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3800|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逻辑删除和物理删除的区别?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5-14 18:0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逻辑删除  和  物理删除 
 在添加联系人/添加用户和修改联系人/修改用户时有什么区别?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7-5-15 09:38:45 | 只看该作者
逻辑删除是从页面删除一个用户,在数据库中不删除
物理删除是从数据库中把数据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7-5-15 09:39:27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在添加联系人/添加用户和修改联系人/修改用户时有什么区别?

我没有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5 09:41:49 | 只看该作者
比如我添加了一个用户A  
  当删除A 的时候就存在两种情况  逻辑删除和物理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7-5-15 09:45:16 | 只看该作者
哦,这样啊。
当你逻辑删除A时,只是从当前页面删除了A,而数据库中还存在A用户。
当你物理删除A时,就把A用户从数据库中删除了。当然页面中也肯定不存在A用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7-5-15 10:27:2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谢谢了 !
   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7-5-17 12:54:28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5-17 13:02:41 | 只看该作者
逻辑删除只是表面上看似删除,其实数据库中还是存在;
而物理删除才算是真正的删除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26 09:52
  • 签到天数: 165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测试师长

    9#
    发表于 2007-5-17 15:15:2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sdlkfj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7-5-17 16:10:00 | 只看该作者
    拿数据库来说,如果逻辑删除以后,相当于把被逻辑删除的记录标识一下。
    在进行数据库普通操作的时候,这些记录是不会被显示出来的。但不是从数据库里被删掉了。
    是可以进行恢复的。
    物理删除和逻辑删的最大区别就是删完了不可恢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7-5-17 16:59:2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7-6-4 09:41:14 | 只看该作者
    逻辑删除:软删除,可恢复
    物理删除:硬删除,不可恢复

    这么理解,合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7-6-5 09:22:09 | 只看该作者
    长知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2-5-31 16:53:37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2-5-31 16:53:47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2-5-31 16:53:57 |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1 08:45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测试小兵

    17#
    发表于 2015-9-1 08:43:5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理解很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14 16:21 , Processed in 0.085340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