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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等价类划分法设计用例两种。不知那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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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3-14 10:30
  • 签到天数: 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测试营长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6 21: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看了两个不一样的视频:一个说用等价类设计用例是:
    用例设计:
    1:首先明确测试对象—一个输入文本框
    2:测试一个文本框要保证其他文本框为正确的条件下。
    3:然后对测试的文本框进行有效及无效等价类划分,进行测试
    4:然后对下一个输入框进行测试。
    这个感觉,就是就是在测试一个框,需要其他框都为合法。这不是其它框也算是测试了吗?
    用例设计:
    1:根据需求,划分有效及无效等价类,有效等价类统一编号,无效等价类统一编号。:
    2:设计一个测试用例,使其尽可能覆盖所有尚未覆盖的有效等价类,知道所有有效等价类都被覆盖。
    3:设计一个新的测试用例,使其仅覆盖一个无效等价类,直到所有无效等价类都被覆盖。
    4:有效等价类具有互斥的条件时,可以相乘得出用例个数。
    5:排除所有具有重复特性的等价类。
    这种呢,感觉没上面哪种灵活,中规中矩的!
    求大神解答一下,到底哪种设计用例方法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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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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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测试总司令

    2#
    发表于 2016-1-7 10:41:1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看法,觉得以上两个方法不矛盾,只是设计用例的对象不同罢了。
    第一种,针对一个输入文本框设计的用例,所以依次测试有效和无效等价类,可测试完毕。步骤2强调的是排除其他输入框不合法情况下对该测试的干扰,不是指其他输入框已经测试完毕。
    第二种,测试对象是多个输入文本框,利用组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在输入条件较多且相互独立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可通过合并同类项减少用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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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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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测试大本营

    3#
    发表于 2016-1-7 11:21:34 | 只看该作者
    单纯的等价类还是第二种,但是往往测试时可能是有多个输入框同时存在测试的,需要同其他方法结合,用例的设计方法一般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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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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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测试连长

    4#
    发表于 2016-1-10 19:23:35 | 只看该作者
    实际工作中,还是第二种比较多,有效等价类可以组合在一起测试,减少用例的冗余,无效等价类则需要一个一个测,然后进行组合,避免屏蔽,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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