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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真心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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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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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12-2 16:3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写功能测试用例时,是否应该将破坏性非法的数据也写在一起,还是应该分开,针对一个功能,写一个正面的用例,在写一个反面的用例
    如:书写一个Login的用例,首先写一些合法的用户名和密码做为一个用例,在将一些不合法的用户名和密码另做个用例,还是将其写在一起.
      一个用例的步骤如果超过15步一般就会觉得这个用例的效率不高,但我在做用例的时候很多都会超过15个,有时候感觉有的数据不写好象也可以但又有点不放心.不知道怎么控制的好.
     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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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4-12-2 17:06:53 | 只看该作者
这涉及到一个测试用例粒度的问题,如果是我我会把两者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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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17:48:5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还一个问题想请教,有些功能单独运行时没问题,但运行其它功能时,可能就会有影响,是否应该最后做一些集成测试,但在写这些用例时,又有一些数据可能会和以前的用例重复,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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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4-12-2 17:57:49 | 只看该作者
正常。系统集成之后还要把各个模块的测试用例执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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