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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故事]从秦到清,每个朝代一个鬼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2
标题: [故事]从秦到清,每个朝代一个鬼故事。
转自tianya-清新的竹

   秋天,总让我觉得凄凉,叶落满地的日子,忧郁在心里如此地不可抑制,莫名就想哭,莫名就想找个人吵吵架,发泄心里的忧伤。我如此地神经质,如此地伤春悲秋,总想着有人怜我,可是,这样的我,怎么值得人怜?
  
   人贵自爱自立,我偏向反面,讨厌这样的自己,讨厌脆弱的自己,所以,我又开始写悲伤的故事,从古到古,每朝每代,尽力去写完,如果你也伤,也悲,那来吧,和我浸进这凉凉的深秋,陪我过白白的冬,然后,一起等着,春暖花开,这一天,肯定会来。
  
   这是一个短篇集,我不会按时间顺序写,最近的心情,总不按理出牌,像天气一般捉摸不透。
  
   窗外是阴阴的小雨,每一滴雨点,都能凉透人心,不出门吧,一边工作,一边写故事。
  
   有人来看么?

  一.戚夫人
  
  定陶城中是妾家,妾年二八颜如花。
  闺中歌舞未终曲,天下死人如乱麻。
  君王纵恣翻成误,吕后由来有深妒。
  不奈群王容鬓衰,相存相顾能几时。
  君楚歌兮妾楚舞,脉脉相看两心苦。
  曲未终兮袂更扬,君流涕兮妾断肠。
  
   ——《赋戚夫人楚舞歌》
  
  (一)
  
   长长地吐一口气,离唇两寸处,凝成烟,红色,艳红,如血,或者本来就是血。极重的伤,身体的血都渗透进了每一口呼吸,连吐出来的气都是饱含着鲜血的。胸口的悸动,越来越微弱,生命慢慢地流逝进了无形的空,我不悲伤,也不难过,无比地解脱,这一刻,我等了太久,终于快要到了,闭上眼,等等着死亡的幸临,这世上,我已无牵无挂,拥有的和失去的,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灵魂与肉体的剥离,极痛,人初生时痛,死时亦痛,魂丝从每一根骨头中抽出,那白白的骨髓,恋恋不舍着魂的离去,极力地挽留,一拉一扯间,痛楚就从身体的深处传至神经,我轻轻地哼了一声,本来应该是大声地呐喊,可惜嘴里只留着一点点舌根,只能发出很微弱的哼哼声,这是我活在世上,最后一滴声音,此后,阴阳两隔了。
  
   灵魂飞空前,看了一眼自己的躯壳,曾经美丽的身体,浸泡在肮脏的粪池中,嘴里塞满了屎和尿,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这几年,我靠它们为食,谁会去憎恨唯一的食物?屎尿无罪,有罪的是拉它们的人。别了,大便们,别了,茅坑,别了,给我无比快乐又无比痛苦的世间,我要去做鬼了。
  
   做鬼,是什么滋味?空落落的,失落落的,无所归依,我干脆停在城中最高楼的屋顶,等待着传说中的鬼差,可是,左等,又右等,终不见他们来,难不成阴间今天休假?还是鬼差偷懒打瞌睡?等了四天四夜,经历了白天又黑夜,下雨又天晴,我坐在屋顶,快成了石头。
  
   第五天的夜里,倾盆的雨,斗大的雨点,击在琉璃瓦片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雷,满天的怒吼,闪电从天而降,穿过了我的身体,我却无恙,皱眉,这鬼不是怕雷和闪电吗?雨停,仰望星空,天与地,被雨清洗,一片干净,半夜的人间,入了梦乡,灯火的黑暗,映衬着天上繁星如花,这么的美。多年以前,也曾经看过这样的星空,一个男子将我拥入怀里,告诉我,他将给我这世间的一切,他将使我这一生,免于苦,免于惊,免于离难。可是,他终于做不到。一些苦涩,从眼落进嘴,居然流出了眼泪,做人时流不出来的液体,到了成鬼,倒流得理所当然。
  
   “鬼是没有眼泪的,你不是鬼。”轻轻的声音,从身旁响起,我扭动僵硬的头,看见旁边不知何时坐着一只鬼,缩着他的身体,黑白相间的头发,长长地拖在肩上,他的脸很苍老,只是那眼睛,清澈得像一汪泉水,似曾相识。我问他:“为什么鬼就没有眼泪?”
   他一笑,满脸的褶子,深得可以夹死一只蚊子,他说:“因为做人时,眼泪就应该流干了,所以鬼没有眼泪。”
   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凉凉的,说:“那为什么我还会流泪?”
   他看着我,说:“因为你不是鬼。你连路引都没有,连鬼门关都进不去,而且鬼差也不会来找你的,你是不是在等鬼差?”
   我点了点头,说:“如果我不是鬼,那我又是什么?”  
   他两眼放着光,说:“是魅。”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3
  (二)
  
   “魅,未鬼,半人半鬼,一半的灵魂仍然羁留在肉身,一半灵魂成鬼,魅可以像人一般哭泣,也可以像鬼一般飘零,只是,这样的灵魂,不完整,不入生门,不入死门,半生半死,无所归依。”
   他说完,站起身,飘起,离瓦片三寸,与我面对着面。原来他挺高的,那苍老的畏缩,给了我他矮的假相,我也站起,只及他的肩膀,这样的比例,就像那个人和我一样。在我年轻的岁月里,每次我伤心,他就把我的头,按在他的肩膀,一只手摸着我的黑发,另一只手,搂着我的蛮腰。相同的身高,我莫名就好感着眼前的老鬼。
  我对他说:“我已经死了,为什么还成不了鬼?”
   他伸出了手,瘦骨嶙嶙,五根手指,宛若五颗长长的尖钉,一望,而寒。我伸手,想与他相握,却碰了个虚无,我的手,穿过了他的手,像水中捞月,我苦笑,说:“看来我做了鬼,这手也不太管用。”
   他语气低沉,似压抑着某种悲痛,说:“人的三魂七魄,三魂是天魂,地魂和命魂,七魄为天冲、灵慧、气、力、中枢、精、英。这七魄位于身体的七个能量场中,肉身的任何一部分受损,都会于魄有伤,你的肉身,四肢皆失,眼珠全无,耳聋、喉哑,虽然你死了,但灵魂中,缺少了灵慧魄、气魄和力魄,命魂缺失一半,所以你连鬼都做不了。”
  
   我看了自己的身体,四肢都在,却像纸片般薄,红颜薄命,未曾想,连手脚都薄,我说:“我一定要去阴间,你能带我去么?”
   他说:“其实很多鬼都想留在人间而不得,你却想往阴间去,是不是有在等的人?”
   我嘴角抿起,微笑,甜上心头,说:“那个人,与我相约,孟婆桥下,黄泉河边,不见不散。”
   他伸出的手,轻轻地上下颤抖,缩了回去,发出了一声轻叹,背过身,身形在夜中萧瑟,声音从冷风中传来,说:“我带你去鬼门关。”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名字早已淡忘,只记得自己的姓,刘。于是,我叫他老刘。
   鬼门关,在天的最西边,原来,西出阳关是有来由的,极西之地,沙漠满天,一片荒芜野鬼游荡,一个巨大的太阳,栖息在沙漠上空的云端。夕阳西下,断肠人的归乡。
  一座极高的牌楼,立在沙漠的边缘,它的左边写着“阴曹地府”,右边写着“此冥府也”。守关的是十八个鬼王,个个狰狞,穷凶极恶。
   老刘停在门前,示意我独自前行。
   我跨出一脚,最前面的鬼王将大刀挥舞,森森的刀锋,离我鼻尖仅分毫。我说:“我死了,前来鬼府报到,请大王放行。”
   鬼王怒目圆瞪,一脸的橙红,说:“戚姬,阎罗特别下令,怜你生前的经历惨绝人寰,特许你向吕后报复,了却心愿后,再入阴间,你怎么不去报仇,来了这里?”
  我摇了摇头,说:“戚姬不需要报仇,只想早日到阴间报到,还请大王放行。”
  鬼王一口粗气喷出,熏得我几至昏厥,他大声地喊:“受到如此惨烈的折磨,你居然都不恨她?你还有没有人性?阎王说如果你不去复仇,世人会说老天不长眼,所以你必须去!”
  
   我跪于地,发散披头,朝着鬼王嗑头,说:“我不要报仇,求大王让戚姬入鬼门。”
   鬼王挥手,两扇铜门轰然关上,他从门缝里对我说:“阎王要你三更死,你就不能一更亡,回去吧,寻回你另一半魂魄,再来这里,唉!”句末的那声叹,让我瘫坐在地上,泪满满面。
  
   几只野鬼走过,指着我说:“这只鬼好怪哦,拖着一个没有四肢的肉身呢。”
  
   一心求死,却死而不得,不也是生的悲哀吗?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4
  (三)
  
   汉宫,太后寝宫,淡黄色的罗幔在夜风中飞扬,守夜的宫女们经不住睡神的引诱,低垂着头,站立着也发出了微微酣声,月亮悄悄钻进了乌云的怀里,把朦胧洒满人间。
  
   熟悉的宫殿,只是恶梦如潮,往里飘,熟悉的地方勾起了生前的记忆,记忆是痛。大厅,很多落地的花瓶,里面茉莉花如故,淡香溢浓,一如吕后。白色可以是纯洁,也可以纯洁的另一端,我憎恨这白,挥起纸片般的手,将花瓶里的所有茉莉花卷起,抽出每一片花瓣,用力地揉碎,这白色的花,居然流着红色的汁水,片片红色从空中飘落,一如当初吕后用月牙筷夹出我眼珠之后的样子,我眼眶里的喷出的血柱,在空中凝成一滴滴的血珠,形成无比美丽的血雨。我用仅剩的一只眼晴看到了这美丽的景象,毕生不忘,当她夹出我第二颗眼珠,我知道肯定也是如那般漂亮。她说我那狐猸的眼珠,勾走了帝王的心,害她一生孤苦,为了天下男人和天下的女人不再受害,替天行道。
  
   后来,有人告诉我,吕后就是用那双月牙筷,吃掉了我的眼珠,鲜活的珠子,犹带血,在她的嘴里,发出脆脆的声音,嘎嘎地响着,她吃得有滋有味,吃完,还对左右陪侍的仆人说,感觉她的眼睛一下子明亮了很多。
  
   我的灵慧魄也随着眼珠进了她的身体,当我死后站在她的面前,清晰地看见她的眼晴里,有两个魄,一个微笑,一个哭泣。微笑是她的,哭泣是我的,如何才能取回?
  
   我看向老刘,他对我不离不弃,一直跟着我到皇宫。老刘说:“挖出她的眼睛,才可以释放出你的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便是天理循环中的报复么?就算我不想复仇,也得复,除非我不想做鬼,不想入鬼门,不想进阴间,不想去见那个人。
  
   不,我可以抛弃一切,却无法抛开心中唯一的执念,“上邪,我欲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乃敢与君绝。”这是我写给他的誓言,他死前与我黄泉相约,至死不变,我不能负他。
  
   老刘退让一边,把最大的空间留给我。我俯下身,仔细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的五官紧绷,嘴唇抿成向下弯的弧度,报复了我,她快乐了吗?吃掉了我的眼珠,煮熟了我的四肢,她开心了吗?她脸上皱纹沟壑,五十不到,苍老得像过六十。如今,她权倾天下,号令四海,普天之下,莫不她土,率土之滨,莫不她臣,可是,她愉快吗?
  
   我曾恨过她,在她儿子登上帝位之时,在她把我关在冷宫捣米之时,在她毒死我儿子之时,在她挖出我眼珠之时,在她砍掉我四肢之时,可是,当我被塞进缸里,当我被泡进屎尿里,当我再也没有东西可以失去以后,我心里一片清明,我得到了我想得到的,她没有,所以她恨我是应该的,不管她如何折磨我,也永远赢不了我,因为,死人的心是永远不会变的。
  
   吕后一直沉睡着,她不知我回来,也不知道我即将挖下她的眼珠。抬起手,把食指伸到最长,慢慢地往她的眼珠移去,一点一点,接近,再接近,我的指甲几近碰到了她的眼皮,深吸一口气,把全身的魅力都集中指尖,准备最后的一击。不知,从哪吹来一阵狂风,裹着火一般的愤怒,点燃了我的食指,吕后被这阵热风惊醒,从床上直立而起,狂呼救命。
  
   我呆若,傻鸟,老刘从身后抱起我,快速地逃离。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4
  (四)
  
   “懿,这一生,我要将你圈在怀里,永远不放手,永远不舍弃。”昏昏沉沉间,听见了那个人熟悉的耳语,他来接我了吗?欣喜地睁开眼,看见他那双含情的眼睛,倾刻,将自己缩进他的怀中,说:“陛下,我想你想得好苦啊。”
   可是,不对,那身形瘦而骨头突起,不似他的壮硕,还有气息也不对,抬头,原来是老刘。他看着我说:“你昏过去了,睡了一夜一天。”
   我看着他的眼,怎么会和心里的人一模一样?我说:“你是谁?”
   老刘笑了笑,说:“这个问题也是我自己想问的,如果你知道我是谁,请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神情,自然又淡然,除了眼睛与身高,他与他,天壤之别,何况,若真是他,又怎么会假装不认识我?十年的枕边人,就算化成灰,我也不应该会认错。我从地上站了起来,看见自己身处在黑暗的室内,我问老刘这里哪里,他说是皇宫杂物间的地下室,最阴之处,说我受了世上阳气最盛的火伤,需要极阴才能恢复元气。
  
   我说:“那阵裹着风的火,是从哪里来的?我好像看见一条龙咬住了我的手指。”
   老刘点了点头,他突然扭动着身体,形成一股黑色的旋风,越转,越快,最后,竟然转出了火花,黑与红的相裹,在极黑之中,一条火龙左右翻飞,那龙嘴,吞出了一口火焰。这火…就是这火,我尖叫着后退,紧贴着墙壁,捂起脸,缩成一团。
  
   老刘收起了火,他气喘吁吁地捂着胸口,像是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身体半跪在地上。我扶起他,问:“为什么你也有这种火?你也有这条龙?”
  
  老刘的脸,愈加苍老,那脸皮都松得搭拉到了我的手上,他说:“你别管,只需要要知道,我会帮你对付保护着吕后的那条火龙,一定帮你拿回半个灵魂。”
  我犹豫着,说:“为什么你要帮我?”
  “实现我的诺言。”老刘静静地一字一字吐出,然后就不再言语,闭上眼睛,睡了。
  我呆在他的身边,心却沸腾,诺言,实现诺言,难道真是他吗?看着他,这么的瘦,这么的老,弱小得像是不堪一击,却一直在保护着我,除了他,还有谁?我的手,摸过了他的眼,鼻子,嘴角,眼泪不由地滴落,嗒嗒地掉在他的脸,晶莹的光,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里,仍然倔强地发着亮光。有他陪着我,我还有什么好畏惧?我躺在他的身边,双手紧紧地抱着他的一只手,微笑又满足。
  
  
   老刘的身体好像愈来愈弱,这一觉,睡了两天两夜才醒,我觉得每过一天,他便老一分,鬼也会有老么?还老得如此快,我的一天,像是他的一年,与他相识五天,他就像老了五年。趁着夜,他佝偻着背,拉着我往吕后的寝宫飞,披星挂月,从地底出来,趁着晨的露珠不曾在枝叶上凝结,鬼气最盛的子夜,又一次踏进了她的宫殿。
  
   吕后睡相极愁,愁上眼角,结在眉头,她的五官愈加皱在一起。我的到来,她似有察觉,翻了个身,背对着我。我飘进里床,伸出两根食指,朝着她的两目插去,曾经的怪风,如期而至,从半空中席卷而来,老刘做好了准备,腾身迎向它,朝着我说:“我只能挡它一会,你快点挖出吕后的眼珠。”
  
   我又一次深吸一口气,食指蠢蠢欲动,像是听见了我那久别的灵慧魄的召唤,手朝着吕后,疾如闪电。可,再快,居然快不过那阵风。怪风里的火龙,看见吕后遇险,仰天发出一阵震耳的龙吟,这吟…我这魅之身,被这吟击得四分五裂,失去意识前,隐约听见老刘也发出了惨叫,听见他说:“不准你伤害她,你害她还不够吗?”
  
   谁害我?谁又不害我?这人心险恶,唯有他可信赖,我相信他一定能保护我,一定能。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4
  (五)
  
   “懿,不要离开我,即使我死了,你也要守着我们的床,我们的宫殿,我们的家,不要让我的灵魂回来时遍寻不到你的气息。”梦里,又重现他在逝前的叮咛,他一直握着我的手,闭上眼以后,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得夫如此,妇复何求!古来女子,几人能被帝王真心疼爱,几人能与帝王白头到老,又有几人能让帝王至死不渝?这天下万般的宠爱,都被我独占了。所以,他死,我并不悲伤,在我心里,他从未离去,死亡只是我与他短暂的分别,总有一天,我能与他再见。
  
   昏昏沉沉的,嘴里尝到了甘甜的味道,那深入五脏六腑的疼,随着甘甜慢慢地消失。睁开眼,看见老刘的手腕割开了一个细长的伤口,白色的液体从他骨头里流出,而终点是我的喉咙。我迅速地闭上嘴,坐了起来,朝着老刘大声说:“你给我喝的是什么?”
  
   老刘笑了笑,回答:“生命。”然后从怀里掏出针线,用另一只手把伤口缝合,一针一线,工工整整,手工不逊色女子。
  
   我从嘴角抹下一点白色的残留,那液体像奶汁一般白而浓厚,在我的掌心仿佛有生命一样流动,凑近鼻尖,还能闻到淡淡的芬芳,皱眉,疑惑,问他:“这是什么?你的骨头里,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
  
   老刘捡起我手中的白色液体,塞进我的嘴里,说:“别多问,别多想,今天晚上我一定帮你拿回你的东西,绝不会再失败。”他的话,含着钢铁之声,铿锵有力,脸上的坚定,让一个老者像少年英雄般光芒四射,我点头,他说的,我都信。
  
   老刘的背更佝了,他转过身,背着我,吐了一口痰在手中,我看见有红色的液体从他的指缝中流下,难道是血?冲上前,抓住他的手,想掰开他的掌,他却抵死不从,拼命地推开,谁知,一用力,一口鲜血又从他的嘴里喷出,落了我满头满脸。
  
   我知道,灵魂正从老刘的身上流逝,抱着他,眼泪又流了出来,嘤嘤地趴在他的肩头,说:“不要离开我,为什么你都做了鬼,还会死?如果你死了,又会到哪里去?”
  老刘摸着我的青丝,说:“每个人总在他该去的地方,不要为我难过,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离开了你,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地走上黄泉路,去投一个好胎,下辈子做一个平凡的人,不要再嫁帝王家。”
   我紧紧地勒住他的背,拼命地摇头,说:“你带我一起走,我不要与你再分开。”
  老刘不言语,只是叹了一口气,悠长,而又饱含着遗憾。
  
   愈夜,愈美丽,活人的梦乡正是鬼魅的清晨,我们又一次来到了吕后的宫殿,距离上一次,又过四天。出发前我犹豫地问老刘能不能斗得过那条火龙,老刘说这次他有十足的把握,他说的,我信。
  
   吕后又睡,火龙直接盘踞在她的床顶,翘首昂胸,狰狞得像一条看守狗。老刘从嘴里吐出一口血在手上,然后抹在脸上和四肢,变化成龙,直扑那床上的火龙而去。老刘变成的龙,这次的火焰居然是紫色的,光芒份外地耀眼,那床上的火龙居然被老刘硬生生地咬住了尾巴,甩到了门外。房里,就只留两个女人的战争。
  
   我将身体轻轻地旋起,十指毕露,白骨纤纤,掠到她的面前,一挨床前,吕后身体暴起,怒目圆睁,指着我的方向,骂:“戚姬,你这个贱人,我等你很久了。”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4
  (六)
  
   我停住了身,她看得到我?围着她绕了一圈,吕后却没有改变方向,她仍然对着门口,继续说:“你生前斗不过我,死了也别想赢,你这贱人,我要把你的尸体挂在皇宫的门口,把你的骨头从肉里挖出来,用锤子碾成粉尘,挫骨扬灰。”
   她披头散发,衣衫凌乱,完全不复太后的尊严,像骂街的妒妇。我冷笑,色厉内荏的语言掩盖不了她虚张声势的勇敢,我一步一步地贴近她,直至把脸凑在她的脸前,她也毫无察觉!我笑意更深,伸出手,缓慢地不惹起一点点风声,以龟的速度往她的眼睛前进,一寸又一寸,慢而不再迟疑,我不想再让老刘受伤,这次肯定要成功。
  
   我看见了她琥珀色的瞳孔,受阴气的刺激,缩成了一个小点。她突然开始哈哈地狂笑,说:“戚姬,你是不是一直以为你赢了我?你赢得了刘邦,而我只有空空的权力,对吧?哈哈~~~”
   她继续狂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边笑边继续说:“我的这一生,的确是很可怜,嫁了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人,最美好的青春都在战争中度过,为了丈夫的成功,被迫做项羽的人质,好不容易回到他的身边,却独守空房到老,就算如今我拥有天下,内心却无比的寂寞,我是很可怜,可是,戚姬,论可怜,我只能排在第二位,这天下第一可怜人,是你,戚姬,我可怜你!”
  
