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782|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假如在版本发布前一天发现重要BUG应该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6-3 22:2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08-10-11 22:10:5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 你还想在 公司里 活着 就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8-7-4 01:13:3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意思!
我还是那个观点,问题还是要报,但问题是否在这一版解决是另外考虑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8-7-3 17:14:24 | 只看该作者
再补充一句事后的注意事项:
在以后的项目或升级版本的测试用例中,要特别加入针对性的测试用例。要特别加强问题发生模块的测试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8-7-3 17:10:25 | 只看该作者
通常的解决方法和概要步骤如下:
1、实事求是的纪录BUG,并提交至BUG管理库
2、想办法(打电话或直接面谈)第一时间通知上司(一般是项目经理)
3、向上司详细描述BUG的出现步骤,出现机率,严重程度等相关重要的BUG说明
4、联系研发方面的负责人,同项目经理一起开个临时会议,评估BUG保留或修改带来的风险。
5、最后把BUG的风险评估报告和紧急解决方案纪录在案,三方签字
6、按照紧急解决方案实施解决

补充说明:整个过程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8-7-3 16:5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iomy 于 2008-6-11 17:50 发表
干嘛不能做到尽早发现BUG呢?
如果前期管理好,测试工作做的细致,就不会出现这样紧急情况。
如果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我这个问题,我就会告诉他,你们的测试管理有问题,赶快录用我,我帮你改善测试管理,包你软件发 ...


到了实际工作的时候这位同学就明白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别了。

顺便问一句:

在培训的时候有没有学过: 就算前期的管理再好,测试工作做得再细致,这类紧急的情况也不是一定能够避免的。

[ 本帖最后由 逍遥剑客 于 2008-7-4 16:1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8-7-2 16:45:07 | 只看该作者
报告上级
上头说发布就发布,说不发布就不发布
1. 报告BUG是测试人员职责
2. 即使有严重BUG,也要让上级判断是否影响发布. 上级会根据利弊,选择适合的方案.
3. 即使提交BUG可以更早得修正.大家不要急,维护这个阶段又不是摆着看的.
4. 即使必须发布,也可以和用户先提出,让他们尽可能避免使用该功能,减少用户损失.

以上,请补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8-7-2 13:4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的帖子

吹牛不上税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8-7-2 00: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太过于简单,这样大家看不到具体的原因,还是需要看另外的帖子.浪费你自己的时间,也浪费我们的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8-6-17 16:06:11 | 只看该作者
要知道改一个BUG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从未测试的新版本的诞生~!而明天就要发布。

再细化一点,如果这个BUG是个用户就能发现,那没办法,比如,启动软件就CRASH。那肯定是不行的。如果说同样是CRASH,但必须在用户操作了若干复杂步骤后或者说是一个概率性的CRASH,那在去冒着风险诞生一个新版本那无异于自杀。

比如这就有一个类似的BUG:http://bbs.51testing.com/thread-117301-1-1.html

[ 本帖最后由 baizhudan 于 2008-6-17 16:1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8-6-17 16:04: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iomy 于 2008-6-11 17:50 发表
干嘛不能做到尽早发现BUG呢?
如果前期管理好,测试工作做的细致,就不会出现这样紧急情况。
如果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我这个问题,我就会告诉他,你们的测试管理有问题,赶快录用我,我帮你改善测试管理,包你软件发 ...

得了吧,人无完人,BUG永远是不可知的我们永远是被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8-6-17 16:02:2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2楼的,职场这东西就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8-6-14 14:11:32 | 只看该作者
要看具体情况咯,在版本发布前一天发现BUG,我觉得应对BUG进行分析,看BUG出现在什么模块中,如果有必要就把存在BUG的的那个模块先关闭不发布或暂缓发布,待BUG修复后重新打开那个模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8-6-14 11:35:2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这样在最后才发现的Bug,一是说明之前的测试做地不够全面, 二也有可能是,这个Bug不是那么容易能被发现,很可能是偶尔发生的缺陷,在特定的条件或环境下,才会触发;像这样的Bug要发现,已经是不容易,即使 找到后要确诊这是一个Bug,也需要一定时间,对于明天就要发布的软件,项目组要和时间竞赛,看看大家的身体素质如何?,不过昨天听了一段“山上有个坑”的故事,听完后觉得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做个有心人,至少也要插个牌子什么的,以免死的人更多。

电脑这个东西,是让人类前进了一大步,但同时也可能给地球带来灭顶之灾,你想吧!要是一个军事软件发生了严重的bug,或是被骇客了,那些导弹、核弹乱飞...
我以前的老师这么说过, Why HCI?------->To save the planet.
改一改就是: Why testing? ------->To be safe.

好像有这么个电影是说这个的,哈哈,我能当导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8-6-12 21:56:2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测试中这种问题还是不少发生的。隐瞒不报,你会死的更馋,因为测试是要有追溯性的,若你这个版本发现切是很严重的问题,那么上一个版本毕竟要对这个问题进行验证,因为这样开发才好排出是否是因为这次的改动而带来的bug,这样bug的root course寻找就排除了一个危险可能性。
所以对于测试人员来说对上版的验证是必要的,若这时你说你也发现了,那么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不仅外边钉你 ,你老板也钉你。
但你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至少这时你老板对外还能帮你抗。当然了,谁也不期望这种事情发生。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你的case能100%覆盖所有可能出现bug的路径。只能是从这一次的教训中吸取经验,来完善你的测试case。
当然,楼上有人已经说了你汇报bug的态度。这里就不重复,重要的一点,你要事先分析为什么你之前的测试没有发现这个bug,这个问题的发生机率有多大,是否是属于应该较容易发现的bug。其实分析这些也是给你自己开脱的机会,你要让老板知道这些分析,他才有话对外减轻责任。所以冷静的头脑是很重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6-12 17:02:01 | 只看该作者
强烈建议连夜赶写辞职报告。。。我是老大一定杀无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6-11 17:50:39 | 只看该作者
干嘛不能做到尽早发现BUG呢?
如果前期管理好,测试工作做的细致,就不会出现这样紧急情况。
如果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我这个问题,我就会告诉他,你们的测试管理有问题,赶快录用我,我帮你改善测试管理,包你软件发布顺顺当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8-6-11 09:35:0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应该婉转的告诉项目经理或者老板,让他们应该知道,这应该是职业操守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8-6-7 03:05:03 | 只看该作者
论坛里有过类似的文章,自己搜索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6-4 22:27:23 | 只看该作者
当然要赶紧告诉,不过注意语言的艺术,说话镇定点,语速稍慢,
不要让人觉得有因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局部恐慌,
要让你的老板觉得你对此项目的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

如果老板应压力过大,而急躁情绪,我看你和开发们就尽一切可能,不睡觉也要把bug除掉,做个尽全力的姿态也是必要的嘛!
宗旨:把损失降到最低,尽全力去处Bu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15 22:36 , Processed in 0.08656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