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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测试用例设计人员与执行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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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2-6 11:1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xf 于 2010-12-6 11:15 编辑

测试用例设计人员与执行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我认为是不是同一个人影响不大,但偏向于同一个人,原因:
(1)自己设计的用例自己执行起来很熟悉有助于测试是效率的提高。
(2)自己设计的用例是乱还是清楚明了都自己享用,如果设计的比较乱那么也由自己执行的时候去处理。就是说设计和执行合在一起,有助于自己有效支配自己的工作。

但我的测试主管坚持设计与执行不能是同一个人,原因:
执行时如果发现设计的用例有漏洞要记录下来,如果是同一个人他就会不揭发设计的问题保全设计的工作质量。


请高手指点,测试用例设计与执行是不是必须要不同的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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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2-6 12:02:1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LZ已经知道答案了:既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用例的设计与执行是测试过程中独立的两个小组成部分,测试人员分布的决定权不在这两个部分内。

所以,两者是否使用同一人,往往是由项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即测试计划和实际执行中的风险);
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所有的策略都是实现目标的手段。既然是手段就需要灵活使用,没有一成不变的策略。
————————————————————————————————
也许你的主管并没有说出他所有的理由,比如:设计与执行不同,可以加强相互学习,也可以减少交叉测试的消耗……
(理由都是浮云,看开些吧)

PS:我发现你们的项目测试资源比较充裕哦。
在测试过程中,只有较闲的时候,才会将测试策略权重放在考核上。
对于永远做不完任务的小公司来说,效率是第一位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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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3:4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xf 于 2010-12-6 13:43 编辑

呵呵,谢谢Jackc 的回答。
明白你的意思了,说的有道理,不过你说的思维有些跳跃,估计有些人还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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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2-6 14:40: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ckc 于 2010-12-6 14:42 编辑

呵呵,谢谢提醒,其实当时写的时候思维比较乱。

论证一个所有选择的都是正确的题目有点纠结……

简单来说,两点:
1.用例设计和用例执行本身不能决定其负责人。
2.无论谁负责某个测试部分,是从N多因素中平衡选择的,所以当因素具体属性发生变化时,结果也可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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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17 16:29:0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一般都会是同一个人,测试用例也要评审啊,更何况还有测试方案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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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11:18: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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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6 16:31:33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是测试人员交叉测试也是测试执行的一部分,有效提高测试执行覆盖率。如测试执行人员和测试用例设计人员的交互测试,不同模块或功能点之间的交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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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3-7 09:04:20 |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交叉测试可以发现测试用例中的设计漏洞,尤其是意思表达不明确,或者操作步骤,预期结果混乱等,如果用例设计人员自己测试这些问题肯定是不会发现的,就像研发人员自测的时候基本不会发现什么缺陷。我个人觉得如果项目时间允许时,交叉测试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毕竟不是自己测试的,第一次拿到的时候肯定会比较陌生,特别是设计质量确实不高的情况下,当然,如果项目时间很紧,为了节约时间,自己测试子集设计的用例,也不是不可以。这个可以灵活掌握。看项目所处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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