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執行單是模治具單位申請工件加工之依據, 同時也是模具加工單位生管派工之依據
加工執行單單頭欄位有: 執行單號, 申請日期, 申請單位, 挂帳單位, 備注, 確認, 開始, 結案, 作廢, 其中以申請日期作為單據日期. 單身欄位有: 序號, 料件編號, 數量, 材質, 申請交期, 加工編號, 模號, 回復交期, 開始, 結案
該用例需要使用的資料有 加工執行單, 料件基本資料, 模具資料, 單位資料, 加工類別, 它們之間的 ER 可參閱 <數據要求說明書> 中的製令 ER 圖
加工執行單需實現如下功能:
a 管理單據規定的需求功能
b 檢查日期: 當用戶選擇保存單據, 取消確認, 取消作廢或回復交期活動時, 若加工執行單據進行過備份且當前單據申請日期 <= 加工執行單據最近備份日期時, 則不允許進行上述的活動
c 編輯單據:
1) 需用戶進行編輯的單頭欄位為 申請日期, 申請單位, 挂帳單位, 備注, 單身欄位為 料件編號, 數量, 材質, 申請交期, 加工編號, 模號
2) 當用戶輸入的料件編號有效且該單別需核對模號時, 由系統帶出包含該料件編號的模號資料, 若發現多筆模號同時包含該料件編號, 則顯示查找出的模號供用戶進行選擇
3) 因用戶建的料件編號通常都是模號在前面, 料件序號在後面, 故系統需提供導入功能, 當用戶輸入模號後, 系統可導入包含該模號的料件編號, 以減少工作量
4) 當用戶保存單據時, 若該單別需核對模號時, 則對模號進行檢查, 否則將該欄位值設為空值
d 系統需提供編輯某筆單據單身回復交期的功能, 當需求單位助理建立單據後, 生管可選擇該張單據填寫回復交期以知會需求單位助理, 此功能需進行權限管控並細至某個單別, 除單據作廢外可允許生管人員更改回復交期
其中第a 點暫時事不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