   我收回手,心莫明地痛着,像被什么东西撕裂了。我对自己说,我不可怜,我有着天下女人都羡慕的爱,比所有女人的都幸运,我不可怜。
  
   吕后终于停止了笑,她用静静的话,说着更残忍的事:“我曾经很恨你,所以拼命地折磨你,把你变成人彘,但是你却不知道,不管我砍掉你多少块肉,吃掉你多少只眼珠,都不能减弱内心痛苦的分毫,越是折磨你,越是妒忌你,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这个。”她从怀里掏出一个丝质的方块,慢慢地展开,说:“在你死后,刘邦的贴身太监给我的,是他的亲笔书信,写给我的,我念给你听听。”
  
   “雉儿,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证明你已将戚夫人除去,为了大汉的江山,她不能存活在这世上。死前,我嘱咐她一定要留在宫中,就是怕她随着如意去了定陶后,会对盈儿的帝位产生威胁,大汉的江山,千秋万代,不能毁在她的手上,我生前下不了杀手,只能死后托付给你了。雉儿,谢谢你。”
  
   一字一句,比尖刀还要狠地剜着我的心,恐惧从我的头淋到了我的脚,是真的吗?陛下,是你的亲笔信吗?我飘到了吕后的身边,清楚地看见了那丝巾上的笔笔划划,龙飞凤舞,那横,那竖,那点,那钩,都是他的影子,分分明明是他的书信。
  
   嚎 ~~~~~~~受伤的灵魂发出了刺破苍穹的呐喊,天下第一可怜人,至死都被爱情蒙住双眼的我,这眼瞎得一点也不冤啊!人间比地狱还要残忍!好痛,真的好痛,我想哭,却一滴泪也流不出来,痛的极至,是泪干,心死,万念俱灰。
  
   不过,我最后的一丝的温暖,老刘,不就是他么?至少他还是怜惜我的,还是怜我的,惜我的,我飘出宫,看见宫外火花满天,紫色的烟花满天灿烂,老刘胜了,我笑了。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5
  (七)
  
   烟花落下,夜空洗净铅华,两个男子面对面地站着,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王者之风,同样的筋疲力尽。我在阴影之中,看见另一个男子慢慢地倒下,而老刘,像山一般巍然。他胜了,果真如他所说,果真如他所承诺,我欣喜地跨出脚,却听见了无比熟悉的声音,从那倒下的男子身上发出,他说:“你居然用了紫龙的魄,难道你忘了,真命天子身上,紫龙代表了天子的真元,如果释放紫龙,就等于你放弃了当人间帝王,你可是上天命定的新一任帝王。”
  
   这声音…我的手指,不受控制地战栗,这声音,一直让我魂牵梦萦,梦里寻它千百遍却一直不曾再次听见的声音,怎么会在维护吕后的火龙身上出现,那么触手可及的答案,我连迈出一步的勇气也没有。
  
   老刘淡然地笑着,他说:“我的理想,从来不是成为帝王,只要能让我爱的人快乐,我可以牺牲一切,江山,权力,是你的梦想,不是我的,父亲。”
  
   父亲…还有什么比这两个字更残忍,那么清澈的眼睛,是他们父子俩最大的想像之处,为什么我没有想到?我的如意,从出生就背负上我的期望,至死仍然为实现母亲的愿望而努力的如意,怎么会老成这样?怎么会瘦成这样?我从阴影中出来,到儿子的身边,颤抖地摸着他的脸,他的眼,他的一切一切,我可怜的孩子,他就要消失了,我知道,他就要真正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抱着他,摇晃着他,怒骂着:“为什么你不去投胎,为什么还要回来,为什么不去做新一任的帝王,为什么……你这个没出息的孩子。”骂在儿身,痛在娘心。
   如意的脸,惨白着空灵,释放紫龙耗尽了他最后一丝灵力,油尽灯枯,他抬起手,擦干我的眼泪,说:“妈妈,是孩子没用,生前不能阻止吕后对您的残害,死后也不能帮你拿回完整的灵魂,妈妈,我多么不想你发现那条火龙就是父王,我多么想让你一直以为我就是父王,可是,我还是做不到,妈妈,我爱你。”他闭上了眼睛,整个身体,碎成了万点晶莹,随着夜风,往天上飞转。
  
   我维持着怀抱的姿势,一动不动,哭泣无法表达我伤心的万分之一,我害了如意,我死不足惜。
  
   一滴白色的液体,从半空落下,不偏不倚,掉在我的掌心,白而浓厚,是如意骨头里流淌的液体,他告诉我这叫生命,现在我知道了,这是乳汁,他把我以前喂给他的乳汁,还给我。我用舌头卷起那滴“生命”,收起伤悲,面对着眼前这个叫刘邦的男人,他是鬼,魔鬼。
  
   几年不见,他风采依旧,容颜不改,做了鬼,仍然那么有威严。他从地上站了起来,对我说:“懿,你害死了如意,他都已经投胎了,是盈儿的唯一孩子,将来大汉的天子,但为了你他从下世的生命中抽取了一半的灵魂,留在阴间,成了魑,而现在,更是为了你魂飞魄散,那阳间的另一半生命也将死亡,懿,我早就知道大汉的天下必将被你所害,古人说红颜祸水,诚不欺我。”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6
  (八)
  
   魑,鬼离,灵魂一半投胎进肉体,另一半留在阴间,阳间的生命每长一分,阴间的灵魂就老一分,直到阴魂老死,两半灵魂完整合一。
  
   原来如意的下世是当今皇帝刘盈的儿子,原来他已投胎,所以才老得如此这快。当我明白了这一切,事实已无可挽回,面对刘邦的指责,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或许我已经不想去反驳,这个给了我一切又夺走我一切的男人,我还需要在他面前辩解什么呢?当一个男人把你看成蛇蝎,你静默是错,说话是错,哭闹是错,活着是错,死了更是错。
  
   走过他的身边,无视他的存在,经过吕后的寝宫,看见她一夜白头,对着空气嘿嘿地笑着,同是天涯可怜人,相残何太急,那另一半的灵魂,对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黄泉之约只是镜花水月,阴间没有等我的人,也没有我等的人了。
  
   “你要去哪里?”有人阻挡了我的路。
   我摇摇头,想绕开他走,谁知我到哪,他就到哪,我停下脚,冷冷地看着他,心里唯一想到就只有两个字:人渣。连对他多说一个字,都是对自己的羞辱。
  
   刘邦伸出手,狠狠地扼住我的喉咙,他的嘴唇摩擦在我的脸上,冰冷又火热,真让人厌恶。我把头扭到一边,他的掌又把我拨正,他说:“虽然你一句话也不说,但是我知道,你恨我,你杀不了我,就一定会去毁了我的江山,杀不了吕后,就想去杀盈儿,对不对?”
   可笑,也觉得他可怜,我被爱情所困,他何尝不是被权力所困呢?我轻蔑地一笑,说:“对,我想去杀掉你和吕后的儿子,即报复了你,也报复了吕后,我要让你江山不稳,要让吕后痛苦一生。”我故意激怒他,心里痛快之极。
  
   刘邦脸色扭曲着,他的手,把我的脖子扭成了两截,然后从嘴里喷出龙火,烧灼着我的灵魂。他狂笑着说:“我要烧死你,让你彻底消失!”
   在火中,我笑了,其实他不知道,我最希望的就是消失,不用再感觉到悲伤、痛苦,不用再感到失望、内疚,不用再期待爱情,不用再伤害亲情,不用再世为人,不用再次经历生命的起伏沉沦,烧死我吧,祈祷这火烧得更猛烈,我只会笑着迎接真正的死亡。
  
   烈火燃,轻烟起,我盘坐在地,心静如暗夜独自绽放的昙花,不悲不喜,不欢不怒,只为把这最后的美丽留给人世间。火外的他,突然大叫着,冲进了火里,敞开衣服把我包了进去,抱出了火海。他拍灭了我身上所有的火星,然后紧紧地抱着我,说:“戚姬,我爱你,我爱你,你不要离开我。”
  
   我睁开眼,看着他,说:“有多爱我?是只爱我,还是最爱我?”
   他摸着我的脸,说:“我只爱你一个人,戚姬,你忘了我们的黄泉之约了吗?怎么能这么心甘情愿地消失?”
   我微笑着,说:“陛下,其实有一件事情我忘了告诉你,你能不能答应我不生气?”
   他点点头,说:“刚才你快被烧死的时候,我才发现,你才是我心中的最爱,不管你做了什么,我原谅你。”
   我说:“刚才你和如意打斗的时候,我没有去杀吕后,而是去杀了刘盈。”
   刘邦整个人都变成了一团火,我成了灰烬。
  
   美人如鱼,江山如熊掌,鱼常有,而熊掌不常有,鱼与熊掌不可皆得,舍鱼而取熊掌也。
   美人如玉,江山如画,自古帝王将相,几人能舍江山爱美人?
   美人如云,江山如歌,一帝功成,多少美人成枯骨,多少红颜成白头。
  
   (完)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0-29 10:46
有人喜欢就继续发。
作者: medoraemon    时间: 2010-10-29 15:42
发点四个漫画都比这强
作者: 愚人    时间: 2010-10-29 23:00
默默继续发啊……
顶你……
作者: Raynard    时间: 2010-11-10 14:49
发呀发呀~还不错喔,以前没看过
作者: 愚人    时间: 2010-11-10 23:27
回复 1# 默默巫


    默默,咋不继续了呢?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02
有人关注我就发哈,一会的~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22
  一入朱门深入海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明)杨慎
  
  (一)
  
   我是一名警察,女警察,身材火爆的女警察,当我穿上警服,束上腰间皮带,细细的柳腰与翘而饱满的臀部,随着脚步千姿百态,显得媚态横生,曾有人说我去做警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会使警队的工作效率极大的下降,出差率迅速地降低,而且会让更多的人误入歧途,监狱里人满为患。其实他们是多虑了,我的工作十分的特殊,很少以我本来的面目出现,因为我是一名专管过去的警察。我的职责是维护历史的原状,把那些穿越者一个一个抓回现世,然后绳之以法。
  
   以前,这个工作是警队最闲的,可是自从穿越文大热以后,我却成了出差最多的人了,唉,每天都在不同的朝代间来来去去,有时连水都不及喝一口,就又得去抓穿越者。这些人大都是善良的,只是出于好奇而想回去亲历历史,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历史的一丁点改变,会让后世发生翻天的变化,这就是蝴蝶效应,一颗细小的尘埃,可以改变整个历史。
  
   今天的胸部有些涨,紧身的警衣勒得我有些闷,姨妈来的这两天,我的脾气总是很差,昨晚刚从唐代出差回来,一脸的风尘仆仆还不曾消退,今天清早又被主管叫到了办公室,她在电话里说,这个任务十万火急,让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她那里,见鬼,我真想让护舒宝护送我的姨妈过去见她。
  
   推开办公室的门,陈主任就一脸严肃,女人真不能当领导,老装着威严就失去了女性的柔美,就连她的胸,都硬邦邦的,不管她如何走动跳动,都不会晃动一下。
   “小清,你的眼睛能不能规矩点,盯着我的胸干嘛,再看就把你的眼珠挖出来。”陈主任口气很重,我意识到这次的任务肯定很难。
   我假装咳了一下,笑嘻嘻地说:“陈姐,大清早的,火气这么大,便秘啊。这次又要派我去哪个朝代?”
  
   陈姐丢出了一叠资料,我瞄了一眼,明英宗朱祁镇的资料,这不是明朝有名的衰帝吗?在土木堡之变中被瓦剌统治者也先擒获,他这一生,可一点也不光彩。
   陈姐说:“我们监测到时光穿梭机有异动,昨天晚上有人穿越回了明朝,目的地正是土木堡之战的前夕,而且情报部门同时转过来一份资料,你看看。”
   陈姐又递过来另一份资料,我翻开迅速地浏览了起来,资料里写着:
  
   于谦第20代嫡传子孙,密谋为祖先复仇,回到历史杀掉朱祁镇,肩负这一使命的是于家最杰出的后代:于小鱼。
   于小鱼,女性,2010出生,年方23岁,擅长催眠术,武艺也十分了得,曾获过全国女子组武术冠军。
   我把资料摊在手上,对着陈姐说:“她昨天就过去了,那我现在赶过去也来不及了吧?明英宗应该早被她嚓喳了。”
   陈姐打了我的脑袋一下,说:“难道你忘了所有的皇帝都有龙神护身的?除非皇帝气数已尽,龙神离身,要不然任谁也杀不了他。”
   我马上接口:“既然有龙神护身,那我更不用赶过去了啊。”
   陈姐说:“龙神每年都会有一天要回天庭报到,而于小鱼就是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你的任务就是去阻止她杀朱祁镇。这次的任务,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叹了一口气,离开前不带任何希望地问一下陈姐:“我好不好回到2010年,直接把刚出生的于小鱼掐死?省得现在对付她?”
   “滚~~~”一只高跟鞋朝我打了一个大大的招呼,我赶紧闪人。
  
   认命吧,出差吧,朱祁镇,我来了。
  
  (二)
  
   要从现代穿越回古代,有两种方式,一是肉体直接穿越过去,直接在古代以本来面目出现(穿越小说中最多就是这种,不清楚的人可以参考寻秦记。);二是只有意识的穿越,肉体仍然留在现代,穿越后的意识依附进古代某个人物的身上。目前的科技只能操控第二种。仅意识的穿越,对历史的改变也是最小的。
   2033年8月1日零辰零点,我那仍然流着姨妈的身体,交给了警局专用的肉体保存中心,由专人照顾。而我的意识回到了明朝,陈姐为我定的时间是1449年8月1日同一个时辰,那个被我附身的倒霉鬼名字有点长,叫伯颜帖木儿,瓦剌的第二把手,也先的二弟,也将是掌握朱祁镇命运的人。这次穿越,我不仅换了民族,也换了性别,我曾向陈姐强烈抗议,我不要做蒙古人,更不要做男人,不过最后仍然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她说如果我不乖乖听话,就把我腌了,做女中太监。
  
   时光逆转,岁月穿梭,我在时光机里,看了民国的风云,清朝的僵尸,看到了崇祯帝在煤山的自燃,最后,整个意识天旋地转,钻入了一个黑黑的洞口,像是跌进了浩瀚的宇宙,是思想的海洋,伯颜帖木儿的意识正在沉睡,我拿出捆思索,把他的意识五花大绑,扔在了角落里,然后大摇大摆地占据了他的大脑,开始向他的肉体神经发出指令,熟悉这具新的身体。被我惊醒的伯颜帖木儿的意识,呆在小脑那边,对着我骂骂咧咧,我瞥了他一眼,说:“我只是暂时借用你的身体一下,事情办完后就会离开,你乖乖地听话,否则我就把你扔到猪的脑袋里去。”
   伯颜帖木儿闭上了嘴,显然,他不想做猪。他用两只喷火的眼晴,扫描着我的全身,一脸的茫然,他永远也不会想通我是从哪里来的,又将到哪里去。
  
   第二天清晨,我才完全地掌控了新的身体,把我的意识与大脑里的每一根神经都搭上了线,正式与新的肉体联通,新鲜的空气从鼻腔里传入了我的大脑,告诉我,天亮了,我应该要起床。不过,有一只手,趁着我迷迷糊糊,不停地在我的身上摸来摸去,最后还捏着我的乳头使劲地掐,见鬼,哪个色鬼敢轻薄本小姐,我一个伸手就把那只手狠狠地抓住,眼睛睁开,大声地说:“色狼,敢摸我,找死啊!”
   那只手的主人,在我的掌下,瑟瑟发抖,我看到一个娇小的女子,全身不着半缕,惊恐地睁着两只大眼睛,嘴唇都吓得发紫,她结结巴巴地说:“伯颜大王,请问倩儿做错了什么?您要发这么大的火?”
  
   我一时语塞,想起自己是伯颜帖木儿,常常三尺男儿,眼前这个女人应该是昨夜侍初寝的妾侍,一大清早的就差点被我吓破了胆。我控制自己的怒气,扯出一个尽量温和的笑容,对她说:“没事,以后不要摸我就行了。”
  
   倩儿马上脸色变得如丧考妣,整个人跪下来,抱着我的大腿,嚎淘大哭:“大王,你不要倩儿了,倩儿不能没有你,求你不要丢下我。”
  
   我看了被她抱住的大腿,黑乎乎的,长满了长长的毛,而两腿分叉处的某物,大得惊人,蒙古人,真恐怖!
  
  (三)
  
   1449年8月13日,怀来城外的土木堡,我手下的五万瓦剌兵与朱祁镇亲率的二十万明兵贴身近搏,满目的血,杀红了眼的蒙古人与毫无斗志只想逃命的明兵,胜负没有一丁点悬念,我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脸的悲凉,无数年轻的生命,在我眼前接踵倒下,昨天还与我喝酒的人,今天 就横尸战场,而我明明知道这一切将会发生,却什么也做不了,亲历历史最大的悲哀,是看着一场又一场的悲剧上演,而你只能当一个观众,不管你有多么想阻止,最后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袖手继续看下去。
  
   战事的尾声,我从马上跳下,往土木堡最中心的位置前进,朱祁镇就在里面。满地都是尸体,鲜血泊成一条又一条的小溪,从鞋子四周传来的温度告诉我,这些血仍然是火热的,虽然已不是37度以上的刻度,但在这清凉的夜里,死去的亡灵仍然眷恋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身体还不曾僵硬,血仍未冷。今夜一过,又有多少襁褓成孤儿,又有多少少妇立牌坊,我走得极慢,屏着呼吸走过尸体们,虽然不曾为他们鞠一滴泪,但在心里为他们轻轻地唱了一首往生歌。
  
   土木堡里的俘虏很多,哪一个才是朱祁镇?一代奸监王振是最早被发现的,吸引走了绝大部分的士兵,我继续往里走,一座破落的小屋在高大的城墙底下,一盏烛光透着黄色的温暖在灯台上,推开低矮的木门,一个明黄少年,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凳子上读着,外面的风雨和争斗,似乎与他完全无关,他只是一个书生,书便是他的世界。
  
   他的身边,呆呆地站着一个瓦剌士兵,拿着犹滴着血的大刀,举在明黄少年的脖子前,却没有胆量继续。杀人的,反倒怕了手无缚鸡的书生,或许是被那少年镇定和磊落吓着了吧。士兵看到我,像是见着救星,赶紧问我:“主帅,这个人杀还是不杀?”
   我摇了摇手,示意士兵出去守着门,不要再让别的人进来,小屋的世界,是朱祁镇与我的初见。史书不曾记载明英宗长得英俊,史学家们对皇帝的形容,一般都是以功过论英雄,极少提及他们的样貌,而今天,我亲眼见到一位白晰而英俊的男子,戴着黄金的冠,一身明黄,还有,温和的笑,宠辱不惊的气质,很难用词形容他的味道,唯一接近的,是“温润如玉”。
  
   他微笑着,问我:“也先?伯颜帖木儿?赛刊儿?”
   可以精准地猜到我的身份,看来他有看穿人心的本能,只是,如此聪明的人,怎么会落到今天的下场?
   我应对着说:“我是伯颜帖木儿,你是朱祁镇?”
   他点了点头,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我的面前,我俯看着他,在我高大的身影下,他却不输一点气势,对我说:“把我献给你的哥哥,还是想杀了我?”
   有些懊恼他的镇静,我伸出手,捏住他的脖子,满是老茧的掌心摸着他细皮嫩肉,看见他的皮肤皱起一些些的红,我假装凶狠,说:“你这狗皇帝,别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我杀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
  
   朱祁镇笑意变深,他的左侧的脸颊荡起了一个酒窝,伸手把我腰间的佩刀抽出,横在我的面前,然后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说:“如果不是大明的皇帝不能自缢,我早已经以死谢罪,你杀了我,我感激你成全我的尊严,只是,你有这胆量杀我吗?”
   他的话,明明柔柔的,却含着一种不容侵犯的威严,我想吓人却被他吓,心里十分挫败,突然想起了我常常说的一句话:如果我有蛋,我就蛋疼。可是如今我真有了蛋,却不知该如何让它疼。
   我曾经想过见到朱祁镇的第一面,先替大明的百姓狠狠打他一巴掌,可如今真见了他,却不知该如何挥出这一掌。就像我不知道该如何让这多出来的蛋疼一个道理。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23
  (四)
  
   1449年9月1日,这个日子,第一反应就是开学,可惜这是在古代,走在大街上,再也看不到孩子背上书包拿着糖葫芦蹦蹦跳跳集体上学的画面,满目看到的是草原,一望无际,碧绿无比,一个又一个蒙古包,搭在草原上,牛羊环绕其间,甩着或长或短的尾巴,悠闲地吃着嫩嫩的草。
   这是我到明朝满月的日子,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飞扬尘土,更没有大型机器轰炸我的耳朵,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打战,谋略,撕杀,没事的时候在草原上放马驰骋,与哥哥也先和弟弟赛刊儿一起想方设法从大明抢些土地和财富,而自朱祁镇到了我们的手上以后,三兄弟每天交头接耳议论的是可以拿到多赎金。也先看到朱祁镇的第一眼,满眼放着光,我想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少年,也不是一个皇帝,而是一座金灿灿的山。 为了 保障金山的安全,也先把明英宗交给我保管,千叮万嘱不可让他少掉任何一块肉,连根毛也不准掉,他说,朱祁镇的一根毛,不是普通人的毛,而是颗金毛。
  
   我到哪都带着这座金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完成任务,陈姐说,每年日月星连成一线那一夜,龙神就会乘着云上天,我天天晚上都坐在星空下,用浓眉大眼,仰望着天,静静地像一个哲人,也先夸我越来越有内涵,而手下们,崇拜着我,以为我会观星相而帮助瓦剌决胜千里之外。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心里只想着一个女人,一个和我一样来自未来的女人,于小鱼。我相信,于小鱼也肯定隐藏在某一个人的脑子里,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她会是谁?她会在谁的身体里?她知道我是谁吗?所有的问题都等着我去解决,而在答案揭晓之前,我怀疑着每一个在朱祁镇身边的人,投降瓦剌的太监喜宁,朱祁镇的贴身侍卫袁彬和哈吉,还有也先,赛刊儿,一切一切能伤害到朱祁镇的人,都是我怀疑的对象。
  
   我也观察着朱祁镇,他每日都过着平淡的日子,不怒不笑,不喜不悲,像一个木偶,任也先摆布,不投降也不怒骂,要他吃他就吃,要他睡他就睡,碰到每一个人,不管是敌是友,他都是微微笑着,没有人可以看穿他的内心,他完全把自己隐藏了起来。我知道,这是出于他的本能,避免受伤,那就让自己躲在坚硬的壳里。
  
   每日,最头疼的时刻,就是草原落日之后,黑幕拉开,把光明与世隔绝,草原上灯火接连点起,便是我回帐的之时。这一个月来,我的帐里怨妇日益增多,一堆女人穿着爆乳装,一见到我回帐,蜂拥而上,把她们的巨乳拼命地在我身上摩擦,一双又一双幽怨的眼,饥渴的情欲,像一张又一张的血盆大嘴,想把我整个人吞噬。这杀千刀的伯颜帖木儿,我来之前,他每天晚上都需要女人,有时一个,有时两个,女人们都被他在床上征服,而且渴望着再次被他俘虏。而我这么久都没有临幸过女人,士兵们已经在私底下流言我肯定生病了,为了止住流言,今夜,我决定留下最美的那个侍妾,跟她上床。
  
   她很快就脱光了,在我面前搔首,不可否认,她很棒,蜂腰肥臀,皮肤是草原特有的麦色,我伸出手,狠狠地捏了她的屁股,很Q,弹性十足,她发出了一声娇嗔,整个身体软绵绵地倒进我的怀里,上下其手。我摸着她,哪里都摸,拼命地摸,可摸得再久,我的身体底下却一点反应也没有,直到最后,我爬下床,抱着马桶狂吐了起来。
  
  
   我知道,就算我有蛋,我也无法体会到蛋疼,就算我有鸡,也无法体会到鸡的冲动。我虽然有公鸡的身体,却有着母鸡的心,我把哭泣的侍妾独自留在帐中,抱起床被,来到朱祁镇的帐中。
  (五)
  
   他在睡,床边醒着侍卫袁彬,这是一个高大的汉子,长年沙场征战在这个将军的身上留下了许多的伤痕,他的额头,有着一道长长的疤,差一点穿过了他的左眼,线条分明的棱角,两只星眸,放着箭一般的目光照在我的身上。
   我不理他的注视,也不解释我的行为,只让门外的手下,搬了一张小床进来,与朱祁镇并排放着,摊开我的被子,躺下。然后让袁彬与我带来的士兵一起在外面守着。
  侧身,目光就可近距离触及朱祁镇,他睡得唇红齿白,月光照在他微张的嘴上,听得见他发出轻轻鼾声,睡得真熟,在敌人的帐里,他像一个婴儿一般熟睡,只有完全没有心事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表现,我好奇着他的内心,真的如此无忧无虑?
   夜风从窗外偷溜了进来,吹落一缕刘海在他的鼻梁,我伸出手,把那头发小心地移回原位,他似乎被惊动,发出了嗯啊的一声,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我吓了一跳,以为他醒了,谁知他从侧身变成平躺,眼睛仍然闭着,我整个人,被他扯着离了半张床,想抽回手,却发觉被抓得更紧,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推醒他,却听见他的话。
   他说:“皇后,我好想你,你不要离开我,就算全部的人都遗弃朕,只要你不离开我,我就不会难过,皇后,不要离开我。”说着,他的手指愈发紧地抓着我的手,好像一个快要被遗弃的小孩子紧紧地抓着最后一个依靠。
   我小心地把另半个身子离开床,半坐在他的床沿,看见一滴眼泪,从他的眼皮底下溢出,沿着眼线,落下。假装的坚强在睡梦中被瓦解,原来他也如此脆弱和无助。
  
   一直看着他,不知何时睡着,不知何地睡着,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几张暧昧的脸,袁彬和我的守卫,全都震惊地看着我,我猛地坐起,却被一只手拉了回去,耳边响起朱祁镇的声音:“皇后,再陪朕睡会。”
   我看清了自己的位置,高大的身体,缩在他的怀里,脖子上缠着他的手,见鬼,真他妈的见鬼,用力地推开他,满脸涨红,大声地对一脸莫明其妙比我更搞不清楚状况的朱祁镇骂:“你什么时候把我拖上你的床的,我堂堂伯颜大人,居然被你如此轻薄,看我不一刀杀了你。”说完,狠狠地打了他一个巴掌,假装懊恼地匆匆离去。
  
   才出帐门,也先就派人叫我去他的帐中,说是有要事相商。
  
   跨进也先的大帐,看到他郁闷的脸,旁边站着下巴光光的太监喜宁,地上跪着抖得如筛糠的士兵,我认识这士兵,是也先前几天派去向大明要赎金的人,看来大明新立了皇帝以后,再也不打算理会仍然在敌营的皇帝了。
   也 先看见我,愤怒地把手上的信给我看:“大明居然告诉我,最近比较缺钱,无力支付朱祁镇的生活费,让我帮忙照顾一段时间,他们新立了一个景泰帝,把朱祁镇奉为太上皇。这真是一种赤裸裸的嘲笑,我要给大明一点颜色瞧瞧,二弟,要不杀掉朱祁镇,把他的人头送给大明做礼物如何?”
  
   一旁的喜宁抢先回答,说:“大王,这朱祁镇留着也是个废物,杀了干净。”
   我狠狠地盯了喜宁一眼,这个死太监,难道是于小鱼附身?杀掉朱祁镇对他有什么好处?我转向也先,说:“大哥,朱祁镇并非一点用也没有,至少他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有他在我们的阵中,大明就不敢朝我们开炮,你不是打算攻打北京吗?带上他,不就立于不败之地吗?”
  
