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076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35贴【2004-6-20】:面向对象的集成测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6-20 18:5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统的集成测试,是通过各种集成策略集成各功能模块进行测试,一般可以在部分程序编译完成的情况下进行。而对于面向对象程序,相互调用的功能是散布在程序的不同类中,类通过消息相互作用申请和提供服务。类的行为与它的状态密切相关,状态不仅仅是体现在类数据成员的值,也许还包括其他类中的状态信息。由此可见,类相互依赖极其紧密,根本无法在编译不完全的程序上对类进行测试。所以,面向对象的集成测试通常需要在整个程序编译完成后进行。此外,面向对象程序具有动态特性,程序的控制流往往无法确定,因此也只能对整个编译后的程序做基于黑盒子的集成测试。
  面向对象的集成测试能够检测出相对独立的单元测试无法检测出的那些类相互作用时才会产生的错误。基于单元测试对成员函数行为正确性的保证,集成测试只关注于系统的结构和内部的相互作用。面向对象的集成测试可以分成两步进行:先进行静态测试,再进行动态测试。
  静态测试主要针对程序的结构进行,检测程序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现在流行的一些测试软件都能提供一种称为"可逆性工程"的功能,即通过原程序得到类关系图和函数功能调用关系图,例如International Software Automation 公司的Panorama-2 、Rational公司的Rose C++ Analyzer等,将"可逆性工程"得到的结果与OOD的结果相比较,检测程序结构和实现上是否有缺陷。换句话说,通过这种方法检测OOP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动态测试设计测试用例时,通常需要上述的功能调用结构图、类关系图或者实体关系图为参考,确定不需要被重复测试的部分,从而优化测试用例,减少测试工作量,使得进行的测试能够达到一定覆盖标准。测试所要达到的覆盖标准可以是:达到类所有的服务要求或服务提供的一定覆盖率;依据类间传递的消息,达到对所有执行线程的一定覆盖率;达到类的所有状态的一定覆盖率等。同时也可以考虑使用现有的一些测试工具来得到程序代码执行的覆盖率。
  具体设计测试用例,可参考下列步骤:
  1. 先选定检测的类,参考OOD分析结果,仔细出类的状态和相应的行为,类或成员函数间传递的消息,输入或输出的界定等。
  2. 确定覆盖标准。
  3. 利用结构关系图确定待测类的所有关联。
  4. 根据程序中类的对象构造测试用例,确认使用什么输入激发类的状态、使用类的服务和期望产生什么行为等。
  值得注意,设计测试用例时,不但要设计确认类功能满足的输入,还应该有意识的设计一些被禁止的例子,确认类是否有不合法的行为产生,如发送与类状态不相适应的消息,要求不相适应的服务等。根据具体情况,动态的集成测试,有时也可以通过系统测试完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4-6-21 09:55:10 | 只看该作者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像楼主一样做这么长时间的好事,希望楼主可以继续下去,我们大家支持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4-6-21 10:20:03 | 只看该作者
偶也来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4-7-27 09:50:33 | 只看该作者
获益匪浅阿,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4-8-3 10:57:34 | 只看该作者
有一定帮助                 谢谢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4-8-3 11:40:1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谢谢大家支持!!

我一人之力难以支撑起这么一个版块,希望各位测友能够积极参与,在这里贡献你们优秀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4-9-10 12:32:18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昨天看了这篇贴子就好了,那昨天面试的时候就不会头疼了,谢谢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6-1-17 18:46:0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6-2-23 14:04: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继续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2 02:15 , Processed in 0.08108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