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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eDee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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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每夜一个灵异故事(最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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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发表于 2009-7-10 14:50:46 | 只看该作者
  这时我又闻到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以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铜锈混在一起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去了解哪块是肩骨,哪块是脊椎,哪块又是肋骨。神奇的是,虽然摸过那么多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然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轻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以我很喜欢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得很,那时候刚过完元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后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的头发和头发中间穿梭,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恩,你爹告诉过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他良久不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忽然问,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暗。大风像冰水一样冲进我的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说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儿,又问。

  “天庭骨风隆饱满;枕骨充实显露;顶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直入发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棱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颧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走去,我不自觉地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后背。

  屋子里和外面一样,依旧黑,只是这黑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了一下,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坐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关键部位;看面相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他停顿一下,又叹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却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发,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得很慢,慢得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我抱紧身子不自觉地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地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像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杆。我顺着肋骨往上摸去,这人的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脊椎往上摸,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子的骨头重而粗,女子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像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

  我轻声嗯了一下,接着继续摸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梁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梁”,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着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我砸死的。”他的话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杆,歪斜得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曾提及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舍不得你啊,唉。”曹伯叹了口气。

  “曹伯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道。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这黑暗的屋子里,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得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一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向眼睛摸去。

  我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地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跑出了黑屋。

  落在地上的我没命地往前跑,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齐地被削去了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地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子趴倒在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后,他只是叹了口气,并未显出太多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也像避讳似的不提他,只是零零碎碎地听到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再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这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命运了,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改变的,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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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发表于 2009-7-10 14:52:14 | 只看该作者
小五又来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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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发表于 2009-7-10 14:52:23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二夜活墓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旅行时我总是避开那些大城市,这一天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已经干枯的草地在冬日的阳光里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样。

  草地旁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路的另外一边就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外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众多遮蔽视野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得更远,但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房子都没有。

  耳边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圆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抬起头,我一看吓了一跳,他的脑袋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坏皮球,上面嵌着一双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凉表情。他的嘴唇干得裂开,露出道道血丝,他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黏在一起。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含混,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我也没有听出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道,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地朝前方走去,我隐约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这个地带很空旷,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刚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人影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堆堆的坟,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有被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线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座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很多。

  但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得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从那个巨大的坟堆里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地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说话的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了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来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地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地对着女孩摇了摇了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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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发表于 2009-7-10 14:52:35 | 只看该作者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地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她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她说话,犹如在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上面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倒还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留下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作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一样不缺。男主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直到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些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吗?”我问道。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子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他脸上露出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是何时定下的。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每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

  我哦了一声。他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他,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得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媛媛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一出来,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那中年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得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像。

  大家都默不作声,全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山脚下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1米宽,至于多深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老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走得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得亮了,而老者的背景却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放了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后,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阻止他被活埋,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他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往回走。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须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里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的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中年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过抓女孩的手。

  “阿大,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却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妻子温柔地抚摸着丈夫宽厚的脊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得很,连咪彩(女儿)上学的钱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得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有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又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的,而且要被赶出去。我们苗人身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轻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村里人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的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的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在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女孩尖锐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发现居然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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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发表于 2009-7-10 14:52:45 | 只看该作者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俩这才明白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在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因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个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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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夜 名字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令人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的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透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了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待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得要死,仿佛脚底黏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外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有着近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的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质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学得不踏实,嘎吱嘎吧的声音就像一样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初三和高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摸清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举行考试的教室,就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都发出了讶异的声音。

  虽说是三楼,其实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就是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理化实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实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它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里面相当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得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它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湿布擦。手冷得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头做自己的事,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它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梁,皮肤白得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叹,难怪人家的外语学得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了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得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地擦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过了老半天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得嘎吱嘎吱的喘息声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像其它的建筑,一旦人**就变得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话。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她对我说的最长的一句了。窗外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于是就拼命地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她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少进去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和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走了过去。

  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去地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地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没考。田嘉慧交完卷子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很觉得奇怪,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地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要到下学期开学再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地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地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儿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老师奇怪地问她,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便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发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地听到一阵磨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的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幅女人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发,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那一边田嘉慧似乎恢复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我忽然发现,她的头发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发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得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做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说我们考试用的老教学楼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考试结束后上了锁,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里传了很久了,在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来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没考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被强酸碱灼伤,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将所有人的心变得沉甸甸湿漉漉的。下午,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有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轻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边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时,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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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发表于 2009-7-10 14:52:54 | 只看该作者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吗?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欲望。

  于是我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借口说要了解学校的历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地发现,二十多年前在学校的确发生了一起轰动的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脑袋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发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的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模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健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我觉得她画的好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发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一个嘉慧的依据——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邻居他们告诉我新的地址,那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她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日子缓慢过去,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询问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恶化,老师已经非常厌恶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发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地折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朝老教学楼走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长长的头发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楼里走去。

  我跟在她后面,小心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得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得很稳当,她穿着白色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我见她走上楼梯,就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幅,因为跑得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的意料,那画上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轻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那锁竟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她想干什么。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地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发粘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半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女孩的样子,忙高喊了一声“不要”,便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从破旧木板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发,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拧开手电朝着她的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像是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神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肉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发,朝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发,拉住嘉慧和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力气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发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竟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一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但是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宝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行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哪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家境富裕,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活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得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罗副校长几乎边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糊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回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再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那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发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了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复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不是弄虚作假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副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暗暗地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也会继续复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发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发却和那些天她画的那个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倒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历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则对学校建校历史有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积满灰尘,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早来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我继续翻看下去,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地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轻漂亮的女教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意再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当时我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以她的身高站在三楼的教室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了她低着头对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翻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女子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那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头顶的房梁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状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梁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发辫。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梁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是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像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道,辫子在触及嘉慧脖子地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慢慢朝房顶退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房屋顶部时,她然后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得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得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发。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发,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再用空上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想好了再告诉我。

  冬天的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倒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再也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一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问道:

  “你叫嘉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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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发表于 2009-7-10 14:53:36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四夜 雪人
冬天的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以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寒冷,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以为仅仅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度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猛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没有减弱寒冬的威力。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我不禁为他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收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下面是纪颜的信。)
  你不会想象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待的地方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的话,你恐怕要数星期之后才能收到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哪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如果旁边的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这里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如同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邻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沿着山壁走,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得多。天色几近擦黑,却只走了一半路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恶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白茫茫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的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到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们跟着足迹走,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我鼓励李多快走几步,进了村子。村口竖着一块四米左右高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各摆着一只汉白玉石狮。木牌坊被冻雨侵袭得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只胳膊那么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年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离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头,两耳冻得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抺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他疲倦地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般,硬而冰冷地砸过来,落地有声,沉闷而又干脆。
  我简要地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能借宿一宿。不料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一栋二层楼高的白砖房。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话去找刘爷,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只开了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们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得晃眼,只有眼窝里那双眼睛黑得十分漂亮,宛如倒进去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得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一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得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使锦衣玉食,也会老得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您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些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着。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竟是要我答应他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沬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的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方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儿,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倒也用得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从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许久不说话,过了会儿,他又坐到椅子,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得真切得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说完,他用火钳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的和酒,今天我们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仿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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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发表于 2009-7-10 14:53:43 | 只看该作者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肉馅大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暖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我,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警告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蹿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怯生生地喊道:“爷爷。”说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还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咂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刘爷没有抱她,只是拉着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们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他本是北方人,幼年时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倒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交谈中,刘爷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在这里说话最有分量,但那个男人脸上的厌恶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刘爷的家人时他也总是一语带过。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我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白天走得太累了,我越来越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得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一会儿,还是打算进屋暖和暖和。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了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景象,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时才看清楚,原来只是一个雪人。我哑然失笑,或许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真人。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倒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的样子,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里,戴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走了出去,紧跟着雪人。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脚底下却依旧打滑得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则了。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地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也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糊糊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得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了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我又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的,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较大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时,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块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双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子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不到两个小时我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么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掉里面的一件毛衣,将它撕扯开来,分别包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变为麻木,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了退却。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里,立即用雪擦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到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掺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到我原本很能熬夜,但昨晚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那些东西才明白过来。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空间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我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不怕告诉你,我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让我更加吃惊。
  “她还未出阁,就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蹿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她还逼我们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抺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家伙,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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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发表于 2009-7-10 14:54:17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五夜  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荧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板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得很,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用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这么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了好朋友,我并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下面是荷官的口吻。)

  那时,我只是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暂时替代一下。有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正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接近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这个家伙无疑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他来: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着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地蠕动。他的大脸上有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地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冲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着我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地发牌、开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得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起一大笔筹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

  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那男人几乎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不是我们那种黑,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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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发表于 2009-7-10 14:54:31 | 只看该作者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男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带着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瓜的刀到底还是不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

  在这里,赌场几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实现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因为我决定拜师,拜那个大个子为师。

  当我跪倒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哂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各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那些事情。我还是坚持着,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有一天,他终于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有时候是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他的爱好,就像有人喜欢手里捏颗核桃,或者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得虽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我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口袋里又掏出扑克,我又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

  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下面依旧是荷官的口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传授我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到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我发现他施舍的那些人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件事,当师傅下次出门时,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相当小心,不过我更加谨慎,跟在他相当远的距离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房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肮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点头。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似乎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地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也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好像对着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没有走,继续观察,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得如同骷髅似的人衣不遮体地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口进去了。

  我惊骇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赶在师傅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不过这次我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地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恶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慢疏远他,不过尽量做得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地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做父亲一样看待,而他说的那句“我儿子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的话,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和今天一样,我们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板也不停地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起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志也很清楚,他的头发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的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得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牌,翻开的一刹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呀,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只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的要特别。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做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所欲地摸到好牌。”他猛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地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没有运气的人。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比其他人对钱的攫取欲望更甚,而且这些人的手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砍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呼吸几乎打到我脸上,微笑着说。

  “你知道怎样换么?”他忽然抓住我的手问。

  我的酒全醒了,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师、师傅,你不是说要那些倒霉的人的么?”我口齿不清地说道,不知道是冷,还是吓的。

  “不,那些人的手都不如你,因为你比起他们,更想做一名荷官是吧?你心里的那种想要与人赌、想要赢的心比我都要强烈,你的手,才是最适合的,有了你的手,我也不用再隔几个月就去换一次了。”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脸上本来威严肃立的表情不见了,在窗外闪电的照射下,变得如厉鬼。

  “您不是一直当我是您儿子么?我也一直当您是我父亲啊。”我挣脱不掉他的大手,哭着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他已经将另外一只手伸向口袋,透过印痕,我能看出那是一把刀。