   也先接受了我的建议,他说定于十月一日,进犯北京城。
  
   出了也先的帐,远远地看见朱祁镇在草原上喂羊,瘦削的身体,即便在朝阳中,仍然那么落寞,此去数年,他将更孤单,将被更多的人遗弃,将被最亲的人背叛,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那里仍然有着被他握过的余温,突然心底有痛楚掠过,混着怜惜与悸动的复杂情感,我决定认真地保护他,用一个男人的躯体和权威,保护眼前这个男人。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25
  (六)
   又夜,清风明月,我在帐中,独自一人,所有的女人都被我轰了出去,这个世界就清静了。可惜我想清静,清静却容纳不下我。手下告诉我,太监喜宁神色诡异地离开帐子,往朱祁镇的帐房前进,问我该如何处理。
   为了抓住于小鱼,我在重点怀疑对象的身边都安排了一个士兵监视,喜宁就是其中之一。等了这么久,终于有异动了,我内心窃喜,安排士兵回去,决定独自一人去会会喜宁。
  
   帐外是万籁俱静,我屏着自己的呼吸,穿上布鞋,蹑手蹑脚地来到朱祁镇的帐外,喜宁的影子,长长地拉在地上,他想干嘛?如果是于小鱼,肯定知道龙神尚未离开,不会动手,难道只是想熟悉地盘?不对,我看见喜宁的身体,有些轻微的颤动的,他伸长了脖子,往一个透着光的小洞上偷窥,我甚至听见了他吞咽口水的声音,像是看到了什么十分刺激的画面。是什么?
  
   我走到喜宁的身后,他浑然不觉,身体却抖得越发厉害,最后,突然往后一倒,晕了过去,我一手捞住他,却见他口吐着白沫,探了他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一丝呼吸,毫无声息,就这么死在我的怀里。
   我震惊却没有声张,往喜宁刚才盯的洞看去,洞里是什么?
   我看见一帐的春光,一个人趴在另一个的身上,上面的那个人,剥着下面那个人的衣服,缓慢而柔情,每一个动作都充满着暧昧,而底下的那个人,俯趴着,一动不动。我擦了擦眼睛,最后确认,上面的那个人是袁彬,底下那个人…是朱祁镇。天!
  
   我倒抽了口冷气,往后退了两步,不由自主地松开手上抱着的喜宁,尸体落地发出了很大的崩崩的声音,帐子里发出一阵骚动,然后传来了袁彬的声音:“谁,谁在外面!”
   我迅速地离开,回到自己的帐中,心在身体里,撞来撞去,发出砰砰的声音,不为喜宁的死,而是为袁彬与朱祁镇的行为,他们是同性恋?心里涌起一阵说不清楚的闷,不能言于行,又无法释怀的闷。
  
   士兵们很快来传报喜宁的死讯,我平静了心,再次来到朱祁镇的帐外,那里已是人声鼎沸。朱祁镇站在门口,衣着整齐,脸上无波无浪,我想他应该是暗喜的吧,喜宁投降瓦剌以后,一直千方百计唆使也先杀掉这个废帝,而且还带着敌人去攻击大明防守薄弱之处,如果喜宁不是死在我的眼前,我第一个怀疑的对象肯定是朱祁镇。
  
   朱祁镇看见我来,脸上微微地笑,说:“伯颜大人,我觉得有人要杀我,能不能到你的帐里睡?”
   我有些惊讶,挑眉说:“是喜宁死了,你为什么认为有人要杀你?”
   袁彬把人群分开,到我面前,指着喜宁的尸体,上面多了一枝箭,箭簇进了喜宁的身体,而箭尾,吊着一张纸,士兵把箭取下,把纸递给我,上面写着:
  
   背叛大明者,不得好死。下一个,就是英宗这个狗皇帝。
  
   这些字,龙飞凤舞,一笔一划都下手很重,从心理学来看,出自男人的手,而且是一个杀意很重的男人。我心里的疑问非常多,是谁,在喜宁死后设了这一个局,到底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喜宁不是被箭射死的,但他是怎么死的?
  
   我回帐,朱祁镇也来了。
  (七)
  
   大大的帐子,有两张床,我睡一张,他睡另一张,我裹着被子,看着他认真地铺着自己的那张床,他的动作很细,床单上的每一个褶皱都一一摸平,细心,温柔,动作优雅不快不慢,我的脑海里,居然浮现着刚才看见的裸体,喉咙一阵紧张,好像他的手摸的不是床单,而是我的身体,正确的是说,像是在摸我身体里的寂寞。
  
   我闭上眼,摇了摇头,把这些不纯洁的画面从大脑里甩出,再睁开,看到两只深遂的眼睛离我仅分寸,我像抽筋般地往床里挪动,抓牢自己的被子,看着他。
   朱祁镇含有深意地笑着,指着我说:“你的样子…好像很怕我会强奸你,伯颜,你这样像个女人。”
   我从被子里爬出,站在地上,用身高压过他的气势,说:“朱祁镇,再说我像女人,我就撕烂你的嘴。”
   他的笑意更深,说:“你应该说把我拖出去砍了,这样子才有男子气概。伯颜,我的床铺好了,要不要一起睡?”他边说边钻过被窝,朝我眨了眨眼,像只引诱骨头进窝的小狗。
   该死,我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懊恼地钻进自己的被窝,满头满脑地盖了起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居然是在想,他的被窝,会不会更温暖。
  
   清晨,被一阵尖叫吵醒,又尖又响的女高声,差点把我的耳朵都震破了,睁开眼,看见哭得花枝乱颤的侍妾在我的床边,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我摸了自己的脸,难道一夜过去,我变成了奥特曼?把她吓成这样。可是我的脸很正常,只是身边却有不正常的物体传来温度,侧头,看见一张同样被吓醒的脸,面面而觑,是朱祁镇,我下意识地踢飞他,大声地说:“你怎么会在我的床上!你这个淫贼!”
   朱祁镇摸着屁股爬起来,委曲地说:“大人,拜托你看清楚,这是我的床,我的床,你的床在那边。”
   我看了看,果真是他的床,我一把抓起他的衣领,愤怒地说:“是不是你半夜把我抱上你的床?”
   朱祁镇突然笑了,弯着腰笑,边笑边说:“大人,像你这般庞大的身躯,跟牛一般重,我怎么抱得动。”
   对哦,但如果是我自己走的,为什么一点印象也没有?我没有梦游的习惯,这是怎么回事?拍着脑袋,出于多年警察的直觉,肯定有一个阴谋正在我的身边进行,而我是其中的一颗棋子。会是朱祁镇吗?我看着他,看见了阳光般的脸,纯洁,正直,一脸无辜。
  
   侍妾很快带着暧昧的脸和暧昧的心退出了帐,我看着她的背影,知道流言即将四起,伯颜帖木儿将军有龙阳之好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整个草原,不过我也不想去阻止,澄清的事情,留给真正的伯颜帖木儿吧。
  
   喜宁的死没有多少人注意,也先无暇顾及这些,他一心准备着攻占北京,我仔细查过喜宁的尸体,没有中毒的迹象,除了那个箭伤外,没有其他任何伤痕,那张箭上的纸,我核对了很多人的笔迹,没有任何发现。袁彬嫌疑最大,但他从来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朱祁镇识字,但他的字迹清秀,没有那字的毫放感,关键是,朱祁镇的平和,我感觉不到一点的杀意。
  
   而最让我头痛的事情是,每天早上,我都会在朱祁镇的床上醒来。我曾经试过到别的帐去睡,让两个士兵看着我,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仍然躺在朱祁镇的怀里,而那些看守的士兵,全都被打晕了。而朱祁镇,越来越热衷于欣赏每天早上我一脸懊恼的样子,又好笑又嘲笑又不敢笑出来,满脸欠揍。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26
  (八)
  
   1449年十月一日,国庆的日子,可惜是在五百年后,而我在五百年前。也先定下这一天出征,精兵铁马,雄心万丈,剽悍的骑兵,呼啸地踏过蒙古的草原,沿着大同,一路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我带着朱祁镇,朱祁镇带着他的侍卫袁彬,成为了也先的先锋,也先说,朱祁镇是最好的挡箭牌,大明最重身份尊卑,绝不会用大炮往自己的皇帝身上招呼,的确,他的策略非常成功,大明在瓦剌的脚下一步一步瓦解,十天,摆在他们眼前的是就是大明的心脏——北京。
  
   也先把营地驻扎在北京城外十里,他对我们说,不出十天,大明就将重新臣服在蒙古人之下,爸爸脱欢未竞的心愿,终于可以在他的手中达成。我虚假地迎合着他的笑,如果他知道,七天之后,他将会像丧家之犬一样,在雪夜里丢兵弃甲地逃回草原,会不会后悔今天说的这番话,过于看轻了这个绵延了几千年的民族?他从来没有想过,汉族中有败类,但也有英雄,大明虽然腐败,却从来没有少过清官。有些人,看去很弱小,但他们的脊梁却重于泰山,他们在盛世尘伏,但在乱世雄起,在危难之中,扶大厦于倾危,挽民族于不倒,而这一次,这一个人,是于谦。
  
   小别数月,朱祁镇再次看见北京的城墙,这个他曾经掌控一切而如今属于他的弟弟地方,他很平静,一如既往的平静,没有多加一份喜,没有多加一份伤,太阳升起时早起,夕阳下落时回帐,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 他回到我们的帐房,手里拿了一把白色的小花,枝叶新鲜,根部还带着泥土的芬芳。
  
   他把花,用一根蓝色的绳子,细心地包扎,然后来到我的面前,送给我。
  他说:“明天应该就是我的死期,伯颜,和你相识这么久,同床共枕这么久,总要送你点东西做纪念,这花送给你。”
   我说:“我是一个英伟的男人,只接女人献的花,你别恶心我了,何况,为什么明天你就会死?不要太悲观,这花,留着送给你心爱的人吧。”
   朱祁镇与我并排坐下,他冷静地看着我,说:“明天也先必定会让我去敲开北京的城门,如果城门开,大明就会被攻破,我对也先也将失去利用价值,必杀我;如果城门不开,大明誓死反抗,那必定会用大炮轰炸城外的人,我站在最前面,第一个死的人,也会是我,大明本来就希望我死,我活着,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耻辱。伯颜,你这么聪明,难道还不明白吗?这里将是我人生最后的归宿。”
  
   我很想告诉他,北京的确是他的葬身之所,但并不是现在,也不是这里,而是八年后的皇宫龙椅上。只是,我不能说,作为一个维护历史的警察,绝对不会透露先机。我只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明天我会在你身边,我会保护你,你看我这么高大威猛,天塌下来,也是先压到我啊,大炮轰过来,也会先落到我的脑门上啊。”
  
   朱祁镇只是笑了笑,没有再多说话。我不明白他的笑,是觉得我根本不会保护他,还是觉得我保护不了他,抑或是,他看透红尘,一心求死?
  
   夜深,人静,心却不停,假装的睡意,随着月色的东移,也消失得更加无形,我与朱祁镇背对着背,他的鼾声从重到轻,最后进入熟睡状态的无声无息,我动了动僵硬的手指,正想起来活动,却听见背后的他,翻转身体,手上的肌肤,触到了他温温的掌心,他在摸我,我用龟息法控制身体,尽量不让血脉跳动得更快,我的背,感觉到了他的呼吸,他把脸,埋进了我的脖子,他想杀我吗?
  
   他的声音,很细小,他说:“伯颜,其实我的花,从来只送给心爱的人,你醒着的时候,我不敢说,因为如果我说了,我怕你恨我。伯颜,如果明天我真的死了,希望是你亲手把我埋葬。”
  (九)
  
   第二天,我站在北京城外,把心留在了昨天,炮林箭雨从四面八方而来,我却在想,朱祁镇为什么会喜欢我,从来没有听说明英宗是同性恋,更何况他明明就很爱他的皇后,不是吗?难道是他为了保命才硬着头皮装成是一个同性恋?还有我自己,半夜会跑到他的床上,这雷打不动的习惯,绝不是正常的我所为。我闻到了越来越浓的阴谋气息。
  
   朱祁镇就在我的旁边,当于谦下令关闭城门,用大炮攻击我们,他的脸上很复杂,第一次看见有伤心的表情,也第一次看见他如释重负的表情,大明保住了,他的家却没了,换谁,谁又能简单得起来?我往他的方向看去,却看见一个大明装扮的士兵,脸色狰狞地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朱祁镇,而他的贴身护卫袁彬被别的士兵缠住了,我着急地往他的方向移动,近在咫尺的时候,看见朱祁镇,从地上捡起了一把刀,朝我砍了过来,我脸色大变,但不忍他被身后的明兵受伤,还是扔出了手上的武器,打偏了那个士兵的刀,而朱祁镇,并没有砍到我,而是砍到了我身后的人,另一个明朝的士兵,这两个士兵的刀,都插进了朱祁镇的体内,然后又被拔出,两股冲天的血柱,像龙一般腾飞。
  
   我狂叫着,抱过他倒下的身体,往营地回奔,他最重的伤在胸口,我手托着他的身体,只能用自己的胸去压住他的胸口,用力地压着,不想让任何一滴血再流出他的身体,唯一一个念头:救活他,绝不能让他的心跳,从我的心里消失。
  
   幸好,我做到了,回到营地,大夫检查了他的身体,包扎好伤口,告诉我他没有伤到要害,只是失血过多,需要静养,我松了一口气,紧握的拳头,松开,看到自己的掌心,有一束红色的小花,被鲜血染红的白色小花,这不就是昨天他想送给我的那束吗?我什么时候带上了这束花,又什么时候拿在了手中?我看着病床上的他,心里想起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他?
  
   北京保卫战,也先大败,一溃千里,被明将石享驱赶出明朝的版图,至此,再也不敢进犯中原。在逃命的途中,朱祁镇居然挺了过来,恢复了健康。
  
   1449年十一月一日,夜观天象,日月星将在子夜,成一线。
  
   于小鱼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是她肯定会在今天来找朱祁镇,而他,就在我的身边。黄昏之后,我把所有的人清退,并且告诉所有的手下,今天晚上,任何人都不能来我的帐中,违者,斩。
  
   夜,十点,子夜未至,将至,一个人走进了我的帐中,也先。
  
   他拿着大刀,掀开帘子,慢慢地走到我的面前,眼神与往常截然不同,他对我说:“你等我很久了吧,警察小姐,嘿嘿。”
   我眯着眼,说:“没想到你就是于小鱼,动手吧。”
  
   论武功,我与小鱼伯仲之间,也先与伯颜半斤八两,所以这场战斗,是一场恶战,不管谁输谁赢,朱祁镇必不能死,我启动了第二步安排。
   我抡起大刀,把朱祁镇敲晕,然后把躲在床底接应的袁彬叫出,把通关腰牌给他们,既然也先是于小鱼,那袁彬必定是安全的,我相信在我拖住也先的这段时间里,袁彬足够护送朱祁镇出关,进入大明。
  
  
   也先今天表现得像头蛮牛,眼睛血红地朝着我杀来,我竟然感觉到有些吃力,争斗了三百回合,他的刀架在了我的脖子,我要死了吗?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1:28
  (十)
  
   也先的刀,没有砍进我的脖子,他收回刀,问:“伯颜,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看着他,说:“大哥,这是我的营帐。”
   也先环顾,惊讶地说:“二弟,我怎么会在你的帐中,刚才我明明在自己的帐里,接见袁彬…”
   坏了,上当了,也先应该是被催眠,那就是说袁彬才是于小鱼!我送羊入虎口,朱祁镇极度危险!我跑出帐,仰望着天,还差一点日月星连线,朱祁镇还没死,我知道他们在哪,因为我在朱祁镇的身上,挂了草原上丰富的矿藏之一莹光粉,随着他的移动,会留有紫色的荧光。我提刀,骑上草原最快的马,追赶。
  
   出了主营地,我却停止了飞驰,因为荧光没有再往远处延伸,而是回头进了草原的墓地,精确地说,是军队处理战死士兵和俘虏的乱坟岗,袁彬真是挑了一个好地方,这里多一具尸体,几乎没有人会理会。
  
   我下了马,于小鱼是一个高手,而且擅长催眠术,我要一招制胜,最有把握的就是偷袭。脱下布鞋,直接让脚掌着地,尸体腐烂的臭味,直捣我的五脏六俯,撕了一块衣襟,用水沾湿做成口罩,脚掌踩过了很多的断肢残渣,烂了几年的枯骨或者才刚死一天肉体仍有弹性的尸首,一一路过,荧光往最里处闪耀,是生之路,还是变成死灵,紧张的手心渗了汗。
  
   我学过忍术,可以像野兽一样潜伏在任何角落不被发现,多年以来,我一直是那么冷静地处理着所有的任务,从未失手,所有的罪犯都逃不出我的手心,但这一次,我居然会上于小鱼的当,前所未有。翻身的机会就近在眼前,当我看见袁彬和朱祁镇的身影,整个人躺倒在地,从旁边捞起尸浆,涂满全身,撕了一张脸皮,盖在自己的脸上,装成一俱尸体,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前进,近,又近,清晰地听见了他们的声音,袁彬就在两米远处,他背对着我,我停了下来,这个距离,我可以一击成功,于小鱼,你赢不了我。
  
   袁彬的手里,拿着一根火把,燃烧的火,忽烈忽淡,与月光相映忽闪忽闪,他的脸,显得那么的得意与阴险,人在蓄谋已久即将成功的一刻总容易忘形。朱祁镇的脸上,居然出现了十分害怕的表情,他对袁彬说:“我们不是回大明吗?为什么要带我到这个恐怖的地方来?”
  
   袁彬哈哈地笑着,这片只有死鬼的土地,让他完全放松了警惕,他并不知道,尸体也是可以山寨的,比如说我,即将成为尸体中的战斗机。
  
   袁彬对着他说:“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帮你杀了喜宁,为什么要帮你逃出瓦剌?”
   朱祁镇说:“不是因为你对大明的忠诚吗?”
   袁彬抽出佩刀,用袖子擦拭着刀刃,感觉是屠夫正在准备他的刀具,而肥羊就是朱祁镇。他边擦边说:“我要代表历史审判你这暴君,为我的先祖报仇,我要杀掉你,改变历史,让你的弟弟永享天下,而你,该下地狱。”
   朱祁镇身体,剧烈地颤动,害怕好像深入了他的骨髓,他说:“不要杀我,求你,不要杀我。”
   袁彬用刀尖划着他的脸,说:“你忘了把自己称为朕,可惜了你这张漂亮的脸,只能到地狱再去迷倒伯颜了,哈哈~~~知道我为什么要教你催眠术去让伯颜爱上你吗?”
   朱祁镇说:“是为了让他保护着我们,帮助我们逃走,这是你告诉我的。”
   袁彬又大笑,说:“因为他是唯一能救你的人,傻瓜皇帝陛下,他被你迷倒后,就没有人可以识破我的计划,朱祁镇,不可否认,你对催眠术很有天份,连那种高手都被你弄得意乱情迷,半夜会自动爬上你的床也不知,再过两年,也许我也不会是你的敌手,可惜,你就要死了。”
   袁彬扬起了他的刀,而我积蓄全身的力量,准备暴起攻击。只是,袁彬却突然全身软绵倒地,放下屠刀,跪在了朱祁镇的面前。
  
   朱祁镇的脸上,不见了害怕,不见了惊慌,不见了刚才的卑微和乞怜,现在的他,是一个王者,胜者为王。
  
   他轻柔的声音,在子夜正时响起,日月星在同一条线上绽放,他对袁彬说:“小鱼小姐,我忘了告诉你,从小到大,我就有看穿人心的力量,你教了我催眠术,把我的这种力量发挥到了极致,于小鱼,不管你来自过去还是未来,以后都会是我的奴隶。”
   袁彬匍伏,说:“是,主人,我是你的奴隶。”
  (十一)
  
   历史总是如此峰回路转,真相远比想像更加奇迹,天生的王者,不需要龙神的庇护一样赢得天下,或许,龙神不是保护他成为王者,而是因为他能成为王者而附身。只是我,居然会为他心动,原来只是被他利用,也好,这样子我离开得无牵无挂。
  
   无意识地,跟着他们两个往外走,袁彬跟在朱祁镇的后面,亦步亦趋,我想送他最后一程,看着他进入大明的疆土,然后离开,或许,他还会回头,让我远远地再见他一面。
  
   只是,他却并未往中原去,而是折返。历史上说他离开瓦剌是1451年,可他明明就可以在1449年离开,为什么他要返回?难道是来找我?心突然狂跳了起来,有一些不能明说的期待悄悄地发芽,我加快了脚步。
  
   回主营地的途中,会经过一片白色的花海,白色的小花在夜风的吹拂下左摇右摆,像是在呼唤着有情人的采摘,而他,停下了脚,弯着腰,小心地把花朵连根拔起,然后抖去根须上的泥土,把花放在唇边,深吸着它的清香。他把摘下的花绑成一束,继续前行。
  
   主营地很快就到了,我从另一条小路,快速地回帐,躺进被窝,把心跳与气息全都平复,假装熟睡。如期待,如等待,他掀开了帐房的门帘,轻轻的脚步叩在了我的心里,我等着他进被窝,等着他的花,等着他告诉我,他也放不下我。
   被子掀起了一个角,他脱去了衣物,抱住了我,在我的耳边,他说:“伯颜,我知道你醒着,我摸过你门口脱下的鞋,还是很热乎乎的,骗不了我。我有话想对你说。”
  
   我转过身,与他近距离地对视着,说:“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从身后拿出花,对我说:“因为我想送花给一个姑娘,需要你的帮忙。”
   原来不是给我,竟然有些酸,我声音有些僵硬,说:“你自己直接送给她就行了啊,本大王没有想法改行做媒人。”
   朱祁镇含着笑,隐隐觉得他好像开心地听见我那没好气的回答,他说:“我找不到这个姑娘,只要你才能找到她,她的名字叫张清。”
  
   张清!是我的真名,看来于小鱼在他面前已经毫无秘密,我接过花,问:“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和于小鱼的事?”这花,真香,比上一次他送给我的更香,我放在鼻子底下,不停地闻着。
  
   朱祁镇一直看着我,过了一会,他说:“在于小鱼第一次试图催眠我的时候,我很自然地就反催眠了她,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我说:“于小鱼怎么会知道我就是张清?”
   他说:“她并不知道,是我告诉她的。”
   满头的疑问,我皱起了眉头,他笑了笑,用一只手,把我抱在怀里,从我的手上,摘下了一朵小花,插在我的耳边,他接着说:“我尝试去催眠身边的人,只要让我对视他半柱香的时间,都会被我催眠成功,除了你,所以我就找了机会搬进来和你同睡,然后我就发现,白天我对你发出的命令,你在晚上才帮我完成,后来,我尝试着晚上来催眠你 ,结果真正的伯颜,告诉了我你的存在。”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陈姐在出发前,为了防止我被于小鱼催眠,在我的意识里安了反催眠指令,但她千算万算却少算了一步,就是我寄生的那俱身体,他本来的意识还是能够被催眠的。我想着,想着,意识却愈来愈模糊,他的脸,分成了两半,四半,八半,然后,完全消失。
  
   再次醒来,还是在自己的帐中,朱祁镇坐在我的面前,还是笑着,只是这笑里,有着成功与喜悦,藏不住。我努力地站起来,却无法直立身体,低头,看见了四只猪蹄,尖叫着,我跑到了镜子面前,镜子里,不是伯颜帖木儿,不是张清,而是一只白色的小猪,惊恐的眼神,长长的猪鼻子,小小的獠牙,白而粗的毛,我是猪,我居然成了猪。
  
   我跑到朱祁镇的面前,想张开嘴,除了只声猪的哼哼,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把我抱起,放在膝上,温柔地说:“张清,你知道对于一个帝王来说,什么样的人最不能留?”
   他拔下我身上的一根猪毛,丢进垃圾桶,继续说:“就是有能力改变历史的人,今天 你可以帮我,明天就能够去帮助别人,这样的人,可以凌驾于帝王之上,必须死!可是我杀不了你,于小鱼告诉我,可以用迷魂香和引魂索,把你牵引到一只猪的身上,我成功了,你将永远在我的身边,永远也无法危胁到我的计划。”
  
   我抬头,看见,镜子里的他,是一个魔鬼。
  
  
   (完)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1 13:30
写的挺好的。
作者: wy51testing    时间: 2010-11-11 16:54
期待~~~~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11-11 17:25
呵呵,怀念白骨精的日子。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2 15:26
呵呵,怀念白骨精的日子。
Jackc 发表于 2010-11-11 17:25



作者: chenkunlong    时间: 2010-11-15 10:55
继续等待默默的新贴~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11-15 15:25
回复 23# 默默巫


默默,怎么还不更新啊ZZZZ。。。。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15
这两天网络有问题,呵~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24
  三、东施效颦
  
  
   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
   ——《庄子 天运》
  
  (一)
  
   我叫东施,越国人,生于浙江一个山青水秀的小村庄苎萝村,这本来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地方,只是出了一个美人西施,我们村就成了越国最出名的美人村。
   西施的美,增一分则艳,减一分则淡,清纯中带着娇魅,温柔中合着刚毅,淡妆浓抹,两相宜。男人见了失魂,女人见了丢魄,就连田间的母牛,每次被西施经过,也会被迷得手脚发软,仰天发出一声牛皋,说:“即生牛,何生施”。
  
   每天都有慕名的赏美者接踵而来,我拿着苍蝇拍,坐在村口的茅房前,从每一个生脸孔身上,收走一个铜钱。茅房是村长建的,直接建在了村口,如果要进村,得从这个茅房穿过。我曾经问过村长为什么不直接建一个收费站而要建这么臭熏熏的茅房,村长很神秘地和我说,这是为了避税,收费站需要上缴国家税务,而茅房带有公益性,越王特别下令为了鼓励多建茅房而免征如厕税。村长就是村长,考虑真是周全。
  
   我的岗位是一个肥缺,有很多人羡慕,从每天成百上千的游客身上,私自扣下一文钱,那一个月就可以额外多出三十文钱的收入,一年下来,我就成了村里单身女性当中的小富婆,每次出门,别的姑娘是环佩叮铛响,而我是铜板响叮铛,这种铜板与铜板撞击的声音,总令我眉飞色舞,心情愉悦,我觉得成为越国第一富女指日可待。因此,我一直把村长当成是我的恩客,不对,是恩人。老妈说,恩客只能在家里说,不可外传。 我的家,座落在村里唯一的妓院内,外表不是富丽堂皇,但内在环肥燕瘦,是男人们的温柔乡。不要误会,妓院不是我开的,也不是我妈开的,更加不是我爸开的,他只是妓院的火房工人,每天劈柴砍柴烧开水,空闲的时候,就对着妓院里的姑娘们流口水。
  
   从村口茅房建成的第一天,我就被村长直接任命为茅房房长,当时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把这份工作交给我,村长笑了笑,说:“因为这工作你最胜任,你是游客们第一个见的女人,当他们见过你以后,进村就不会再失望,就算看见母猪,都会觉得赛貂禅。”我相信,西施的美,也有我一份功劳。
  
   我从来没爱过人,也从来没有被人爱,在遇到他之前,我认为钱是我生命的最终伴侣,而遇见他之后,我就决定做一个美人。
   他出现的那天,是一个初夏的午后,我刚吃了两个馒头,正打算眯上一会,突然天空就劈下了一道闪电,正中我的脑门,把我的瞌睡虫全都赶跑了,我闻到了头发烧焦的味道,伸手一摸,中间秃了一块,有许多的发灰掉到了我的脸上,我懊恼地两手叉腰,朝着老天骂骂咧咧,而他,突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请问这位烧煤的老公公,苎萝村要往哪里走?”

