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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eDee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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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每夜一个灵异故事(最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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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07-8-30 16:18:25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幸福生活被一个礼盒破坏了。”哲野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像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白森森的牙齿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眼睛几乎凸了出来。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您今天来刊登寻人启事到底有什么关系。”我终于还是不解的问他,虽然我早上还算有空,但也总不能听他一个劲在这里讲故事。哲野恢复了他尊雅的面容,很有风度的向我道歉,并强调下面的话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您还记得刚才我说的龙秀送的礼盒吧。其实我一直都没打开过,我恪守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对龙秀的承诺,因为这样会让我稍微好受些。可是没想到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盒子被归置到储物柜里,居然一呆就是几年。一直到去年我在家里做大扫除,才把它翻出来,虽然家里有钱,但我不喜欢让佣人来触碰我的东西,我宁愿自己来打扫,因为每一件旧物都能触发我脑海深处一些平时无法摸索的角落。这个盒子也是,当时我甚至还在那里回忆了好久这到底是什么,最后好不容易才起来,这是龙秀送我的。 
  既然都过了这么久,打开,也就无所谓吧。于是我使劲打开了盒子,不知道是盒子太紧还是我的力气小了,我费了好大气力,弄得浑身是汗。 
  可是很奇怪。打开盒子前我明明觉得盒子有些分量,但是打开后忽然一下轻了。 
  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难道龙秀在戏弄我?我觉得很奇怪,她应该不是这种女孩。这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个很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了下我。但是回头看去诺大的空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太太去了岳父家。 
  我把礼盒盖上,重量又重新回来了,顿时沉了下去,但打开,里面还是空的。我这样开开关关试验了很多次,结果都一样。 
  我决定去联络下龙秀,因为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完全怪我,人事一多,就把她渐渐遗忘了,我本应该想到,像龙秀这样的女孩子从来不会主动去要求什么。 
  可是等我好不容易联系到村子里,大家都说龙秀自从那天离开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只是知道去了南方那个的某个大城市,可是她家里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或者确切的地址。我带着失望看着那个礼盒。 
  盒子的颜色一如数年前一样漂亮,颜色都没褪,红色。 
  但是第二天,我的生活就改变了。 
  一大早,我就接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放在门口的,正方形的摆放在门前。 
  但是打开后,是个盒子,准确地说是个礼盒,和龙秀曾经送我的那个颜色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邮包里还有贺卡。我打开一看,居然是龙秀的字迹。 
  ‘你打开盒子了吧,就像那天我答应你的,会一直送礼盒给你的。’当时我很高兴,甚至没有想过这一切又什么不对,只是想龙秀能联系我证明她原谅我了,所以兴奋得打开盒子。 
  可是明明打开之前颇重的盒子,里面还是空的。 
  关上盒盖,重量又回来了。 
  懊恼感觉受了戏弄的我把盒子狠狠地抛在先前的礼盒上。 
  是龙秀的玩笑吧,她还没有原谅我,还在戏弄我,她们家族本来就有着被人害怕被神灵诅咒的怪异能力,想要戏弄我真是易如反掌。我忽然从心底开始升起了一阵淡淡的对龙秀的厌恶,但是又非常期盼可以再次见到她。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必还对我这样。我没有扔掉盒子,只是小心的放在一起,因为我想看看,龙秀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几乎没过上一段日子,我都能收到龙秀寄来的包裹,都是一样质地的礼盒,大小也差不多一模一样,当然,和以前一样,打开来什么也没有。这件事我一直没告诉我妻子,怕她担心害怕,她这人一直都很胆小。有次她也吃惊地问我盒子那里来的,但被我敷衍过去了。 
  细细数来,我几乎已经接到了好几个这样的盒子。而且寄来的地址五花八门,全国各地都有。至于上面的贺卡,无非就是一句,‘每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会寄给一个礼盒。’倘若只是些盒子道也罢了,只是后来却发生很怪异的事情。”哲野说道这里,居然如说书人一般喝了口水,倒是让我急不可待了。 
  “我将所有的盒子堆放在一起,忽然发现了个奇怪的事。 
