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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业务资质四分天下或将加速行业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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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5:2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场整顿中国电子书产业无序发展的风暴已经袭来。继10月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之后,本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对21家企业颁布“电子书业务资质名单”。新闻出版总署对电子书行业的监管犹如中国电子书产业的崛起一样迅雷不及掩耳。而这背后则是主管部门对电子书整治的决心。

  电子书业务资质“四分天下”

  电子书产业的大佬们再次相聚一堂。11月4日,在中国出版业的最高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了“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虽然是座谈会,参会“选手”可都算是重量级,包括了人民出版社、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这些企业涉及数字内容生产、内容发布及设备制造,覆盖了电子书整条产业链,他们当天获得了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电子书业务资质。

  该“电子书业务资质”分为4项,分别为电子书出版资质、电子书复制资质、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电子书进口资质。

  参照不久前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发放的4种资质与《意见》一致,刚好对应电子书产业链上的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

  《意见》指出,“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明确资质意在各司其职

  在此次颁布的“电子书业务资质名单”中记者发现,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的4家单位全部是传统内容出版商。获得电子书复制资质的13家单位和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的8家单位主要是以汉王、纽曼等为代表的电子书硬件厂商,获准电子书进口资质的5家单位主要以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传统的内容商为主。

  多数企业获得一项资质,8家企业获得两项资质,只有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获得3项资质。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设置表明了新闻出版总署旨在让企业各司其职。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互联网出版监测中心)副主任刘成勇表示,电子书业务资质的设立参考了传统的出版流程,更像是按照光盘等电子出版物的特性来管理,与新闻出版总署按照书、光盘等介质管理的思路一脉相承。

  据了解,电子书这一概念虽然早已有之,但是今年随着汉王电子书的热销,电子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已经成为效益增速最为亮眼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今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的21.4%,仅次于美国,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去年,我国电子书收入已达14亿元。

  一年时间,国内电子书市场已从最初仅有汉王等几家品牌发展到目前盛大、文房、纽曼、华为、联想等40多个品牌竞相涉足电子书产业,如果再加上一些不知名的中小企业,总数可达上百家。市面上除了最常见的E-INK电子墨水屏的电子书外,还有采用TFT屏、反射式 TFT屏、C-Paper屏、EC-paper屏等硬件的电子书。从价格方面来看,从三四百元的小品牌到三四千元的知名品牌不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电子书的“经济效应”,带动了更多的资金流入,而电子书产业发展也频频显露问题。仅仅以电子书大佬——汉王为例,在公司经营电子书产业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中频频受到质疑,譬如股价虚高、实际销量与媒体宣传存有过大偏差,并先后爆发过中华书局诉讼汉王侵犯版权等官司。

  “中国的电子书产业是以技术、运营商为主导的产业。”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锡培一语道出了国内电子书产业的症结。他解释道,“中国的数字出版和国外发展的轨迹不一样,外国是传统出版行业占据主导位置,中国则是传统出版处在被动状态,占据主动优势的是技术运营商,如汉王、方正、中国移动等等,这些技术运营商利用他们自身的技术渠道优势,不断开拓市场。但是,他们又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每家出台不同的格式标准、推行自己的一套游戏规则,而且总想通吃产业链,不但做电子书设备,同时也涉足电子书内容资源,总体说来,中国的电子书产业比较混乱”。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洪表示,这4项资质的设计很合理,因为电子书应该经过审查,不能因为它不是纸介质的载体而不经过审查。电子书在完成出版的环节后,要经过发行资格认证。一定要规范化、制度化,硬件和内容不能互相破坏对方的盈利机制。

  电子书资质旨在整顿行业乱象

  “今天是我国电子书产业一个里程碑式的日子。它标志着我国电子书产业从此不仅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良好的前行路径,而且标志着电子书产业大军的排头兵开启征程。”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在当天座谈会上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之情。他强调,“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意味着要为电子书行业树立标杆、做出榜样,尤其是要在自主创新方面一马当先、奔腾在前”。

  在电子书业务资质颁布的同时,在某些业内人士眼中,也看到了另外4个字——行业洗牌。

  早前的《意见》已经提出,未来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积极制定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相关标准及配套措施,促进内容、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电子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意见》中,政府对电子书产业提出了“加快电子书标准制定”、“搭建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等9项重点任务,同时也规定了“加快电子书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制定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等6项保障措施。

  此次电子书业务资质准入的制定,将大多数实力一般的企业从事电子书行业的愿望扼杀在摇篮之中。

  一位电子书业内人士贾先生告诉记者,新闻出版总署评选的这些企业都是要具备一定实力。比如注册资金2000万元、年收入多少等等。对于实力不强的企业,获得资质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资质能够推行下来的话,将会对绝大多数没有入选的小企业是一个打击,现在算上山寨电子书,国内至少有上百个品牌,如果此次的政策能够有力执行的话,行业洗牌或许将在不久之后上演。但是,新闻出版总署的电子书业务资质认证毕竟只是“一家之言”,该资质能否在后续的推行中强力执行,还需进一步关注。不过,他认为,目前来看,这些电子书产业大佬既然能够共同获得总署认证,至少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各司其职,技术商与内容商和平共处。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还特别强调,电子书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是并举的,取得业务资质并非一劳永逸,对于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年度核验条件的企业,完全有可能被取消资质。他指出,电子书须经依法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出版,并使用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自2011年起,总署将逐步开展电子出版物书号网络实名申领工作,通过网上选题报送和书号配送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

  一、获准电子书出版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人民出版社

  3. 上海人民出版社

  4. 甘肃人民出版社

  二、获准电子书复制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方正飞阅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6. 北京汉龙思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 天津津科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8.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9. 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11. 上海世纪创荣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 湖南省青苹果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13. 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三、获准电子书总发行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方正飞阅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6.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7. 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8.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四、获准电子书进口资质单位名单

  1.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2.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

  3.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4. 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5. 上海外文图书公司

    商报记者 张晓东/文 宋媛媛/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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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22:49:17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窝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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