  “呵呵,赌场无父子,何况你只是我种下的果子,现在到了收成的时候了。你放心,不会太痛苦,很快就好。我只要你两只手而已,你会得到一大笔钱。”他猛地抽出刀,朝我被抓住的左手剁过去。

  我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力量,忽然用右手抓住了刀刃,疼痛像电流一样通便我全身,手指头一跳一跳地疼痛,如果他抽出刀,恐怕我的指头全要断了。

  显然他也没想到,于是我们开始打斗起来,虽然我身材比他矮小,但是在酒的作用下和断手的威胁下我更加拼命,拿去我的双手比杀了我更加残忍!两人在房间里搏斗了几分钟,忽然他摔倒了。
他踩到了自己掉落出来的那个瓶子,就是那个他放在先前被砍断手的隐君子家门口的瓶子。

  我抢过掉落在地上的刀,然后拾起瓶子。

  师傅的眼里露出了恐惧,他坐了起来,伸出手,急速地摇摆着说:“不要,不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瓶子,透过玻璃壁,瓶里的液体散发着诡异的黑色光芒。

  我打开瓶塞,朝着他的双手浇过去,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是下意识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师傅痛苦地叫喊起来,我从来没看过平日威风的他会这样狼狈,接着我拿起刀,想都没想,砍下了他的左手。

  他捂着断手,疯子似的跑出房间。地上只留下他那只巨大而惨败的手。

  借着光,我觉得那手有些异样,等我慢慢蹲下来,才发现那断手居然成了一只内无一物的人皮手套。

  我缓缓地拾起它,接着戴在自己的左手上,仿佛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等我想脱下那人皮手套,却已经找不到开口了,那手套和我的手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第二天,我就去了这里最大的赌场,当然,我一场都没输。然后我找到老板,将所有赢的钱都还给他,并要求留下来做一名荷官。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我师傅。据说有人看见过一个断了手的高个子在外乡讨饭,最后潦倒而死。但我没有任何感觉,仿佛他只是一名过客,就如同赌场里的那些赌客一样,我永远不会记住他们的相貌、声音,不过我会记住他们摸牌的手。

  他终于说完了,接着右手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块鱼塞进嘴巴里。

  我始终看着他插在裤子口袋里的左手。

  “你知道么,原来换手的人,他的手总会不由自主地拿着赌具,仿佛那只手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仿佛它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另有生命一样,就像我,根本抑制不住它,也不想抑制。”他掏出手,那只手依旧在不停地洗着一别扑克。

  我长叹了一口气,“这真的是你要的生活么?”他愣了一下,坚定地点点头。

  “你要知道,人有很多种,总会有像你我这样的怪人存在。而且,今天我又输给你了,哈哈,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输过了。”他再次朝我敬酒,我也喝了下去。

  我渐渐觉得有些头晕,然后头变得特别的沉重。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看到桌子上有张纸条。

  “知道么,其实我很想换掉你的手,不过,我想了想,这个世界上一定要有个我赢不了的人才有意思嘛,你说是不是呢?”

  我拿着纸条的手开始颤抖,或许只是他的一转念,我下半辈子就连看书都看不了了,当然更不可能写这封信给你了。

  我没有再去找这位荷官朋友,我相信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一直这样赌下去,他的左手,是不是还会那样紧紧握着扑克,永不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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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发表于 2009-7-10 14:55:14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六夜  锁

  在我家对面,搬来一个女人。

  一个在我看来无比奇怪的女人。有两种女人很吸引人,美丽的和神秘的,恰巧,这个女人集合了上述两点。

  由于我的工作需要经常和人接触,所以我所见过的女性远比其他人多,漂亮的自然不少,可是像她这样的的确没有。应该怎么形容呢?这个女人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快乐的状态,还有一种几近病态的美丽,就像葬花的黛玉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了解她。

  这个叫西桂的女人几乎是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我家对面,就在昨天,那里还是空无一人的闲置旧房,这让我不得不问她是何时搬来的。

  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门口,我收拾停当准备赶去报社,正好她也在门外清扫垃圾。她穿着一套黑色的过膝套裙,长发及肩,脚下踩着一双很卡通的大头塑料拖鞋,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圆脸让人觉得亲切自然,小巧的鼻子和略微上翘的嘴唇都给人一种小妹妹似的感觉。

  “哦,我是昨天晚上搬来的,没有吵到你吧?”她告诉我的时候一脸歉意,笑容向两颊撅起,脸上堆满了红晕,在还未完全浸透阳光的楼道里,她扇贝似的牙齿仿佛在闪烁发亮。和美女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自然又多问了几句。

  西桂告诉我她的名字,她是一名外企员工,为了上班方便,租了我对面这套房子,并且只有单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当她知道我的身份后非常高兴。

  我经常看你写的专栏,都是很有意思的故事呢。”她又笑了笑,这次她的手空了,向我伸了出来。

  “希望相处愉快,记者先生。”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调皮地微笑着,头发也随之如瀑布般流向肩头。我和她握了握手,就马上赶去上班了。

  可是,我从未听说附近有什么外企。

  管他呢,别人的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使自己不要去思考关于西桂的事情。

  中午我一般是不回去的,因为来去匆忙,而且有时候中午精神好还可以处理一些事情,可是今天我却冒出了回家的想法。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西桂的门开着,我特意放慢了脚步,并且让踩楼道的声音很大。

  果然,门里冒出一个脑袋,她很小心地望着我。她似乎正在更换自己的门锁,满额头的细汗。这里的门锁向来坚固,干吗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我询问她一句,西桂只是搪塞说原来的门锁坏了。

  “你回来了啊?吃饭了么?我自己做了饭,要不一起来吧,就当我向你这地头蛇的进贡如何?”她眯起眼睛,伸出手对着我招了招,像一只招财猫一般可爱。

  我摸了摸刚刚吃饱的肚子,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吧”。

  吃东西是其次,我其实很想看看她的家是什么样子。

  西桂告诉我,她今天请假一天来收拾屋子。女孩子么,总喜欢干净细致到极致,几乎对洁净有了一种嗜好。我的师姐有时候会懒到连下楼买饭都不愿意去,但却会在难得的周末一个人打扫屋子整整一天。

  或许,女人的思维对于我来说很难理解。

  西桂的家也很干净,干净得让我觉得有点紧张。

  除了必需的家具,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点多余的东西,好像这家的主人随时会离开一样。而且,我发现几乎只要是可以打开的东西,她都上了锁,上锁的书柜,被链绑住脚的桌椅,所有电器的开关都放在一个被锁住的铁盒子里,而墙角还摆放着几个巨大的木箱子,当然,也上了锁。

  西桂好像觉察出我的异样,她解释说自己以前住的地方老丢东西,所以渐渐养成了什么都加上锁的习惯,哪怕是厨房的柜子、餐桌、电视,都用锁固定住,至于其他的更别说了。

  “不嫌麻烦么?”我有点无奈地问。看来美女多少有点怪癖这个说法倒是对的。

  西桂立即摆手,并且捂着嘴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在房间中回荡开来。
我被她的笑声传染,也准备咧嘴傻笑,这时,她忽然停了下来,脸上表情转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即便是最一流的演员,恐怕也难以像她这样做得不留痕迹。

  西桂盯着我,缓步走过来。

  “你知道么,每次开锁解除禁锢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那东西是属于我的,我才会安下心来。”她的手指头细白光洁,像五根大头针一样对着我的脸伸过来,我眯起眼睛。

  可是我却无法动弹,最后,她的手指头在我额头弹了一下。

  “可以开动了,记者先生。”她转过身,走向香气四溢的里间厨房。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我名字,她坏坏地摇着头说我的名字太麻烦了,而记者先生是她给我取的。

  “这样,我就会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叫你啊,好像你只属于我一样。”她说到这里,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我无法看到她被漆黑如绸缎似的长发遮盖起来的脸,只好装傻拿起她熬的汤喝了起来。

  汤做得一般,我也无心去品味,这年头女孩子做出来的食物只要不吃到胃出血就不错了。

  离开的时候,西桂小心地带上铁门,我听到身后好几声金属摩擦的上锁声。

  “这么没有安全感么?”我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在我和西桂偶尔见面的谈笑声中迅速过去。令我不解的是,她似乎很少出门,更别说其他的社交活动。她经常昼伏夜出,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带着一大堆的锁回来,仿佛她对锁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曾经告诉过我,只有看见那些锁和钥匙,她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归属感。

  而我也开始渐渐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

  这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察觉出对方只是一个业余者,很快我略施小计,便在街尾拐角小巷处逮住了他。

  当我看到这个男人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那是一种怎样的面容啊,仿佛全身的灵魂被抽空了一般,无神的双眼犹如两口干枯的深井,满脸的落魄,胡子疯长,面颊黑而深陷,就像上了年纪掉光牙齿的老年人。而我抓在手里的胳膊也若有若无,就像一根棒球棒似的,毫无肌肉可言。从年龄上来判断,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是你,你和西桂在一起吧,告诉我,快告诉我,西桂是不是和你在一起啊?”还未等我问他,他却一下子跪倒在地上,抓着我的衣服痛苦地哀求道。但似乎他的身体过于衰弱,加上情绪激动,竟晕了过去。

  我只好把他搀扶到附近的小餐馆,结果证明我是对的,他是饿晕的。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吃饭了,他表现得如三年饥荒一般,再有厌食症的人看着他也会觉得饿了。于是我也要了碗馄饨,坐在他对面慢慢吃起来。

  终于,他似乎吃饱了,也稍微平静了。

 “我劝你赶紧离开西桂,在你还能离开之前。”他的话听上去像劝告,但是配合他的表情来说更像是警告。

  “我不喜欢听一半话,看在我为你埋单的分上,多少告诉点什么吧。”我望了望堆成小山状的满桌餐具,开始盘算着明天要问同事借多少钱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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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发表于 2009-7-10 14:55:29 | 只看该作者
  忽然,他非常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腹,豆大的冷汗直冒,我开始怀疑他是否吃得太快而会出事,他休息了一会儿说没事了。

  “我知道你不见得会相信我的话,你就像以前的我一样完全被她迷住了,我就在你家楼下待着,一旦她外出,你就叫上我,我会让你知道真相的。”说完,这个男人拍拍屁股走了。

  回到家,西桂居然打开自家的门等我,我忽然觉得心头一暖,自从离开父母,已经很久没尝过被人等待的滋味了。

  她的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狗,全身通白。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摸一下。

  “你想干吗?它是我的!”西桂一下子变了脸色,将狗猛地扔进客厅里,小狗似乎摔着了,发出尖利的叫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有恶意。”说完,我又想起了先前那个男人的话。西桂似乎很痛苦,她没有说话,而是走进去重新抱起那只狗。
  过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几声狗叫,但又没有了。

  我回到自己家里,走到阳台上,果然,那个家伙就蹲在我家楼下,也不知道他跟踪我多久了,居然我住哪里也知道。

  门外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么晚了,西桂居然出门?