   这些盒子,每次我把它们码放好,第二天一看所有的盒子又平放下来。随着盒子的增多,摆放的形状居然越来越接近一个人形,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堆放得积木一样,但是没有头部。而我的妻子也越来越怪异,一次她居然把其中一个礼盒打开,让自己的手塞进去。还说了句。蛮合适啊。当时我就把盒子夺过来。结果两人大吵一架。她坚持让我扔掉盒子,说我这样留着盒子就是代表心里还想着龙秀,在她要求下,我把盒子一股脑的扔进垃圾箱,并亲手把它们抛进了来运送垃圾的车子。我以为事情结束了,可是第二天,所有的盒子完好如初的放在客厅的地板上,依旧摆放成一个人体的形状。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盒子好好的收起来,并骗妻子说盒子已经没了,她才安心一些,家里才安宁一点。但是我却安宁不了,到现在我甚至害怕看见盒子,别人送东西给我拆都不敢拆。 
  正巧,昨天收到的盒子的时候我看了看地址,居然就在这个城市。所以我希望找到报纸可以刊载篇寻人启事,看能不能找到她,让她结束这种无聊的游戏。”哲野终于说完了,擦了擦汗,把杯子里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 
  我按照他提供的材料和相貌刊登了寻人启事,由于照片只有一张哲野提供的龙秀高中早期的照片,所以也只好如此了,由于哲野不想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公布,所以暂时在启事上刊登的是与我们报社联系,随后再由我告诉哲野消息。从照片看上去,虽然衣着简朴,但看的出龙秀是个很美的姑娘。 
  目送哲野回去,我也把准备的样稿递交过去,报纸明天就会出了。 
  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几乎让我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一个电话把我叫醒了。一个人告诉我,他看到照片可以提供关于龙秀的消息。我告诉他在一处地方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哲野,而是独自去见这个人,因为我忽然很好奇,为什么龙秀要寄这么多盒子给哲野。 
  和我见面的是一个男人,一脸的猥琐和不堪,穿着破旧而脏乱的皮衣。双手插在口袋里,深弯着头蹲在路旁边,说老实话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当我叫出他的名字,这人仿佛触电似的站了起来,灵活的转动着小脑袋,就像被风吹动木偶的人头。厚实如吸饱了血的海绵般的嘴唇张了张,脸上露出了些许喜悦。 
  “你,你来了!”他跑了过来,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他察觉了,从伸出几根黑毛的鼻孔里闷哼了一声。 
  “你知道照片里女人的下落?”我收紧了声音,决定赶快问清楚,因为我怀疑这人是个骗子,只是为了启事上不菲的酬金而来。因为哲野许诺,能提供消息的可以得到一笔令大多数人眼红的钱。 
  “你一定认为我是骗子吧?哼,我可不只是见过那个女人,而且我对她的事知道不少呢。”男人的话让我吃惊,的确与他的外表略有差异。这个男人得意的抖了抖身体。我只好把他拖到最近的一家饭店。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面对一桌饭菜他狼吞虎咽,我纳闷到底一个人要多久没吃饭才能有这样的食量。 
  “龙秀是个古怪的女人。”男人没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见他穿着相貌倒是和小米有些相似,只是块头大了一圈,那干脆叫他大米吧。 
  “我和她是在同一个厂里打工的。你知道,在南方这种工厂多的是,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每天回来没有不生病的。我一个老乡和龙秀同一个房子居住,有时候会去转转,当然也就认识她了。 
  虽然不太说话,但由于长得还算漂亮,所以我也就格外多注意她。但是听老乡说,龙秀是个让所有女工非常讨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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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2007-8-30 16:18:41 | 只看该作者
 女人之间的喜恶是很微妙的,可是龙秀却有一种可怕的能力,她可以读心,无论你嘴巴说什么,但是心里的真实想法,龙秀都可以知道,而且她经常在公众宣扬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刚想和她问好,结果她冷冷地说了句:“你来找小李是为了向她借钱吧?” 
  那天我的确是想找我老乡借钱,但我根本还没开口。 
  包括某某女工勾搭工长,某某人小偷小摸之类的。所以到后来,所有的人都很讨厌她,甚至高声咒骂她,巴不得她死。每次她一来,所有人都散开,畏惧和她在一起,怕被她读到自己的想法。而龙秀却微笑着站在一边,居然盯着那些女工。 
  她说:“如果你们有怨恨,就来杀我啊,杀了我,怨恨自然消失了。”大家都得出了个结论,龙秀是个疯子。 
  而龙秀似乎没有任何反映,或者说这种情况正是她期待的。平时做完工作,老乡说她就一个人躬着腰坐在床前制作礼盒。 
  一种非常漂亮的盒子,虽然大小不是一样的,但颜色外形差不多,我们工厂是搞木材家具加工的,龙秀经常拾一些废料,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只要有休息时间,她哪里也不去,就猫在里面做礼盒。而且所有的礼盒,她一做完就放在床下面。 
  终于有一次,龙秀失踪了。我老乡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一天深夜,她独自一人出去,也不说为什么。但是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模糊,仿佛套着一层毛玻璃。 
   几个月后,警察来到厂里,通知了我们厂长,说在不远处找到一具尸体,已经被肢解了,从死者的身份证来看,就是龙秀。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这个工厂有很多男人都眼红着龙秀,一方面女人们厌恶她,而男人们却窥伺着她。在那个厂里,龙秀算是很漂亮的了。 
