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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各位同学!一些通用的测试对象可以设置为共享对象吗? [打印本页]

作者: dogwoodmei    时间: 2011-8-26 16:16
标题: 请教各位同学!一些通用的测试对象可以设置为共享对象吗?
请教!!!如果说不同的查询页面,都有上一页,下一页,首页和尾页的列表显示设置按钮。难道是要到每个页面都获取一次对象才行吗?用共享对象可以吗?我理解的共享对象是指在不同ACTION中对同一个对象进行操作的,是这样吗?
作者: TIB    时间: 2011-8-26 22:47
可以共享对象

可以不添加对象到QTP的对象库,直接在脚本中用描述性编程的方式访问测试对象
作者: dogwoodmei    时间: 2011-8-29 10:52
回复 2# TIB


    谢谢哦!可是还是不是很明白 比如 我获取了一个首页,在同一个action里面,不同页面调用的时候 就不行啊
作者: zzxxbb112    时间: 2011-8-29 17:21
在对象库里利用正则表达增加一个通用的对象Browser 和PAGE,然后把你的公用对象放这个下面,这样这个控件就不会受页面不同的限制了。
作者: dogwoodmei    时间: 2011-8-30 18:01
回复 4# zzxxbb112


    谢谢说明 我再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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