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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供三种方式实现同一种功能,用例要分开还是合并? [打印本页]

作者: lyc    时间: 2004-12-2 09:31
标题: 提供三种方式实现同一种功能,用例要分开还是合并?
场景描述:现在有一项功能F,为了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提供三种方式A,B,C来实现。在配置时,用户可以选择三种方式之一,具体的实现与用户无关,也不会改变用户的操作动作。
我现在的做法:因为考虑到只是配置时选择方式不同,其它操作都一样,一个用例覆盖三种方式。可是写完了又觉得别扭,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请问大家能不能给我一点建议?
作者: skinapi    时间: 2004-12-2 17:02
个人觉得作为测试用例还是应该分开的,配置作为前提条件也是测试用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三种配置可以对应一个测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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