  可是根据后来的情况我慢慢了解到,龙秀的死非常怪异。 
  首先,所有的工厂的男性似乎都没有作案时间,警察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且尸体旁边就是作案的刀,但是上面只有龙秀自己的指纹。而且,最令人感到不解的却是尸体的样子。”大米说到这里却停住了。我着急的让他继续讲下去,而他却向我伸出了手,摊开的手掌就像一个投币口。 
  “钱,没钱我不告诉你。”大米裂着嘴笑着。我只好按照他的要求给了他一些钱。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被整齐的切成了几乎一样的块状,但是又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从外面看还是一具非常完好的尸体。 
  自那以后,我老乡就不敢睡在原来的房间里了。她说晚上经常听见床下有翻找东西的声音,每次声音过后,她早上去床下察看,发现原本堆放在床下面的龙秀做的礼盒就会少掉一只。而且,听说龙秀被分解的尸体,后来也不翼而飞了。” 
  “龙秀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大米。大米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十分肯定的告诉我。 
  “一年前。” 
  按照约定,我把哲野的联络方式告诉了大米,叫他去联系哲野拿钱。大米高兴的拿着地址出去了。 
  当我刚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追上大米。 
  “盒子是什么样子的你还没告诉我。” 
  大米不耐烦的挣脱开我的手。“不就是木制的么,还没上油漆呢,龙秀说油漆不好,会褪色。” 
  我依稀记得哲野说的礼盒是红色的。大米见我发呆,又补充了句话。 
  “接着她微笑了下,又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褪色,只有血的颜色不会。所以如果要上漆,用血最好了。”我听了也不奇怪,反正她平时说的怪话多呢。”说完这些,大米就真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 
  当我纳闷地走在回报社的路上,却接到了哲野的电话。 
  我正想告诉他一个叫大米的人告诉了龙秀的下落,可是哲野在电话里喊出一句话来。 
  “把寻人启事取消吧,我已经找到龙秀了,她正在我家呢。”我一听愣了,感到莫名的一阵凉气。等我想告诉他龙秀已经死了的时候,哲野把电话挂断了。 
  既然这样说,那这个叫大米的人一定在说谎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哲野家一趟,因为我总有些许不放心,本来想叫纪颜同去,可是电话却一直忙音。 
  还好上次问哲野要了他家的地址,居然离报社不远,有钱人就是好,居然在市区中心的繁华路口处买了房子。 
   我按了下门铃,出来的居然是哲野,他的样子很高兴。 
  “你来的正好,我还想去报社感谢你呢,龙秀她看见你的启示,所以来了,而且还带来了礼物。你知道么,原来龙秀送礼盒给我是为了给我惊喜罢了。”我进门一看,果然,一个很漂亮气质很好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咖啡。旁边还放着一个礼盒,红色的礼盒,我感觉刚好和一个人头差不多大小。 
  的确是照片里的龙秀。 
  这下我安心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干脆进去看看吧。 
  我也坐在了沙发上,龙秀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也一样。她穿着一套袖子很长的鸡蛋黄绒衣,脖子上围了条不长的围巾,咖啡杯里的咖啡是满的,看来龙秀并不喜欢,只是拿来暖手。家里似乎只有哲野和我们三个,看来哲野的太太不在家。 
  哲野高兴得从房间里拿出个DV摄影机,说要让我帮他们两个拍段视频留作纪念,龙秀的样子看起来很腼腆。 
  “龙秀,真的好多年没见你了,原来你也到了这里,这次在我家住几天,我妻子也很想见见你。”哲野热情地对龙秀说。只是奇怪,龙秀并不说话,单是点头微笑。 
  我那好摄影机准备为他们拍摄。 
  龙秀把手中的咖啡放回去。我从镜头里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腕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 
  一整圈,仿佛整个手腕是被切除后又重新装上去的。我忽然想起了大米的话。 
  龙秀被发现后整个尸体都被肢解,很整齐,都是一块一块的。 
  接着,龙秀摘下了围巾,她嫩白的脖子处也有一圈红色极细的伤痕,如同在脖子处帮了一条红线。 
  龙秀看见了我惊讶的表情,用食指伸开放在嘴唇处,做了个嘘的表情。接着笑了笑,望着一脸兴奋的哲野。 
  我忽然感觉一阵眩晕,手中的DV落在了厚实的地毯上,接着,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苏醒的时候,龙秀和哲野都不见了。 
  我看见地上的DV还在,心想好像镜头是开着的,于是拿起来看了看。 
  从开始我晕倒时,镜头晃动了几下,看来是摔在了地毯上,很幸运,是斜靠在旁边的桌子角。所以镜头正好朝上对着沙发。 
  我看见龙秀微笑着用双手抚摸着哲野的脸,哲野现的很开心。两人深情的接吻了。 
  可是当龙秀的嘴唇离开哲野的时候。我看见哲野的身体如同一个被积木堆起来的物体,龙秀稍稍用手指一戳,哲野的整个身体就散架了。脑袋,手掌胳膊大腿所有的肢体都掉了下来。一整块一整块的,很平均。但是奇怪,没有留一滴血。 
  接着龙秀微笑着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礼盒。 
  她把哲野分开的肢体一个一个小心地装入礼盒,最后哲野的头,依旧还带着凝固的笑容,被龙秀放进了沙发上新带来的礼盒里。当哲野的身体被十几个礼盒装进去的时候,龙秀开心的笑了。 
  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消失,最后一刻,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 
  “我们,回家吧。” 
  我看了看四周,果然,在墙角处堆了一些礼盒,盒子的外面鲜红色的,很妖异。 
