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323|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如果测试在软件开发完毕后才介入,为了节省时间,是否可以省略测试用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5-25 10:5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测试在软件开发完毕后才介入,为了节省时间,是否可以仅仅完成需求拆分(不拆分到用例级)和测试设计,并且省去测试用例?
是否行得通?

不然,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节约测试准备时间?

[ 本帖最后由 骑着狼放羊 于 2010-5-25 11:06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0-5-26 11:56: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是没有准确的答案的
为什么要花时间去做测试了?花多少时间去做测试了?
测试效果如何了?
这些都源于需求。假如用户的需求不是很高,只是需求的拆分,不写测试用例,就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的话,虽然要冒一定的风险(未能完全测试),还是可取的。如果客户需求要求很高的话,这样做是不可取的。
测试的投入和得到的回报是成正比的,所以不可能既能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又能测试的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5-26 13:53:17 | 只看该作者
我工作的公司比较小,做的项目又赶时间,每次项目快收尾了才提交过来测试,需求基本靠口述,文档方面的很少,不了解的去问开发人员,用例都省了,没有用例感觉不踏实,老是觉得测得不够彻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0-5-26 15:42:46 | 只看该作者
嗯..小公司连测试用例都不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5-8 19:23
  • 签到天数: 1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测试师长

    5#
    发表于 2010-5-26 22:23:18 | 只看该作者
    要看项目的繁杂度,如果不是很繁杂,可能直接与开发人员沟通效率会更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0-5-28 11:45:06 | 只看该作者
    听领导的吧,如果你是领导就听老板的,如果你是老板,呵呵你不会问这个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5-28 11:46:40 | 只看该作者
    看需求或者看时间是否来得及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0-6-1 14:55:36 | 只看该作者
    建议至少列出需求点的检查表,或者写出测试用例的标题(描述测试用例的目的),以及预期结果,不用写详细步骤,但对于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需要重点标识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17:23:4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高手的建议

    谢谢各位高手的建议。看来软件看法完毕后再做测试,不仅很难能够做到测试的规范化。而且也很难能够做到保证测试的质量,以及产品测试结束后,测试文档的再次利用以及维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6-8 09:47:06 | 只看该作者
    需求连文档都没有?LZ真不容易!
    如果你对业务够了解,其实改动不大而且时间很紧的时候,不写用例也不是不可以。我也经常这样搞的。但是前提是,你够了解系统的业务需求,功能需求。
    新建个WORD,简单的写写用例也不是不可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6 18:41 , Processed in 0.06662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