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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缺陷状态中被拒绝(或打回)的bug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goodgoodsutdy    时间: 2012-8-29 13:41
标题: 缺陷状态中被拒绝(或打回)的bug如何处理?
缺陷状态中被拒绝(或打回)的bug如何处理?需要将其设为关闭状态吗?
作者: luming    时间: 2012-8-29 18:29
确定是否是问题,是就再发回去,不是就关闭。
作者: Shadowjust110    时间: 2012-8-30 11:12
回复 2# luming


    我猜LZ的意思是明明是BUG但开发怎么都不肯修,这类Bug是属于那种Scope或者Requirement没有定义清晰所引起的。
作者: TesterChen    时间: 2012-8-31 16:05
回复 1# goodgoodsutdy


    3#的童鞋已经回复了
    good*说的应该是开发人员拒绝修改或被打回了某个缺陷
    这种情况下面,需要找到开发人员、需求人员进行讨论,如果讨论有结果则关闭即可,关注明关闭的原因;如果没有结果可向项目结果寻找帮助,直到问题解决,要么修改,要么关闭;再或者等待后期的评审会议,不过这个一般公司很少正式做这个评审会议。
作者: wuliangye    时间: 2012-9-7 09:36
这种情况在制定流程时最好设置好权限,开发人员是没有权限直接拒绝一个bug的,通过会议或发邮件的形式告诉bug管理员或项目负责人,由报告bug的测试人员、bug管理员、项目负责人和开发人员共同决定是否是bug,如果确定不是bug,就cancel,如果是bug,就不用说了,走后面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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