  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打开礼盒,但我又在犹豫。终于,我还是过去了,选择了其中一个较小的,拿了起来。 
  比较沉,我能感觉到重量。但是当我打开的时候,里面却空空如也。但是盒子盖一关上,重量再次回来了。 
  我只好将盒子放回原处。离开了哲野的家 
  哲野就这样没了,从此后在任何场合都没见到过他,他的妻子也没有提及过他,而是很快便改嫁了,仿佛现实中根本就没存在过哲野这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是否在很遥远的一个村庄里,还会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非常开心的坐在村口,看着那灰蒙蒙的月亮,嬉笑着讨论着明天是否会下雨。(礼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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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2007-8-30 16:19:12 |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九夜 养狐
  连绵的大雨后总是会跟着非常好的天气,虽然起风的时候还有些微微作冷,但是街道上行人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大家一扫连续数日的阴霾之色,个个喜笑颜开。如此好的日子不去踏青,那就太浪费了。
  城外有座省级旅游处,是一座不大的小山,趁着还有假期,邀上几位好友,带着自制的食物共去山间赏春花观溪水,领略一下自然之美岂不快哉。当我充满兴致地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没想到那两人确实一副满不在意的表情。
  “春游?没兴趣,小孩子的玩意。”黎正想去拿架子上的一本书,无奈太高,踮起脚也够不着,他只好咳嗽了两声,再次回到沙发上坐着。
  “无所谓吧,反正在家里也呆腻了。”纪颜神了个极长的懒腰,活动了下筋骨。
  “那好,我把落蕾和李多也叫上。”我兴奋得提议。两人没有吭声,算是默许了吧。
  与他们相反,那两个女孩倒是非常高兴,真的如同小孩一样,特别是李多,居然跳起来拍着巴掌。我忽然意识到真的要去的话还是要好好盯住她,别到处乱跑才对。东西收拾得很快,食物都是李多和落蕾准备的。我们三人,准确地说是我和纪颜负责外出的物件包括帐篷啊,睡袋以及日用品。黎正站在一边,带着戏谑的表情看着我们。
  “去可以,不过小心山上的狐狸。”黎正忽然说道,我不解的望了望他,又看看纪颜。纪颜笑了笑。
  “没事,不过他说的对,这个时候是母狐产幼崽的时间。大多数狐狸非常害怕人,它们很警觉,对幼崽的保护性很高,只要发现有不对的情况,立即会全体搬家。但是,这种狐狸没有什么危险,在山间有一种狐狸的幼崽是千万别去招惹得,它们叫……”纪颜还没说完,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立即去开门,却看见李多和落蕾已经提着一大堆食品站在门外。
  既然准备妥当,一行人当然决定上山了。从这里去郊外有一段路程,不过纪颜不肯坐车,我们只好先过去。
  “那不是要等你好久?”我问纪颜。还没等他回答,坐在我边上的黎正懒懒的说话了。
  “他会缩地之术,还会神行,你还担心他,说不定他先到,汽车后到呢。”黎正带着嘲笑说到,我心想原来如此。
  “你们先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纪颜在车后招招手。我本想接着问黎正那种狐狸叫什么。可是看着他闭着眼睛靠着座位睡觉心想还是算了。
  由于这个路段平坦而车辆稀少,车子行驶的很快,在李多和落蕾的谈笑声已经到了郊外了。很久没有看见青山绿树,一下子瞧见还真有些不适应。最大的感受是窗外的空气非常得好,大概是下过雨的缘故,外面娇嫩的青草绿的逼人眼睛。
  大概过了两小时,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个小小的木屋,里面有看山人居住,顺便可以招待一些旅行者歇息和饮食。其实这座山非常的平坦,几乎没有什么坡度,无论是身体孱弱的老人还是气力不佳的少儿都非常适宜来玩,加上离城市较近,所以人气还算比较好的,只是想着人来多了,仅存的一点绿色恐怕也要被糟蹋了,无奈我们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下车一看,没料想纪颜已经到了,悠闲在旁边的凉亭里面饮茶。见我们来了,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我到真是羡慕他有如此本领了,这样一来七天假期旅游到节省不少路费。
  “干脆教我吧。”我对他打趣道。纪颜把我拉过来低声说:“这种东西不是说教就交的,而且使用一次极耗体力,我已经在凉亭休息了半小时了,还是有些不适,不是和你说过么,遁甲之术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想想也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存在着平衡,脱离了平衡自然会受到惩罚。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沿着山路上去,由于刚下完雨,人不是很多。除了我们外,还有两个奇怪的男人。
  一个个子很高,穿着黑红格子夹克,背上背着个长长的木盒,黑色的,看上去像是装提琴的。我纳闷还有人在这里来练琴么,不过又想了下,艺术家么,总要与我们普通人不同,否则就不叫玩艺术了,而是被艺术玩了。
  另外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大塑胶袋,身材矮胖,神情古怪。两人都带着墨镜,把衣领竖的很高,根本看不清长相。只是安静地走在我们前面,偶尔看看我们一眼又很快转移视线。一路上说话也非常小心,几乎听不见实质的谈话内容。
  不过这并未影响我们的心情,沿着山路一路观看风景,只是黎正好像对前面的两个人更感兴趣。
  “喂,你老看他们干什么。”我问黎正。
  “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么,感觉不像是来旅游的,倒像是来寻找东西的。”黎正指着那个高个子的男人。我一看,果然,他瘦长尖立着如梭子似的脑袋左晃右晃,只在附近草丛里看。