  她似乎只有在夜晚才愿意离开那个家。我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忍不住走到阳台上,那个男人带着微笑站在下面,我犹豫了片刻,对他做了个上来的手势。

  “怎么样?那个贱人出去了,是吧?嘿嘿,我就知道她喜欢晚上出门,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习惯呢,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那人喋喋不休地站在我身边说着,我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

  “你不是要让我看真相么?”我问他,男人愣了愣,随即诡异地笑了一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

  “知道么,她无论搬到哪里,所有的门锁都要换掉,坚持用自己的,她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锁都不如自己的安全,实际上她并不知道,我以前和她在一起时偷偷配了钥匙。”她居然说自己以前和西桂在一起过,这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几下咔嚓的开锁声后,铁门居然真的开了。房间里很黑,我想去摸索着的开灯,结果被他制止了。

  “如果开灯,她上来前就知道我们来了,那就不妙了。你小心地带上门,把里面的门闩插好,这样她就进不来了。”我只好答应,心里却奇怪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古怪的邻居和一个同样古怪的路人。

  那个男人似乎正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在半黑暗的客厅里轻声呻吟着,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腹部,看样子似乎想在这里寻找什么。

  但是西桂的家里任何可以打开的东西都是上了锁的。

  不过这个男人居然每个锁都可以打开。

  “在哪里?在哪里?她究竟把那个放到什么地方去了?”那个男人疯狂地翻找着抽屉、书架、柜子,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墙角的几个木头箱子很可疑。

  我指了指那些箱子:“干吗不找找那些箱子里?”

  “哼,你可以找开看看里面是什么,瞧,好像最边上的正好没上锁。”他冷笑着回答我。

  我没有还击他,而是自己走了过去,从窗口漏进来的对面楼层的余光躺在木质的箱子上,当我准备打开的时候,箱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小声的叫唤。

  里面的东西,就是刚才看到的那只小狗。

  不过,我几乎已经认不出那只狗了,它雪白的身体几乎被血给浸透了,四肢被细细的铁丝穿过,固定在了箱子的边缘,它的上下嘴唇被贯通了,而且也加上了一把铜锁。这是何等的残忍。那只狗睁着漆黑的圆眼带着恐惧和祈求望着我,而我则感到一阵恶心,立即合上了盖子。

  “哈哈,找到了!她居然放在了一把锁里,把钥匙放在空心锁里面,也只有我和她会这样做了!”我回头望去,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

  大概十厘米左右的半圆柱体,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齿轮。他兴奋地脱去上衣,一瞬间,我看到了金属反射的光芒晃过我的眼睛。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腹部了。

  在他一根根凸起的肋骨上,几乎每一根上都挂着一把锁,那些锁泛着冰冷的黄色光芒,他拿起钥匙,对准孔眼一把把打开了,原来那些锁都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的。我看到那些小指粗细的锁条慢慢地从肌肉的挤压中被抽出来,伴随着的是那个男人痛苦的低声喊叫。

  几乎每开一把锁,男人的脸上就疼得扭曲一下,然后是释放后的轻松和愉悦,你很难想象痛苦和欢乐这两种最极端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是什么样子,总之当开到最后一把锁的时候他终于累了,大口地喘着粗气,靠着家具一屁股坐到地上。

  “告诉我,告诉我一切关于西桂的事情!”我的好奇心再也无法制止了。男人冷冷地望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其实他是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和她曾经是一对恋人。二十年前,就和你一样,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那样的可爱美丽而温柔,我深深地迷上了她。没多久,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可是我很快发现,她像疯子一样对任何东西都要上锁,每次上锁的时候都念念有词,而且行为越来越古怪。有一天,我在喝过她煮的汤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身上的疼痛所惊醒,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得死死的,而她则在我的肋骨上一个个地钻孔,把那些锁一把把锁上去,她简直就是个魔鬼!”男人愤怒地大喊。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西桂端给我的那碗汤,胃里开始剧烈地翻滚起来。

  “你刚才说二十年前?”我难以置信地问他。

  “感到奇怪么?那个女人永远也不会衰老,她曾经告诉我她活了很久了,我原以为是在开玩笑,后来才知道,她可以锁住自己的身体,让其无法老化。我已经四十多了,她一事实上还是保持以前那样的年轻吧?”男人长长地叹了口气。

  “后来呢?”我问他。

  “后来?后来我被她关在房子里,像一条狗一般生活着,最后她似乎厌倦我了,才将我遗弃在那里。她一定没想到我幸运地被救了,可是身上的锁却无法拿下来,他们告诉我如果强行拆除,我一定会大出血而死,所以我找了她二十年,就是为了找到钥匙!找到在我身上锁了二十年的锁的钥匙!”男人疯子般的大吼起来。

  “时间不多,我得在她回来之前打开我身上所有的锁。”他再次拿起钥匙,向身上的锁眼插去,可是门外忽然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谁?谁在里面?”西桂几乎变形的声线在门外响起,坐在地上的男人匆忙穿好衣服,踉跄地站起来打开客厅的灯。

  一瞬间满是光亮,我们都无法遁形。

  隔着铁门,我看到西桂带着鄙视的眼神望着我。

  “西桂,我终于,终于又看到你了,你还是爱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在我身上留下这些锁,又保留着钥匙。你是在等我,是的,等我打开这最后一把锁,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痴痴地望着西桂,非常激动,连握着钥匙的手都开始打抖,我觉得奇怪,先前那个诅咒西桂的人不是他么,为什么一看见她又变成这个样子?

  “记者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男人曾经从我身边拿走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我的感情,时间、财富,所有的所有,他还折磨我,不准我离开他的身边。我不过是对他小惩大戒一下,现在你却把他带到家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和这些男人有什么不同,原来老师一丘之貉啊。”西桂冷冷地嘲弄着我。

  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低下了头,可是当我看到墙角的小木箱时,我不禁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如此残忍的事情。

  “残忍?我是爱它的啊,只有我爱的东西我才会用锁锁住,不让它从我身边溜走,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我爱的东西了。”西桂趴在铁门上大声地对我呼喊,“快,快把门打开,里面的家伙只要打开了身上所有的锁,就会把我和你都杀掉。我之所以这样隐居着,就是为了躲避他啊,他像疯子一样想得到我,杀了我,我只好趁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上了锁才逃了出来。快打开门,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只留下他一人在这儿!”西桂拼命地摇晃着铁门,我有些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打开门闩。

  “别听她的!那个贱人总是这样迷惑男人,然后趁他们不备就用锁锁住,像那只狗一样,玩弄致死!你要是打开门,我和你都会永远待在这个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似乎又清醒了,猛地扑过来抱住我。他的身体很虚弱,我只要一把就可以将他推开,但是我却使不出力气。

  因为我在怀疑,究竟我该相信谁?可是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选择题了。

  终于,我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闩,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似的。

  “谢谢你,记者先生!本来,我出去就是为你挑选一把合适的锁呢。”西桂的脸依旧那样可爱生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把一模一样大小的铜锁。

  “不过,看来你暂时是用不着了。”西桂犹如鳗鱼一样从我身旁滑进去,并且巧妙地带上了门。

  身后的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不要,不要啊!”

  “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逃走了,永远不会了。”在带上大门的最后一刻,我听到西桂的嘴里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傻瓜似的站在黑暗的楼道口,门已经死死地锁紧。

  到底,到底西桂和那个人谁说的是对的?或许这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二天早上,西桂离开了,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一样,她是半夜搬走的。

  偌大的客厅空荡荡的,只留下那几个木头箱子,包括昨天我看到的装着小狗的那一只。

  不过旁边又多了一只上锁的箱子,要略大一些,箱子的底部慢慢蠕动着尚未干透的血迹,深深的黑色,刺痛着我的眼球。

  我没有勇气打开那个箱子,究竟箱子里装的是西桂还是那个男人?

  最先上锁的,肯定是人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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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发表于 2009-7-10 14:55:46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七夜 过阴(1)
野老常言:阴牒勾人,往往有生人为之者,谓之过阴。其人言语饮食,了不异人,但就睡则嗒焉若丧,呼之不能觉,盖其过阴时也。榻下双履,必一仰一覆,尽仰其履则死不复返。故每寝必扃其户。惧为人所弄也。后一月谁当死者,辄先知之,预见阴牒也。
——《耳食录》
一个陌生的男人找到我,他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略弯着腰,深黑色的西装外套胡乱地披在身上,连口袋翻出来了也没有注意,细长而稀疏的眉毛几乎可以数出来有几根,他的脸仿佛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面点师傅做工和出来的半成品的面团,到处凹凸不平,与缝隙似的眼睛和厚实的嘴唇相比,那颗巨大的酒糟鼻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

“你知道过阴么?”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类似砂约磨擦铝锅般沙哑的声音,我听得耳朵有些难受。

我摇头,抬手看了看手表——主编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他似乎也察觉到我经常借着接待来访者偷懒怠工,所以对我做了硬性规定了。

这男人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请不要着急,我敢打赌您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而我也不需要任何报酬,只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人倾诉一下,因为我怕告诉别人会让人以为我是个神经病,我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无法承受那种折磨了,再不说出来,我会发疯的。”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就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般无助地颤动着肩膀,他用巨大的双手捂着脸,居然差眯哭了出来。我虽然很反感男人哭泣,但是由于惊恐而导致的眼泪的确少见。

这个叫吴若东的男人35岁,但看上去却如此苍老,一来是最近精神紧张所致,二来他的工作是一名小公司副总,所以公事繁忙,导致人到中年就两鬃雪染。他所烦恼的不是虽的,正是他的妻子。

(下面是吴若东的口吻。)
我只是个普通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打算在这个城市继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如果,如果不是遇见那个女人的话。(吴若东将身体又蜷缩了一些,像一只四处寻找壳的蜗牛。

这几年忙于事业,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管自己的终身大事。后来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从农村来的,靠着自己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学校里教心理学。她的相貌气质很好,而且我自己也是从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深深知道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和后台的人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是多久不容易,所以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认识半年后就结婚了。在别人看来,她会嫁人我有些不太公平,其实那时候追求她的人有很多,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妻子也只是淡淡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