  (二)
  
   我的肉体可以被侮辱,我的灵魂可以被侮辱,但我的性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出生那天起,我就以身为雌性而洋洋得意,老妈因为生了我,才能整天游手好闲吃香喝辣的对老爸颐指气使,我才能从小在整个家族中横着走竖着爬无法无天,谁让我是这个庞大家族新生代中唯一的雌性呢,承担着整个家族繁衍下一代的重任。眼前的这个男子,虽然长得英俊潇洒气宇轩昂,虽然有我最喜欢的剑眉鹰目腿长臀窄,但也一样无法原谅,从他问出这个问题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将家族中最残酷的惩罚施于他身,那就是娶了他,哦,不对,按人的说法,应该是嫁给他。
  
   在电光火石间,我就做出了嫁他的决定,当我开始回答他提问的时候,就调整了自己的身姿,左手成兰花指放在唇边显出女性的柔美,右手随风摆柳随性垂在腰间突出我的水桶的腰身,嘴微微噘起假装娇羞,胸似挺非挺,表情是经典的含笑半步癫,摆好了姿势,我捏着自己的嗓门,娇滴滴地说:“公子,奴家明明是一个弱女子,哪一点像烧煤的老公公,你真坏!”
  
   语还未落,眼前的男子就一脸惊恐,好像看见了洪水猛兽凶神恶煞,一手握刀柄,另一手拔出佩刀,对我暴喝:“你这不男不女的妖怪,敢在本将军面前扭捏作态,识相的就快带本将军去见西施,否则立马确断你的腿。”
  
   这么凶,有个性,我喜欢,难度越大本姑娘就越有兴趣,我对着他抛了一个媚眼,说:“原来是将军大爷,别凶奴家,奴家的心现在好害怕呀,不信的话,你摸摸…”说着,我款款走到男子的面前,伸出五短的手指去摸他的手,他一反手,将我的手反转在我的背上,把刀架在我的脖子窝里,然后声如洪雷,说:“见过丑的,没见过丑成你这样的,你丑就丑吧,还要出来勾引男人,快带我去见西施,我的刀可不长眼哪。”
  
   眼前的刀,对我来说像馒头,用尖牙咬咬就碎了,不过,在心宜的男人面前,女人可不能太强势,我假装害怕地点头,说:“大爷,奴家知道错了,我这就带你去找西施。”
   男子松开了我,示意我在前面带路,我一边走,一边揉着被他捏过的手腕,说:“将军,你看,被你捏过的地方,好滑哦~~”
   男子脸涨得通红,大声说:“你又来了,我真怀疑这个苎萝村是不是没有男人了,怎么见个男人就成这样子。”
  
   “谁说我们村没有男人了,我们村的男人多得都得论斤卖。”才出茅房,进了村,就听见黄莺般的声音迎我们而来,传说中的西施,怎么会到了村口?她不是应该坐在小溪边浣纱吗?村长说那样子的她是最美的,把江南水乡女子的秀色一展无余,而且可以顺便推销村里的特产——纱,规定她从早五更到晚九更都呆在那不要离开。
   我对她说:“西施小姐,什么风把你吹到茅房来了。”
   西施脸色一沉想对我假以颜色,却瞥见了我身后的男子,她马上恢复温腕可人的模样,脸上的笑都美得可以掐出水来,我知道,她将是我的情敌,我听见了那悸动的少女心在她的身体里扑腾得像只苍蝇。
   她半蹲,对着男子行了礼,说:“原来是范蠡将军大驾光临,五年前一别,今日再见,将军风采更胜往昔啊。”
   原来这男子是越国的护国大将军范蠡,是全国待字闺蜜们的最理想夫婿,看来,有得争了,以后的日子,我必须披荆斩剌披星戴月披肝沥胆打败无数怀春少女,然后踩着她们破碎的心,赢得美男归。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37
  (三)
  
   西施与范蠡,范蠡与西施,英雄与美女,施施然地相偕叙旧,并且谢绝我去给他们端茶倒水借机偷听的行为,看着他们的背影,是那么地和谐,那么的相配,于是我决定要棒打鸳鸯,拆散这一对互相衷情的男女。如果人间全是英雄美人的佳话,那何来悲剧,何来凄凉,何来叹息,何来流传千古,越想,顿时觉得自己伟大起来。
  
   欣欣然地回家,老妈看见我,尖叫着扑过来,说:“女儿,去看守茅房怎么烧得灰不溜秋地回来,瞧你那美丽的小脸蛋,都是灰哟。”
   我朝着老妈抱怨,说:“妈呀,今天真倒霉,我刚想睡午觉,就被闪电和雷劈了个正着,平常也没干啥坏事啊,也就昨天刚偷吃了李四家的老母鸡,前天不告而取了老钱头家的一两银子,但这也不能怪我,对吧?偷东西是我们家族的本能。”
   老妈听着听着,居然开始泪流满面,颤抖地伸出手,摸着我秃秃的脑袋,整理着我破烂的衣衫,然后惊喜成状,扭头对着坐在门口抽大烟的老爸,激动地说:“孩他爸,女儿被雷劈了,我们等了这么久,她终于被雷劈了,太好了。”
   老爸马上放下烟斗,飞奔过来,用力地抱着我,老泪纵横,捧着我的脸,说:“女儿,这雷劈得好,你终于成年了,女儿。”
  
   我推开他们俩,满脸疑惑地问:“我被雷劈,你们俩怎么像是捡到了金元宝一样高兴?我被雷劈唉,很痛的唉,有你们这样的亲爸妈吗。”
   他们俩相视而笑,把我拉进门,亲自给我洗澡,还拿出一套大红色的衣裳,强迫我穿上。一切妥当,老妈老爸又郑重地上香向先祖祷告,最后,才把在雾里云里飞得不知东南西北的我,按在椅子上,告诉我原委。
   老妈说:“女儿,所有的妖精如果想成仙,都会经历三次天劫,修炼成人后一百年,要经历第一次天劫——雷劈,如果能活命,就成为了一个成年的妖,不仅意味着法力的提升,而且还拥有妖的生育能力,生下来的宝宝,就不需要修炼成人而直接可以变成人形,女儿,你今天 就顺利地躲过了第一次天劫,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我们整个家族就等着你来添丁,你可是唯一的母老鼠,所有的公老鼠都在等着你跟你交配,有一千多只呢,幸福吧。”
   什么?!交配?还没作出啥反映,门外就传来西施震惊的震惊声音:“东施,你要和谁交配哇!”
   老妈和老爸脸色一变,刚才两人太激动,都忘了关门,两人马上闭嘴,示意我也保密。我当然会保密,要是让西施知道我是一只老鼠精,她非拿老鼠药喂我不可,我可不想一出门就人人喊打。
  
   西施春风满面的脸,很快就从屏风处转了过来,蹦蹦跳跳地拉着我的手,把她可爱的小脑袋在我身上磨来磨去,以我这十八年来对她的了解,铁定是有好事,而且是天大的好事。
   果然,我的父母出去后,西施高兴地说:“东施,我要出嫁了,为我高兴吧!今天 早上收到范将军的飞鸽传书,他说要来带我走,我就知道他来实现五年前的承诺来了。”
   我问她:“你说五年前答应娶你的那个黑小子就是范将军?”
   她欣喜地点头,脚步在地上轻盈地走来走去,就像一只轻巧起飞的蝴蝶。她说:“五年前,他还是将军之子,将我从野猪的嘴里救了下来,并和我订下婚约,五年后,他功成名就,要把我接到都城,共结连理,东施,以后我们就不能常常见面了,我会舍不得你的。”
  
   我看着她高兴的脸,心里想,我会舍不得你,更舍不得那英俊的范将军,矛盾中,一个念头突然涌上心头,要不要趁他们没结婚,我去生米煮成熟饭?


  (四)
  
   夜深了,太阳抱着月亮睡觉,星星们都得去为他们的罗帐点灯,于是,人间一片漆黑,这样的阴天阴阴的夜,我要成为范蠡新娘,不要骂我没义气,抢朋友的未来老公,我只打算做小妾,让西施做正房。
  我拿着一件紫色的肚兜在镜子前比划了半天,最后深吸一口气,脱下了身上粗布衣衫,穿上了它,不过,肚兜上用来系腰的绳子实在太短了,我两只手别在后面费了老半天的劲,怎么也系不起来,懊恼地脱下来,把肚兜摊在桌子上,拿了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长度:一米。果然是偏短了,老妈忘记我的腰身是一米五,我找了条绳子接上去,总算顺利地打扮妥当。
  
   临出发的时候,再去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美色,上身穿着紫色的肚兜,下身穿着紧身的夜行衣,我觉得自己充满了爱的诱惑,范蠡见了肯定会鼻血横流迫不及待地扑上来。于是,自信满满地出门,悄悄地潜去范蠡住的阿旺旅馆。
  
   他住的是三楼第二个房间,那里还有着昏暗的灯光,我不能从正门进,怕被看门的店小二垂涎纠缠脱不了身,只好沿着窗户往上爬。爬到了他的窗户边,小心地打开糊着腊纸的窗门,正想掀开布帘往里跳,却看见帘子上从里往外映着两个人影,一个纤长而柔美,一个伟岸而高大,我停住了手,疑惑着想,难道西施察觉了我的企图,早我一步跑来献身?
  
   驻耳倾听,听到了满室风雨。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范蠡,我不要。”这是西施的声音,有着从未有过的激动。
   范蠡的影子与西施的影子重叠,看来他抱住了她,他说:“西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越国已经亡国了,我们都是亡国奴,如果你不去承担起拯救国家的重任,不仅国家衰败,连我们的亲人都会被吴王夫差的铁蹄践踏,我今天过来的路上,看到吴国的军队离这里只有二十里远,不出三日,苎萝村也将被蹂躏。”
   西施哭泣着说:“为什么国家的兴亡要我一个小女子去承担,要我以色侍人,去服侍吴王夫差,我宁愿一死,范蠡,我宁愿和你一起拿起武器,与敌人奋战至死。”
   范蠡说:“西施,我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越王正在吴国受苦,我又岂可丢下他而与你儿女情长,何况,你愿意死,我愿意死,但你的家人,我的家人,还有这么多的村民,都要陪我们一起死,为了他们,你也要听话去吴国啊。”
   西施拼命地摇头,她推开范蠡,退到窗边,对着他吼:“要我去吴国,我就死给你看!”然后,她就直冲着我而来,带着强大的冲力,压在我的身上,掉到了地上。
   歹命哟!我的腰都要断了,一口血涌到了喉咙口,吐了出来,铁定有内伤了。身上的的西施坐起,看见我,惊讶地说:“东施,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来交配的…”转想又住嘴,改说:“我是来看阿旺家的狗交配的,他家的公狗今天配种,我来看看热闹。”
   西施整个人站了起来,她的脸上泪犹未干,但在打量了我半天以后,不顾形象哈哈狂笑,笑弯了腰,指着我说:“我看来找阿旺家狗狗交配的是你吧?哈哈,怎么穿成这样,东施,像个花痴,哈哈~~~。”
   我捂着胸口站起来,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对我这个刚救了她小命的恩人毫不掩饰地嘲笑,气得我想掐断她的小脖子。不过我看到了范蠡从门口冲了过来,马上装成温柔淑女,理了理头发,又拉低了肚兜的领口,让酥胸半露,微笑着迎着他而去。谁知,他却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快速地从我身旁走过,焦急地抱住西施,确认着她有没有事情。
  
   那对相拥的恋人,影子合成了一个,留我在他们的身后神伤,如果一个男人心里没有我,不管我如何费尽心思打扮,在他眼里,都是无视的,我的生或死,对他来说,都是无足轻重的,我的存在或消失,不会在他心里激起一点点涟漪。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39
   (五)
  
   我失恋了,正确的说是单恋失败,漆黑的夜里,我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唱起了一首忧伤的歌:“东施苍苍,西施为霜,有位美男,有水一方,东施从之,他阻且长,西施求之,他笑在水中央。”凄凉的歌声感动得自己热泪盈眶,上天虽然没有赐给我绝世的容颜,但给了我一副夜莺的喉咙,连路边的青蛙也集体探出它们的小脑袋,随着我的歌声上下摇晃。这不,一只全身长满脓包的癞蛤蟆向我这爬了过来,它费劲地爬着,整个肥肥的身体拜倒在我的紧身夜行裤下,对我说:“求你了,别唱了,我们都快吐得晕过去了,真是太难听太难听,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难听的歌声…哇哇哇~~~”说着,它又吐了,那些呕吐物弄脏了我的鞋,都是些未曾消化的虫子,有一些还会蠕动…
  
   不懂欣赏的青蛙们,哪一天,我会放蛇咬你们,咬断你们的尾巴,炒成一盘菜。心里狠狠地诅咒着这群还在吐的蛙们,回到了家。爸爸和妈妈屋里的油灯早已经暗掉了,但我却听见家里四处传来嘈杂的低频声,就像,像,很多老鼠聚在一起的声音,吱...吱...我拿出身上的火熠子,点燃...映入我眼帘的,是无数的公老鼠,都堆在我的床上,把下身的毛脱得一根不剩,兴奋着它们尖尖的脸...
  
   它们看到我,全都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朝着我扑过来,一只挤压着另一只,都想抢在第一个,我听见它们说:“东施,我要和你困觉,我要和你交配,我要为你精尽鼠亡。”我吓得尖叫了起来,转身往外狂奔,出了家门,把大门紧紧地关上,禁止疯狂的公鼠们跑出来。
   “东施,你在干嘛?”又是西施,在我最狼狈的时候,偏偏还要被情敌看到。我一边费力地堵着门,一边对她说:“我在修门,你来找我干嘛?”
   “有半夜修门的吗?还是穿着肚兜修,你这个丑女真是行事怪异。”天,是范蠡声音,他也来了吗?
   我转了个身,看见了一对璧人手拉着手,站在我的面前。我用背抵着门,假笑着说: “因为天太热了嘛,穿少一点凉快,范将军,你怎么会来这里?”
   西施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已经决定去吴国,你是我最好的姐妹,陪我一起去,好不好?可以帮我传消息,还能解解我的乡愁。”
   去吴国,那不就是背井离乡?而且还是深入敌后,哪有在家里快乐。我拼命地摇头,说:“我不去,我的小命可经不起折腾。”
   西施眼泪汪汪地看着我,那眼神,楚楚可怜,哽咽地说:“东施,你忍心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飘泊在吴国吗?你不想想,我们五岁那年,谁把你从冰冷的河里捞上岸,六岁那年,谁帮你赶跑说你丑的男孩子,还有…”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我跟你去就是。”西施罗嗦起来,可以把我的耳朵磨出老茧来,惹不起,我从了还不行吗?
  
   范蠡听我答应,欣喜地过来拉我的手,说:“太好了,越国有你这样的臣民,是越国之福。”
   我看着他温暖的大手,眼睛都直了,他握着我的手,他握着我的手,一兴奋,口水叭地掉了下来,哗哗地流着。范蠡吓得想抽回手,却被我牢牢地抓住,他拼命地往回拉,我整个人被拉得离开了背后的门,于是,里面的老鼠们全都冲了出来,把我和范蠡扑倒,一层一层地叠了起来。
   鼠堆里,最底下的是范蠡,接着是我,我无比幸福地趴在他的胸上,顺势想亲他一口,结果他哇地,狂吐了一口,喷了我一脸的秽物。
  
   我要多倒霉,都会一个晚上被从头吐到脚?

  (六)
  
   收拾着我的小包袱,与西施坐上一头黄牛拉的车,任由范蠡牵引着我们走向吴国的疆土。三天四夜后,吴国的都城阖闾大城,因为西施的到来,而沸腾。我们的马车,被想一睹美色的人们团团围住,每一个人,伸长了脖子,他们的眼神眼不得把牛车的布帘烧成灰烬。
  
   范蠡盯瞩我们不要让人看见,乖乖地呆在牛车里不要乱动,可我,我是一只老鼠,好奇的天性在我的每一根骨头里上窜下跳,外面如此热闹,怎么可以错过?我悄悄地掀起帘子的一角,想一窥外面的全貌,可一阵狂风,恰在此时起,顺着我那一角,卷开我面前的窗帘,让我整张脸,暴露无余,外面那一张张热血澎湃无比期待的脸,瞬间冻结,然后人群中不知谁爆发了一声:“丑啊,好丑啊,西施怎么丑得这么惊天动地!”
   至于嘛?我努力地向他们微笑,把自己最美的侧面对着人群,然后脖子拉长,头抬至四十五度角,挥手对他们说:“吴国的人民,你们好吗?”所有的人,脸色大变,然后四散逃窜,短短一眨眼间,外面空空如也,除了一只背着一片树叶不紧不慢爬过的蜗牛,只剩我们三个人和一头拉车的老黄牛。
  
   范蠡气急败坏地对我说:“你看,人都被你吓跑了,叫你不要出来,真不听话。”
   我摊开手,笑嘻嘻地说:“这不挺好的吗?没有人挡我们的路,可以有一条宽敞的大街随便我们横行,范郎,你应该感谢我。”
   范蠡气极,语气败坏地冲到我面前喊:“不准叫我范郎,谁是你的情郎。”
   我说:“你觉得范郎不好听么?那改叫范桶,如何?”
   范蠡忍不住伸出大手,捏起我的脖子,因为生气,脸极红。
  
   “这就是你要献给朕的西施?勾践,你耍朕吗?”很陌生的声音,在我们的面前,威严地说着。 我抬眼看,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身肌肉的男子,他的身边,躬着一个瘦小的男人,一脸的卑微。
  
   范蠡一见他俩,马上跪拜在地,说:“罪臣参见吴王,参见勾践大人。”
  勾践指着我,手指都抖着,说:“这个长得鼠头鼠脸的女人,就是你口中的绝世美女吗?范将军。”
   范蠡站起身,掀开牛车的车门,西施从里面,慢慢地踱出,她一出来,天地为之色变,所有的男人,都被她的美震惊,屏住了他们粗壮的呼吸声,好像怕太响的声音,会惊动这位偶尔降落人间的仙女,刚才消失的人群,又在一眨眼间,全都聚集在牛车前,西施的眼扫过他们,他们便酥软成一团,一脸满足地晕了过去。
  
   吴王满眼放光,大声说:“西施真乃人间绝色也,朕得之,三生有幸,传朕口谕,封西施为西夫人,今晚大婚,举国为朕庆贺。”
  
   晚,吴国的皇宫,灯火辉煌,酒才过一巡,吴王便要洞房,西施已经脱得精光,洗漱一新,全红绸裹身,放在了君王的床上。今夜,她便是万千宠爱集一身,此后,更会是笑看吴国后宫。
  
   我站在洞房外,旁边站着的是范蠡,我们亲自把西施送进了那道门,然后又亲眼看见吴王进去,最后,看着喜烛在窗纸上摇晃,衣物乱飞的影子在外面清晰可见。
  
   我听见身边的人,跪在了地上,像个孩子般啜泣,一个刚强的男人,用眼泪祭奠着心中的爱情,如果可以选,也许他宁愿战死沙场,没有国家君臣的牵挂,用白骨陪爱人到老,也不愿亲手送心爱的人进别人怀抱。我蹲下身,抱着他,拍着他的背,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安慰他。
   范蠡把头闷进我的腿上,不让哭泣的声音惊起任何一只夜晚的生灵,我摸着他的头发,对他说:“范桶,你再哭,我就要亲你了。”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42
  (七)
  
   吴王,夫差,一个野心勃勃的君王,曾想着征服南方统一中原,但在遇见西施后,他只想着征服这个女人。自古红颜祸国,非红颜错,非君王错,只因君主也是一俗世的男子,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从此化为绕指柔,如此而已。
  
   当我成为西施的侍女,天天看见她与吴王的你侬我侬,成双成对,而且吴王因为经常赖在西夫人寝宫,而疏于政事。我就对日夜守着宫门的侍卫范蠡感叹了上面的这段话。范蠡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对我的话毫不理睬。我想,那天晚上的眼泪是这个男人唯一脆弱的表现,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笑过,也极少说话,不发火,不发怒,不管我如何挑逗他,他永远都一副当我是老鼠屎的表情。他不理我,我仍然整天在他面前絮絮叨叨,不是告诉他李宫女的母猫生了三胞胎,就是和他说王太监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又放了一个臭屁,肯定中饭吃了很多大蒜。偶尔,我隐约可以见到他的嘴角,会有一丝丝的微笑,不过,很快就不见了。
  
   这一天,吴王带着西施出去狩猎,带上我俩同行,西施与我同坐马车,男人骑马。 这是西施婚后,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挨着她,她变漂亮了,皮肤外白内红,樱唇艳红而饱满,向上微微翘起,还有,她的风情,去除了少女的羞涩,兑变成盛开的花朵,像夏天的蝴蝶一般绽放的西施,有哪个男人会不落入她的秋波之中。
   我嘻嘻地看着她,说:“西施,吴王对你可真是很好啊,真是让人羡慕。”
   西施把眼帘半盖,她把头轻靠在我的肩上,说:“东施,你知道吗,以色侍人,终不长久,何况还有家仇国恨,哪会快乐起来。我只想着早日让吴国衰败,越王发奋图强复国,然后回到故乡,再多的荣华富贵享受,抵不过溪边浣纱的喜悦。”
   我伸出手,摸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和范将军会一直陪着你的,你不是一个人。”
  
   西施抬起了头,她盯着我,说:“东施,你说,等任务完成以后,范蠡他还会要我吗?他还会要我吗?你告诉我。”
   我一时说不出话,过了一会才回答:“他肯定会要你的,你是因为他才答应来吴国,不管从情从理从义上,他绝不可能丢下你,何况,他爱着你啊,西施。”说着,我心里在想,也许将来是我做大老婆,换成西施做小老婆吧,想着,美得从里往外乐开了花,嘿嘿地傻笑着。
  
   到了狩猎场,西施与吴王同骑一匹马,拿着弓箭四处驰聘,范蠡跟在他们的身后,我端着水果盆,留在营地等着他们回来。本来晴朗的天,居然很快就起了满天的风沙,这股风里,含着很重的妖气,不是寻常的风,不妙,我马上腾身一跃,往高空处眺望,这些风沙并非尘土,而是很多的毛,灰色的毛,就只在猎场里面盘旋,分时是冲着里面的某个人来的。西施和范蠡会不会有危险?心里很着急,我决定快速地飞到他们身边。
  
   用人的面目不太方便,我变回了老鼠的模样,往妖气团里俯冲,伸长着鼠族特有的鼻子,循着他们两个人的味道前去,很快,我找到了他们,还好,都无恙。他们在一颗大树的底下停驻,范蠡抽出了刀,警惕地看着四周。
  