  “哼,愚蠢的人,难不成是想打它们的主意。”黎正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我一时没听明白,刚想问,却被李多拉了过去要我帮她提东西。也难怪,她是断然不会让她纪颜哥哥受累的。
  走到山腰,那两人就和我们分道扬镳了,朝着更僻静更深处走去。我也开始狐疑,这两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累了,天气不错,到了块山顶的地方似乎离太阳也更近了,雨后的青草被阳光一烤散发出类似薄荷样的味道。李多和落蕾去采集点柴火,我们则准备做饭。 

可是她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柴火,却抱着一个小家伙。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家伙,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喂着它喝下了,小家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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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2007-8-30 16:19:28 | 只看该作者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发,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复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叹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喂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喂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喂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呼呼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猛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快交,交出去,否则……”梭子头没再说话,似乎显的很痛苦。这时候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我认识他,这个胖子是那天和梭子头一起上山的。胖子看见了梭子头,连忙跑来揪住他的衣领,摇晃起来,这一次,我趁机挣开了手。
  “你他妈的把卖皮的钱都吞了?害我找你这么多天!赶快把钱吐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命!”所字头的脑袋像风车一样被胖子摇的乱抖。等到胖子平息了怒气后,他才怪异的转过头来。
  我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他是从另外一边转过来的,那一下我清晰的听见咯嚓的声音,像一把干柴被脚踩断了一样。可能由于天色较暗,或者胖子过于激动,居然没有注意道,可是我是看见了,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
  “你说什么皮?”我差异梭子头的脖子扭断了居然还能说话,不过那声音就像是带着口罩说的一般,闷声闷气的,由于胖子很矮,所以必须仰着头说话。
  “你他妈装什么蒜啊,不就是那张狐狸皮么,说好了卖给那个贵夫人的,你八成是把钱都吞了吧,告诉你,今个你要是不把我那份吐出来,我就扒了你的皮!”胖子说完,作势就要拿梭子头的长脸当作沙袋,可是拳头到了半空停住了。
  “吐,是这样吐么?”梭子头忽然大张开嘴,那是人类无法张开的程度。
  除非,他的下巴脱臼了。
  他的下巴的确是脱臼了,我都能看见从旁边肌肉凸出来的骨头。接着,从梭子头的大嘴里吐出一大把钞票,全都是一百的,不过上面粘了很多粘液样的东西,湿答答的,而且大都被咬碎了,一片一片的,地上顿时多了座“钱山”。
  即便是再迟钝如胖子样的脑袋也终于发现那里不对劲了。他哆嗦着放开梭子头,慢慢朝后退去。
  “钱,钱,我不要了,都给你吧。”胖子说完,扭头就跑,可是没跑多远,梭子头纵身一跃,像野兽扑食一样按倒了胖子,那双手如同铁爪子一样抓着胖子的喉咙,梭子头歪着脑袋盯着胖子的脸。
  已经完全入夜了,月光从后面慢慢的铺上来,冷清的接到想起了胖子杀猪般的声音。我清楚的看见,月光找到梭子头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体逐渐起了变化。
  他的身上仿佛着火了一样,燃烧起来,月光照射到的地方都开始燃烧,可是,那火焰却是黑色的,和银色的月光映衬开来,显得非常的瑰丽多彩却又很妖异。
  终于,火焰熄灭了,我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狐狸,即便不算它那条摇晃着的大尾巴,它的身体都比任何一个成年男子要巨大。那如夜色般的漆黑的毛皮闪闪发亮,散发着银光的爪子已经把胖子的肥硕的脖子抓住了血痕。
  黑狐呲着牙齿,嘴唇完全裂开到压根,明晃晃的白牙咬得紧紧的。
  只是一口,胖子连哼都没哼一声,脖子就被咬断了。我闭上眼睛把头扭了过去,可是当我回过来一看,黑狐却站在我面前。
  它毫无表情,只是摇晃着那条粗壮的尾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我看见它明晃晃的牙齿上还带着胖子的血和一缕肉丝,蓝色如同宝石样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明白只要被这种野兽盯上,只要我一动,它就会扑上来。
  房间里忽然响起了臭臭的呼喊声。我这才记起,每当这时候我都是应该进去抚摸并给它喂奶的时候了。
  巨大的黑狐似乎也感应到了,它的眼睛和臭臭一样,圆鼓鼓的淡蓝色,黑狐转了转头,眼睛里流露出了一直未曾看见的少有温情。
  “去把小狐狸抱出来吧.”我终于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原来是纪颜,他气喘吁吁地扶着墙,站在我旁边。黑狐忽然警惕的竖起了耳朵,歪过头再次露出牙齿盯着纪颜。

  纪颜半弯着腰,同样喘着气抬起头看着黑狐。一人一兽互相对视着。