婚后的生活很快乐,不过很快我又忙于工作,她也安心做一名家庭主妇。虽然她一再要求我们生个孩子,但是我公司的事情太多,只好延期,而她也有些不悦,却没有多说。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来我们家找她。

先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藻魄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似乎装着什么条状物的东西。她和我妻子略微交谈后,妻子便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这是她婚前提出的唯一要求,需要一间自己单独的房间做会客室和阅览室,而且那间屋子的确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张床。

我先前并没有注意,自己上班去了,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她没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做菜。我原以为她出去了,可是她的外套和皮包分明挂在客厅的衣架上。

房间里安静极了,我以为她可能学校有事来不及回来,正打算躺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忽然听到从她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她的房间位于进门后的一条通道的尽头,在整个房子的左边角落,紧紧挨着阳台。

由于是小区,所以平时一点噪间也没有,虽然利于休息,但是长时间的寂静也让人多少有些不适。所以房间里哪怕有一点杂音,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我穿着拖鞋,一步步朝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阳台上吹过来的风让我的脚有点冷。那种声音低落是一种咀嚼声,很慢,但很清晰,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就像电视里的贵州进食一般。

橘黄色的木门居然没有关上,留着一小条缝隙,我忽然觉得有种偷窃的罪恶感,又不知道她到底在里面做什么。好奇心驱使着我隔着门缝朝里面看去。

里面的房间不是很大,即便视野狭窄也能看得很清楚,我看到妻子平躺在那张床上,而先前的那个女人则背对着我坐在一边。妻子睡着的样子很奇怪,似乎和平时略有不同,可是当时我也说不出什么不出来。

我以为妻子在休息,可是正当我要离开,那个背对我的中年女人忽然转过头来。

她的嘴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嘴角残留着点点的蜡烛碎屑,手上还拿着半根红色的蜡烛,上面明显有着啃咬过的痕迹。房间里的灯光很昏暗,似乎仅有的那点灯光经过红色的蜡烛将她的脸映衬得如血色一般。

我马上往后挪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画面,然后赶紧走进厕所用凉水洗脸。

我一直待在厕所,直到听到门外响起开门声,还有那中年女人的道谢声。

妻子似乎并不知道我看到了一切,只是关切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并说自己在乡下和赤脚医生习得几年医术,还能对付得了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

可我拒绝了。从那天起我对她就开始渐渐没有过多的察觉。后来又陆续来了几个人,妻子依旧是带到那个房间里,我也没有再去偷看过,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她了。

我隐约觉得,她除了大学心理教师外,还有另外一个职业。

于是我开始旁敲侧击地询问她,并且特意请假来到她的家乡,可是依旧查不出什么,妻子在村子里从小就是惹人喜爱的女孩子,也没有任何怪异的举动。

或许,我只是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被繁重的工作压迫得些有神经质了,妻子也经常以心理专家的口吻说我有些神经紧张。

可是,当我逐渐想忘记那些事情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而那也造成了让我现在过得惶恐不安的生活。

我永远刻去年年末,一个高大的男人来到我家,他的样子相当憔悴,而且带着黑眼圈,他仿佛见到救星似的对着我妻子苦苦央求,而妻子明显也很痛苦,看得出她很想帮助这个男人,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您还是快起来吧,我已经尽力过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可以改变的。”妻子努力想要搀扶起居然跪在地上的男人——即便他跪着,也和妻子差不多高,我也想过去搀起他,可是那男人实在太重了。

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请求,就要跪殆在我家。妻子长叹一口气,只好告诉我说这个男人是她老乡,自己要回家一趟,短则数天,长不过一星期就可以回来。

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的,而且情绪极为不稳定的高大男人一起远途,恐怕哪个丈夫也不会放心,可是当时我的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时刻,而妻子也一再说不许我同行,我只好多叮嘱她几句,然后送她去了车站。

但是一星期过去了,妻子没有回来,又过了几天,我忙完手上的事情,连忙联系她家人,可是也没有任何消息。

一阵不祥的感觉像墨汁浸透白纸般蒙上我的心头,我只觉得胸口发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遍寻了她所有的朋友亲人,可是一无所获,包括那个高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消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仿佛平白无故就这样消失了。我去公安局报警,可是每年这种失踪案都多极了,什么时候能找到她,谁也说不好。”说到这里,吴若东狠狠地抱着自己的头,痛苦地低声说着,“我要是那天不让她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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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发表于 2009-7-10 14:56:20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七夜 过阴(2)

她的懊恼与悔恨全写在脸上,而我在听完后,也觉得吴若东的妻子恐怕的确凶多吉少了。

“可是,您找到我就是让我刊登个寻人启事么?我个人很想帮助您,但是说老实话,这也没有太大作用啊。”我爱慕能助地拍了拍吴若东的肩头,不料他仿佛触电一样猛抬起原本低垂的大脑袋,双手握着我的肩膀。

“不是!不是的!请您听我说完,而且我相信我妻子没有死,只有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找到她!”吴若东的样子相当激动,比起先前的颓废,他仿佛落水者抓着了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手上力气很大,把我的肩膀都攥疼了,还好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再次平静下来叙说。


(下面仍是吴若东的口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那些朋友亲戚该劝慰的劝慰几句也逐渐离开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淡漠了这件事情了。可我不能,家里猛地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非常不习惯,我只有苦苦等待妻子的归来。公司里见我出事,也放了大假给我,于是我天天过着白天四处拿着她的照片问人,晚上在网上到处发求助帖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懒洋洋地从 床上爬起来,却着到妻子的那个私人房间的门打开了。

可我一直记得自从她失踪那天起,这个房间就紧锁着的,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那一刻我以为她回来了,欣喜若狂,连忙跑过去。

握着门把开门的一瞬间,我觉得浑身一寒,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是开门后却让我很失望,里面空无一人。

准确地说,我看到一面镜子。

那面镜子是妻经常喜欢用的,她很喜欢照镜子,家里所有的镜子几科都是她的,所以随外都有,方便她拿取,而这面也是经常摆在房间里。我小心地拿起放在圆桌上的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

不照不知道,原来自己苍老得吓人,深陷的眼窝,晒得黑而起皱的脸皮,已经满脸有所胡碴,简直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子。于是我决定去整理一下自己的脸。

可是当我准备拿着这面镜子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面不大的圆镜子里,我的肩膀上吊阒几根黑色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离近了些看,果然,镜子里的肩膀上有几根黑色细细的丝状物,可是当我转过头,自己肩膀上却什么也没有。

当我再看镜子,才发觉那些是头发,而且很长,是女性的头发。

我的妻子留的就是长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几乎拿不住镜子了,我看到肩膀上的头发开始如蛇一般慢慢蠕动,而且越来越多,就仿佛上面有一台产丝机一般,那些头发仿佛有生命似的渐渐垂下来,向我的喉咙靠近。

我的手慢慢向上方照去,几乎是下意识地想知道那些头发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镜子慢慢朝上方移动,依旧是头发,黑色如墨汁,中间夹杂着几点红色,最后我照到了一双眼睛。

带着些许的水蓝色,可是却毫无生气。

一双埋没在头发里的眼睛。虽然只是迅速的一瞥,但我还是看到了,我惊恐地扔下镜子,恐惧地摸索着自己的肩膀,好像上面真的有头发一样。

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等我再拿起镜子,却没有什么异常了。

我和妻子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喜欢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她则低垂着头,让她的长发扫着我的脸和肩膀。

而我抬头望去,在一片黑色的长发里,我也只能看得到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

我吓得一身冷汗,介是很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阳光开始倾泻在这个房间里。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我几科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在那个我和她的新房里,她几乎是无所不在,像是和那房子一体似的。

无论是做饭、喝水、拿衣服,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到某些东西,洗澡的时候在落地玻璃前,透过模糊的水蒸气,依稀可以看到镜子里我的脚边还有一双秀气的女性的脚站立在我身旁。我几乎要发疯了,正当这个时候,最早来找妻子的那个中年妇女居然又来到了我家。

我一把将她拖进屋里,然后高声质问她我妻子究竟在哪里。她似乎被我吓坏了,惨白着脸,过了好半天才举起手里的礼品,说来给妻子道谢的。而我也意识到自己的粗鲁,抓住机会问她那天和我妻子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动了动嘴唇,似乎极不情愿提及那件事,可当我说妻子已经可能因为这件事遇到不测,她有些愕然,然后慢慢告诉了我。

原来那天妻子正在过阴。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离开身体,并且以那种姿态去询问一些事情。据说过服是相当危险的,过阴者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而导致死亡。

过阴的仪式里,实施者会躺在床上,和真正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难怪那天我看到妻子的睡相有些不自然。

而当我问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去啃咬蜡烛时,她脸红了一下。说自己是拜托妻子过阴问死去的丈夫自己可否再嫁,因为决定二婚的那几天她家里经常发生怪事,没有办法她才来找妻子,而妻子也答应帮忙,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像是我那死鬼男人很不服气,居然附在我身上把我带来的红蜡烛啃掉半截,到现在我还一嘴巴蜡烛涩味。”、、

她张了张嘴巴,吧唧吧唧嘴唇,以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后来我那死鬼好像说通了,也就跑了。这不,我刚结完婚,想送点喜糖给她,可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她有些失望和感伤,低头不语。

送走那个妇人后,我意识到那天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定有什么事情拜托妻子,可是却不知道他们去哪里。根据妻子说返回时间,我去查过所有的火车名单,但也没有妻子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恳求您是否有什么办法,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


说到这里,吴若东一脸可怜巴巴的表情,我也动了恻隐之心,毕竟失踪这种事情最讨厌,总是悬在那里没有结果,生死不明最让人揪心,对于他来说,若非亲眼见到自己妻子的尸体,他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我好言劝慰他几句,送他出去了,然后自己请假回到家中,遍查所有资料,也没有过多关于过阴的事情。

不过这也在我预想之中,国为我还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得到答案。

“过阴么?仪式场所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需要死者才能回答的问题,只要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即可,可是如果询问那个的话就……”黎正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绿茶。

“哪个?”我好奇地问。

“死期。”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做了个展开平摊的动作。

“如果有人想询问自己的死期,过阴也可以知道答案,只不过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死。”他从我身边走过,一直走到窗户前,低头不语。

我没有问他,因为我知道他如果愿意说,一定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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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4:56:32 | 只看该作者
果然,数分钟后,他抬起头微笑着说:“那个地方,就是过阴者的出生地。”

“哦?袋子钳子 干吗这么久才说,志这么大关子。”我不满地抱怨,他则不以为然。

“因为我刚刚想起来。”黎正抬起头,眯起眼睛笑着。

我于是通知吴若东,询问他关于他妻子的出生地,他犹豫了一下,说要好好想想,或者去询问他妻子的家人。而我也正好要去向总编请假。至于黎正,他说对这事很感兴趣,于是便约好两天后在火车站见面,接着他便毫元踪迹了。而吴若东则一再告诉我,一定要在两天后集合一起去,因为他的公司下礼拜要重组,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两天后,我请到了长假,和黎正以及吴若东到吴若东妻子的出生地。
第九十七夜 过阴(3)

吴若东妻子并非出生在她现在的家乡,她的父母是在这个小县城生下的她,住了几年,却不知何故又搬到了现在的乡下,至于原因,吴若东的妻子从来不肯定告诉他。

这个县城的人似乎都很冷漠,吴若东着急地拿着照片四处询问,却都摇头说不知道,直到头问到一个年轻人的时候,才知道了答案。

几个月前,吴若东的妻子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来到了这里,不过很快他们就去了县城里的一处民房。

那间房子据说空置很久了,而我也想到,说不定那就是吴若东妻子出生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她和自己的父母要离开这里,为什么这间房子居然空置了几十年却无人敢住?