   我悄悄躲在西施的身边,看到在灰色的风沙里,伸出一只巨大的爪子,往西施肩抓过来,妖怪,敢在我东施姑娘面前伤人,活得不耐烦了,我张大了嘴,整个鼠身飞了起来,跃上西施的肩头,狠狠地咬住了那只爪子,那爪子吃痛,缩了回来。可是,一把大刀,在我咬那爪子的稍后,快速地砍在了我身上,我惊呼着往旁闪躲,还是被砍中了身体,腰差点被砍成两断,受伤的痛,我发出了嚎叫,把刀一口咬断,扑向刀的主人,伤我者,纳命来,只是,我看到了那张脸,范蠡的脸,猛地收起尖牙,停住身体,鲜血,从腰间泊泊流出,鼠肠流露在外,我掉落到了地上,奄奄一息。
  
   抬起头,看见范蠡又从别的士兵那抽过大刀,恶狠狠地对我说:“你这只恶鼠,敢伤西夫人,该死。”
   我用前爪,快速地把肚肠塞回肚子里,然后捂着伤口,从他们面前消失。
  
   不知为什么,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血与泪,在我爬过的地上,落了一地。
    (八)
  
   我想,我就要死了,我提着最后一口气,慢慢地爬回了皇宫,藏进西施寝宫屋顶的梁上,这里,很冷,但至少可以再见范蠡一眼。
  
   等待像是几百年那么长,一秒一秒地熬过,范桶怎么还没有来?终于,黄昏日落,西施与吴王在门口道别,范蠡站在平常守卫的位置,他们的脸上,都有着笑。我不见了,他们可有挂念?在他的心里,即便只念过我一秒,我便甘心了。
  
   远远地看着他,生命在流逝,我仰面躺在梁木上,想着若干年后,他们打扫横梁的时候,也许会发现一具干的鼠尸,然后一甩手,嫌恶心似地丢进垃圾桶,我连块坟地都没有,唉,可惜没有为苎萝村的鼠族生下一男半女,爸妈会怪我不孝吧。
  
   底下突然传来范蠡的声音,他对西施说:“西夫人,东施姑娘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请准许属下再去猎场寻找,我怕她会遇到什么危险。”
  
   西施说:“刚才我们以为她自己回了皇宫,但现在看来是没有,我也很担心她,你赶快去吧。”
  
   他在担心我,他在担心我,我的鼠心雀跃,活力重新回到了身体里,我要活下去,我费力地起身,张开尖牙,咬断自己身上的鼠毛,用牙齿一口一口地缝在伤口上,一点也不痛,完全不痛,我微笑着,不停地用鼠毛缝着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我一定要活下去。
  
   深夜,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躺进被窝,释放出修炼了两百年的元神,前一百年修炼成人,后一百年修炼成成年的妖,元神在身体四周运转疗伤,每一次释放元神,都会损伤五十年的功力,不过,至少我活过来了。
  
   当我全神贯注地用功,门却被推开,是范蠡。他奔跑着,气喘着,从外冲了进来,我不出声,把头缩进被子里,想让他以为我不在房间,不想让他看见我受伤的样子。他却点燃了灯,很快就看见了床上被子的突起,他掀开了被子,然后,我们面对着面,眼对着眼。
  
   他很愤怒,那眼里的怒火都快把我烧成烤乳鼠了,我努力地笑,说:“范桶,你半夜闯到我的房间,是不是想和我一起睡觉啊!”我想,按平常,他应该会揪住我的衣服,对着我大骂一顿。
  
   但是,下一秒,他把我整个人紧紧地抱住,在我耳边说:“我以为你死了,东施,我回去猎场再次找你,看到很多的地方都有血迹,我以为你死了,看到你还活着,东施,你还活着。”他有些语无伦次,到最后什么也不说,就只是抱着我。
  
   我居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平常他骂我,我就调戏他,他不理我,我就挑逗他,他凶我,我便摸他,而今天,他主动抱着我,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是悲伤还是喜悦的感觉,让我突然在他的怀里,嚎啕大哭。
  
  
   此刻,便是马上死了,我也心甘。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5 16:45
  (九)
  
   子夜与二更交替,皇宫守夜人的脚步声从门外的小径匆匆走过,范蠡走了,双肩还留着他的温度,鼻尖残留着他的味道,只是心,从幸福的顶端掉在了伤心的谷底,因为他走前的一个答案。
  
   我问他:“你这么在意我的生死,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一点点,有没有?”
   他放开了抱我的手,眼睛从我的脸移向他方,他说:“东施,你是西施的姐妹,所以也是我的姐妹,她在乎你的生死,所以我也在乎你的生死。”
  
   心好像被刀刺过,我拉着他的手,仰头企望着他,说:“一点点的一点点也没有吗?因为我长得丑吗?”
   范蠡叹了一口气,他掰开我的手,转身走向门口,手拉开了门把,停止,半侧身,扭头看着我,说:“东施,我不是你等的那个良人,不要对我抱有任何希望,睡吧。”
  
   睡吧,可是我哪睡得着,腰间的伤口,疼痛一阵比一阵剧烈,像是把心的伤也加诸于上,加倍地疼,我从床上爬起,拿起桌子上的烛火,站在铜镜面前,里面的女子,小小的眼,尖尖的嘴,还有大大的耳朵,丑不是我的错,而是我的原罪。
  
   我对着镜子,说:“如果我拥有美貌和权力,你还会离开我吗?”
  
   “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的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佛曰:那只是昙花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低低的吟诵,似一股清风从我心间拂过,我往后看,一只灰色的硕鼠,蹲在地上,微笑着看我。
  
   它褪去了全身的灰毛,变成一个年青的男子,有着不凡的气度,他朝着我躬了一下身,单手放在胸前,说:“久闻越国的东施艳冠天下鼠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让小王代表吴国的鼠族欢迎您的到来。”
  
   我听爸妈说,吴国的鼠王英俊潇洒,而且世代是鼠妖界的神医家族,其医术独冠天下,可起死回生,去腐生肌,是天下鼠女人恨嫁的对象。我问他:“莫非你就是吴国鼠王松果?”
  
   他点点头,突然从背后拿出一大捧菊花,扑通地跪在我的面前,拉着我的手,热切地说:“东施,你可愿意做我的王妃?其实从你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观察着你,你那绝世的丰姿,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鼠心。”
  
   我连忙抽回自己的手,拼命地摇头,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会嫁给其他人。”
   松果站起来,说:“东施,他不喜欢你,别忘了,今天在猎场,他可是重伤你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想了一下,恍然,说:“猎场的妖怪,就是你,对吧?为什么要伤害西施。”
  
   松果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在他的心里,谁才是最重要的。”
   我头一歪,气呼呼地说:“那是因为他不知道那只老鼠就是我。”
   松果的眼神,有着无可奈何的怜悯,他说:“就算他知道老鼠是你,他就不会伤你吗?”
  
   他的问题,我不敢给出答案,因为知道答案会是什么。我走到门前,把门打开,对他说:“我要睡了,你请回吧。”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走了。
  
   我整个人都塌了,驼着背走到床边,掀开被子,却看见被子里躺着无数的鼠辈,硕鼠,松鼠,沙鼠,苍鼠,在床的最里面,还有一只黄鼠狼,它努力地大尾巴夹起来,装成普通老鼠的样子。
  
   我把被子一扔,说:“你们在我的床上干嘛?”
   一只土拨鼠,从鼠群从奋勇跳出来,捧了一堆莴苣,朝着我叫:“嫁给我,美丽的东施,我要把世上所有的莴苣都献给你。”
   其他的鼠也唯恐落后,全都压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腰,哎哟,裂开了。


  (十)
  
   此后,十年,我守着他,他守着西施,时间一晃而过。鼠王松果一直单身,他说也许他比不上范蠡,但肯定比得过时间,当我仰望着的人,从世间消失,总会有回头看他的时候,和他有着同样打算的鼠辈很多,鼠妖界甚至开了一个赌盘,鼠国的第一美女东施,究竟会鼠落谁家,而赢面最大的,居然是黄鼠狼,鼠妖们都在传东施姑娘喜欢重口味,黄鼠狼的屁够有味,肯定是继范蠡最佳新郎人选。
  
   爸爸妈妈屡次托来口信,要我早点为家族开枝散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鼠女的青春虽然很漫长,但岁月漫漫,他们俩老没有小鼠可以玩,实在太孤单,最后一次托口信,妈妈甚至带有威胁的口吻说,如果我再不找只公鼠交配生子,她就吃老鼠药自尽。
  
   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西施寝宫端茶倒水,空闲时,就拿起苍蝇拍在宫门口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就如当年当茅房房长的那般。范蠡站在我的身边,十年如一日地忠心守门,有时,我真怀疑他上一辈子是不是狗,怎么能把门看得这么牢呢?偶尔,我摸摸他,他也不闪躲,只是会警告我,男女授受不亲,让我注意女子的分寸。我心里想,男女授受不亲,又没说人兽要授受不亲,所以继续摸如故,我摸,所以我快乐。何况,我们相聚的日子已经望得到头了,吴国将亡,越王必兴,他与西施,双宿双飞,便是我真正放弃之时。我只想看着他们平安无事地功成身退。
  
   吴王在西施的温柔乡里越陷越深,十年不理政事,奸官当道,贤臣被诛杀。有一个大臣叫伍子胥,他天天在西施门前叫骂,说古有妹喜妲已褒姒误国,今有西子狼子野心,吴国必亡,后来被另一个大臣伯嚭逼得自刎,他死前把眼珠挖出,挂在吴越交界之处的重镇吴京之上,说要眼睁睁地看着越国的军队入侵吴国。吴王听说了这件事,气得三天没吃饭,派人把他的眼珠剁成了肉酱,吃了下去。
  
   每天都会送新鲜蔬菜在我门口的土拨鼠告诉我,吴国的田地越来越荒凉,他每天都要走很远很远才能采到蔬菜,然后再飞奔回皇宫,送到我的面前。十年过去,他越走越远,每日不停地在奔跑,居然练成了日行千里的腿功,鼠族的江湖志里为此还记载上了两句话:“一鼠红尘东施笑,无人知是莴苣来。”
  
   这一天,一样的清风明月,一样的万里无云,但从早晨起床,我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总觉得今天会发生些什么,心里一阵又一阵的烦燥,于是,频繁地蹲茅房,缓解这种不安的感觉。
  
   正当我努力地蹲啊,蹲啊,门突然被外力踹飞,整扇门带着巨大的冲力,直接把我拍进了茅坑,我臭得差点晕了过去,屁股没出屎,倒是嘴里被塞进了很多,哪个混蛋干这种缺德事!?
  
   我想把脑袋顶飞门板爬出茅坑,谁知一股巨大的压力,压住了门板,从上方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东施,东施,你在哪里?大事不好了。”
  
   我嘴里塞满了屎,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门板松开了,松果的头冒在我的上方,他捏着鼻子,把我捞出来,惊讶地问:“东施,你怎么在吃屎?”
  
   我把屎全喷他脸上,然后气得大叫:“你才吃屎哩,你全家都吃屎,还不吃人屎,净吃狗屎!踢门那么用力干嘛,我被门板压进了茅坑。鼠他娘的,怎么这么晦气。”边说,边往外走,打算换一身干净的衣衫。
  
   但松果紧紧地抓住我,他说:“东施,越国已经攻到了皇宫门口,很快就会冲进宫里,我们赶紧逃吧,刀剑可不长眼哪。”
  
   我呆着,然后开始跑起来,松果在后面跟着,他知道,我肯定去找范蠡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我要把他和西施送出皇宫,送回越国,然后,再见。
  
  (十一)
  
   西施的寝宫,范蠡正在把西施扶上马,他看到我满头大汗地跑来,指着边上的另一匹马,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收到越王的消息,要我们赶紧到宫外的大营集合,快上马,跟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抱着西施的腰,多想上面的那个人是我,认命地费力去爬空着的马,谁知那马拼命地昂起它的头,不停地朝我嘶鸣:“死老鼠,我宁为马碎,不为鼠骑,你快滚开。”我走到马头前,龇牙咧嘴,对着它的耳朵说:“再吵,我把你四只马蹄咬下来红烧烧吃,乖乖听话,就找一匹漂亮的公马陪陪你。”
  那马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把巨大的马嘴凑到我的耳朵,它也尽量低了声音说:“我要母马,如何?”
  我低下头,认真地看了一下它的下腹部,惊讶地说:“你确定要母马?”
  马嘿嘿地笑着,俯下了身子,温顺地让我骑上去。
  
   范蠡和西施已经跑到了前面,他停驻回头,朝着我跑:“东施,不要告诉我你连匹母马都驯服不了,快跟上来,丢了我可不管你。”
  我哦了一声,驾马追了上去。
  
   三人两马,从小路出了皇宫,身后是峰火连天。
  
   越国大本营,越王帐内,以往瘦小的勾践,如今意气风发,高居王者之座,身后是虎皮镇威,他一一把我们三人扶起,双眼含泪,说:“有你们三人,才有我勾践的今天,如今吴国已得,天下指日可待,本王的天下,也是你们的天下。”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头伸得很长,像一只老鹰,明显言不由衷。可是范蠡和西施却没看出来,他们又跪拜在越王脚下,感动不已。
  
   第三天,吴国的皇宫已经被灭,吴王自刎,全体将士庆功,女子不掺活男人们的事,我与西施回各自的营帐睡觉,范蠡陪着越王饮酒。
  
   我睡不着,今晚,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我变回一只老鼠,偷偷地蹲到了范蠡的身边,看着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杯光酒影,举手投足一个大笑一个皱眉,全都要印进我的脑子里。
  
   半夜,越王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范蠡赶紧扶着他。勾践一路出了帐门,两个男人步伐轻飘,一直朝着西施营帐的方向走去。最后,勾践真的在西施门前停下,他嘿嘿笑着,拍着范蠡的肩,说:“让我朝思暮想的西美人,终于到我的手上,范将军,你帮我在门口把风啊。”
  
   勾践掀开门帘,进去,而范蠡全身僵硬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里面传来了西施的惊呼,范蠡的两只手,握成了拳头,紧紧地,血脉都突了出来。我在他的身边,很想对他说快冲进去,而且我也认为他会冲进去,可是,西施的叫声越来越响,他却仍然一动不动。
  
   可恶,他不去,我去!反正我老鼠的模样又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我跑了进去,看见西施的衣服已被脱得仅留亵衣,洁白的肉体在发抖。我后腿一蹬,朝着勾践的屁股就狂咬了一口,他吃痛,回头,抽出刀朝我砍过来,我一口就把刀咬断了。他一脸的惶堂,对着门口大叫:“有刺客,有刺客,快来护驾。”
  
   范蠡是第一个冲进来的,随后又冲进很多士兵。我故意避开范蠡,用全身的功力与其他人对打,凡人,不是我的对手,很快就没人敢再向前,以我的中心,围了一个大圈,不敢再轻举妄动。范蠡提刀贴身保护着勾践,与西施一起呆得稍远。
  
   我喘了一口气,正想横扫圈子上的士兵,却在眼角的余光,看见西施拿起了一把刀,朝着范蠡的背,愤怒地砍去。
   不要!我从圈子的中心,腾飞,极快地飞跃,咬住了西施的刀,她的刀断成了两截。还好,我赶得及。只是,在我松一口气的时候,一股冰冷的感觉,从后背贯穿了我的前胸,中间,穿过了我的心,我看见穿出来的刀尖上,刻着两个字:范蠡。
  
   我掉在了地上,几乎无法呼吸。范蠡抱住西施,说:“这只恶鼠没有伤到你吧?”西施朝着范蠡吐了一口唾沫,把手上的半把残刀狠狠地插进自己的胸口,说:“范蠡,你真不是东西,我真后悔,当初在阿旺旅馆没有死成。”
  
   我知道,我马上就要死了,只是没想到,西施与我同行。
  
  
  (十二)
  
   “东施,东施,你醒醒。”松果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他跟来阴间了吗?我从黑暗中清醒,睁开了眼,看见的是很多鼠头鼠脑。松果的手抱着我,土拨鼠见我醒来,赶紧递上了新鲜的芹菜,它不好意思地说:“没找到莴苣,你凑活着吃吧。”
  
   我拿过芹菜,不忍他失望,张开嘴想吃,结果从心里涌出了一股热流,血从嘴里狂喷而出。松果拿过一块毛巾,不停地帮我抹去血迹,血还是不停地从嘴角流下,他怎么抹也抹不完,他一边抹着,眼泪掉了下来。我抢过他手里的毛巾,塞住自己的嘴,然后伸手擦去他的眼泪,抱着他。
  
   松果紧紧地抱着我,说:“枉我称为神医,却救不了心爱的人,为什么,为什么你的伤偏偏是在心的正当中,只要偏一点点,偏一点点,我就可以救你。东施,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一定会尽可能地延长你的生命。”
  
   运功,暂时压住了心的伤口,我把毛巾吐出来,看着松果,说:“松果,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我这一生,虽然不长,但我爱过,也被爱过,这就够了,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松果说:“什么事情,你说,我一定答应你。”
   我微笑着,说:“我想去看他最后一眼,想确定他过得好不好,想和他说一声再见,我希望你能用我的元神最后的所有,给我几天像以前一样正常行走,正常飞跃的身体,好吗?”
  
   “不行!”床边围着的所有鼠辈们都异口同声,群情激愤。松果双手握成拳头,恶狠狠地说:“那种男人,他杀了你,你还要去看他,如果你耗尽了元神最后的精力,马上就会死,为了那种男人,值得吗?”
  
   我轻轻地拍着松果的手,说:“有一个道理,我快死的时候终于想通了,以前,我总想着为什么范蠡不爱我,是不是因为我丑,是不是因为我不够好,是不是因为我比西施晚遇见他五年,所以不管我如何主动追求,始终无法打动他,不能从他那得到任何的回应。为此,在很多个晚上,我伤心难过痛哭流泪,恨过爸妈没给我美丽的容颜,更恨过范蠡的铁石心肠,可在我的身体完全沉睡以后,我却认真地回顾了一下我的这一生,如果没有经历过这种怨和憎,没有经历过爱别离,没有经历过求不得,那人生一样是不完整的啊。爱了就全身心地去爱,不计较得失,不想着收获,这样子才能真正享受到爱的快乐。松果,我把这个感悟,也送给你。”
  
  
   第二天,吴国的鼠们一直送我到吴京,那个曾经挂过伍子胥眼珠的地方,再远,就是越国的疆土了。走了很远,回头,看见他们仍然呆在原来的地方,目送着我。我叹了一口气,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我不喜欢。
  
   松果说,我晕了整整一年,西施当时就死了,但没对外界公开过消息,随后,范蠡向越王请辞,归隐山林。杭州,西子湖畔,孤山脚下,一个叫陶朱公的人就是他。
  
   西子湖畔,他在怀念西施吧,长途跋山涉水,站在断桥边已经月星满天,他已经入眠了吧?东施与范蠡的重逢就放到明天吧,今夜,就让我做回一只小老鼠,和他同眠。
  
   孤山脚下,白墙黑瓦,红花绿柳掩映其间,我悄悄地钻进了他的房间,油灯昏暗,他仍未睡,一年未见,须发皆白,一个人喝着一壶酒,自斟自饮。环顾四周,满屋皆是西施的画像,或站立,或蹲坐,或笑,或愁,或浣纱,或弹琴,千姿百态。饮了很久,他终于摇摇晃晃地上床,我钻进了他的床底,闻着他的气息。
   一会,他开始叫起了西施的名字,我一次一次地数着,一共八十下。
  
   停止了对西施的呼叫,他的鼾声响了起来,我听见了他越来越均匀而低沉的呼吸,我也闭上了眼,进入了半晕睡状态。
   “东施。”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地清醒,是谁在叫我?
   “东施,李宫女养的母猫又生了三只小猫,你快来看啊。”这不是…这不是在吴国皇宫,我对范蠡聊的皇宫八卦吗?
   “东施,王太监的屁真的好臭!”又一句,天!我从床底钻了出来 ,爬到了范蠡的身边。他仍在睡,睡得很香,是我的幻觉吗?
   “东施,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这一句话,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
  
   一整夜,他叫了东施一整夜,整整八百次,我趴在他的胸口,眼泪不停地掉下来,原来我早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天方鱼白,他起床离开, 我呆在了他的床底,在床底的地上,挖了一个坑,躺了进去,上面用土封好,这就是我最后的归宿。
  
  
  (完)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11-15 17:21
绕好大一个弯子……虽然看开头就知道结局,还是看完了,不错,能写这么多字:)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01
东施很可怜,昨晚看完下面这个故事,我老泪纵横啊~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04
  四、登徒子之死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登徒子好色赋》
  
  (一)
  
   从二十岁起,我就天天诅咒着他,希望哪天他出门,踩到一堆鸡屎,然后摔得脸朝下,嘴巴正好咬在踩过的那堆屎上。后来,我也曾咒他,走路被马车撞得满脸血,下水被蛇咬,上床时被女人揪掉小鸡鸡,可是,这些所有的都没有实现。
   然而,我没有咒他死,他却死了,听到他死亡的消息,我居然忘了笑,只是在想,为什么我的诅咒会不灵,他怎么可以死,每天在入睡前诅咒他,可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和寄托了,登徒子,为什么你会死?而且还死于谋杀。
  
   谁杀了你?谁杀了你这个楚国第一好色之徒?王带着我去看了死亡的现场,致命的伤口很干净,看来是一个职业杀手干的,一刀捅进心脏,刀柄没过了胸,七窍流血,仰面躺着,他的嘴里,塞着一个精致香包,粉紫色的,有着幽香。
   整个尸体,最奇怪的地方,是他缺了一只手,一只脚,一只耳朵,曾被我诅咒的小鸡鸡,倒是安然地缩在胯下,我想它再也不会有重振雄风的机会了。仵作检查完,告诉楚王,手脚和耳朵,都是死后被砍的,伤口齐整,而且还曾经被包扎。
  
   楚王看完,眼眶红红,拍着我的肩膀,说:“宋卿,你和登徒子是我的左膀右臂,平常我们三人总是在一起商量国家的大事,从今往后,就只剩我和你了,想来真是悲凉啊。”
   登徒子,我因为你独身三十年,你死了,最高兴的应该是我才对,我怎么可能会为你悲伤,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转身,回家,杀鸡杀鹅,感谢上天除掉你,可是,楚王在场,我只好假装挤下了几滴眼泪。
   楚王看我流泪,开始与我抱头痛哭。登徒子,能被王如此珍视,你在九泉之下,应该含笑了。
  
   哭完,楚王对我说:“一定要抓住杀登徒卿的凶手,这个案件交给别人我不放心,宋玉,你全权负责这件事情,要为登徒洗冤报仇。”
  
   我想,找到那位凶手,一定要好好地谢谢他,送给他白银千两,黄金百两,并且护他出楚国,从此逍遥天涯。
  
   不过,到底谁杀了他呢?是被他负过的女子,还是被他抢过老婆的男子?抑或,像我一般被他阴魂不散纠缠了十年表面友好暗地怨恨同朝为官的大夫们?他平常为人嚣张高调,得罪的人可真不少,头痛,登徒子,你死了也不放过我,我咒你在阴间,被孟婆看上,做孟公,天天行房,生一堆的孟子。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06
  (二)
  
   第一条线索是登徒子死时叼着的香包,它不是一只包,而是一个飘在皇城每一个正当壮年对美色垂涎欲滴的男人心里的传奇,能得到它,就意味着能与皇城第一名妓柳眉共享良宵,柳眉,该怎么形容她的美?用任何言语好像都够不着她风情的一半,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会忘记语言,被她带来的幽香,被她如丝的媚眼,生生地勾了魂,若她做鬼差,这天下的男人,估计都要死绝了吧。
  
   坐在案桌前,属下去拘柳眉来问话,我盯着眼前这个香包,好像又看到了登徒那可恶的笑。一年前,这个香包就摆在我与登徒之间,柳眉说赢的人可以拿走这个香包,我不想输,所以我要赢。
  
   妓院,围观者众,两个男人为美妓争风吃醋要靠大打出手赢得春风一度,何况,还是两个王最宠幸的当权大夫,热闹的场景,连门口卖茶叶蛋的小贩都伸长着脖子,想看看谁会赢。
  
   登徒站在我的前面,他身材比我高大,却肯定不是我对手,他明白,我也明白,所以我安静地看着他,嘴角上扬,这个终年浪迹花丛的色鬼,他的精力早就被女人掏空了吧?想和我斗,回到十年前也不可能。登徒还是一脸吊儿郎当的德性,他伸出一根手指,朝我勾了勾,我不理他,又不是他的狗,一勾就得摇得尾巴跑到他面前。登徒看勾手指无效,朝我邪恶地一笑,把伸出的那手指,慢慢地朝下。
  
   可恶!这个恶毒的男人,他在骂我!我怒吼一声,朝着他的脸挥了一个拳头,正中他的颊,狠狠的,他整张脸都皱得跟团棉花似的,真解气,不过,他为什么不挡?正想着,他的手把我整个人拽到他的跟前,他的脸, 我的脸,呼吸互通,都可看得他嘴里的蛀牙,他笑着,移近我的耳朵,轻轻地说:“玉儿,我每一天都需要女人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我输了,我就翻墙进你的家,虽然你没有老婆,但你还有娘啊,过不了多久,你就得叫我爹了,玉儿。”
  
   这死色鬼,有没有廉耻心的?还敢叫我玉儿,我的双眼死死地瞪着他,他却一直在得意地笑,我的双手又握成了拳头,随时可以把他的脸揍成茶叶蛋,但我却一直没有出手,愤怒在胸中燃烧,我却不敢出手,因为他说得出,就做得到,更可怕的是,从我认识他开始,只要他想要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得过他的魔掌。我虽然对老娘有信心,却不敢冒这个险,万一…九泉之下的老爹,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把我揪进土里骂得死去活来。
  
   半柱香后,我眼睁睁地看着到手的香包被他揽入怀中,娇媚的,美丽的,樱桃小嘴的柳眉与他扬长而去,留我在众人的眼光里,独自饮着失败苦酒,妓院的妈妈指着我对她的手下说:“瞧吧,你们天天对着宋玉发花痴,我早就告诉过你,长得好看的男人,没用的,哪里都没有用!”
  
