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4861|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黑盒测试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11-8 17:1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黑盒测试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

黑盒测试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
·等价类划分方法
·边界值分析方法
·错误推测方法
·因果图方法
·判定表驱动分析方法
·正交实验设计方法
·功能图分析方法

[ 本帖最后由 楠族开心果 于 2010-6-29 08:48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11-11-24 11:27: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很经典,回头看看,还是很有感觉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11-11-17 16:3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11-5-31 23:2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1-5-31 17:24:08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方法虽然掌握了,但是熟练运用才是关键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1-5-6 10:47:32 | 只看该作者
虽然知道这么方法,可是熟练使用就不确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1-4-1 14:18:42 | 只看该作者
说的都是笼统的介绍,对于正交表法总感觉有点糊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1-3-31 09:55:01 | 只看该作者
详细!!!经典!!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11-8 12:09
  • 签到天数: 5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测试副司令

    16#
    发表于 2010-6-29 08:49:28 | 只看该作者
    挺老的资料。看着还是那么的经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0-6-21 18: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5-5-13 10:48:16 | 只看该作者
    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当然不可能完全按照测试用例设计的步骤那样一步一步的执行,但总是要用到这些方法的啊 ,比如单元测试中就可以用到很多关于边界测试和等价测试;在集成测试中就会用到因果分析法,否则如何确定业务流程在软件中是正确的呢
    只不过我也没有画过什么因果分析图,楼主举些实例就好 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5-5-12 15:36:01 | 只看该作者
    谢了,对我很有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5-5-11 15:32:21 | 只看该作者
    详细!!!经典!!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5-5-9 09:26:4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dionysus的说法!用起来其实就不怎么按理论来一步一步进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5-4-15 09:57:37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讲一下最后一个方法,功能图分析方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5-3-25 05:25:06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值得收藏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4-12-16 09:08:1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自己平时测试时,根本就用不上以上所说的方法,也不知道怎么样采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4-12-12 13:52:2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先收藏了。不过我觉得有些理论上的东西应用到实际中还是有些问题,比如我在实际中编写测试用例就没有理论中的那么有条理了,一方面是测试有太多的组合了,一个模块控件可能要连带影响许多其他的控件,如果个个都等价类划分,边界值检测,不但用例会很繁琐,还有些偏离了一般用户的正常操作流程,偏离了正常的需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4-11-8 17:20:16 | 只看该作者
    前面因果图方法中已经用到了判定表.判定表(Decision Table)是分析和表达多逻辑条件下执行不同操作的情况下的工具.在程序设计发展的初期,判定表就已被当作编写程序的辅助工具了.由于它可以把复杂的逻辑关系和多种条件组合的情况表达得既具体又明确.
    判定表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
    条件桩(Condition Stub):列出了问题得所有条件.通常认为列出得条件的次序无关紧要.
    动作桩(Action Stub):列出了问题规定可能采取的操作.这些操作的排列顺序没有约束.
    条件项(Condition Entry):列出针对它左列条件的取值.在所有可能情况下的真假值.
    动作项(Action Entry):列出在条件项的各种取值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动作.
    规则:任何一个条件组合的特定取值及其相应要执行的操作.在判定表中贯穿条件项和动作项的一列就是一条规则.显然,判定表中列出多少组条件取值,也就有多少条规则,既条件项和动作项有多少列.
    判定表的建立步骤:(根据软件规格说明)
    ①确定规则的个数.假如有n个条件.每个条件有两个取值(0,1),故有 种规则.
    ②列出所有的条件桩和动作桩.
    ③填入条件项.
    ④填入动作项.等到初始判定表.
    ⑤简化.合并相似规则(相同动作).
    B. Beizer 指出了适合使用判定表设计测试用例的条件:
    ①规格说明以判定表形式给出,或很容易转换成判定表.
    ②条件的排列顺序不会也不影响执行哪些操作.
    ③规则的排列顺序不会也不影响执行哪些操作.
    ④每当某一规则的条件已经满足,并确定要执行的操作后,不必检验别的规则.
    ⑤如果某一规则得到满足要执行多个操作,这些操作的执行顺序无关紧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04-11-8 17:19:50 | 只看该作者
    因果图方法
    前面介绍的等价类划分方法和边界值分析方法,都是着重考虑输入条件,但未考虑输入条件之间的联系, 相互组合等. 考虑输入条件之间的相互组合,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情况. 但要检查输入条件的组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即使把所有输入条件划分成等价类,他们之间的组合情况也相当多. 因此必须考虑采用一种适合于描述对于多种条件的组合,相应产生多个动作的形式来考虑设计测试用例. 这就需要利用因果图(逻辑模型).
    因果图方法最终生成的就是判定表. 它适合于检查程序输入条件的各种组合情况.
    利用因果图生成测试用例的基本步骤:
    (1) 分析软件规格说明描述中, 那些是原因(即输入条件或输入条件的等价类),那些是结果(即输出条件), 并给每个原因和结果赋予一个标识符.
    (2) 分析软件规格说明描述中的语义.找出原因与结果之间, 原因与原因之间对应的关系. 根据这些关系,画出因果图.
    (3) 由于语法或环境限制, 有些原因与原因之间,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组合情况不不可能出现. 为表明这些特殊情况, 在因果图上用一些记号表明约束或限制条件.
    (4) 把因果图转换为判定表.
    (5) 把判定表的每一列拿出来作为依据,设计测试用例.
    从因果图生成的测试用例(局部,组合关系下的)包括了所有输入数据的取TRUE与取FALSE的情况,构成的测试用例数目达到最少,且测试用例数目随输入数据数目的增加而线性地增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5 20:49 , Processed in 0.08315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