吴若东说以前妻子曾经提及过这个老屋,并且结婚的时候还来这里打扫过,于是我们跟着他,一直朝着他妻子曾经居住过的老房走去。

那所房子坐落在偏远的离车站最北的地方,那是个低矮的三居室平房,一条龙的三间房子串在一起,真是荒废多时了,不过在门口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有人进出过的痕迹。吴若东有些激动,我让他稍微休息了下,于是三人一起走进去。房子里面相当暗,我和黎正还差点摔倒。

房子里弥漫着令人作哎的潮气和腐木的味道,房子中间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子上居然还有一个燃了一半就熄灭的蜡烛。

“看来你妻子的确来过这里。”黎正拿起剩下的蜡烛看了看,又指了指地面,果然厚厚的灰尘上有着模糊但可辨认的一双女式鞋印,当然,还有一双男式的。

我们继续走到里屋,在里面也有一张木床,而床的下面居然有一双布满灰尘的女式皮鞋。

“是她的皮鞋,我记得,是我为她为生日买的。!”吴若东像疯了一样朝鞋子跑过去,不过被黎正拉住了。

“如果你不想让你妻子死去,最好别碰那双鞋子。”黎正的话很轻,但是却如镇静剂一般让吴若东安静了焉。

因为来之前我告诉吴若东,如果想找到他妻子,就必须听这个满头银发的怪人的话。

“鞋子的摆放,决定了过阴人的生死状态。过阴时,鞋子必定有一只是翻过来的,如果全部弄正,则过阴人会苏醒过来,如果全部翻过去,他们就会死去了。”黎正一边说,一边望向那双鞋子。

我和吴若东也仔细看过去。

那双女式皮鞋有一只是翻转过来的。

“如果当时没人动过的话,或许你的妻子还活着。”黎正盯着那双皮鞋,沉声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家要搬出这里啊?”我忍不住问正在寻找线索的黎正。吴若东也望过来,他也带着同样的疑问。

“传说中能够过阴的人,生下来是不会哭的,而按照常理,不哭的孩子是活不下来的,但是他们非但可以活下来,而且比其他人要聪明得多,只是他们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过阴者的第一次过阴往往是无意识的,在自己睡梦中发生的,这个就像身体发育到一定时候的自然反应一样,当然,并不是十分确定在某个年纪。

“他们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晰,也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在过阴,当然,有些人会保密,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做些别的事情。你的妻子很可能在帮助别人,或许,她意识到自己何时何地会死,总之,过阴者一定会回到自己出生地,如果她预感到自己的死期的话。”黎正一字一顿地说。

旁边的吴若东变了脸色,他冲上去抓住黎正的衣领。

“你胡说!你刚才还说她会没事的!”他朝着黎正大吼,而后者则不以为然。

“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黎正斜着眼睛看着他。

我立即上去分开了他们,然后示意黎正先别说话再刺激吴若东了。吴若东则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失神般地念叨着他的妻子。

“如果的东到那个高个子男人,恐怕也找不到你妻子了。”我四处看了看,的确没有任何线索。吴若东痛苦地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

“我说,如果你妻子失踪了,恐怕警察第一个怀疑的人会是你吧?”黎正忽然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吴若东。我非常惊讶黎正为何这样,吴若东也非常不解。

“警察的确询问过我,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吴若东回答道。

“其实你找到我们,只是惧怕今天是你的死期吧?”黎正双手插在裤子口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吴若东呆呆地望着黎正。

黎正没有回答他,反倒是转向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人要离开这里么?如果你是村民,一个小孩经常口无遮拦地预测别人的死期,而且又惊人的准确,而这个孩子还是个生下来就不会哭的人,你会如果看他?”黎正问我。

“怪物。”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是的,怪物,十足的怪物。所以那可怜的一家人只好搬走,并且期望可以过新的生活。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一天天长大,但由于离开了出生地,她无法再预测他人的死期,于是也渐渐过上了平常人的生活,偶尔帮人家问死者问题。

“可是埋藏在她心底里还有一件事,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于是她着急着嫁人、生子,希望可以过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于是她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安详地度过自己最后的几年生活,可是她错了。

“她大意地认为自己的丈夫根本不了解过阴,根本没想到那个男人早就通过查阅资料问人而详细了解所有的事情,包括预测生死。

“于是她的丈夫跪在她面前苦苦央求两人去一趟老家,因为这个男人需要知道一些重要人的死期,是的,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某些人的生死直接决定着他的前途。

“于是她妻子终于决定来到她孩童时代满是噩梦的地方,在这个破旧的屋子里进行了过阴。

“她的丈夫得到了答案,可是很可悲,人都有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好奇心,男人随口问了句,自己何时会死。”黎正忽然停下来望向吴若东,我也随着他的目光望去。

吴若东的脸忽然变得饱满而富有张力,他冷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同时又带着悲凉感。

“答案就是,今天。”黎正慢慢地走到屋子中心。

“你一再要求今天来,将所谓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是惧怕你死去的妻子报复吧?所以你以为抓到我们这样一根稻草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让你度过今天的死期,甚至那个时候,你或许也想过,杀死过阴人,会不会改变你今天会死的命运呢?”黎正继续说道。

“别再说了!”吴若东大吼一句,“我从没想过要杀死她,我只是害怕,我害怕她。”吴若东崩溃地坐在地上。

“根本没有所谓的高个子男人,那个先前告诉我们低落妻子消息的人,恐怕是你早就安排好的吧,所以你才抢着去问那个村民。还有那双鞋子,其实也不是你妻子的,上面的灰尘和蜡烛上布满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本来前一个屋子的空气流动要快过里面的屋子,而且皮制品比蜡烛要更吸灰,可那鞋子怎么看也像是人工拿灰铺上去的吧?最关键的,过阴者是不会穿着高跟皮鞋进行仪式的,恐怕以前的鞋子不好拿出来,你才替换了这样一双吧?

“你之所以编造那样的故事,一再要求我们在今天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时任为证人,好证明那个神秘的高个子男人对你妻子下手么?你或许没想到我比你更了解过阴,所以你只好匆忙来到这里随便布置了一下所谓的现场,买通了当地人不要说出那天其实是你和妻子来到这个老宅的。你利用这里人讨厌你妻子的心理说服了他们,或许对于那些人来说,你妻子越早死去反倒是让他们安心吧?在这里,上了年纪,知道你妻子可以过阴的人都对她避而不谈,就像约定俗成一般,把她当成了这个地方的禁忌。”黎正继续质问着吴若东。

“我以为她在说笑,毕竟预测死期这种事情不过是传说中的罢了。可是她见我不信,很快预见了当地一个村民的死期。果然,那时候我开始恐惧了,和她吵了起来。她哭着说过阴也不见得一定准确的,尤其是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鬼才会相信她!死亡怎么会有终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个女人无疑就是个魔鬼,离开她,离开她或许我能活下去!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于是我提出再回一次老宅,重新过阴一次预测死期,她无奈,只好同意,而那次,当她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鞋子一起翻转了过去。

“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死了,任凭我再怎么呼喊,她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开始害怕,因为我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谋杀,或许谁也不会相信翻转翻转鞋子可以杀掉一个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别说查到我头上,就算我主动去自首,也会被警察轰出来,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我只好将她的尸体埋在最里面屋子的地下,还有包括那双鞋子,并且编造了高个子男人的事情,说她和那男人一起失踪了。可是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里遭受她的折磨,于是我想到了她预测我的死期,我抱着试试的心理找到你们,期望你们帮我度过这一天。”吴若东无力地说详。

“你以为我有能力帮你逃避死么?你错了,我也不行,你妻子的预测很准确,不信你俩可以回头看看。”黎正猛然伸出手指着最里面的那间漆黑的屋子。

后面的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关上了,只留下窗口的缝隙漏进来一些白而寒冷的阳光,像剑一样,插在里屋看上去明显松软翻过的土地上。

吴若东的眼球几乎鼓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那里。那堆土向上蠕动了几下,忽然破开了。

一只几乎腐败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然后是一双瘦弱的肩头,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长发将自己的头颅紧紧地包了起来,她以蛇一般的蠕动姿态游向瘫倒在一边的丈夫。

吴若东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他只是下意识地用手挡着自己的眼睛。

当我想去救他的时候,那女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缠上了吴若东,后者只是低声哼了几句,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吴若东的脑袋枕在那女人的大腿上,女人慢慢垂着头,漆黑沾着泥土的湿漉漉的长发慢慢垂向吴若东的脸。

我听到了一阵阵类似骨头被啃咬的声音。吴若东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着,他就像一只中了毒的田鼠,根本无力逃走或是反抗。

然后他们两个一直保持着那种姿势,直到他们的头被那头发紧紧包裹起来。

黎正吧了口气,忽然又惊讶地望着那女尸,然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否又发现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十分了解过阴。原来,如果过阴人的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的话,是可以逃避掉那恐怖的死期的,或者说吴若东的妻子所说的特别原因,就是指这个吧。刚才我看到她的手紧紧地护着肚子,就如同本能一般,于是忽然想到这个。”