   “宋大人,柳眉带到。”属下的声音把我从往事中拉了回来,抬头,这是柳眉么?怎么憔悴成这样?一年不见,像是老了十年,我拿起手上的香包,拿起惊堂木,一拍,厉声问:“柳眉,你的香包,为什么会在登徒子的嘴里?从实招来。”
  
   柳眉温柔地笑着,不见昔日的狐媚,有着洗手做羹汤的从良,她说:“因为是我杀了登徒子,我是杀人凶手。大人。”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07
  (三)
  
   这么快…就找到了凶手,我还准备了一大堆的刑具打算辣手催花毒刑逼供,却落了空,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承认了自己是凶手,干脆利落,那么平静安静静得不可思议。她一直跪着,配合着记录案件属下复述案情,然后画押,按手印。
  
   一切,尘埃落定,我打算收工,却听见外面的鸣冤鼓震天地响,谁在击鼓?属下出去带人进来,一行四人,都是女子,三个貌美如花衬得一个丑如夜叉,登徒的老婆巧巧,怎么也来了?莫非是来看杀人凶手的?那么红娘、青鸟、裘婷,她们三人来干嘛?
  
   不用我问,这新来的四人,齐齐下跪,异口同声说:“我才是杀登徒大人的凶手,请大人明查。”
   我听得傻了,其他人也都被这五人惊得呆在当场,这天底下只听说为自己辩解不是杀人凶手的,哪来这么多人争当杀人犯的?我拍了两下惊堂木,对着堂下五人,说:“你们可知楚国律法,杀人是要偿命的。”
  
   巧巧点头,她说:“是我杀的,大人,请抓我吧。”
   柳眉急切地抬头,说:“大人,不要听这丑女人胡言乱语,是我亲手把香包放在登徒的嘴里的,这就是我杀他的证据,其他人,拿得出证据吗?”说完,她回头扫了那四个女人一眼。
  
   红娘,朝中张大夫的女儿,她从随身包裹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布包着的长条,慢慢地展开,一只手,赫赫然,鲜血犹凝在臂端,不曾暗去多少。这只手…是登徒的右手,化成灰我的也认得的右手。红娘把手高高地举起,说:“我杀了他,砍掉了他的右手,这总比什么香包来得有说服力吧。”
  
   而青鸟,皇城中著名的豆腐西施,她拿出更长的一个包裹,也用布包着,展开后,是一截小腿,连着脚,登徒的右脚,我曾经洗过的这只右脚,如今已经与主人分离,青鸟深深地亲吻了那只脚的脚底板,说:“这是他的小腿,我拿刀砍下来的,有谁敢说他不是我杀的?”
  
   我看向了裘婷,她没有带包裹,证据在哪?裘婷微笑着看着大家,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把她的右耳摘了下来,递给我说:“宋大人,你应该认得出来,这是登徒的耳朵吧?”
   什么…我接过来,看得清楚分明,那耳朵上还有我十年前用针扎他的伤痕,我问她:“你自己的耳朵哪里去了?”
   裘婷笑了一下,说:“我砍掉了自己的右耳,以后,登徒的耳朵就是我的耳朵,他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不会被别的女人抢走了。哈哈哈~~~”爱得发狂,疯了。
  
   巧巧抬起头,对我说:“大人,你应该还记得我家相公是被什么凶器杀死的吧?”
   我拿起案桌上的刀,对她说:“就这把刀,直接戳进了登徒大人的心脏。”
   巧巧接着说:“请大人仔细看,这把刀的刀柄上,在最顶端,有一个很小的字:巧。这是我家相公与我订亲时送给我的。”
  
   一个死人,五个凶手,又各自声称独自做案,怎么可能?登徒,你是不是在天上笑着看这起人间的闹剧?
   真头痛,我的任务居然不是要证明谁是凶手,而是要证明哪四个人不是凶手,荒唐之极。
  
   我决定把这五人全都关押起来,留待第二天一一审问。
  
   疲惫地回家,天色已近黄昏,在家门口,看见邻居家喜气洋洋,一个穿着红衣衫的女子,戴着红花披着纱巾出门,她一见我,脸色从喜庆转成凄楚,匆匆而过。
  
  
   对啊,今天是媚儿出嫁的第二天,回门的日子。想来,她在墙头偷窥了我三年,这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我看着媚儿远去的身影,眼泪流了下来,媚儿,你为什么不多等我几天?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10
   (四)
  
   这是登徒死的第二个晚上,我翻来覆去。
   窗外,月色皎洁,窗影上摇曳着树影像一只只手在挥舞,我想起了登徒死前一晚,他漫不经心地拎了一瓶竹叶青酒敲我的门,他脸上挂着永远不正经的笑,色眯眯的,又像是对一切都无所谓。我一看是他,就要把门关上,他却把五根手指伸进门缝,任由我用力地夹着,
  那些手指很快变成猪肝色,他不求饶,更不说话,他一直都是这样,死皮赖脸的,让人无法拒绝,我只好开了门。
   他拿了两个白色的小瓷杯,一一倒满,却不递给我,也不唤我同饮,只顾自拿起其中一个酒杯,仰头,一饮而尽。一杯,接着一杯,满室的酒香,上等的白酒,醇香扑鼻,我喉咙里的酒虫爬满了我的脸,登徒,他是存心来勾引我的吧?明明知道我爱酒如命,尤爱竹叶青…想着,我就坐上了桌子,拿起另一只酒杯,对饮。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只饮着酒,直到酒瓶见底,一滴不剩,他已微醺,脸颊有着两块红晕,眼睛却更清明,他把脑袋凑到我的面前,黑白分明地盯着我,他说:“小玉子,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最高兴的人?”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如果你死了,我就连放三天的烟花,而且。。。”我对着他邪恶地笑了一下,接着说:“你那些情人,在你死后必定寂寞难耐,我也会帮你照顾她们的,哈哈~~~”我仰天笑着,折磨并贬低登徒也是我每天的乐趣之一。
  
   往日,登徒必定回嘴,可是那晚,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然后流泪,我呆呆地停住了笑,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说哭就哭了?别人看到还以为我欺侮你了。”
   登徒笑了笑,眼泪之中的笑,给我一种很不祥的感觉,他说:“小玉子,你要快乐哦。”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要我快乐,然后他就走了,第二天晚上,就传来他的死讯。
  
   可是,登徒,你为什么不早一天或者早上死?为什么要挑媚儿出嫁的当天死?如果不是确认你死于谋杀,我几乎认为你特意挑了日子死给我看的。如果你早一天死,我必定在半夜都会翻墙进媚儿的家,把未嫁的姑娘据为己有。如果你早上死,我必定去拦住那迎亲的花轿,把里面打扮如花,面容娇媚的新娘,抢回家。登徒,听到了你死,我立马拔腿跑到媚儿夫家,心里想,如果他们还在饮酒吃饭,我也必定要跪在媚儿的面前,告诉她,她爱我了三年,我也一样爱了她三年,请求她跟我走。但是,当我跑到的时候,万家灯火已有些熄灭,喝喜酒的人几乎散去,仅留几盘残羹冷饭,一对新人已入了洞房。
  
   登徒,我没有放连放三天烟花,正确的说,是一枝烟花都没有放,从媚儿夫家出来,我去了死亡的现场,然后从王那接受了调查凶手的任务,回到家,洗脸,洗手,洗脚,上床,盖上被子,沾枕即睡,一觉天亮。
  
   这是登徒死的第二天,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这五个女子,一个是登徒的老婆,四个登徒的情人,不管哪一个是凶手,都是曾经与登徒朝夕相处互相爱慕的人,为什么要杀了他?是因为情,还是因为钱?是因爱成恨,还是早就怀恨在心?明天,我一个一个单独审问,真相就在我的眼前,我却看不透。
  

  (五)
  
   雄鸡三声唱,天下亮堂堂,穿戴整齐,上公堂,先审柳眉,一夜不见,她好像又老了,背总佝在胸前,双手像是捧着某个东西紧紧地捏着。我翻看仵作的纪录,注意到最后一句话,好像是后来才加上的。他写着:“死者右侧门牙缺失,疑似新近才掉,不过不能肯定是凶案发生当天掉的。”
  
   我看着柳眉,问:“柳眉,案发当天,你为什么会去找登徒大人?”
   柳眉移动了一只手,那手,皮包着指骨,不复往日凝脂,她从怀里,掏出一方纸笺,淡黄色,远远地瞄一眼,我就知道是登徒特用的书信笺,这样的纸在我的书箱里压着厚厚的一叠,我拿过那纸笺,看见苍劲的字体在眼前龙飞凤舞:“眉,黄昏时分,请来邀月小筑小酌,登徒。”
  
   我扬起那纸,对着柳眉说:“那你是何时到达登徒大人的书斋邀月小筑的?又是如何杀他的?”
   柳眉说:“我在黄昏之前到的,那时应该是未时,当时登徒大人正坐在房里饮酒,他有些喝醉,我就拿刀刺进他的心脏,杀了他。”
   我拍响了惊堂木,厉声地喝道:“大胆柳眉,竟敢欺瞒本官,昨日捕快询问过妓院妈妈,她说你那天明明是申时三刻才离开妓院,去找登徒大人,那到达邀月小筑的时候,应该是酉时才对,怎么可能是未时?你提前了自己到达的时间,是因为你在酉时到达那里时,登徒大人已经死了,是不是?”
  
   柳眉,一下子眼泪流满鹅蛋的脸,她拼命地摇头,说:“大人,我是未时到的,是我杀了登徒大人,你一定要相信我,是我杀的。”声音的最后几个字,转成绵长的哭音,她半个身子伏到了地上,后背一起一落。
  
   等她稍微平静,我说:“柳眉,你可知登徒大人是何时死的?”
   她眼泪汪汪,说:“是我杀的,是未时死的。”
   这女人..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举起手上仵作写的纪录,说:“正确的死亡时间,是寅时到卯时,是凌晨到黎明之间,之所以到酉时三刻才被人发现,是因为登徒大人睡前特意吩咐过,除非他特别邀约的人,谁都不能进入他的书斋,如果不是宋王派人紧急召他进宫,可能到了第二天也不一定被人发现他死了。”
  
   柳眉听完,嚎啕地哭着,我让官差扶起她,说:“柳眉,你看到了登徒大人的尸体,为什么不报案?为什么要悄悄地回去?是想不被人发现吗?如果不想被人发现,那你为什么又要承认是你杀了登徒大人?”
   柳眉停住了哭,她擦干了自己的眼泪,把另一只从未松开的手,摊在我的面前,我看见她手的正中心,是一颗牙齿,门牙。
   她微笑着,把那颗牙吞进了肚子,然后对我说:“宋大人,你爱过么?听说宋大人从来不曾近过女色,我想你也懂不了这人间的情情爱爱吧。不管你怎么问,我都只有一个答案,是我杀了登徒大人,我就是凶手,没有人能和我抢,永远都抢不过我,哈哈~~~”狂笑着,一头撞到了房柱上,头裂血崩而死。
  
   满堂混乱,一地脑浆,鲜血溢流,柳眉死了,带着登徒的门牙,她毅然绝决的死了,我傻傻地坐在案堂上,看着手忙脚乱的官差们,听见前来听审的人们惊声尖叫,一股冷意从心的最深处弥漫全身,我想,如果我不去追问真相,她就不会死。
  
   可,她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凶手?为什么不报案?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11
  (六)
  
   黄金不惜买柳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昨日笙歌荣华享,一朝身去随爱郎。
   随手在黄色纸上写下了四行字,慨然一叹,我呆在了邀月小筑,好像看到了柳眉与登徒两情相悦吟诗作画相伴相随的画面,她必定是爱极了登徒,生不同生,死要共赴黄泉,只是,他和她死了,留下了一堆的谜团。
  
   柳眉死后,我中断了审案,让官差们去查清楚余下的四人,谁没有作案时间,谁有作案时间,第二天再重新提审。离开公堂,信步就来到了登徒的书斋,在皇城的一角,临着一个小湖,清静独居。记得五年前,我第一步踏进这个地方,曾嘲笑他专门寻着这幽静场所,是为了与女子鬼混时不被人打扰,他本来正在微笑,听了我的话,脸色一变,我以为他被揭穿心事要变脸,谁知,他却又回复漫不经心的样子,伸手,捏起我的脸皮,邪恶地说:“玉儿,登徒子好色之名天下皆知,我要与女子相好,从来不需要避讳旁人,倒是若与你相好,才要见不得人。”我拍掉了他的手,恼得与他狠狠地对打了一架,打完,两个大汗淋漓衣服破烂灰头土脸的男人,相视一笑,喝得烂醉如泥。
  
   登徒,到底是怎么死的?仵作说登徒中的那一刀,绝不会是自杀,因为这把小刀从刀锋到刀柄整个没入了胸膛,而且是经过了两次用力。第一次刀锋穿过心脏,留下一小堆血迹,呈现喷射状,此时登徒应该已经死亡,凶手不甘心,又再次用力,才让刀柄没入胸间,留下第二堆暗色血迹,是滴落状。
  
   仵作验完尸之后,还对着宋王和我说过,凶手必定极恨登徒大人,要不然不会在他死后还再次下手。
   要恨一个人到这种程度,原因很简单,家仇,国恨,因爱生恨,数也数得出来。我被登徒折磨了整整十年,也从来没动过杀他的念头。余下的这四个人,谁会下这种重手?红娘?一个官家女子,软弱无力,不像。青鸟?力气倒是够的,只是看去老实温顺,也不像。裘婷?屠夫的女儿,或许是吧。巧巧,其实最不应该是凶手的就是她,登徒与她生了五个孩子,为了小孩,她不应该下此重手吧。
  
   门外的差人,走了进来,他对我行了一下礼,然后说:“大人,牢里的裘婷说有事情要亲自向大人说明,是关于凶案的。而且出去查案的捕快回来报告说,案发当天一整夜,裘婷并没有回家。”
  
   我点了点头,虽然天色已晚,但决定夜审裘婷。
  
   裘婷是一个美人,除了手臂因为长年杀猪提肉有些粗以外,其他的都很完美。三年前,还是我先发现了这位屠猪美人,兴冲冲地邀请登徒子一起到她那买猪肉,结果第二天,我拉了另一个大夫去买猪肉的时候,她已在登徒的怀里笑。
  
   我问裘婷:“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裘婷把登徒的右耳,取下来,递给我,说:“宋大人,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行不?”
   我点点头,说:“如果我能帮,一定帮你。”
   裘婷指着那只耳朵的耳窝处,热切地说:“大人,你学识渊博,我想让你帮我确认一下,这个地方,是不是有一个字?我不认得字,所以想请你帮忙。”
  
   耳窝本来就不大,要在夜晚从里面找一个字,还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让属下点起几只红烛,绕着耳朵摆了一圈,然后仔细地看了看,果真有一个很小的黑色点在耳朵里面,再凑近,我看见了那真是一个字,是“子”字。
  
   裘婷听到这个答案,从我手里拿回耳朵,抱在怀里,喜极而泣,说:“登徒郎君,你果然没有骗我,果然在死前,把我的字刻在了你的耳朵里面,哈哈,你说最喜欢听到我的声音,最喜欢叫我裘子,原来是真的,哈哈~~~”
  
   她 在房子里,绕着圈,跑来跑去,良久,她停下来,突然从鞋子里,拿出一把杀猪刀,狠狠地戳进了自己的心脏,那手势,像杀猪一般干净利落。
  
  
   她死了,我跑过去,抱住她倒下的身体,她说:“登徒,虽然我不是杀你的那个人,但我也一样要陪着你,永远陪着你。”
  

  (七)
  
   一天两命,两个年青的容颜在我面前绽放后完全枯萎,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让她们死得如此坚决,是爱吗?对登徒子的爱吗?
  
   半夜三更,从公堂走向回家的路,没有月亮的晚上,独自提着一个小灯笼,只照亮着自己周边三尺,影子在身后跟着,缩成小小的一团,这就是真实的我吗?没有勇气去爱,没有勇气去追求媚儿的我吗?为什么柳眉可以为爱不顾一切,裘婷可以放下所有追随登徒而死,而我,明明喜欢的姑娘天天爬上墙头看着我,却没有与她结成连理,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上了别人的花轿?
  
   我把灯笼放下,转身,与自己的影子面面相对,它躺在地上,冷冷地看着我,黑色的眼睛,黑色的脸,嘲笑着我的懦弱,我咆哮着,指着它,骂:“我不是懦夫,我也有爱,我心中也有澎湃的激情,我也可以追求心爱的姑娘,我只是为了遵守诺言,一个十年前许下的诺言,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嘲笑我?”
   影子也伸着手,指着我,只是它无声无息,一直指着我,好像对我所说的都觉得可笑,觉得可笑之极。
   我一脚踢飞了灯笼,影子没了,再也没有人会笑我,我开始狂奔,夜风呼啸,我敞开了胸前的衣衫,让冷风灌进我的身体,一点都不冷,三十年不曾流动的热血,在这暗夜里,如千军万马般奔腾,我的姑娘,我要把你抱进我的胸膛,我要亲吻你红红的脸蛋,我要你做我的新娘。
  
   媚儿的夫家,在我的面前,气喘如牛,踢门进去?然后拉起媚儿的手走?可我真这么做了,那又会伤害到多少人?而且还会成为一个全国上下议论纷纷的闹剧。悬崖勒马还是策马向前?心在拉踞,我像一块木头一样,呆呆地在媚儿新家门前站了一整夜。
  
   远处的高山,传来黎明的消息,我僵硬的身体,试着移动着腿,还是回去吧,面前的门,吱丫了一声,窈窕的女子端着一个脸盆从门里出来,媚儿,思念了一整夜,考虑了一整夜,念了千百遍的姑娘,活生生俏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就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刻,是神要让我与她相遇。
  
   媚儿看见我,吓了一跳,捂着自己的嘴,小声地问:“宋大人,你怎么来了?”
   我直直地盯着她,冲上去,把她紧紧地抱住。她受到了惊吓,拼命地挣扎,我把她抱得更紧,在她的耳边说:“媚儿,跟我走吧,嫁给我,嫁给我!”
   媚儿听了我的话,一动不动,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臂膀,用力地,抓得我生生地疼,然后,她开始哭,压抑的哭声嘤咛婉转,在我的心里盘绕着,缠绵悱恻。
  
   一会,她不再哭泣,把我轻轻地推开,说:“宋大人,媚儿如今已为人妇,就请你另择贤妻吧。”
   我抓着她的手,急切地说:“媚儿,真的不可挽回了吗?我一直很喜欢你,媚儿。”
   媚儿凤眼圆瞪,她说:“如果一直喜欢我,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来找我?整整三年零六个月,每一个晚上我都在思念你的泪水中孤寂而眠,而你,看着我痛苦却袖手旁观,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为什么以前不来找我?你这天底下最狠心的男人,我恨你。”
   我看着她,说:“媚儿,我有苦衷的,是我对不起你,我答应你,从今往后,我不再让你一个人爬墙头,我要与你鸳鸯比对,连翼而飞,媚儿,跟我走。”
  
   媚儿冰冷地后退了几步,她说:“真心的爱,是不会被任何力量阻隔的,宋大人,请回吧。”
  
   她从我身边绕过,踏着清晨的阳光,袅袅而去。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13
  (八)
  
   日上三竿,一夜未睡且凌晨被拒的我,又坐在了审案的公堂,一点也不困,很多复杂的情绪在脑子里交织,沮丧、忧伤、难过,抑或迷茫,面前是惊堂木,还有决定凶案真相的官印,我居然开始羡慕登徒子,有这么多女人愿意为了他死。想我宋玉,被称为当朝第一美男子,有权有势有貌,却求一女子而不得。我苦笑了一下,拿起了桌子上的一张纸,属下们把昨天一天的调查结果放在了我的面前。
  
   青鸟,没有作案时间,为了赶清晨豆腐上市,她和很多人一起从寅时忙到了巳时,我决定直接释放她,以免再重现公堂血溅的覆辙。
  
   下一个审问的人,是红娘,她家里人说,那一晚上她早早就入睡了,没有证人可以证明她没有半夜偷偷出去。不过,她或许是这五人当中最令我棘手的人吧,她的父亲张大夫,自从我拒绝当他的乘龙快婿之后,一直视我为眼中钉,平时就处处与我针锋相对,这次又是牵扯到命案,他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花样来,这不,从门外传来官差的通传,张大夫听说要提审他的女儿,决定亲临公堂听审。
  
   膘肥体壮的身影都等不及我同意就直接闯上了公堂,花白的胡须朝我吹了吹,死死地瞪了我几眼,找了条凳子坐了下来。
  
   红娘是大家闺秀,却长得小家碧玉的秀气,她的脚步沉稳,不因为捕快们齐声高喊“威武”而露出丝毫的胆怯,这样的女子,典型的外柔内刚,外表的柔弱却极难改变心意。四年了,她仍然未曾嫁人,待字闺中,只为了登徒一个人守侯。
  
   四年前的那个雪夜,是我与她第一次相见,那时她的父亲到我家为女儿提亲,我娘欣然同意,只待我点头,我本来也想拒绝,但不想当场拒绝让张大夫下不了台面,想着过个几天,再找个理由推托掉这门亲事,谁知在她父亲来提亲后的第三天夜里,外面正在下着厚厚的大雪,一个清丽的女子披着红色的毛皮风衣敲进我的家门,她只身前来,眼神坚定而又带着满腔的热情,她来求我,拒绝掉与她的亲事,因为她这一生只爱登徒子一个人,绝不会再嫁他人。她说她无法说服父亲,所以希望能说服我,如果我执意要娶她,那最终只会娶到她的灵牌。
  
   四年后的公堂,是我们的第二次相见,而这次的提审,是第三次相见,时间悄然过去,登徒已逝,她为阶下囚,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她对登徒的爱吧。红娘的眼神一如当年那么清澈明亮,她跪下前,往父亲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问她:“红娘,为什么你要杀登徒大人?”
   红娘抬起了头,说:“因为我与登徒大人有私情,我有了他的孩子,此生我非他不嫁,但我的父亲不肯让我做妾,而登徒大人不肯休妻另娶,所以我杀了他。”
  
   张大夫从凳子上霍地站起来,跳着说:“红娘,你别乱说话,不要污了你清白的名声!”
   红娘朝着父亲的跪拜,哭泣着说:“父亲,是女儿不孝,你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吧。”
  
   张大夫老泪纵横,指着女儿,颤抖着说:“红娘,我没想到你为了能嫁登徒子,什么谎话都肯编,你说与他有私情,你说你有了他有骨肉,那你就把右手的袖子卷起,让我亲眼看看你的上臂。”
  
   红娘有些疑惑,她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要她卷起衣袖,不过还是听话地把上臂展露在大家的面前。天!洁白的肌肤上,一颗守宫砂傲然挺立,像雪地里怒放的红梅,在向天下昭示着这个女子的清白之躯。
  
   张大夫指着她的守宫砂,对我说:“宋大人,你也看到了,我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怎么可能与登徒子有私情,请大人明察。”
  
   红娘恍然明了,她慌乱地把衣袖盖起,举起手中一直拿着的登徒子的右手,大声地对着所有人说:“我与登徒大人是有私情,不信,你们看这只手,这只手的手心,刻着我的字,他说把我刻在他的手心当中,永远不分离。如果你们不相信我,我就以死明志!”说着,她也朝着柱子冲了过去。
  
   幸好,官差们已经早有准备,迅速地把她拿住了。
  
   我拿到了登徒的右手,看到了手心的那个字:“渊。”
  
  (九)
  
