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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bug关闭后应不应该再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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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4-17 17:4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已经关闭的bug再次出现了,是应该打开原来的bug呢还是重新提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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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10:51:02 | 只看该作者
没人关心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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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6-4-18 11:08:4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没有什么大差别吧。
    reopen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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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6-4-18 16:01:59 | 只看该作者
    已关闭的BUG又在新版本中重现,个人认为可以再新增一个相同的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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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06-4-19 09:17:51 | 只看该作者
    通常被closed的bug就认为已经结束了该BUG的生命期,如果又在同一被测件版本中发现同样的bug,我这边的做法不是reopen,而是new一个新bug出来,然后在里程碑阶段统计这样的bug又多少并进行总结,看是测试过程的问题(比如工作流或外部接口定义混乱导致)还是技术细节的问题(比如测试场景描述不充分不易重现什么的);如果不在同一被测件版本中发现同样的bug,那当然也是new了,只不过BUG的基线不同,因为此时它已经指向不同的被测件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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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6-4-20 17:32:52 | 只看该作者
    reopen ,and add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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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6-4-21 14:05:55 | 只看该作者
    RE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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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6-4-24 10:15:36 | 只看该作者
    reopen ,and add comment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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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6-4-24 13:31:32 | 只看该作者
    二种办法都可以,不要做得太死板。
    1) reopen and add comments;
    2) report a new 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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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6-4-26 17:59:34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 重新添加一个bug
    2 将以前关闭的bug进行reopen

    如果公司不关注关闭的bug,重新出现的个数或频率问题, 那么就直接新增一个bug,最后统计项目中出现的
    bug总数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比较关注关闭的bug,重新出现的个数或频率问题 那么就采用reopen的方式,通过设置报告的生成条件
    可以给出统计信息。

    关键看公司的使用情况,没有必要去严格要求必须是什么样的流程,只要适合自己公司的情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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