  我忽然发现他们的眼神似乎有些相像,或许是我的错觉罢了。忽然黑狐皱了皱眉头,往后退了半步,又把脑袋对着我。
  在纪颜的催促下,我从房间里抱出臭臭,它饿坏了,一下就叼着我的手指不松开。可是当它看见外面的黑狐,小小的身体又开始颤动了,而且抖得很厉害,臭臭对着黑狐叫了几声,黑狐也同样从喉咙出回应着它。
  我把臭臭放在地上,它一摇一晃着奔向黑狐,一边跑,嘴里还发出嘤嘤的叫声,由于刚开始接触地,差点摔倒,黑狐收起牙齿,轻轻的把臭臭噙在口里。
  口里含着臭臭的黑狐渐渐远去,它们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黑夜里,我依稀看见臭臭回过头看了看我。虽然略有些失落,但是我还是赶紧搀扶起纪颜,因为ie他看上去很虚弱,脸色非常苍白。
  “那是小狐狸的父亲,黑狐家族里雄狐的力量最强,也最少露面。我在家的时候感觉到了黑狐来到了市区,于是料想一定是雄狐顺着气味找你来了,所以连忙赶了过来,可能术用的过多了,身体有些无法负荷,我休息下就好了。”果然,他在地上坐了下,脸色恢复了不少。
  “为什么黑狐的报复如此强烈,这些人还是要去冒险去捕猎它们。”我看了看躺在地上那胖子的尸体。不忍感叹道。
  “哼,黑狐的报复那里及得上大自然的报复,可是还不是照样有人在破坏环境,有时候只要是金钱摆在面前,这些人就不管那么多了,总觉得会有例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幸运的那个,其实,凡是捕猎黑狐的人,没有一个能活下来。包括,那些购买黑狐皮的人,所谓能穿上黑狐皮可以变年轻,估计都是道听途说罢了。而且,这些购买者,才是整件事的源头,没有他们的欲望,也不会有这些人去疯狂的捕杀黑狐。”纪颜冷冷地望着地上的胖子说。
  “刚才你和黑狐对视那么久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问他。
  “不是对视,是它告诉我一些事情。”纪颜忽然眉头一锁,不再说下去。我看他不想多说,也就闭嘴不再问了。
  我本来还担心胖子的尸体如何处理,可是纪颜却说不必操心,凡是被黑狐咬死的人,都会被黑色的火焰烧尽身体。果然,当我再次出来的时候,胖子的尸体不见了,地面上直留下一个模糊不清的黑色人形痕迹。
  几天后,我偶然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富人的妻子在晚宴的时候,身上的名贵皮草忽然着起火来,也是诡异的黑色火焰。不知道为什么,皮草像粘在她脖子上一样,怎么脱也脱不下来,结果这个贵妇人的头被活活的完全烧成了焦炭。(养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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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07-8-30 16:19:57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夜 无瞳 
但天色将要入夜的时候,太阳收起自己最后一抹笑容,一个撑着拐杖,一袭灰色长褂的中年人走在一条弯曲的小径上。 
  他的身后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普通的村落,但这个普通的村落却因为村口的那块碑而显的非比寻常。 
  中年人从记事起就几乎天天来这里查看石碑,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职责。 
  每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都要有责任,没有责任的人只是为自己而活。作为男人,肩膀上必须挑起一些责任,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男人。 
  纪学也是,他的责任就是守护纪家的宗室,这是他作为支裔的责任,他不觉得委屈,也不觉得不平。因为身为纪家的宗室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反过来说,他还要庆幸,虽然他为纪颜失去了一条腿,不过在安装了义肢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他如往常一样来查看村口的石碑,那个刻了“梵”字的石碑。 
  但是今天他却看见石碑裂开了,从中间裂开了,裂纹穿透了那个“梵”字。纪学默然无语,脸色瞬间黯淡如夜晚的黑色。 
  “该来的,始终要来了。”他轻叹了口气,慢慢的点着步子,走了回去。 
  黑狐没有再出现过了,臭臭自然会随着它的父亲也成长成一只强壮的黑狐。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到底那天黑狐告诉了纪颜什么,为什么黑狐居然对纪颜存有惧怕之色。 
  或许在要好的朋友也必须保留一些秘密,一些他自己的秘密,这样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多数人认为因为有秘密,才会使人产生好奇心,殊不知如果人没有好奇心,那也无所谓什么秘密了。不过我知道,如果纪颜有什么事情不告诉我,那证明这件事就有些麻烦了。 
  对了,还有那个没有瞳孔却得到了黎正身体的年轻人,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或许和纪颜黎正这样的人在一起,总能给人以奇异的事情。 
  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 
  “你想知道那天为什么会在和我对视的时候居然自己退去吧?”纪颜将身体依靠在红色的书架上,斜着眼睛看着我,微微张开的嘴巴吐出一个烟圈。我已经在纪颜的家中了,旁边坐着的小孩就是黎正,他正端着一本老旧的笔记看得起劲,丝毫没有关注到我们,看来他对自己变小了到并不十分介意。 
  “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却听见了黑狐的话。”纪颜将烟头掐灭,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走到了我面前。 
  “我也很惊讶,我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听懂它们的语言,可是我分明听见它告诉我,一个银发的年轻人经常出现在那座山里面,黑狐狸从他身上嗅不到活人的气味,但也同样嗅不到妖怪的气味。”我听了觉得不解,这代表什么意思? 
