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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签订合同时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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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13: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多人在面试的时候,当谈及工资的问题时,面试官都会这么回答。试用期XXX工资,试用期后YYY工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试用期后的工资是不会写出来的。
大部分人都以为这个是行业惯例,其实不然,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签订的合同必须写明试用期后的工资是多少,而且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试用期后工资的80%。这样做其实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下次面试签合同的时候 可要注意哦~
引用自http://www.songliner.com/archives/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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