   红娘重新被关回大牢,在真相查清前,她仍然是有嫌疑的,她的父亲在公堂咆哮了很久,骂我是一个昏官,不辨是非黑白,他将会在王面前告我一状,我不发一言,只恭送他出门。
  
   吃完午饭,一天一夜不曾休息,身体的各个部位告诉我它们都很酸疼,唯有脑子例外,它和我说,真相不查清前,它是不会休息的。手头只有一个还没有交锋过的人,巧巧。她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凶器,还有作案动机,而且,她自己还承认是凶手。就算不审问她直接定罪,也不会有问题,但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我决定还是提审她。
  
   巧巧由官差从门外押进来,她走过的地方,都会传来围观之人的窃窃私语,有些话我清晰可闻:“真丑,看她的脸,都十年没洗过了,脏得发油,身上的味道像猪圈一样。”“你看她那耳朵,是畸形,像一朵小蘑菇。”“她的龅牙,看了真让我恶心。”“我听说她全身长满了脓包和疥癣,登徒大人怎么还能和她亲热,生下一堆孩子,听着都让我毛骨耸然。”
  
   巧巧对这些话置若罔闻,她跪在我的面前,却高昂着脑袋,像一个贵妇一样骄傲地笑。即使看了她不下一百遍,现在再次看见,我脑子里唯一出现的词汇,仍然是“丑”。九年前,我去喝登徒与她的喜酒,被新娘子的容貌吓了一大跳,当时就曾拖住登徒的手,问他为什么会娶她。登徒穿着大红的长袍,胸前绑着一朵艳红的纱花,身上喜庆洋洋却衬着他难得一见的正经,他正经地笑着,没有歪着嘴,没有挑着眉,像一个正常结婚的男人那般笑着说:“宋生,巧巧从五岁开始就喜欢着我,至今十三载,不管我骂她让她哭,还是冷眼相对完全漠视她,她都不曾改变要嫁给我的心意,我娶她,是想告诉自己,就算想喜欢的那个人,永远不会回头看自己一眼,也要一直坚持下去,一直等待还有一线希望,如果放弃那才是真正的绝望。”
   他正经地笑着,正经地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的脸上看见了凄凉,也是我第一次知道登徒有一个深爱却得不到的人,我没追问他那个人是谁,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
  
   巧巧见我长久不语,她主动开口,说:“宋大人,请直接判决吧,我就是凶手,其他几个女人都是无辜的。”
   我问她:“为什么要杀你的夫君?”
   巧巧很冷静地说:“我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夫君,杀了他,他就永远都只属于我一个人,谁也抢不走。”
   无可挑剔的理由,是她吗?我的面前放着那把刻着“巧”字的刀,再看看视死如归的巧巧,心里犹豫不决。
   巧巧催促着我,说:“请大人尽快判决,我就是凶手。”
  
   我拿起了官印,准备把印盖上判决书上,此时,从门口围观的人群中,齐齐走进来五个孩子,围着妈妈跪下,抱着她哭。他们一直喊着:“妈妈,不要丢下我们,妈妈~~”
  我把官印举在半空,看着母子六人。
  
   一会,五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男孩,大约是四岁,松开妈妈,跪到我的面前,说:“宋叔叔,父亲大人不是母亲杀的,我亲眼看见的,不是母亲杀的,不是母亲杀的。”
  我放下官印,从桌子后面走出来,蹲在孩子的面前,说:“你说亲眼看见不是母亲杀人,你父亲死的时候,你就在现场吗?”
   男孩拼命地点头,小小的泪珠不停地从他的眼晴里流出来,他说:“我一直与母亲同睡,那天晚上,母亲偷偷起来,拿走了她放在箱子里的一把刀,我觉得很害怕,就一直跟在她的后面,我看见她走进了父亲的书房,她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父亲就已经躺在了地上,他胸口上的刀露出半截在外面,我看得很清楚。”
  
   巧巧从后面冲了过来,捂住男孩的嘴巴,对我说:“大人,小孩的话信不得,他乱说的。”
   男孩在她的手里,拼命地挣扎,脱离出来以后,躲到我的身后,探出半个脑袋,说:“母亲,父亲死了正好,我们就可以回到我真正的父亲身边了,我不要呆在根本不爱我们的假父亲身边。”
  
   什....么?!假父亲?真正的父亲?难道?
   其他四个孩子都拉住妈妈的衣服,齐声说:“母亲,请回到我们生父身边吧,不要再承认自己是凶手。”
  
   巧巧披头散发,她抱住孩子们,哭声凄厉。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14
  (十)
  
   闹剧的人生,闹腾的登徒子,生前就从不寂寞,谢幕后仍然让活着的人不得消停,巧巧带着我离开公堂,她说要在邀月小筑告诉我事实的真相,只能我一个人跟着她。出发前,她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怪,好像我突然变成了一个女人,一个她憎恨的情敌。
  
   路上,巧巧提着一盏灯笼,我提着另一盏,她的影子长长地拉在了我的脸上,而我的影子,躲在我的身后,是在害怕些什么吗?它难道知道了一些我自己也不曾知道的秘密?
  
   走了很长一段,来到清静的小湖边,夜晚的邀月小筑,安静地呆在原来的地方,轻轻地推门,巧巧灭了灯笼,点了一只红烛,映了半室昏黄。我把灯笼放在门外,也灭了,看着巧巧轻手轻脚在收拾着屋子。屋子的主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但她精心地擦拭着,脸上浮现着淡淡的微笑,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我一直呆在一边,看着她做着这些事情。
  
   一柱香后,屋子变得非常的干净,她站直了身体,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对我说:“宋大人,你一定有很多疑团想问我吧?你一个一个问来,我会如实回答。”
   我犹豫了一下,开口:“我听登徒说,你非常的爱他,可为什么会和别人生下五个孩子?为什么要在半夜拿刀到他的书房?”
   巧巧听了这个问题,眼眶红了起来,她身体明显地摇摆,双手握成拳头,用力地压抑着自己,她的声音有些沙哑,说:“二十五年,宋大人,我爱慕着相公整整二十五年了,他对我来说,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及,但在九年前,他跑到我家来提亲,跪在我父亲面前说娶我,我以为上天终于看到了我的心,把他带到了我的身边。可是…”她再也忍不住悲伤,眼泪一串一串地掉了下来,泪水流过她满是污垢的脸颊,在黑色的表面留下了一道道白色的痕迹。
  
   她平复了一会,才继续说:“可是他从来没有碰过我,我曾试过在他面前脱光衣服,也曾试过把他灌醉想借酒乱性,但从来没有成功过,他醉了或清醒,都知道要抱在怀里的那个人不是我。我甚至去找别人的男人来家里睡,当他的面,睡在一起,他也完全无动于衷,宋大人,做女人,还有比我做得更悲哀的吗?”
  
   我迟疑地说:“你也不要太悲伤了,男人都比较看重外表的。”
  
   巧巧哈哈地大笑了起来,好像我刚刚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我莫明其妙。她笑完,伸手挖自己的嘴巴,那突出的牙齿,居然是假装的,然后她端起一盆水,清洗了自己的脸,我捂着嘴,震惊着眼前的变化,她,好美,惊世的美,比被封为楚国第一美女的媚儿还有美上三分,在这小小的房子里,她白若无暇,眸如星光,遗世而独立。
  
   她对着我苦笑了一下,说:“从九岁开始,我就决定,我的美丽只为他而展露,只有他才可以看到我真正的样子,可是,他却对我的美视若无睹。而我用本来的面目,只需在街上晃荡一圈,就有一群的男人围着我转。宋大人,你可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女子争着当杀人凶手吗?”
  
   我说:“是因为登徒子太花心了?”
   她摇了摇头,说:“登徒在死之前,给我们五个人都写过信,嘱咐我们取走他身上留给每一个的东西,一人一样,然后说,他因为最爱的人而死。”
  
   原来如此,我转念一想,又问:“所以你才半夜拿刀出去,想杀了他?”
   她点了点头,说:“可是我到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地上,不过还没有断气。他和我说了一句话才断气的。”
   我问:“是什么话?”
  
   巧巧看着我,很久才说:“他留给你一个谜题,等你收集他留给我们的五样东西,得到了谜底,我才会告诉你他留给我的话。”她走到床边,俯身,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长条的小包包,小心地翻出了一把亮亮的小刀,递给我,说:“这是相公自杀用的刀,也是我从他身上取出的东西。”
  
   刀?看到了刀,心沉到了很低很低。
  
  (十一)
  
   离开巧巧,半夜,来到了公堂,这里空无一人,我手上紧紧地捏着那把刀,十年前的事情又重现在我的面前。
  
   那年,我十七岁,楚国与齐国交战,我与师傅屈原被齐将所擒,被关在大牢当中,后来楚将淖齿率兵攻打齐军,大胜,齐将挟持我们师徒想趁乱逃走,而登徒骑马前来,就是用我手上的这把刀结束了齐国将军的性命,救了我们。我亲手拔出了这把刀,送回给登徒,刀上留着敌人的血温,登徒没有接过刀,他伸出手指,沾了刀上的血,放进嘴里尝了尝,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嗨,美男子,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宋玉,字子渊,请问恩公高姓大名,日后必定有所报答。”
  
   他漫不经心地笑着,眼神却不离开我的脸,说:“我叫登徒子,字牙姜,以后我们肯定会再见面的,小玉子。”
   我把刀递给他,说:“登徒将军,请叫我宋玉,这是你的刀。我宋某从不欠人情,以后只要我宋某能办到的事,登徒将军只要一句话,宋某必定为你办到。”
   他没有伸手,笑着说:“看你长着比女人还精致的脸,还以为性格也会扭扭捏捏,没想到挺有男子气慨的嘛。这刀你就先留着吧,等哪天我想到了要你办的事,再来取回这把刀。”
  
   事实上,没到一年,他就取回了刀,他要我办的事,就是遵守一个对他的承诺。十年了,这刀又轮回到了我的手里,刀柄上刻着的“姜”字,还是那么清晰,刀锋上,还像留着齐将的鲜血。
  
   坐在案桌前,点起油灯,面前放着三件证物,一刀,一耳,一手,分别代表了三个字:“姜”、“子”、“渊”,再加上柳眉吞掉的“牙”,这不分明代表着登徒与我吗?“牙姜”与“子渊”,青鸟手上的那只右脚,是不是也刻着一个字?登徒是不是有什么想对我说?
  
   豆腐西施的店,在皇城的最东边,我骑着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她的家,答案就在眼前,我迫不及待。
  
   咚咚地敲门,门里传来争促的脚步声,青鸟开门看见我,愣了一下,我说明了来意,她没有多话,领我进了她的房间。
  
   她从床的最里面,拿出登徒的脚,说:“宋大人,其实我一直知道登徒子心里有一个深爱的人,我只是他填补寂寞的替代品,他把最大的秘密,刻进了脚底心,他和我说过,有一个字,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所以只好刻在脚底,他说他走过每一寸土地,都会留下他爱的印迹,他说只要他站着,就永远没有人能发现他的秘密。他死前一天,寄给我的信里,告诉了我这个秘密,并要我好好地把这个秘密藏起来,除非宋大人来取。”
  
   她把脚递给我,接着说:“他给我的信里,还说了一句我看不懂的话,是五个字的:牙刀脚耳手。”
  
   回到公堂,拆开脚上的裹布,我看见了登徒刻在脚底的那个字:爱。
  
  
   牙姜爱子渊。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7 16:15
  (十二)
  
   他爱我…心在翻滚,被我天天诅咒着的登徒爱我,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他要我立下那个诺言,原来,他爱着我。
  
   我捶打着桌子,说不清的难受,我明白了他为什么要死,是因为我而死的。我抬起头,仰望着天,不知不觉,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没有月亮,为什么没有星星,为什么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雨?说不出的心痛,一阵一阵的痛,是可怜登徒压抑了十年的爱吗?还是为了爱慕着登徒却得不到他回应的女子们吗?还是为了我这十年独守的年华?
  
   突然,有一个强烈的念头,迫使我起身奔跑,漆黑的夜里,没有灯笼,没有影子,我穿越着黑,穿越着时间,要去找到登徒最后说的那句话,一定要找到。
  
   邀月小筑,夜灯独亮,巧巧坐在桌子前,沏着了壶茶,她看见我,笑着说:“宋大人,请坐,喝杯茶吧。”
   我坐在她的面前,接过茶,碧绿的叶子飘在杯底,鼻尖闻到了阵阵清香,喝了一口,我说:“夫人,其实你早就知道了登徒大人的心意,对吗?”
  
   巧巧点了点头,说:“相公是一个很得女人欢心的人,他的身边,有各色各样的女子来来去去,但没有一个能得到他的心,想知道我明明和别的男人生了五个孩子,还要坚持留在他的身边吗?”
  
   我摇了摇头。
  
   她接着说:“因为他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他表面好色风流,事实上不近女色,我要留在他的身边,帮他守着这个秘密。我爱的人不爱我,他爱的人不爱他,我和他同病相怜。宋大人,你是不是想听他留下的那句话?”
  
   我点了点头。
  
   巧巧说:“他死前,对我说:‘我活着做不到让他与她在一起,所以我死,放他自由。’”
  
   如我所料,他真是为了我而死。
  
   十年前,他救了我以后半年,我们俩同朝为官,一同被王宠幸,有一天晚上,他拿着一壶酒,到了我的家,喝光了酒,他对我说,来取他的刀,要我答应他一件事。我问他是什么事,他在房间里踌躇了很久,最后才下定决心说:“玉儿,我要你答应我,不要成亲。”
  
   我听了马上摇头,说:“登徒大人,你开什么玩笑,我们宋家会从此绝后的。”
  
   登徒把空的酒瓶摔到了地上,不理我的抗议,哈哈笑着往外走,留下了另一句话:“这个诺言的有效期是我的一生,玉儿,你接受或不接受都行,反正我要你做的事就只有这一件。”
  
   这一守,我就守了十年的约定,直到他死,约定自动失效。十年之中,我无数次问自己,我明明没有答应他要守约,为什么不去找一个女子成亲,十年以来,我碰见过无数的好女子,为什么我都没有勇气去告诉她们我也喜欢着她们, 我明明渴望着爱,却独守着空房,答案是什么?
  
   失魂落魄地往家走,行至家门口,身体突然被一只手拉住,一俱温暖的身体紧紧地贴进了我的怀里,是媚儿,她怎么来了?
   媚儿紧紧地抱着我,说:“宋玉,我放不下你,带我走吧,所有的一切我都不要,只要你和我在一起,我就值得了。”
  
   我抬起她的脸,一如既往的美丽,火热的脸颊在我的掌心颤抖,像一朵等待被一亲芳泽的鲜花,有花堪折,要折吗?
  
   我的脑子里,又看见了登徒,他漫不经心地笑着,拎着一壶竹叶青,朝我招手。松开了媚儿,我踢开门,跑回房里,紧紧地关上了房门了。原来,我想折的从来不是花,而是那花边的绿叶。
  
   宋玉,享年62岁,楚国第一美男子,才华横溢,却一生未娶。
  
  (完)

作者: chenkunlong    时间: 2010-11-18 13:12
待续~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11-18 15:42
这个……思想过于前卫,找个角落画圈去了……
作者: wy51testing    时间: 2010-11-19 16:27
继续期待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0
  五、兰陵王
  
   “漫天霞光血般残阳 修罗场,任凭世人猜想 狰狞面具典藏,饮马渡秋水,黄沙漫天尘飞扬……夜夜纵情笙歌,沉溺声色犬马…..一生戎马。”——《兰陵王》
  
  (一)
  
   这世间的马,我为尊,这世间的男子,他为王。
  
   我是他的马,他是我的王。
  
   大宛国的高山,两千年的驰骋,自由的风吹拂着我自由的灵魂,在云之上的山端,是我的家,天下所有的仰望的地方,马仙一族至高的荣耀,高高地挂在我的额梁,乌黑的身体,长长的须发,唯有额头一点洁白的王冠,像黑色的飓风奔跑到天与地之间,只留给世人惊鸿的一眼。
  
   只是,十年前的某一天,路过了一座山,从山顶,看见了山谷,有两军交战的千军万马,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身体,无比俊美的脸庞,却拿着比他高的大刀,骑着一匹矮小的马,对抗着一个又一个强壮的敌人。战场的人都杀红了眼,只有他仍然有着冷静的眼神,只是,他胯下的马,没有主人的强悍,被敌人齐齐削掉了四肢,他失去了平衡,倒在了地上,成了另一方的俘虏。
  
   从不下山的我,乘着月光,穿过了森森的树林,踩过茂密的灌丛,下到了突厥的营帐,那个貌美的少年,就关在很多士兵看押着的小帐当中,看见了受尽凌辱的他,长长的皮鞭割破了他的长袍,欺凌的眼光在他的身上放肆地嘲笑,他却一直淡淡地笑着,好像他们才是俘虏,他是主宰,不屈的身体,他必将成为这乱世的英雄。
  
   趁着白未至,夜沉沉地睡去,我的黑蹄轻轻踏进了营帐,细小的声音,惊醒了浅眠的他,他睁眼,看见我的刹那,惊艳闪过了他的黑眸,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他伸出手,摸着我的脖子,说:“如果你是我的马,那我将天下无敌啊。”
   笑话,常常马仙一族的公主,怎么会让区区凡人骑上我的脊梁,我踢出右前蹄,想踹他出十万八千里,谁知,他却一手抓住了我的蹄子,整个身子纵势一跃,跳上了我的背,我嘶鸣,我吼叫,惊醒了无数的好梦,人们拿着刀剑长茅围住了我和他,他紧紧地抱住我的脖子,说:“我的黑马,带着我飞翔吧,从今天起,你属于我了,跑吧。”
  
   我撒开四肢,从人们的头顶上踏过,长长的黑发卷起了一阵狂风,平凡的人哪,怎么会是我的对手,我得意地发出一声鸣叫,在半空中上下翻腾,这背上的人,莫想做我的主人,前空翻,后空翻,左侧滚,右侧滚,落地,回旋,漂亮的扭曲,站稳,微微地气喘,他被我甩了吗?
  
   一只手,揪住了我的耳朵,笑意盈耳,他说:“我的小黑马,性子挺烈的嘛,和我真是绝配。”我惊吓地抬起两只前蹄,让身体直立,他仍然不曾松手。
   最后,我筋疲力尽,大汗淋漓,我想起了妈妈,她说:“每一个马仙,真正成仙之前,都必须在凡间辅佐一位主人建功立业,孩子,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男人降服你,让你流出马仙族珍贵的汗水,让你甘心为他套上缰绳。”
   这是我出生两千年以来,第一次出汗,我的主人,是他,于是, 我乖乖地臣服。
  
   他从我的背上跳下,摸着我的汗,欢呼得像一个孩子,他抱着我,狂笑着,说:“我的黑马,原来你是一匹汗血宝马,我梦寐以求的汗血宝马,你是我的了。”他拍着我的鼻子,在我的唇边狠狠地交了一下,留下了他的印迹。
  
   珍贵的汗,为他而流,我愿随他出生入死,生死与共,生死相随,生死不离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1
  (二)
  
   十年征战,白骨成堆,他戴上了狰狞的面具掩去美得令人无法害怕的容颜,他骑着我,在刀山兵海中如入无敌之境,累下战功无数,终于,一朝荣归,青袍加身,封王称侯,世称兰陵王。
   北齐皇室嫁女,做他的妃,听说是举世无双的美丽,有皇族的优雅和女子的贤德,京城的王府,喜气洋洋等待着公主的到来。接踵而至的客人,磨平了大门的坎,堆积成山的贺礼满溢得散落一地的金银。外面的热闹对比着马厩很冷清,零星地只能看见来加草的几个仆人,他们都很怕我,我从不让除他以外的人近我三尺之内,更别说碰触我分毫,曾有一个仆人试图拔走我身上毛,结果被我踢断了一根肋骨。
  
   轻轻地踢开马门的栅栏,看见了满天的阑姗,习惯了肃杀的战场,时时处于四面楚歌的警觉之中,一下子落进这平静的京城,我那一颗马心无比的落寞。我不想看见月亮,却见月亮高悬,不想见看夜云却看见夜云飘荡,我不想看见人来人往,却看见满室喧哗,我不想看见他结婚,却看见了新嫁娘。
  
   拖着长长的缰绳,呆呆地站在黑暗的庭院之中,一排红烛从门外蜿蜒而至,熙攘的最多处,是穿红戴玉披着红头纱公主,她的脚下是铺开的红毡,那头,立着久侯的新郎,是他,还戴着那个面具,不让人看透他的喜忧,可我却知道,面具下的脸,盈着藏不住的笑意,他怎么能不笑,这是他亲自挑选的新娘,掏空了他的心的新娘。
  
   十天前,齐王赐婚,他本不愿,他一边梳着我的黑须,一边说:“黑马,我心里只有一位心上人,别的女人都不在我的心上,黑马,这个秘密只有你知道,可我那美丽的姑娘,会在何方?”
   他的心上人,是一副画像,是他亲手一笔一勾划出来的模样,他说那位清俏的女子,鼻尖有一颗调皮的黑痣,弯弯笑得月般的眼晴,樱红樱桃的小嘴,一直在梦中与他相会,现实中遍寻不获的姑娘,一直占据了他的心房。
  
   他梳完了我的毛发,又用手掌轻轻地按摩着我的腹肌,继续说:“黑马,你说公主会是什么模样?”我半跪着两只前蹄,请他上马,这世上,没有我飞不进的高墙,皇宫的墙再高,也比不过山高,皇宫的后院再深,也深不过山沟,我把他送到了公主的门前,请他下马。
  
   他走在前,我随他后,他突然停住了脚步,发出了轻轻的惊呼。我抬起头,看见了一个女子倚着临湖的小窗,她的手上握着一把圆圆的扇子,微微地摇曳着。如斯美人,只因天上有,怎么会落入人间?
   可我知道,美色并不是他惊讶的原因,当我看见公主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身边的这个男人,将属于窗边的女人,因为,她的鼻尖,有着一颗小小的黑痣,随着她的皱眉浅笑,有着调皮的味道,与他画中的女子,七分相像,三分神似,让他欣喜若狂。
  
   那天,我们悄悄地去,又悄悄地回,没有带走一片花瓣反而留下了一颗相思的心和一颗失落的心。
  
   兰陵王大婚,君王亲临,举国狂欢,等尘落声息,洞房烛花明明灭灭,里面情投意合的男女看不见门外四肢冰凉的黑马,我看见了他掀开她的红纱,温柔地除却她的衣衫,让她摘下他的面目,然后,袒诚相见,袒诚相拥,袒诚入被,红色的喜被像山间的松涛一样起起落落,一声又一声的喘息,像刀一样割在我的心上。
  
   汗血宝马,流血不流泪,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见了我站了一晚上的地上,血流成河。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2
  (三)
  
   婚礼的第二天,天气很好,春天的京城,处处鲜花团簇,神在这个季节把希望播满人间,让尘世的人们有一年快乐的起点。可是我,我已经没有了希望。因为我是一匹马,即使我是马仙,是马中的公主,那也只是一匹不会说人话,不会变人形的马,他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永远不知道我在思念着他,甚至,不知道我是一匹会像人一样思考,会有感情的马。我曾问过妈妈,怎么样才能像别的马仙一样化成人形,妈妈只是温柔地抚摩着我的马头,让我自己去寻找答案,如果由她来告诉我答案,那我可能永远都只能是一匹普通的马。
  
   “我的小黑马,你今天怎么看去这么精神不振啊,是不是生病了?”兰陵王带着王妃,站在了我的身边。我低低地嘶鸣,朝着王妃抑起了前蹄,吐露出我尖尖的牙齿,威胁她远离我。王妃害怕地抓住了他的手臂,躲在了他的背后。我轻蔑地想,这胆小的女子,怎么能配得上我战场上的英雄。
  
   他轻轻地把害怕的王妃抱在怀里,伸出一只手,揪住我的耳朵,说:“黑马,不要耍脾气,她是比我自己还要重要的人,我所有的一切,都要与她分享,包括你。”
  我睁着大大的马眼,可怜巴巴地摇着马头,抗议他的这一个决定,我真想对他说: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他笑眯眯地抱住我的头,亲了我的脸,又亲了我的鼻尖,用他的额头在我的额头上磨来磨去,像一个讨糖吃的小孩,我心软了。
  
   走到王妃的面前,半跪着前蹄,请她上马。我带着他与她,跑出了京城,在京郊广阔的草原上迎风奔跑,他们俩在笑。我想,只要他笑,就是这世上的美好,只要他笑,我就做一匹没有爱情的马吧。
  
   绿色的草原,翠嫩的青草,有些小花在我的蹄间留香,我发出畅快的鸣叫,突然,在不远的地方,有着与我同样声调的和鸣,这怎么可能?汗血宝马的鸣声响起,万马齐喑,谁敢与我争锋?一阵黄色的旋风,从后追赶而来,居然,居然,超过了我。
  
   不能输,为着汗血宝马的尊严,绷紧全身的肌肉,与那金黄色的马一较高下,风在我们的身后追赶,乘风而飞,我听见了马背上的王妃发出恐惧的尖叫,兰陵王抱着她,紧紧地贴着我的背,他知道我想飞,他从不阻止我的飞翔。
  
   整整比了一天,从京城跑到了北齐的边疆,再往回跑,越过高山沟壑,跨过大江大河,再次回到京郊的草原,黄色的马始终在我的前面,又或者,他明明可以赢,却故意放慢脚步,仅仅领先我一个马头。我停下了脚步,它也停下,它回过头,与我对视着,它说:“小公主,体力不错,你先把你的主人驮回去,我会再来找你的,来,亲一个。”说完,它伸出长长的舌头,朝我的嘴伸了过来,找死,我张开嘴想咬断它的舌头,谁知它的舌头快速地伸进我的嘴里,卷住了我的舌头,狠狠地亲了我一下。
  
   马背上传来一声怒吼,兰陵王从马上跑下,拔出大刀,向着黄马挥舞,黄马发出了一声轻笑,迅速地离开。
  
   他转回身,用袖子来来回回去擦着我的嘴,大声地说:“这该死的野马,居然敢轻薄我的小黑马,我要杀了它。”
  
   他发火了,本来懊恼的我,一下子怒气全消,傻傻地任他不停地擦着我的嘴。他擦了好一会,又掰开我的嘴,朝我的舌头看了看,说:“不行,一会回去,我要用水给你漱口才行。”
  
   “不就一匹马嘛,夫君怎么如此生气。”王妃带着复杂的眼神看着他。
   王看着她,说:“这是我的马,除了我,谁也不能在它的身上留下印迹。”
   王妃的眼睛,狠狠地盯在了我的身上,像是要盯出几个洞出来。
  
   昨天今天,一夜地上,一夜天上,躺回马厩,我微笑而眠。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3
  (四)
  
   那天之后,王妃开始张罗着给我相亲,王强烈地反对,可她不听,她对王说,汗血宝马是绝世珍宝,如果不配种就任由我老去,那就是暴殄天珍,一般的马活个25年就已是长寿,再不抓紧时间配种,我就会成高龄产马。所以,相亲是刻不容缓的。
  
   她的理由无可辨驳,王只好由着她到处张罗,不过每一次相亲,他都亲临,他说,要亲自为我挑选公马。
  
   高龄产马?!我还只能算是一匹小母马,好伐,她的脑袋是马屎做的么?还是被马踹过后脑了?我冷眼看着她忙来忙去,不阻止,也不咒骂,反正公马来了,我一脚就能踹飞,这天底下,谁敢动马仙族的公主分毫?
  
