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555|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在不了解需求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用例评审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7-8 16:4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不了解需求的情况下,如何做用例内部评审的?
能够开展吗?如果开展的话,能够用什么方式更好?
我这里指的用例内部评审,是测试部的测试其它项目的人员,所以他们可能是需求一无所知。

[ 本帖最后由 qrz2000 于 2008-7-8 16:48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8-10-22 15:32:0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了解需求照样可以对测试用例评审。但是这个评审员必须是有经验,对公司的总体项目有所了解的。
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了解需求去评审用例意义不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10-21 15:30:14 | 只看该作者
哎,我没有说不了解需求去写用例;而是指不了解需求的人去做用例的评审;
因为在一个部门内,本来就是各个不同测试小组负责不同的产品;需求互相肯定是不了解的;
那测试小组之间的用例互审就没法做了吗?测试人员 ...

其实在评审的时候,参加的人员的职责是不同的,按照你说的,参加评审的人,有的对需求比较理解,有的可能对需求不怎么理解或根本就不了解。对需求了解的人,可能主要的是对测试的点是不是都覆盖到了这方面考虑
对需求不理解的人(可能按照你说的,是别的测试组的人,但我肯定是组长以上的人员),可能主要是从技术考虑,如边界等方面
参加的人,主要看各自的职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7-14 22:10:0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要看这个人参加评审的目的是什么,如:DBA参与系分评审主要是看系分工程师有关数据库方面的分析有没有到位?而安全工程师参加系分评审主要是看这样的系统分析会不会有安全问题。所以,是带着目的进行评审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8-7-9 14:10:2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做,从测试的角度来看用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59:34 | 只看该作者
用例评审是分等级的;
了解需求的人员,会是同一个项目组的测试/开发/需求等人员;他们可以对用例的需求覆盖等等进行评审;这可以是外部的评审
那作为测试部本身来说,它的同行评审,就不能够站在测试技术的角度去评吗?

[ 本帖最后由 qrz2000 于 2008-7-9 14:0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57:19 | 只看该作者
哎,我没有说不了解需求去写用例;而是指不了解需求的人去做用例的评审;
因为在一个部门内,本来就是各个不同测试小组负责不同的产品;需求互相肯定是不了解的;
那测试小组之间的用例互审就没法做了吗?测试人员不能依靠自己的经验去检查用例的质量、效率、冗余、重复等等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7-9 13:29:04 | 只看该作者
还能这样啊?我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呢,都没有需求,怎么知道要测试些什么东西啊?就算要测试,也不能完整的设计好测试用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8-7-9 13:23:5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设计完整需求,只有产品目标, 产品开发了,难道不测吗?
就目前来说,好多公司都是这样!
改变状态是后话,测试标准就是产品的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用户体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7-9 11:36:3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完全同意二楼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28 18:04
  •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测试团长

    2#
    发表于 2008-7-9 09:33:12 | 只看该作者
    不了解需求,请了解需求的参加评审。其他我相信效果也好不到哪里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10 20:33 , Processed in 0.077854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