“生的终结是死亡,死亡的终结是重生么?可是为什么她不早点告诉吴若东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过早告诉他,那男人一定会要求打掉孩子的。他妻子其实是想借着孩子的降生改变他们夫妇二人的命运,结果,到最后还是无法逃避。”黎正阴沉着脸,还着惋惜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过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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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4:56:51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八夜 饿(1)

与其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倒不如说更像是当事人本身加入了或多或少臆断成分的一段记忆,因为当我看着父亲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集点,仿佛进入了半睡眠状态,从嘴里轻吐出来的字句虽然低沉,却清晰可辨,不过又像是梦中呓语。

(下面是父亲的口吻。)

我十八岁来到了一个农场,那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景色虽然秀美,但我却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来上山下乡改造的。这个农场的人员整个编制是按照军队来算的,一个班十二人,有正副班长,连长大都是真正的军人担任。

大家白天劳作——插秧收谷地棉,干得不亦乐乎,累得一塌糊涂。一日三餐两瓜一饭,接受着下乡改造的过程。我们连上百号人,都住在同一个大宿舍里,床紧挨着床,大家虽然辛苦,却也过得相当愉快。大家年纪都相仿。只是有一点让人很难受,那就是饥饿。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个个都是能吃的主,虽然菜肴罕见荤腥,常年两瓜一椒——冬瓜、南瓜和辣椒,但大家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加上收割时节农活繁重,一顿饭吃个半斤八两那是常有的事情。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经常在晚上发出咕噜咕噜如同敲击破鼓般的叫声,然后就会听到唉的一声长叹,和喉咙管使劲咽下唾沫的声音。

而每当逢年地节,食堂出现红烧肉这样一年难得一见的食物的时候,大家伙便疯了似的抢起来,各个生产兵团都听过有为了食堂打菜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甚至伤亡的案例,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到了那份上,哪里还顾得了什么,填饱肚子才是脑袋里唯一想的事情。

每天早上六点,全连人就要在食堂集合,大家迎着刚出生还带微冷的阳光在连队指导员的带领下背诵“毛选”,而我们的正对面,则晒着一行行已经腌制的冒着金晃晃肉油的鸡鸭鱼肉。于是大家伙总是念一句毛主席语录,咽一口唾沫。指导员是一位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他的右眼皮上还胡块食指大小的伤疤,据说那个伤险些让他成了独眼龙。他用高亢粗犷的声音训斥着我们。

“这些都是战备肉,你们想都别想!知道什么是战备肉么?就是为了应付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对我们的阴谋反攻而准备的。大家要老老实实地学习《毛主席语录》,不仅要在身体上武装自己,更要在精神是坚定信念!”说完,他就领着我们去晨练,然后再是喝粥劳作。

当然,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年青绝对不会老老实实地按照连队指导员的话去做。虽然我们不是部队直属,但绝对是按照部队军人来要求的,所有偷鸡摸狗的事情抓到绝对是严惩不贷,但是这也丝毫拦不住那些家伙的口腹之欲。他们几乎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获取可以吃的东西。

和我关系最要好的,是一个叫阿牛的大个子,他的样子很老气,而实际上也的确比我们成熟很多。他如同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们,尤其是我,他说我身子骨单薄,要好好锻炼,并且拖着我一起打篮球,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喜欢上打篮球的。

阿牛似乎总是能在我们饥肠辘辘的时候变出几块饼干或者两三个红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每每问起,他也是笑而不笑。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一张肉脸像砂纸过磨过一般,厚实的嘴唇总是带着腌制许久的腊肉般的颜色,可他笑起来却如同孩子般天真,两个眼睛都被周围的肌肉挤压得看不见了。那时候阿牛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很,在大家看来,能搞到食物的人就是牛,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阿牛。

记得有一次,我好奇地问指导员关于阿牛的家世,他只是大概地说到阿牛的父亲以前是一个专门喜欢在乡间游走的医生,而且据说医术相当高超,还在国外留过学。

“所以,他儿子的骨子里,血液里多少浸透了些资本主义思想,更要进行改造啊。”指导员严肃地对我说道。而我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当然,有像阿牛这样一有东西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的,也有像小李这样有东西就躲躲藏藏起来吃独食不厌精的。小李是上海人,据说家里是资本家的后代。他来的第一天细皮嫩肉,跟个女娃似的,说话轻声轻气,指导员皱着眉头说你的确需要来这里好好改造改造。于是半年过去了,小李也变得和我们一样抬头骂娘、低头吃粮,身上晒得黑黝黝的,到处是未脱干净的死皮.只是且点他始终没有变化,他打从心眼里看不起我们,虽然不敢明说——他怕挨揍。第一天他嘲笑阿牛是个呆子,和田里的牛没什么两样,马上被揍趴下。然后阿牛很认真地,仿佛是在以老师授课的口吻说,不要嘲笑牛,牛在农村人心里是很重的。以后阿牛和小李就结下了梁子,两人不是非要说话,绝对不打照面。而我,小李觉得这一帮人中只有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尚可以交谈一下,每当与他在一起,他总是满怀着甜蜜回忆,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每次都是你知道那什么什么吗?看你也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有好几次我真想说我不知道,也不稀罕知道,但每次话到嘴边,看着他那么激动仿佛陶醉般的神情又开不了嘴,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喋喋不休说上一个钟头。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普通是吧,那个年代似乎都是如此,但是我必须把阿牛和小李交代清楚,因为他们两个几乎决定了那件事的结局。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指导员发现有人倒饭。其实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女学员里有很多是经常倒饭的。虽然是兵团编制,但是农场里也有小卖部,也有老乡喜欢卖一些副产品。这些女娃大都家庭富裕,虽然被强制送到这里下乡劳作,但家里人时不时塞很多吃食和零花钱,当然她们看不上食堂里的粗茶淡饭。但是这次似乎做得离谱了点,因为我知道小李也倒饭了,好像是下午的时候他接到一笔家里的邮寄款,吃了只烧鸡,当然,他只拉了我一个人去,然后小心翼翼地从鸡脊背上撕下一块巴掌大小的鸡肉,后来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似乎觉得有点过,就又拿了只翅膀给我。我只是笑了笑,既然有白食吃,何必计较那么多呢。于是一路上小李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和我讲述他在上海的饮食,他说要在上海,绝对要请我吃醉鸡,那玩意儿比这个破烧鸡好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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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发表于 2009-7-10 14:57:38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八夜 饿(2)

回头说指导员,他勃然大怒,把这件事上报给营部,于是营部决定所有连按照顺序吃忆苦饭。

什么叫忆苦饭?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导员将连队所有人集合在食堂,先是一顿臭骂,说我们脑袋里的资产阶级好逸恶劳养尊处优的小尾巴还没完全割掉,根本无法融入广大农民兄弟阶层里去,于是指着满满一桶泔水,说这就是忆苦饭的主料,然后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所有人只准吃由倒掉的剩饭和老包菜梗熬的忆苦饭,而且所有小卖部不准卖东西给我们营的人,抓到私藏食物,也会给予重罚。

命令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个个饿得叫苦不迭。那忆苦饭闻起来很香,但吃到嘴巴里咬都咬不动,而且年直去浓稠,其实稀少得厉害,这伙人个个吃得脸色蜡黄,开始还有人绝食,可是没几天就挺不住乖乖地去吃,后来抓到过几个藏起来吃外面村子买来的干粮的,结果也被指导员突击检查,全给没收了。

那几天我和阿牛饿得说话都懒得开口了,全部用手势代替,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多说一个字,而小李却很奇怪。

忆苦饭他吃得很少,却依旧精神抖擞,非但没有瘦下去,人还胖了些,他解释说是浮肿,可我看不像,虽然大家都浮肿,脚胖得鞋子都穿不进,可是小李的腿还是好好的啊。

阿牛不愿意多过问小李的事情,每当我提起,他也只是从鼻孔里哼哼说经常看见小李半夜跑出去,然后身上带着肉香又窜回宿舍。我猜想这小子指不定溜到哪里偷吃了。

一天夜里,我饿得胃直往嘴巴里泛酸水,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最后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我变得迷迷糊糊的,忽然间肩膀被一双大手摇晃起来,我靠着窗外稀冷的月光,发现居然是阿牛。

他的样子带着一点紧张,然后对着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紧接着示意我跟着他。阿牛带着我小心地走出了宿舍,居然跑到了食堂,我们两个翻围墙都翻了半天,实在是饿得手上没了气力。我和他溜进了食堂后厨房,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阿牛的那像牛一样圆而大的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然后拉着我朝角落的一个灶台跑去。

当我跑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居然是一烤熟的红薯,一个个拳头大小,孤零零地堆在灶台角落上。

“吃吧,不过要快点,随时会有人来检查的。”阿牛一边说,一边迅速地拿起来往自己嘴巴里塞。那一顿红薯吃得我这辈子难以忘记,因为我差点被噎死。

  刚吃到一半,忽然门外传来有人跑过去的脚步声,我和阿牛同时停止咀嚼,然后抓起几个红薯就跑,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吃了些食物,我跑得有力多了,不过在吞咽下去的时候居然噎住了。

  我顾不得许多,勉强翻过去就摔倒在地上,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难受死了,整个身体的血都往脑门人冲,呼吸越来越困难,阿牛赶紧帮我拍着后背,还好,那团红薯终于下去了。
我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想看看是哪个王八蛋差点吓死我,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虽然天黑,可是那天晚上的月光非常白,所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那人正是小李。

  “跟着他。”阿牛忽然招了招手。想想也是,反正出来了,干脆跟着看看到底这小子去干了什么,于是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我和阿牛在小李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再远点就看不清他往哪边走了。而这个家伙也相当小心,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晓得山路越来越崎岖,我开始怀疑他到底要去什么鬼地方。

  终于,我们在农场北面的一个半山腰停住了,小李往一间宽敞的草棚屋走去,屋子外面还有好大一个鸡舍,不过估计鸡都赶进去了吧,里面一只鸡也没有。

  想想可笑,这一带的老乡很多人都讨厌我们。前些日子我和阿牛还有其他几个人还偷过老乡的鸡,虽然留了一点钱,但其实跟明抢没区别。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人骂几句也就算了,更有些好心的大娘看我们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到。而我们也不会经常去干这下三滥的事情,偶尔实在肚子里刮不出一点油水了才会打打牙祭,但这就把很多人弄得对鸡提心吊胆,一到入夜就赶进自家屋子了。

