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浙江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及开考资格 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于5月28日、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直(杭州市)和各设区市。开考级别与专业资格名称、考试科目详见《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日程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精神,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在我省工作、上学或居住的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10:00至3月31日16:00。 2.相关要求: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浙江考区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浙江软件考试网(www.zjrjks.org),通过“考试报名”专栏进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机构名称选择“浙江”,按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输入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在浙江居住、工作、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照片上传前需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电子照片供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 相关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1)浙江省内居住的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足以证明报考人员在浙江省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2)有效学生证明: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 (3)浙江省内社保证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间连续三个月的浙江省内社保证明(登录支付宝“浙里办”-社保服务-社保证明打印进行下载)。 考试不设补报名,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因报考人员错填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错选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错传照片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试成绩、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2年3月25日11:00至4月2日16:00。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0〕258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试每人210元;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考试每人140元;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资格考试每人170元。 3.相关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已通过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不再受理退费申请。缴费电子发票的领取方式在浙江软件考试网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5月23日10:00至5月27日16:00。 2.相关要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关于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操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四、考试相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绿码且不带星号、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测温37.3℃以下、无相关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措施,详见《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浙江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含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报考人员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基础知识(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综合知识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案例分析、论文科目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纸上书写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软件考试网公告。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不得以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式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计算器和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卷的甄别和认定,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一旦认定,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有以上行为或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与准考证一同打印)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等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五、成绩公布和证书制发 考试成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统一公布,可通过浙江软件考试网查询。 报考人员一次性通过规定科目考试,获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证书。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试合格人员登录浙江软件考试网提交纸质证书邮寄服务申请(邮费到付)。 六、其他有关事项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考试实施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考试大纲、教程和辅导用书信息,可在浙江软件考试网“教材订购”栏目查询。 七、联系方式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日程表 2.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浙江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含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 日程表
5月28日考试安排 | | | | | | | | | | | | | |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 浙江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含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为确保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提前做好防疫准备 (一)考生须持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绿码且不带星号、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各市“健康码”可通用)需考生在开考28天前(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申领。申领办法:一是“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浙江健康码申领”-选择对应城市办理;二是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健康码”-选择对应城市办理。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考生提前申领。申领办法:一是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进行查询;二是支付宝首页搜索“通信行程卡”。 3.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考生于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前往浙江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报告提供办法:一是打印纸质报告原件;二是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二)考生在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报《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考生打印、填写并携带个人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并于首场考试进入考场后交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个人健康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三)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防疫措施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一)考前防疫检查 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不带星号、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经现场测温37.3℃以下、无相关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考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经现场评估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 (三)考后异常情况反馈 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精神,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考生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在我省工作、上学或居住的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上传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1.浙江省内居住的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足以证明报考人员在浙江省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2.有效学生证明: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 3.浙江省内社保证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间连续三个月的浙江省内社保证明(登录支付宝“浙里办”-社保服务-社保证明打印进行下载)。 (二)考生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设定区域内活动、主动配合接受防疫检查及考试安排、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 (四)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除考试当天外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核验程序后从规定通道入场,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因迟到失去参考资格的,责任自负。 (五)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
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
| |
| |
| |
| |
| | 1.本人是否已申领并取得浙江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且不带星号 ? (如否,不得参加考试) | | 2.本人是否取得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如否,不得参加考试) | | | | | | 5.本人是否有以下症状? £发热 □干嗽 □咽痛 £呼吸困难 □乏力 □腹泻 £鼻塞 □流涕 £嗅觉味觉减退 □结膜炎 □肌痛 (按实际情况可多选) | | | | 7.本人是否在考前14天内有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货物、隔离场所、外地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从业经历? | | 8.本人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 | 9.本人是否为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 | | | | | | 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详尽阅读《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浙江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并充分了解本人有关健康证明义务和考试防疫各项要求和措施,自愿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三、本人符合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本人因不符合防疫要求,影响考试或不能参加考试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五、本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有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亲签):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科技厅、经信厅,各市人力社保局。 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 2022年3月1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zjrjks.org/interIndex.do?method=draftinfo&draftId=2c90818b-7ef7358d-017f-95534acd-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