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esting软件测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51Testing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30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缺陷管理流程分享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15 12:4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penguin04 于 2011-12-15 12:49 编辑

一、缺陷定义
缺陷:与需求文档不一致或系统本身出现的报错均视为缺陷。
二、缺陷类型和状态
Open(新建)
  • 实现效果与需求要求效果不一致或者系统本身报错,测试工程师则可选择Open;
Resolved -Fix(已修复)
  • 开发工程师将一个已知的缺陷修改成功并自测效果正确后方可选择Resolved-Fix;
Distribution(已分配)
  • 开发组长将一个已知缺陷分配给开发工程师或开发工程师自己领取修改这个问题,可以选择Distribution;
Delay(延迟)
  • 缺陷评审会中确定的,由产品经理、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三方统一确认可以延迟的缺陷,则标记为Delay;
Refused(拒绝)
  • 技术上无法实现或者环境异常造成的非缺陷,开发工程师可以选择拒绝并将缺陷状态修改为Refused;
Disappearred(无法重现)
  • 开发工程师在修复缺陷过程中,遇到的无法重新出现的问题,可以选择标记为Disappearred;
Reopen(重新打开)
  • 开发工程师标记Resolved -Fix的缺陷重复出现则需要Reopen;
  • 开发工程师标记为Disappearred但测试人员重现缺陷的需要Reopen;
  • 未经过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产品经理三方共同确认的缺陷,如果标记为Delay,测试工程师需将缺陷Reopen;
  • 开发工程师可以进行修复的,但标记为Refuse的缺陷,则测试工程师需将缺陷Reopen;
Confirmed(已验证)
  • 开发工程师标记为Resolved -Fix的缺陷,经过测试工程师测试,确认无误且没有其他问题的则可以标记Confirmed;
  • 开发工程师标记为Disappearred的缺陷,经过测试工程师测试,确认无法重现则可以标记Confirmed;
  • 开发工程师标记为Refuse的缺陷,经过测试工程师测试,确认不是缺陷则可以标记Confirmed;
Close(关闭)
  • 产品上线前的最后一次测试中,测试工程师需将所有已经标记为confirmed的缺陷进行校验关闭,如果问题仍然存在,则需要Reopen;如果验证通过,则将缺陷标记为Close。
三、缺陷流程图

四、缺陷维护—评审会形式
缺陷评审会说明
  • 每月每项目进行一次缺陷评审会,没有更新的项目,可进行邮件评审;按照以上标准执行,以保证缺陷更新及产品质量。
缺陷评审会要求
  • 评审通知:评审通知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发送,收件人应当包含项目组相关的产品经理、开发、测试、运营。
  • 评审内容:必须包含以下5种缺陷的合集:Open、Reopen、Delay、Refused、Disappearred
  • 评审纪要:需包含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以及缺陷变动情况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加入51Testing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28 18:04
  •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测试团长

    2#
    发表于 2011-12-15 14:33:50 | 只看该作者
    很完整啊。有参考价值。不知道实施起来如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16:2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archonwang


        正在试行中,摸爬滚打的走过来,感觉这种最合适,实施效果好的话,以后一定特殊说明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3-19 10:34
  •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测试营长

    4#
    发表于 2011-12-16 10:12:33 | 只看该作者
    感觉不错,先拿来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1-19 11:49:5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51Testing软件测试网 ( 沪ICP备05003035号 关于我们

    GMT+8, 2024-11-23 17:49 , Processed in 0.078769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24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