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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划分 —— 抢权阶段
抢权阶段
如果股东大会否决了试点方案,该股则离开股权分置板块。一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将会再约定一个实施对价补偿的股权登记日。方案通过至该日之前,可称为抢权阶段。
105. 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划分 —— 除权阶段
除权阶段
这个阶段始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虽然交易所不对对价补偿计算除权价格,但市场将会在随后的数日内进行自然除权。当股价经过除权下跌后止跌回稳,除权阶段即告结束。
106. 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划分 —— 填权阶段
填权阶段
虽然自然除权挥发了一定的对价补偿,却由于该补偿降低了股票的估值水平,于是部分股票可能会进行一次填权,直至股价回归合理的估值水平。
107. 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划分 —— 流通锁定阶段和全流通阶段
流通锁定阶段
此时,改革和相关的市场波动基本告一段落,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实质上非流通股在支付对价时都会约定一个锁定期,这时期的非流通股实际上是不能流通的,这是流通锁定阶段。
全流通阶段
从此阶段开始,股票才彻底进入了全流通状态。
108. 股权分置在中国股市上的现状: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也为我国股市所独有。截至 2004 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 7149 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 4543 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 ,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 74% 。
109. 股权分置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影响之一:
—— 扭曲证券市场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包含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三分之二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三分之二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客观上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和定价机制扭曲。
110. 股权分置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影响之二:
—— 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相互交织。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 “ 利益分置 ” 。
111. 股权分置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影响之三:
—— 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
112. 股权分置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影响之四:
—— 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以国有股份为主的非流通股转让市场是一个参与者有限的协议定价市场,交易机制不透明,价格发现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和估值水平。
113. 股权分置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影响之五:
—— 制约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
—— 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114. 什么是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 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 ( 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 ) ,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115. 权证的种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权证的种类:
116. 权证种类之一:
以发行人为标准 , 可以分为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公司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权证 , 如标的股票发行人 ( 上市公司 ) 发行的权证。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如股票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 ( 上市公司股东或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发行的权证。
117. 权证种类之二:
以持有人的权利性质为标准 , 可以分为认购权证 ( 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 ) 和认沽权证 ( 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 ) 。
118. 权证种类之三:
以行权方式为标准 , 约定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间行权的为美式权证 , 约定持有人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权的属于欧式权证。
119. 权证种类之四:
以结算方式为标准 , 可以分为实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实券给付结算以标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为特征 , 发行人必须向持有人实际交付或购入标的证券 , 而现金结算方式则是在不转移标的证券所有权的情况下仅就结算差价进行现金支付。
120. 标的证券
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121. 认购权证
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122 . 认沽权证
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123. 行 权
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
行权价格
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 , 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 价格。
行权比例
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124.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
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
现金结算方式
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125. 权证的交易规则一:
当日买进的权证 , 当日可以卖出。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 , 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标的证券停牌的 , 权证相应停牌;标的证券复牌的 , 权证复牌。
126. 权证交易规则二:
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 (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 -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 )×125%× 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 -(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 - 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 )×125%× 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 , 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127. 权证交易规则三:
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份 ,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的整数倍。
128. 权证行权规则一:
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 100 份的整数倍。
当日行权申报指令 , 当日有效 , 当日可以撤销。当日买进的权证 , 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 , 当日不得卖出。
129. 权证行权规则二:
权证行权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 , 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 , 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 并获得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 , 应交付标的证券 , 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 , 权证持有人行权时 , 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 , 收取现金。
130. 权证行权规则三:
标的证券除权的 , 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 ×( 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 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 ;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 ×( 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 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 。
标的证券除息的 , 行权比例不变 , 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 ×( 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 / 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 。
131. 什么是填权和 贴权 :
在除权(息)后一段时间内,如果多数投资者对该股看好,使得该股股价上涨,其价格高于除权(息)报价,这种行情称为填权。如果股价上涨到除权(息)前的价格水平,称为填满权。 相反,如果多数投资者不看好该股,使得该股股价下跌,其价格低于除权(息)报价,则为贴权。
132. 什么是除权
除权是指上市公司欲进行分红送股或者增资扩股,在股票除权日须对该股票的除权后价格进行重新确定和计算。通常做法是将该股票除权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照规定的除权公式,扣减含权差价,即是除权后的价格,投资者将在此除权价格基础上进行竞价买卖。
133. 什么是除息
除息即指上市公司对股东派息,分红之日,将股票这一年度的领息认股等权利进行解除的一种价格调整,除息即在股票的市价中减去现金股息,公司对股东分配股息。
134. 什么是市盈率
市盈率又称 PE 倍率,是股价与该股票每股收益相比的结果。计算公式为:
股票价格
市盈率 = 每股收益
它是用来衡量股票投资价值的一个静态指标。一般来说,市盈率越低,其投资成本也越低,投资价值也相对较高。但也并不绝对,特别是每股收益这一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时间范围的差异各有不同。比如计算方法可以有加权计算或全摊薄计算,时间范围指盈利统计时段的月、季、半年、一年的差异。所以在运用这一指标评价股票时应对这些差别给予充分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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