  我和阿牛小心地猫着腰走过去,扒着门缝往里看,那门是竹子编制而成的,夏天里凉快透气,所以缝隙也多。

  透过屋子里不亮的灯光,我居然看到小李那小子正端着一只大大的蓝色瓷碗咕咚咕咚喝着汤。

  是鸡汤,那香味顺着门缝飘出来,我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先前还觉得红薯是最好的美味,而现在几乎连它的味道都记不得了。

  “翠,你为啥从来不吃点啊?”小李放下碗,柔声说道。我看不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因为小李是坐着的,而那个人似乎是站在一旁。

  “你吃啊,我看着你吃我就高兴了。你是有知识的人,整天要费脑子,连队的忆苦饭会吃傻你的,我心疼。”那个叫翠的人居然还是个年轻女孩子,声音脆得像刚摘的苹果,甜得如同入秋的沙橘。我忽然嘴巴里开始泛出酸水,也不知道是来自胃,还是来自心里。

  “那你也要吃点啊。弄得我太不好意思了。”小李居然还会主动邀请人家吃,我这是第一次听到。

  “不了,还没到时候,女娃娃家的不适合吃这时候的鸡肉,我们这一带都这样,所以养鸡都是卖蛋用。”那个翠又说话了,语气里充满了关怀。

  “翠,我答应你,只要我回到上海,一定会回来带你走,我们离开这个鸟地方,离开这个该死的农场,去过一辈子的好日子。”小李忽然也动情地说。

  “嗯,我信你。”接着,两人便沉默不语了。
  阿牛忽然拉了拉我的衣袖,做了个“走”的手势。于是我和他又返回了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小李也偷偷摸摸进来了,然后和衣躺下,他的呼吸很急促,我斜眼看了看他,这家伙,连嘴巴上的油水都没抹干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两片嘴唇如同碎裂的玻璃条一样。

  忆苦饭还剩下最后一天,吃完了,指导员决定恢复正常伙食,并且允诺有肉包子,大家正在欢呼雀跃,我却发现阿牛的表情有些不正常。

  我问起他怎么回事,阿牛却破天荒地说自己在为小李担心。

  “不是吧?你小子可能也在嫉妒人家又找到个老婆又找到个免费饭票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阿牛也不恼,依旧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我发觉有些不对,他很少用这种表情对人。

  “你不晓得,我其实就是当地人,后来我爹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带着我离开了这里。他在世的时候总告诉我不要回来,不过他死了没多久,我又巧合般地分回这里,自己都觉得好笑。我对这里太熟悉了,一草一木一点改变也没有,这一带人虽然还算善良,但也有些居心叵测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太放松,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阿牛缓缓说道。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一带的东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么?昨天的那个山,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我也压根没听过这里的女娃不能吃鸡的规定。”

  “那也可能是那个叫翠的身体不吃不能吃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小李说话,可能直觉觉得那个女孩子不是坏人。

  “你们这些城里人,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还是太少,有些东西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要不这样,连队晚上才正常开火做饭,下午我再和你去一趟那个后山腰看看。”阿牛的话没有任何我反驳的地方,当然只好同意。

  而小李也越来越古怪。他不再喜欢抓着我聊天了,失去了这个烦人的家伙的骚扰,我反而有些不适应,主动去打招呼,他也是爱理不理,干活的时候也无精打采,被班长呵斥了好几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发呆。

  当我走过去想找他谈谈时,他忽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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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发表于 2009-7-10 14:57:48 | 只看该作者
  他的脸部肌肉泛着潮红,还一下一下地痉挛般的跳动着,嘴巴半张,流着老长的哈喇子,别提多恶心了。

  “饿啊,我饿啊,吃,吃。”说着他神志仿佛都不清楚了,“翠,翠,我要吃鸡,我要喝汤。”他一下站起来,一晃一晃地朝着昨晚的后山走去。

  我赶紧去找阿牛,阿牛皱了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就冲出门跟着小李而去。

  五月的下午热得厉害,还没走几步,我和阿牛身上都冒着汗气,加上饮食不好,我的眼睛开始冒金星了。

  “多撑一会儿,快到了。”阿牛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点点头,继续跟着小李。今天我们几乎是直接跟在他身后,但他仿佛对我们毫无察觉,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往山上走去,而且走得很快。

  快到那间屋子的时候,我和阿牛躲藏在旁边的一人多高的杂草堆里,死死地盯着前面的情况。

  鸡舍里养着几只鸡,个个膘肥体壮,我很奇怪,因为之前在老乡家偷来的鸡从来没有养得如此之肥的。那些鸡也不怕生人,只是一个个仿佛也和小李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精神。

  “翠,开门啊,我饿了,我要吃啊。”小李对着竹门大声吼道,接着用拳头狠狠砸过去。

  门开了,走出一个人来,但是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她哪里是一个年轻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几乎皱纹爬满脸的老太婆,老太婆的眼睛像锋利的刀从额头上划开的缝隙,她笑嘻嘻地看着小李,她一笑更让我难受,那些皱纹仿佛活了一般,如同一条条蚯蚓在她苍老的脸庞上慢慢爬动开来。

  “小李,你来了啊。我这就让你吃,吃个饱,然后我也要吃了,因为我也饿啊,饿了好多年了。”老太婆开口了,那声音居然还是昨晚听到的年轻女孩的声音,要不是实在没吃什么东西,我几乎都快吐个不行了,我使劲咽下从喉咙里冒出的酸水,望向阿牛。

  阿牛的表情很冷漠,他直视着那个老太婆,并按着我,告诉我暂时别动,看看到底怎么了。

  我看到小李像那个什么,该怎么说呢,对了,就像一头饥肠辘辘的野兽,即使前面是摆放着食物的陷阱,他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老太婆笑嘻嘻地转过头,走了进去。我似乎看见那老人的后颈上有块菱形的胎记。

  “啊!”阿牛忽然惊讶地喊了一声,接着连忙拉起我冲进了房间里。

  我看到一幕非常骇人的景象,那个茅草棚里到处挂着已经腌制起来的肢体和碎肉,它们就像食堂门口挂着的战备肉一样,整齐地摆放成一排,都用铁丝穿过,肉已经被太阳晒得紧缩起来,干瘪得不成样子。而地上还有一个脸盆,里面是一些谷料,面上撒了些碎肉。

  原来门外的那些鸡,居然是用这些肉喂养的。 老太婆一点也不慌张,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又看了看阿牛,忽然,她开始疑惑了。

  “像,好像,太像了!”她连说了三个像,然后发疯般地冲到旁边的床上,拿开枕头,里面居然有一张老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只是在两侧有两个灰白色的拇指手印,或许是被人长时间握着的缘故。

  我瞟了一眼照片,居然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孩子在中间,大概四五岁左右,父亲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而母亲有两条油亮亮的大辫子,相貌秀气。

  只是,那个父亲居然和阿牛颇为相像。

  阿牛的嘴唇开始慢慢颤抖起来。

  “爸说你死了!”他突然大吼一声。老太婆身子一抖,手里的照片掉落在地上。

  “是的,我是死了,自从他带着你离开,我就死了。他嫌弃我,畏惧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的女人只要生下孩子就会老得飞快,像一块用掉的旧抹布。我曾经告诉过他,可他不相信,还说他可以治好我,狗屁!我娘,我阿婆都是这样,而唯一可以治好的办法就是吃掉一个年轻男人!一个被我用门外的鸡肉喂养的男人!”我开始适应眼前这个疯老太婆用二十多岁年轻女孩的声音讲话了,可是刚刚出现的事实又让我措手不及,她居然是阿牛的母亲!

  “放了他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不想看到你做这种事情。爹临死前叫我永远别回来,可能京剧是怕我看到你。其实他很痛苦,一直都没有再娶。”阿牛的眼睛有些湿,他慢慢地朝他母亲走去。

  “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就要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复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沉默了片刻,方才开口道:“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地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的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来到阿牛身边,无限爱怜地望着阿牛,我正松了一口气,忽然那老太婆脸色一变,如恶鬼一般骇人。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扯下一大块肉下来。阿牛的身体疼得猛然一缩,他连忙捂住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小屋。

  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叹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饥,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叹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

  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本身就是不连贯地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不过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到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地摸摸腹部。阿牛这才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糊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的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