  “后来我告诉了黎正,没想到他说黎家的后人自古也有可以听懂狐语的本领。不过这样一来也知道,那个家伙居然就躲藏在山里。”我很少看见纪颜皱起眉头,即使再危险在复杂的事情面前他也总是带着笑容。我忽然看了看黎正,他却依旧看着笔记,仿佛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当他发现我一直盯着他的时候,黎正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笔记。 
  “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说在我手里,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他一脸晒笑,或许我早该知道,根本没必要指望他,除非,黎正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如果你袖手旁观,这辈子就只能是小孩了。”我冷冷地说。 
  黎正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纪颜,纪颜的脸庞上却带着莫名的微笑,但仔细看又不像笑容。 
  “你说的很有道理,的确如果纪颜不在了,一来我少了个对手,二来恐怕要回身体就更难了。不过,我们在明处,那个家伙却随时可以袭击我们,而且他最终的目的,身份我们都不知道,和这种对手交战,等于和空气较劲。”我不得不承认黎正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有道理的话并不代表就有用。 
  “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出发,去那座黑狐居住的深山,看看有什么线索。”纪颜决定了,黎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我也去了,这本不是纪颜的初衷,倒是黎正笑着看着我。 
  “让他去吧,即便是一张卫生纸也会有它的用途。”黎正再次笑了笑。 
  这不是个好比喻,不过既然纪颜同意我去了,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们没有告诉落蕾和李多,尤其是李多,无论是纪颜还是黎正都不希望她介入此事。 
  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李多可以以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身份生活下去。 
  那种力量我们都见识过,甚至他们比我更清楚,那力量不仅会毁灭别人,更有可能毁掉她自己。 
  我们花了两小时来到了上次的游玩的山脚下,与前几天无异,依旧非常秀丽,只是游人少了很多。 
  只是我们没有料想到,居然会有人迎接我们。 
  白色的衣服和银色的头发,戴着墨镜的他站在阳光里很开心的笑着。 
  “我说过,如果我没有确实的把握,不会同时与你们两人为敌。”他笑了笑,果然,这个家伙的确拥有了黎正的身体,甚至说话的口气都十分相像。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有这个能力了?”纪颜还没说话,黎正就先开口了。 
  “和我来吧,我会告诉你们所有的事情。”他拿去了墨镜,我仔细一看,果然,灰色的眼睛,没有瞳孔。 
  姑且叫他无瞳吧。 
  他似乎很有自信,一直背对着我们,也知道我们会跟着他一起上去。山里很幽静,偶尔吹过的山风让人觉得十分惬意,只是还带着少许湿凉 

一行人蓦然无语,行至半山腰,前面的无瞳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笑着看着我们三个。 
  “知道人为什么要有瞳孔么?”无瞳笑着问。我们蓦然不语,良久,纪颜缓缓回答了他。 
  “太古时候女娲造人,以泥土塑其身,无奈魂魄不的安分,女娲造瞳孔束之,所以当人的瞳孔放大的时候,也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的时候了。”纪颜顿了顿,“不过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没有瞳孔的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灵魂。”无瞳站在高处,身体遮掩住了身后的太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有话要说。 
  “我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非人非妖,非鬼非神。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灵魂的。其实我不过是怨崖爆炸后残留的碎片却无端的进入了这个身体。所以我保留了怨崖的意识,那些无数冤死人的意识。其中一个声音告诉我,如果我要真正取得灵魂,必须把怨崖和返魂香爆炸后的碎片集齐。那次的爆炸返魂香的力量已经融合到了怨崖的碎片里去了,每一片怨崖的碎片都有着惊人的力量。我利用这些碎片欺骗那些凡人,利用他们的欲望,这样,贪婪而丑陋的人性可以把怨崖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也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灵魂,成为人也好,神也好,总之我需要一个定论。”他终于说完了。 
  “可是你间接杀了很多人。”我忽然厉声问道,纪颜也回头看了看我。天色逐渐开始变暗了,据说今天有日偏食,无瞳身后的阳光开始慢慢失去光泽。他依旧微笑着,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两寸来长,黑铁色,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周围都起了层浓重的黑雾。 
  无瞳打开了盒子,里面飘出来一块六边形的长条晶体,犹如黑色的水晶。但是,似乎上面还有条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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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2007-8-30 16:20:08 | 只看该作者
 “当我意识不完整的时候,那个声音还告诉我,如果要使真正的怨崖和返魂香融合还需要里两个条件。”无瞳把晶体抛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块黑色的水晶似的东西没有落地,而是悬浮在半空中。 
  “第一,需要纪氏族人被杀意侵犯的血浸透的碎片。第二,需要黎氏族人身体。真是非常幸运,两样都齐全了。”说完,无瞳飞快的冲到我们面前,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吃惊到无法动弹。 
  他只伸出了一只手,纪颜就无法动了,僵硬的站在那里。旁边的黎正更是被束缚在了原地,仿佛身上绑了条无形的绳索。 
  “还记得那个可以让人无限跑下去的人么。我把碎片给他就没打算在那时候收回,因为那时候我就在暗处,或者说你处理没一个事情的时候我都在,当你愤怒的杀死他时候,我没有取回碎片,因为我了解你们这一族人的脾气,当你拾起碎片的时候,我就让它进入了你的身体了,就像储备好的食物一样,当我需要用时,我就会从你身体里拿出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我眼睁睁地看着无瞳笑嘻嘻地从纪颜身体里吸出一团黑色的雾气。 
  就像在“跑”那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从身体里出来。那团黑色的雾气很快在无瞳的手里融合成了一块细长的薄面,而且最终进入了那块有着裂痕的黑色水晶。水晶已经真正的完整无缺了。 
  无瞳的脸上露出了难以克制的喜悦。 
  “想不到,居然会如此顺利啊。”他大喜过望,将水晶攥在手里。 
  “接下来呢,你的条件不是都完成了么,可是你还是没有瞳孔啊。”黎正忽然低声冷笑着说,无瞳没有搭理他,转身走过去。而纪颜则如同虚脱一般,跪倒在地上。 
  “我说过,虽然在那个庄园里我无法和你们匹敌,但现在我却有这压倒性的力量,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很快去找你们。”无瞳把水晶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开始发生日食的太阳。 
  他的眼睛直视着太阳。 
  手里的水晶,太阳,无瞳的眼睛成了一条直线,被遮掩住的阳光透过黑色的水晶进入了无瞳的眼球里,仿佛在举行一种仪式一样。 
  黎正一声不吭,从腰间摸出一把钉子,直接朝水晶抛去。我几乎看不见钉子的轨迹,只是从声音才发现钉子的去向。 
  一半的钉子打在无瞳背上,另外一半则朝水晶射去。 
虽然对象不一样,但结果确是一样,所有的钉子都无端落到了地上,仿佛撞上了一面空气墙壁。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黎正的双手又握满了钉子,朝无瞳冲过去。 
  可是仪式已经完成了,因为太阳再次恢复了完整的身体,这次的日偏食很短。 
  无瞳没有转过脑袋,面对着冲过去的黎正他还是背对着。 
  黎正没有将手里的钉子抛出去,而是直接握在手中平刺出去。 
  可是无瞳一转身,两只握住了黎正的手,把黎正整个人提了起来,提到半空的黎正飞出腿去踢无瞳的脸,却被轻易的闪过了。 
  “这可是你的身体,打坏了我可不管。”无瞳笑了笑,由于在搏斗,我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我只好把纪颜扶了起来,他的气色比先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很虚弱。 
  无瞳的声音刚落地,黎正忽然从嘴巴里吐出一样东西。 
  居然还是钉子,而且是两颗,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直接飞向无瞳的双眼。 
  当黎正吐出钉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很快那笑容就凝固了。 
  因为发生了他无法想象的事。 
  钉子的确射中了无瞳的眼睛,但却如同射进了一谭深水,直接沉没了进去。 
  这次我看见了,无瞳的眼睛终于有了瞳孔。他已经成功了?可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 
钉子居然又从无瞳的嘴里飞了出来,这次直接射中了黎正的双腿脚踝。两颗钉子直接全部射了进去。当无瞳把黎正抛到地上的时候,黎正的头上布满了汗,可是他紧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普通的钉子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别说你,现在即便是你们两族的族长,我也不会惧怕。”无瞳看着地上的两人,开始大笑起来。 
  “你现在到底是什么?”黎正问道。无瞳忽然停止了笑。 
  “不知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已经有了灵魂了,有了活下去的价值。不过,在我开始享受我的生活前,必须把你们除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无瞳慢慢的走了过来。 
  “你还有别的招数么?”纪颜问黎正。 
  “这里没有死尸。”黎正回了一句。 
  “那,就控制我吧,我会一种假死术,使身体的机能一切停止,和尸体一样。不过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过了,我可能就会变成真的尸体了。”纪颜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用的话我们马上就会死。”黎正的肩膀上隐约出现了一条虫子,我认识,那是控尸虫。 
  无瞳停住了脚步,略带吃惊的看着纪颜。 
  因为纪颜已经倒了下去,像一截被砍断的木头,眼睛紧闭,脸色苍白。而与此同时,黎正肩膀上的控尸虫分裂开来,爬进了纪颜的身体。 
  “活死人么。”无瞳从鼻孔里哼了一句。 
  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象。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迹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借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无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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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07-8-30 16:20:41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一夜 诞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历。尤其是成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
