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283|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刚看懂的大话西游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5-25 17:24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测试排长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8-25 16:1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毛毛 发表时间:2009年07月06日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试着看了一遍,没看懂,
    又看了几遍,但还是没完全看懂。不过我喜欢。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们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够成熟。

    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指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运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
    不知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
    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
    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
    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
    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
    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爱情是那样的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
    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桑田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
    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升华,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
    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不是。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
    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还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爱是身不由己。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而去。”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
    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
    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高深莫测。
    春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
    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
    《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
    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
    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
    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她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8-25 16:18:53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的经典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加入51Testing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8-25 16:20:2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无厘头的喜剧,

    被折腾到如此深度,

    佩服本文的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5-25 17:24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测试排长

    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6:31:47 | 只看该作者
    默妞 现在很喜欢贴图嘛!!

    时不时地来张图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8-25 16:32:33 | 只看该作者
    恩恩```发图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8-26 09:32:30 | 只看该作者
    几年前的老贴了,LZ好歹注明下转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8-26 10:19:58 | 只看该作者
    无图无真相嘛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8-27 14:09:02 | 只看该作者
    小故事 大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5-25 17:24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测试排长

    9#
     楼主| 发表于 2009-8-27 14:42: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ero0223 于 2009-8-26 09:32 发表
    几年前的老贴了,LZ好歹注明下转载啊

    我发的时候 已经注明了! 你没看到?
    看过是就是老帖,没看过就是新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9-8-27 16:42:3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十三娘”吧
    怎么会是"三十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11 02:20 , Processed in 0.075794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