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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外企邮件制度的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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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8 23:1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到 DMX 之前收集了一些有关外企的资料,今天偶然发出来这个,呵呵,现在看看还是值得参考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_^

  一、书面胜于口头。你做过什么,要去做什么,需要别人做什么,写邮件发出去,以后起争执了就是证据,年终盘点也知道你每天都干了些什么。written is always better than oral。长此以往,极度锻炼商务英语。
  二、搞清楚TO,CC,BCC,FW。
  受件人,也就是要主要阅读这邮件的人放去TO;
  相关人等,需要了解信息的放CC,你的直接主管如果是喜欢事必躬亲的,或者这件事你需要领导支持的,一定要去CC,不然你做了很多事情,领导不知道,你就是出了事也没人挺你。就算领导没时间看也没关系,别的收件人看到也是一样的效果。他如果不给你面子就等于不给你老板面子^^
  加密抄送人,放你的下属。举例来说,你需要别的部门做一件事,你要写邮件给这个部门的经理,为了得到老板支持,你又必须抄送你的老板,但这件事最终执行的怎么样,你要你的下属去跟进。很多人会犯的错误就是把下属也放在抄送栏,想想看,下属和领导放一起多么的不恰当,这时候加密抄送就奏效了。再口头嘱咐一句,下属就能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去帮你跟进。
  关于FW
  身为一个领导,用的最多的就是转发。每天很多事情,分轻重缓急,很多简单的事情直接可以转发给你的下属去处理。转发后加个批示XXX,pls.follow.简单明了。
  有些事情你无法或者说超出你的权限,你不能做决定的,也需要转发给领导,请求领导批示。还有一些不是需要批示,只是给领导一个信息。最忌讳的不是什么都不写的原文转发,而是仅仅写个FYI(for your information),领导不是你的下属,FYI的语势却是平等的或者是从上到下的。

  三、关于回复
  礼貌上讲,邮件中涉及的人都需要回复在相应的位置,并且包含原文。只回复一个人是极度不礼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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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1-29 12:34:1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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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1-29 13:30:39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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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1-29 13:36:53 | 只看该作者
sdlkfj3
我也是深有体会啊.哈哈..
有时候老是忘记写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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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29 15:04:37 | 只看该作者
写邮件学问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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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29 16:21:0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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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29 18:34:37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说的真好,这样作可以为自己省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可更好的保护自己,也是一种表现"沟通"能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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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29 18:45:52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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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30 08:43:36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刚参加工作时没少因为邮件问题挨领导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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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30 09:50:4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我们做事也是靠邮件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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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1-30 10:04:00 | 只看该作者
书面胜于口头。你做过什么,要去做什么,需要别人做什么,写邮件发出去,以后起争执了就是证据,年终盘点也知道你每天都干了些什么。written is always better than oral。长此以往,极度锻炼商务英语。
这点很重要.....你做了很多,可老大不知道的话,奖金还是少...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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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1-31 11:15:00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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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7-1-31 11:31:02 | 只看该作者
早发啊
刚被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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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1-31 18:36:19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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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1-31 20:36:29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sdlkf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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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2-1 10:47:1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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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2-7 19:36:37 | 只看该作者
立马改正sdlkf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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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7-6-29 17:16:52 | 只看该作者
Thanks for sharing this importa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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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7-2 11:22:52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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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7-3 17:14:31 | 只看该作者
书面胜于口头。你做过什么,要去做什么,需要别人做什么,写邮件发出去,以后起争执了就是证据,年终盘点也知道你每天都干了些什么。written is always better than oral。

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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