  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冲冲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卷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账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烟。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烟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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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2007-8-30 16:20:52 | 只看该作者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叹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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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07-8-30 16:21:25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
  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赤裸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历,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复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蝹(yū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借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横梁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
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
  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象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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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07-8-30 16:21:50 | 只看该作者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复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复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炼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
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苏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卷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刹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 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清明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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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夜 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 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 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采取报复行动,于家门不利。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托,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幺,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梁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呡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历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梁。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烟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梁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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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2007-8-30 16:22:39 | 只看该作者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梁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屁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呼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口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你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脱光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文革的时候老三天天被批斗,逼他讲出赵家老宅的秘密,而那个老太太也一言不发。结果那些人把老三关了几天,见问不出什么,只好把他放了回去,只不过不准他们两个住在老宅,而是将老宅改成了造反派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后来文革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梁,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复。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
  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圆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线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文革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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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16:23:39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四夜 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 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 。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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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2007-8-30 16:23:48 | 只看该作者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舍过古七的人,那些喂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猛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卷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
  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溜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冲冲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呼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呼。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呼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叹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愈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摸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插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偷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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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07-8-30 16:24:26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五夜 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发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呼啦一下疯长起来。头发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猛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发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菊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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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07-8-30 16:24:34 | 只看该作者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食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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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16:25:15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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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2007-8-30 16:25:28 | 只看该作者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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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07-8-30 16:25:56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七夜 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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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2007-8-30 16:26:05 | 只看该作者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点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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