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 发表于 2007-11-23 15:28:18

我们该如何看待114?

■以“优先报号权”为商品的拍卖会在各城市此起彼伏——只要商家交足够多的钱,114就会把它的信息最先报给用户。■有人因轻信114损失十多万。法院认定:损失系盲目决策造成,同114提供的错误信息没有必然联系。■各地警方特别提醒:市民确认企事业机构时,不能轻信查号台。■“优先不应该,这笔收费也不符合价格法。”有专家认为,114“自主创新”的行为,是电信业垄断的产物。上面几条是最近的《南方周末》一篇文章中的主要观点,主要大意就是114号码百事通(电话导航)的转型模式受到了来自商业诚信的挑战,甚至得出了诸多批判114业务的结论,在此简单将此问题进行澄清,以正网友视听。114电话从诞生以来,为百姓生活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人们在衣食住行或者办公办事的时候,需要查找电话号码时,就可以拨打以市话计费的114查号台来询问电话号码,给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极大的方便。而原有的114服务模式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纯服务模式,完全没有收益,反而还要增添大量呼叫设备和人工坐席来维持其运转,属于入不敷出(入仅仅为市话通话费)的状态。自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转型之后,对114也进行了转型,开发了新的商业模式,主要的是“向互联网学习”,做了电话搜索的排名服务。也就产生了开篇的一些现象,即通过出价可以将客户的模糊语音查询结果加以控制,从而向商家分配优先报号资源。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号码百事通在上海电信兴起之初,与上海市最大的一家搬家公司寻求合作遭到拒绝,上海电信转而与另外一家搬家公司合作。一个月之后,第一大搬家公司发现业务严重萎缩,后来发现市场已经被另一家搬家公司通过号码百事通占据。相信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但不是唯一的案例。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通过此种商业模式,彻底改变了114查号台的尴尬困境,一举扭亏为盈,而且收益颇丰。现在不管是中国电信的号码百事通还是中国网通的电话导航业务,都已经发展了一段时期,反观其发展之路的时候,发现存在了上述一些问题,但是我们要清楚的是:发展必定要带来成本,而当电话导航这一新的商业工具出现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利用?简单的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我们明确:1、114号百和电话导航业务仅仅是一种检索工具,是将互联网的理念移植到语音业务后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或者说是一种新的检索工具,可以视为网络搜索引擎一样的性质,可以充分利用;2、114的运作机构是企业而非政府,因此对待上面的信息要有一个自己的判断和决策,不能视作政府数据;3、应该允许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开展此项业务,因为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如果允许互联网搜索引擎盈利的话,同样的道理,语音网络搜索引擎也可以盈利,因此本文开头引用南周中的“专家观点”显然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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