士比喻“就好像现实中,城市治安管理肯定是抓重头地区,譬如火车站、城乡结合部”,所以对于在大的交易平台上面的个人网商将会另外有具体的执行办法。

  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朱炎也曾表示:“网上店铺是一种新生事物,对此政府持鼓励态度。该草案出台后,相关政府部门将配套出台相应的行政规章,对网上交易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对于开网店必须获取营业执照恐怕最终并非采用一刀切的刚性管理方式,而会采取个别情况个别对待的相对宽松、柔性的管理办法。

  要营业执照并非等同于 对网上交易全面收税

  实际上绝大多数网商都对于政府加强对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表示理解。真正拨动众人神经的是这个条例是不是未来对网上交易收税的起点?

  古往今来,各国征税都离不开对凭证、账册和报表审查。但由于网络贸易通过网络传递信息,不涉及现金,不需开具收支凭证,是完全的无纸化操作,这使得税务审查无从下手。但是要求网商进行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至少让电子交易的主体统一到传统税收的“属地”原则上来,这就为电子交易收税创造了一个先决条件。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室研究员荆林波并不这样认为。

  荆林波首先强调对网上交易进行收税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于这样一种崭新的、具有重大意义及强渗透性的产业,在其发展初期,尤其在其获利甚微的阶段,国家从政策优惠的角度对电子商务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荆林波认为单纯的工商登记并不能完全满足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收税监管的全部条件。如果对于税源的监管和征收的条件都难以在近期内达到,收税成本大于税收本身的话,那么网商根本不用敏感地把“网店开店需要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和对交易收税划等号。

  新条例将促使 代办行业火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对于“网店开店需要营业执照”新条例探讨的升温,一个新兴的行业冒了出来。他们就是帮助中小网商成立自己的独立交易网站的代理平台公司。

  “其实这样的代办公司早就存在,这些公司在互联网里面扮演的角色就好像现实世界中一直以来都有的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性质是一样的。” 互联网分析师秦川对记者表示。

  但是和现实社会中执照代办又不太一样的是,除了代办执照,同时这些公司还提供技术搭建平台的支撑。

  由于办理营业执照是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成本的,而建设一家独立的网购网站也是有技术成本的。而大多数刚刚开始起步的小网商难以迈过这个门槛,或者说为了把握机会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做全部的事情。那么正是这种广泛的需求支撑了一个“网上开店一条龙服务”的代理行业。

  这些公司,除了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帮助小网商架设独立的网上购物平台,从而赢得自己企业发展的空间。或许这种行业会随着“网店开店需要营业执照”新条例壮大而崭露头角。

  总之无论如何,还未正式执行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都是一种对于规范网络交易的全新尝试,都会对中国4000万网商的未来产生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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