  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恶浪费,或许饥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颈发凉,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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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4:58:19 | 只看该作者
九十九夜 死当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他告诉我他找到了那个制作人皮面具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系。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他还是告知我,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满脸缠着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当铺老板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我对当铺并不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历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地生存着,即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店面隐隐地出现在各个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或是战乱动荡,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时代是清乾隆年间,当北京就有二百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了大财,只是后来漫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复苏,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得奇怪,那想必这个地主赌业很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满满一仓库货物却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淡经营,所有当铺老板一旦发现有些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糊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板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得相当厉害,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黯然地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月就热得逼人。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轻摇纸扇闭目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唇微微发白,似乎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友好地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吗不进去,而待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将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做只不过是出于自保,同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反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台和里面处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房子,待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我不喜欢人家叫什么经理啊,什么西一欧之类的,掌柜的就叫掌柜的,我们这一行,传了百来年了,称谓变不得。”刘掌柜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走进内堂,套了件外套,一来表示尊敬,二来屋子里面的确很阴凉。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表明了来意。刚开始他有些不耐烦,说是警察已经问了多次,每次除了让自己又难过一次外,毫无进展。当我告诉他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时候,他有些惊讶,并说我一定可以查清楚他兄长——也就是前任掌柜的死因。
  “我和我哥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我父亲的遗训,两人分别接手了上一代人的当铺和米铺。不过兄长的当铺经营得不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靠天吃饭,运气不好再能干也不行,平时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总是带着醉意说自己太委屈了——因为我的米铺生意很好,那是当然了,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啊,怎能做得不好?我想父亲也是因为考虑到他比我能干,所以才让他做家里比较重视的当铺生意,结果适得其反。早知道我宁愿他放弃这里,两兄弟一起开米铺了,唉。”刘掌柜悲戚之色溢于言表,只是唯有长叹一声。我问及他哥哥出事前后有无发生什么异动,他想了想说有的。
  刘掌柜示意我稍等,然后转到当铺里面,不消一会儿便出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一张纸。
  刘掌柜把纸递给我,我瞧了一眼,是一张契约文书。准确地说是一张当票,当东西的人必须手持这张当票来赎当,而且缴纳利息费用。长十几厘米,纸张厚实,在前头还有花纹和这个当铺的牌号、地址,而正下方还有一个红色的大印和当铺老板的签名,正中间写着一行草字。
  “破烂黑色锦盒一个,长五寸三分,宽三寸六分,高两寸。执贴人XX今因急用,将已物当现金七百二十元整。每月三分行息,期限十八个月为满,过期任铺变卖,如有鼠咬虫蛀,物主自甘,此贴为照。”
  “的确有些奇怪,一个普通的盒子你哥哥居然给了那人七百多元。这个地方经济并不像那些大城市,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元而已。”我将当票还给刘掌柜,他接过去也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不常来当铺,只是发现哥哥拿了这盒子便欣喜若狂,说是拿到好宝贝了,接着居然将铺面给我经手,然后独自一人回家,大门不出。那几天正好典当赎买当的人多,我一时忙不开手脚,就忘记了此事。后来我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得了场大病,差点丢了性命,他来看过我一次,但还是像丢了魂魄一般眼神游离。我那时候自顾不暇,也没有太重视,结果不料一个月后,居然传出他暴毙的噩耗,而且他居然……”刘掌柜一时语塞,声音有些哽咽,看来触及伤心之处,我只好等他稍显平复,才继续问他。
  他喝了口茶水,忽地压低声音说道:“这件事除了警察和我们几个亲人外,谁也不知道,我哥死状极惨,整个脸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警察在出事的房间找了好久也没发现那张脸,所以列为疑案。”
  我听完有些吃惊,忙问他那个来典当盒子的男人是否还出现过,刘掌柜摇摇头,说是再也没看到过了。
  “不过不久后那盒子也不翼而飞了。”刘掌柜又回答道。
  我向他匆匆告辞。临走前他一再央求如果有了线索一定要告诉他,我许诺下来。于是他又恢复到先前的萎靡之色,继续坐在屋子外面喝茶乘凉。
  接下来我去了其他几家出事的当铺,无一例外,虽然有的人不肯告诉我全部事实,但大都和刘掌柜哥哥的遭遇一样,奇怪的黑色锦盒和不久后暴毙的掌柜,而且也是没了脸皮。
  我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是奇怪这个典当人究竟想要做什么,而且我该去哪里寻找他。当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当地一个刑警队朋友的电话,之前我一再拜托他说如果有一切异动一定要通知我,果然,他告诉我最近他管辖的地区里出现了奇怪的案子,而且正好报案人就是一家当铺老板,我立即打起精神赶往他那里去。
  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头顶早凸,光亮可鉴,脸面狭长如梭,眼细鼻窄,长着一字胡,与头发不同,胡须密得很,可能是营养流错了方向。他穿戴整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犹如惊弓之鸟,过个几秒便如鸟儿一样抬起头快速地张望几下,接着又垂了下去。我的朋友半开玩笑地叫了他声老秃。“老秃,这是我朋友,你把知道的再和他谈谈,记着不许隐瞒一个字!”被唤作老秃的男人抬起头,带着几分不满看了看我朋友,又朝我望来。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枝烟,朋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多,下午还有人来做笔录,便把我们两人带到隔壁的小房间。果然,他似乎安静了许多,但还是对我很谨慎,我递给他的烟也推说不会,不过他泛黄的食指让我好笑,全当作不知。
  我问起当天的事情,他有些害怕,但还是断断续续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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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发表于 2009-7-10 14:58:38 | 只看该作者
“那天只有我和伙计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我想关门,结果一个身材中等、带着大毡帽和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黑色锦盒扔在柜子上,低沉着说要当东西。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是喉咙里齿轮摩擦着砂纸一般。
  “我看了看盒子,有些好笑,便开玩笑地问他要当多少。他忽然抬起头望了望我,我发现原来他脸上缠满了绷带,样子有些骇人。你知道我们这行,来当东西的三教九流都有,害人之心虽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我小心地退到内台,怕有不测,随时准备喊人。
  “‘四千八吧。’他冷冷地说。伙计忽然哂笑起来,拿起盒子一边把玩一边嘲笑那人说:‘这等破烂也要小五千,你好似去抢算了,’这个伙计跟了我三年,虽然谈不上眼力惊人,但一些东西古玩还是认得的,所以我也就懒得看了,打算把盒子扔回去撵走他。
  “‘哦?居然嫌贵了?烦劳您再仔细看看,已经便宜得很了。’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定要当了这盒子。
  “忽然伙计仿佛着魔一般望着盒子,飞快去开出当票,我想去阻止他,可是却被他一把推开。那怪人拿了当票一言不发走出当铺,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世上竟还有嫌这东西贵的。’便走了出去。
  “我大骂伙计无能,可是他却如同痴呆一般抱着盒子,傻笑着对我说这是个宝贝,接着还说如果我不愿意,可以从他工资里扣除盒子的钱。然后第二天我发现他和那盒子都不见了。
  “一连好几天,那伙计都不见踪影,我只好亲自去他家,结果家里没人。他向来一个人单住在镇上一间出租屋里,后来我听都是开当铺的朋友说,凡是拿到那黑色盒子的,都死得很惨。于是我吓坏了,只好来这里报案,不过警察同志说这算不得什么案子,顶多再过几天列为那伙计失踪,而且他是外地来打工的,不告而辞的事情多了去了,他们也管不过来。加上这几天盗窃案频发,让民警忙个不停。”
  我安慰了老板几句,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向他讨来那伙计的住处。然后告诉朋友这几天帮忙看着这个当铺老板,便要往那出租屋去。临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几个人哭丧着脸来派出所报案,房间一阵骚乱,似乎又是失窃了,朋友烦躁地挠了挠头骂了声国骂,接着抱怨说最近为何有如此多的盗窃案。我向他告辞后,便直接往出租屋去了。
  说是出租屋,其实只是间破旧老平房,三个房间并列着,其他两间暂时无人居住,于是房东拿来存放货物,第三间便是那小伙计的住处。我摸了摸门把手,积了层薄灰——这一带风大,两三天不动的东西便会积上一层灰土。
  我告诉房东自己是那家伙的朋友,来取点东西,房东有些不信任地望了望我,说他还欠着几个月房租未交,我只好拿出钱包,胖胖的女房东那眯缝眼一下子睁开了,接过钱马上从自己的裤腰带上解下一大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门。
  屋子很狭小,而且弥散着霉变的气味。让我失望的是,除了一张单人木床和一个摆放脸盆洗漱物品的架子外空无一物,房间一眼便可望穿,什么也没有,光线几乎无法照进来,所以阴暗如同黑夜。我到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可值得研究的东西。
  似乎毫无发现。于是我打算离开,但是地方过于狭窄,我转身的时候碰翻了茶杯。茶杯忽然以一个奇怪的下落路线掉在地上。感觉是在空中撞到什么东西而掉下来的,因为本来应该掉落在我脚下,现在却弹飞到墙角去了。
  我捡起茶杯,蹲了下来,慢慢地靠近床下,下面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我清晰地听见了一句话。
  “脱不下来了。”
  仿佛是喃喃自语一般,声音小而虚弱,让我有些疑惑,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知道刚才不是我的幻听。
  沿着木床角落的上方忽然开始慢慢滴落下来几滴红色黏稠的液体,我闻了闻,是血,而且很新鲜,我顺着那地方摸过去,感觉似乎是碰到了什么,柔软却冰凉,很像人的皮肤。
  我抬起头,想从床下直起腰,却发现正前方多了一只眼睛。
  没错,只有一只,那眼神独独地挂在空间里,如同画着的一般,但是充满了痛苦和不甘心。
  “救我。”我再次听到了那声音,于是我低声呼喊着“你在哪里”,可是没有回音。
  我又看了看那眼睛,似乎正在向下滴血,接着我听到痛苦的嘶叫声和好像什么东西在撕扯的声音。
  原来,那人一直在我面前,只是我看不到他。
  他的手拿着自己的脸皮慢慢扯了下来,血肉一丝丝地连接在一起,仿佛用着莫大的勇气和忍受着无法想象的痛苦,当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离开他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都能看到了,血肉模糊的脸偏向一处,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露出一个装着棱角分明物体的布袋。
  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可是为时已晚,这个男人已经断气了。
  两个人一千四百四十,贵么?原来这些钱不是当盒子的钱,而是他们的命值多少,那个人不是在当盒子,而是在当那些当铺老板的寿命么?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所谓的黑色盒子,我只好打电话告诉做警察的朋友,并询问那个当铺老板的下落,他则告诉我说由于分局人手不够,那个老板被放走了。


我按照从朋友那里弄来的当铺地址,连忙赶了过去。当铺在小镇的另外一头,平时也是惨淡经营,只是有些人一时手头太紧才会去当些值钱的货物,所以离着镇中心很远,我几乎走了半个小时才赶到。
  万幸,当铺没有关门,我掀起厚重的印有大大当字的黑色布帘走了进去,店内很空旷,正中央房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没有看到别的,只有坐在地上手拿着黑色锦盒的老板。
  他的样子又变化了,仿佛饥饿的人看见了食物,两眼放光,嘴半张着,上下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瘦而干枯的脸颊居然起了淡淡的红晕,只是在暗淡昏黄的光线下,颜色一跳一跳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那脸皮仿佛随时会脱离他的脸颊,活了一般似的。
  我连忙走过去想问锦盒哪里来的,他忽然站了起来。
  “真是个好东西啊,阿力(伙计的名字)难怪会看上,这家伙刚来的时候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后来被我责罚几次后看上去是改了,可是一旦拿到这个盒子,他心底里按住多年的瘾又上来了,他打开了盒子,肆无忌惮地偷东西,真是舒坦!老子也要打开这个盒子,我要实现我的愿望!”老板的话有些怪异,语调也很奇特,很粗鲁,先前见面时,他虽然看上去略带刻薄,却还算彬彬有礼,这会儿却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那个所谓的盒子可以实现别人的愿望?作为一个喜欢偷窃的人,让别人看不见是他,自然是最想实现的,可是这个当铺老板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瘦弱的老板打开了盒子,用颤抖的手打开了盒盖。
  他拿出一张薄得透明的淡黄色像羊皮似的东西,我刚想阻止他戴上去,却已经晚了。
  “我要,我要头发,我要头发!”老板喃喃自语道。
  开玩笑,他居然只是为了这么离谱的愿望么?我简直难以置信。
  “你知道没头发的痛苦么?有钱有什么用?有钱我头发也长不出来,这里的人天天笑话我!连小孩子也是,而我只能赔着笑脸应对。甚至那个阿力,一个外乡伙计,也背着人说我是身体有病才秃顶而丑陋,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啊!”老板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怒喊道。
  我借着灯光,看到他的光头居然生出一片青色,接着如刺猬一样慢慢伸出一根根尖刺,真的长出头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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