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7468|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职信教程(转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9-30 11:5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职信区别于求职简历,是专门为某一职位的求职申请而写,要有针对性,一般应在信中提到所申请的公司名称和职位名称等信息。求职信不可太长,因为招聘人员没有时间仔细阅读。求职信通常只有一页,主要目的是向对方表明你对对方招聘广告中的某个职位感兴趣,极其概括陈述你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合适你所申请的职位。

求职信的内容:

第一段引子,应该说明你所应聘的具体职位和得到职位信息的途径,通常是简短的一两句话。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讲,每天收到的求职信会比较多,信的开头就表明求职意向会给对方工作带来方便。例如:

“尊敬的人事经理,

我近日在****网上获悉贵公司正在招聘技术部项目经理一职,特寄上简历敬请斟酌。”

第二段描述部分,可以写上求职者对所申请职位性质的理解,对招聘公司的了解,可以展开说明你的应聘优势。比如挑选简历中于所应聘职位最相关的部分,促使招聘者想进一步阅读你的简历并有较强的针对性。描述部分的长度可以控制在两到三个长句。例如:

“我是一个成功的销售人员。在______公司任____ 职位的3年期间,曾数次因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而受到奖励。我负责的_____区域的___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__以上。我相信我在____领域里的市场销售经验完全能够胜任贵公司 一职。”

第三部分总结,表明自己希望加入公司的诚意,礼貌的提出希望参加面试的请求。标明与你联系的最佳方式和预约面试的可能时间范围。结尾亦可以礼节性的感谢对方花时间浏览简历并对你关注。例如:

“我将在 (时间)内与贵公司联系,看能否约定时间面谈,如果您希望提前与我联系,请打电话 。”

注意事项:

求职信是针对某一职位专门书写得,不可随意复印任意发送。
长度控制在400字以内,否则招聘人员没有耐心阅读。
通篇应该没有打字,拼写,语法错误。
选择质量好的纸张,打印精美。
最后要落款,注明日期。

[ Last edited by bobli on 2004-9-30 at 11:59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5-3-3 16:30: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对方没有提前联系我呢?

受益!
但是,想请问一句:如果对方没有提前联系我的话,是不是就说明希望不大?那我还要不要主动打电话询问,如求职信里所约定的时间期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05-3-3 23:15:1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和对方招聘要求条件符合,可以打电话试试,有可能对方没收到,或者忙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5-4-14 10:14:19 | 只看该作者
受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5-9-4 22:43: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
向版主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5-11-1 12:25:33 | 只看该作者
收益 多谢指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6-2-5 10:44:31 | 只看该作者
受益匪浅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6-2-10 15:30:2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知道该怎么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6-2-16 12:21: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
向版主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6-3-26 11:06:09 | 只看该作者
Th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6-4-5 23:44: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波大哥

谢谢李波大哥为软件测试行业所做的贡献。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6-9-1 17:5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zlwdimple 的帖子

学习下先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3 06:36 , Processed in 0.076729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