   王没事就呆在马厩,他用挑剔的眼光看着每一匹经过我身边的公马,看不顺眼就扬起手上的马鞭,把那些公马吓得鸡飞狗跳的。有一天王妃带了短小精悍的公马,王看了以后,就说将来会生出一匹小矮马,要优生优育,不行。于是,王妃挑了京城最高的马到他面前,他却改口,马长得越高,脑袋越笨,不行。接着,王妃从全国海选了一匹智能的马,据说它认字听得懂人话还会到厕所大小便,偶尔还能烧点小菜给主人下酒,她把它带到了王的面前。王绕着那马走了一圈,然后对妃说,这马的屁股太大,不太适合生小马,不行。王妃当场发飙,她说生小马的又不是公马,为什么要公马屁股大?王拍着那马的屁股,说,马的屁股大就容易被拍马屁,耳根子软,生下来的小马也会屁股大,一样耳根软,意志不坚定,不行。
  
   王妃大受打击,很长一段时间不再给我相亲,王明显松了一口气,每天开心地骑着我到处溜达。
  
   春末夏初的季节,某一天,王妃的兄长,北齐的太子高纬,来到兰陵王府,他牵来了一匹金黄色的马,送给王妃。他对这个妹妹一直宠爱有加,听说妹妹在找全天下最优秀的公马,他就在全国下了太子诏,征选良马,经过几个月的挑选,终于找到了,他马上送到了王府。
  
   当太子与王妃牵着黄马过来的时候,王不在,他被太子派到了外地办事。也许是王妃特意支开他吧。她把我和黄马关进了一间小屋子,锁上了门,外面还派了士兵把守着。
   我看见黄马的第一眼,是想吐,而且马上找了个空盆,发出呕呕的声音,因为,我想起了被强行亲舌头的情景,这该死的杀万刀的黄马,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黄马走到我的面前,低低地说:“嗨,小公主,有了我的孩子了?哦,不对哦,我记得那天只亲了亲你,其他事都还没得及干呀。”
   我张大了马嘴,狠狠地咬向它的脖子,这轻薄的马,我要给它点颜色看看。只是,它轻笑着,避开了我的攻击,跑到了我的身体后面,伸出前蹄,狠狠地拍了我的屁股,我扭过身,把半个身子立了起来,它却立得比我更高,半个马身,压在了我的身上,还伸出它的嘴,又亲了我。
  
   我打不过它,于是,我趴在了地上,打着滚儿,开始呜呜地哭。
   黄马傻掉了,它手足无措,它说:“别哭,小公主,别哭,只要你不哭,我什么都答应你。”
   我马上止住了哭,露出狡黠的笑,看来这一招,不仅对爸爸妈妈有用呢。我对它说:“你去死,我就不哭。”
  
   黄马为难地说:“我死了也没什么,只是这样子的话,你就没有老公了哇,这样子好了,我假装死在一边行不行?”
  
   我点了点头,张大了眼睛,想看看它到底是怎么装死。黄马找了墙角,仰天倒下,四脚朝天,舌头吐在了嘴的外面,一副死相。我哈哈地笑了起来,它可真搞笑。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3
  (六)
  
   畅快地笑过以后,安然地睡了一夜,前所未有的香,所以,当王踹开门闯进来的时候,我正把脑袋枕在黄马的身上,流着哈喇,梦着大宛山上最鲜嫩的仙草。
   “黑马,你给我起来!我要杀了这可恶的公马!”王的声音极响,直接把我从沉睡状态拉回完全的清醒,他站在门口,怒气腾腾,手拎着大刀,就像他在战场上面着对敌人的模样,我害怕地缩成一团,黄马站了起来,把我放在它的四脚之间,毫不惧怕地与王对视着。
   我头顶着黄马的肚子,看着生气的王,突然觉得我和黄马很像奸夫淫妇。
  
   王指着我,说:“给我出来,刀剑无眼,我不想伤到你。”
   我发着可怜的抗议声音,拼命地摇头,我怕出去以后,他真会杀了黄马。虽然黄马不怎么样,但好歹也一起睡了一夜,是我第一次和公马一起睡,也算是初夜吧,所以我有责任保护它。
  
   看见我窝在原地不动,王伸出揪住我的耳朵,狠狠地说:“你这见色忘主的家伙,快给我出来。”耳朵好痛,我整张脸都皱在了一起。头上伸出了一张马嘴,一口咬住了王的手臂,王下意识地用另一只拿刀的手砍它,而黄马扬起了它的尾巴,把马尾上的毛直立成万簇尖针,直冲着王的后背,这下,要两败俱伤了。不行,两个都不能受伤,我把整个身体立了起来,横在了他们之间,于是,一侧被万根银针扎中,另一侧利器削皮,如果不是他们见状不对都收了九成力,我肯定死了。
  
   晕迷前,听见了王的尖叫和黄马的啸。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再打架了吧?
  
   再次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睡了一张床上,整张床,被我巨大的身体完全占据,床的一边,站着王,另一边,站着妃,而天花板,贴着黄马。
   我惊讶地对着黄马说:“你怎么会在上面?”
  
   王抬头看着它,说:“有本事你就在上面别下来,我会宰了你。”
   黄马眨巴着眼睛,对我说:“小公主,你怎么选了这个暴力的一个主人?还是跟我私奔回大宛吧,做一对快活的马仙夫妻。”
   我朝它龇龇牙,吐了吐舌头。
   “它都醒了,现在这张床该还给我了吧?”王妃的脸色铁青,对着王说。
   王对她说:“黑马受伤太重了,让它躺在这里舒服一点,你换个地方睡好了。”
   王妃朝着王怒吼:“太荒谬了,从来没有听说过,马受伤还要睡主人的床,高长恭,你也太可笑了。今天,我偏要睡这张床,有它就没我,有我就没有它。”
   王为难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王妃,最后,走到妃的身边,猛地抱起她,在她的脸上狂亲了一阵,说:“我的好王妃,不要生气了,我陪你到别的房间睡大床,好不好?”不管她的回答,他就一直抱着她出去了。
  
   我失神地看着他们离去,落寞地蜷缩在床上。
   黄马从开花板上跳了下来,硬是挤在了我和身边,它说:“你知道作马最大的悲哀是什么吗?”
   我侧着头,看见了它严肃的马脸,它的眼睛眯着。我问:“是什么?”
   “是爱上自己的主人。”它说。
   我盖上了眼睑,有些温热的东西,在眼睛里流动。
   “你知道爱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它又问。
   我说:“是想见而见不到面?”
   “是互相面对面地站着,却不知道互相的心意。”它的声音,很低沉,听去很悲伤。
   我眼泪掉了下来,说:“那你知道不知道,对于一匹马来说,最无奈的事情是什么?”
   “是什么?”它乖乖地问。
   “是爱上了自己的主人,却永远也说不出来。永远,永远,都无法让主人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伸出蹄子,我擦去了眼泪。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4
  (七)
  
   王妃怀孕了,王很高兴,把她捧在手里,跟前跟后,想当父亲的喜悦从他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能看出来,他没空再来管我和黄马,也很少骑着我出去溜达,我养好了身体的伤,却加重了心里的伤。
   黄马经常偷偷带我出去玩,带着我去找京城方圆千里最好吃的青草,带着我爬上很高很高的山,然后从最陡峭的悬崖边,摘下一朵很平常的小花,插在我耳边的黑毛上。我笑着,问它,这花满山遍野都是,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摘。它在我面前摇头晃脑,说:“这样子才能显得我很喜欢你啊,我的小公主。”
   偶尔,它一定要我爬到它的背上,然后疯一样的跑,我们欢笑着,奔跑着,最后,累垮了瘫在草原上。
   我大口地喘着气,黄马也大口地气喘,我用蹄子捅了捅它,说:“小黄,我好口渴,但四肢都酸痛着,走不动了,怎么办?”
   它马上站了起来,对我说:“我的小公主口渴了,等我一会哦,躺着不要动。”它跑了去,很快又跑了回来,两腮鼓鼓的,四蹄却空空,它跑到我的面前,直接嘴对着嘴,把水喂给了我。本来,我应该一脚踢飞它,只是,只是,它的眼神,那么的温柔,好像有着某种魔力,让我一动不动,任由它喂着,清凉的水,甘甜的滋味,流过了我的喉咙,渗进了每个血脉。
  
   我站了起来,看着它,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要为我做这些?”
  它仰头,看着天,好像特意避开我的眼,它说:“以前曾经有机会对一个女孩做这些事情,可是我却什么也没有做,一直很遗憾,现在看见你,不想因为犹豫而再次错过。”说完,它看着我,眼里平静无波,可是我总觉得它在隐藏着悲伤,有一种从它心里最深处溢出来的难过。
   我问它:“你爱那个女孩吗?”
   它点了点头。
   我说:“那为什么不对她好?”
   它低下了头,说:“我一直以为自己很讨厌她,她长得难看,心肠又歹毒,杀人无数,我觉得自己应该讨厌她,可是,有一天她离开了我,我才发现自己是爱她的。”
   “为什么不把她追回来?”我说。
   它看着我,笑了笑,说:“我们回去吧。出来这么久,小公主,你的王该着急了,如果我的预感没有错的话,今天兰陵王府会发生大事情。”
  
   果然,有大事情,快近王府的时候,看见满街的士兵,京城一片混乱,普通的百姓四处逃窜,寻找掩藏的地方,满脸凶狠的士兵们到相交战着,发生了什么事?我的王会有危险吗?
   进了王府,王正站在列队的士兵们面前,他的军队集结在一起,全副武装。王的身边,着着两个人,一个是皇帝的贴身太监,一个是王妃。两个人,全都紧张地看着王。
  我来到王的身边,他的身体告诉我,他将要去战斗,需要我。
   太监对王说:“你对皇上一直是忠心耿耿,现在太子叛乱,皇上危在旦夕,请尽快去勤王。”
   王妃拉着王的手,说:“夫君,请帮助我的皇兄,我和皇兄是一伙的,如果你去保护父王,那不就等于亲手杀掉我和孩子吗?”
  
   我冷眼看着王妃,她的孩子,来得真是时候,王对皇帝极为忠诚,一直以来都是皇帝的左膀右臂,我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他,怎么会忍心用孩子和爱情压迫着夫君。
  
   王的手,紧紧地拽着我的缰绳,他在挣扎,爱情,家庭,或君王。王妃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双手抱着王的腰,说:“父亲想废掉皇兄,所以我们不得不反,夫君,请帮助我的皇兄吧。他说事情成功后,与你共享帝位。”
  
   王拉开她,痛苦,他说:“我只想做一个将军。”他抽出佩刀,砍下了太监的头,跨上了我的背,振臂一挥,加入了京城的混战。
  
   王的军队,所向无敌,北齐很快就换了君主。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4
  (八)
  
   新君即位,赐兰陵王府为护国王府,天下臣之至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夏末的时候,王妃生了一个男孩,白白胖胖的,喜欢把小手指伸到嘴巴里巴唧巴唧吸,很可爱,只是,王却越来越不快乐。
   他常常把头靠在我的脖子里,埋进我软软的黑色毛发中,他不快乐,甚至有些忧伤,秋叶落的时候,他对着我叹了口气,他说:“小黑马,权力,女人,孩子,我全都有了,可是我却越来越怀念在战场上的日子。”我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他的手,他摸着我长长的睫毛,说:“黑马,为什么我会觉得与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我的王,我的英雄,如果可以,我真想带你远离这被皇权熏黑的京城,你的世界是在广阔的天地,是在厮斗的战场,而不是这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的京城,可是,我的王,你被爱情困住了手脚,被亲情削弱了光芒,你郁郁不得志,只能沉迷酒杯,纵情于声色,白白让风霜染上了你的鬓眉。黄马说,再这样下去,离你的毁灭就不远了。
   我痛恨自己说不了人话,痛恨自己变不了人形,看着王日渐消沉,却什么也做不了。
  
   黄马整天无忧无虑地呆在我的身边,我累了就给我捶腿,我想睡了就给我铺软软的垫子,我饿了就弄来扑鼻的香草,我哭了它就用舌头舔去我的眼泪,总在深夜陪我看星星,总在我寂寞时分散我的难过,它对我百依百顺,有问必答,但有两个问题,它一直拒绝回答我。
   我问它:“你可以变人形吗?”
   我问它:“如何才能变成人形?”
   这两个问题,它从不回答。
  
   后来,我问它:“你活了多少年了?”
   它说:“活得太久,都快忘了自己几岁了,算来,我快五千岁了。”
   我哈哈地笑着,说:“你的年纪大得可以当我爸爸了,那我是不是要改口叫你老黄?”
   它停滞了一会,然后把我的头扭到它的面前,很严肃地说:“其实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想告诉你的。”
   它很少严肃,吓得我也开始一本正经,我问它:“什么秘密,快说啊。”
   它慢慢地开口,说:“其实,我是你亲生的爸爸。”
   我伸出蹄子,狠狠地打了它一个巴掌,怒吼:“敢占我便宜,找死啊。我妈对我爸可是坚贞不渝的。”
  
   它一直看着我,脸上带着邪恶的笑,我很心虚,我知道我一定会心虚,因为我妈最爱的,并不是我的父亲,这是整个马仙族都知道的秘密。
   对视了很久,我认真地看着它,认真地看着它那金黄色的毛,突然觉得自己很蠢,为什么直到现在,我才醒悟过来,它是谁。
   这天下的马中,以汗血宝马为尊,汗血宝马中,以马仙为尊,而在马仙之中,以马皇为尊,在马皇中,以黄金战马为尊。
  
   这天下的马中,有几匹能战胜我?尤其是奔跑,连我的爸爸,至少要跑出几万里,才能领先我一个马身,而它,轻易地赢了我,除了神一般传说中的黄金战马,舍它其谁?
  
   我犹豫地开口:“除了我爸以外,妈妈只爱过另一匹马,是你吗?”
   它点了点头,走出马厩,对着天空中的太阳,仰头,扬蹄,背上长出了一对黄金色的翅膀,它全身的毛,都闪得金光,耀眼,美丽,天马现世。
   妈妈,原来你爱的马,这般的漂亮,原来你一直思念的,就是我眼前的这匹马。我默默地念着,仰望着它。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5
  (九)
  
   “你真是我的爸爸?”它翻了个身,用屁股对着我。
   “你真和我妈妈上过床?”它放了个屁,正对着我的脸。
   “你的屁好臭。”它接连又放了好个屁,我逃到了外面,差点被熏得昏了过去。
   它站了起来,不怀好意地对我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昨天大蒜吃多了。”
   我发誓要把周围所有的大蒜都清除干净,一定要把农民家里的所有蒜种都踩成烂泥,不过,我歪着脑袋,又想了另一报复方法,这世上,吃什么东西会比吃大蒜放更臭的屁呢?
   “吃大便。”一个答案及时地说给我听,对哦!吃大便肯定要比吃大蒜放的屁更臭。不对,我回过神,看见了黄马一脸当我是呆瓜的恶笑,又上当了,突然有一种想杀了它的冲动。
  
   我觉得它把逗我当成每天最有趣的事情了,我不再追问它是不是我爸爸的问题,因为天底下,没有哪一个父亲会整天调戏女儿的,何况族人曾和我说过,作为当年的马皇公主,妈妈是被黄金战马弃婚的,听说是一个凡间的女子抢走了它。我坚信,妈妈嫁爸爸之前,是处马。
  
   冬天,初雪,白色茫茫,天与地一片,王难得兴致很高,他说带我出去踏雪寻梅,我高兴地鸣叫,因为,他没有带着他的妃,他只带着我出门。
  
   雪很大,厚厚地到了我的膝盖,我却欢快地在奔跑,王紧紧地拉着缰绳,他要我飞翔,我放开了四蹄,用尽全力飞跑着。遇过的所有景物,都被我们抛诸在脑后,经过的所有人,都面目糊涂地消失,我驮着王,跑到了离京城千里的一个森林,林中的最中央,有一个漂亮的湖,在冰天雪地间,湖面结冰,在阳光下闪得晶莹剔透的光,风景独好。这是黄马带着我偷溜出来时偶然发现的地方,在两座高山之间的谷中,很隐蔽。我带着王来,让他也来看看这人间的美景。
  
   王下了马,被眼前的景色吸引得目不转晴,他张着嘴,对我说:“黑马,这里好美啊,世外的桃园,让我忘了所有俗世的烦恼。”
   我得意地发着轻轻的哼声,用一只前蹄刨着地上的泥。王好笑地拍了拍我的脑袋,说:“瞧你,一夸你就得意了,唉,这世上,也就你能与我心灵相通,如果你是一个女人,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我僵住了身体,好好的,他干嘛说这个,我扭了头,顾自绕着湖走,王跟在我的后面,突然拉往了我的缰绳,他两眼发亮地看着我,说:“小黑马,我们到湖里溜冰吧?陪我?”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步入湖里,却站不住脚,一下湖就摔了个四脚朝天,王哈哈地大笑着,开始悠闲地在冰上溜来溜去。我再次站了起来,马上又摔了下去,又站,又摔,几次反复,我爬回岸,看着王像花蝴蝶一样在冰上起舞。
  
   他摘下了面具,欢笑着,让我想起了十一年前的那个孩子,无忧无虑只知道杀敌的孩子,不懂权力斗争只知道奋勇杀敌保家卫国的少年。好久好久,没有看见他这么开心了,我看得入了神。
  
   看着,看着,王突然就不见了,我着急地跑向湖,跌跌撞撞,摇摇晃晃,跑到了湖的中心,看见了一个大窟窿,王正在里面挣扎着,王有危险!我伸出嘴去咬他的衣服,但是够不着,怎么办?下一刻,我跳进了湖里,冰冷的水灌进了我的嘴,我用尽了全力,把王顶出了水面,顶上了冰层,但我自己整个人沉进了湖底。
  
   好冷,四肢都被冻住了,再也没有力气去往上爬,死吧,至少王活着。
   水面,传来扑通的声音,我睁开闭着的眼,看见了王正向我游来,他快速地来到我的身边,抱着我的脖子,往上游。可是我太重了,庞大的身体,根本不是他能救得回来,反而,他被我带回了湖的底部。
   我拼命地摇头,王却不松手,他用力地抱着往上游。
   这样子,我和他都会死掉,我不能让他死,唯一的念头反复地出现在脑海中,我用尽全力去恢复身体的活力,而此时,我的背上,奇痒无比,我抖了抖身体,感觉有些东西在背上迅速地生长,是马仙族的翅膀吗?我试着挥动着背上的东西,水面形成了巨大的旋涡,然后,我带着王,真正地飞了起来。以前的飞,是因为跑得快而飞,而这次的飞,是用翅膀完全腾空而飞。
  
   原来,我也有翅膀,我救了王,王救了我。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6
  (十)
   在森林里,王升起了一堆火,我捡了很多可枯枝,让火烧得更大。王说这样湿漉漉地飞回去,在半空中就会冻成冰人,不死也会没半条命,所以一定要先烤干再走。
  
   他一件又一件地脱掉了衣服,露出了结实的身体,光溜溜的,该大的大,该瘦的瘦,我居然有些脸红,特意走开些。王却一把揪住了我的尾巴,对我说:“小黑马,别走开,我很冷,给我取取暖吧。”
  
   我转过身,看见了他冻得发红的身体,顾不得其他,侧躺下,蜷成一团,把自己厚厚的毛铺在身体的最中央,让王躺进来。
  
   冰天雪地,火熊熊地烧着,王躺在我的怀里,沉沉地睡了。我看着他,看着他的眉毛,看着他挺拔的鼻梁,看着他薄薄的嘴唇,我伸出舌头,舔着他的脸,他觉得有些痒,伸出挠了挠,翻了个身,两只手紧紧地抱住我的脖子,用脸磨着我的毛,他咕咕喃喃地说:“小马儿,别调皮,乖乖陪我睡会。”
  
   我吐了一口气,在空中结成了一片片的冰花,纷纷落下,掉在了王的脸上,我轻轻地笑了一下,这应该算是我吻了他吧?我把他的头,枕在我的头边,自己也闭上了眼睛,今天晚上,可真暖和。
  
   醒来的时候,天完全黑了,王的衣服也已经干透,他穿了回去,骑着我,一路慢慢地往回走着,我也不想太快回去,很美好的夜晚,就用小小的步伐,多延缓一会吧。脚踏在雪地里,发着沙沙的声音,穿过了森林,又过了几座高山,我们回到了京郊,进入了皇家的猎场。这样的夜晚,应该没有人了吧?可是,我的耳朵,却听见了一些人活动的声音,远远地,能看见火光。
  
   王也看见了,他把身体低伏了下来,示意我悄悄地接近。他在怀疑什么?他好像看见了一些我没有看见的东西,我听见了他越来越快的心跳。我屏着呼吸,像捕食的猎豹一般悄然接着目标,越走,越近,完全看清时,却令我震惊。
  
   前面,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圆形营帐,是皇上才能使用的营帐,明黄色,盘龙九足,其他人用了就是死罪,而门口守着的两个人,也不是士兵,而是皇上的最贴身侍卫。
  
   我向上扭头,看了看王,他盯着某一个方向,脸变得非常的严肃,为什么?沿着他的视线,我心猛地一跳,是黄马,只属于王妃的座骑,它的背上,放上了粉红色的马鞍,也是王妃专用的,这大半夜的,皇上和王妃跑到这荒郊野外,独自呆在一个帐蓬中,就算是兄妹也不合适啊。
  
   黄马朝我们的方向看了看,然后他转身跑到那两个侍卫身边,打了两个喷嚏,那两个侍卫就昏了过去。它用蹄子,朝着我招了招手。
  
   背上的王,一动不动,要不要往前走?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调转了方向,决定带王离开,只是,王却紧紧地拉住了我的缰绳,他要我往前走,我担心地看了看王,他还是没有表情。我一步一步地往营帐走着,轻轻地,不发出一点声音。
  
   王下了马,他用贴身的小刀,割开了一个很小的口子,我看不见里面的情景,但却听得清楚里面的声音。
  
   “凌儿,你把脸洗一洗吧,把鼻尖的那颗黑痣去掉,真难看。”凌儿是王妃的小名,说话的是皇上。
   “说我黑痣难看,当初是谁说要我尽量打扮得跟那幅画像一样的?当初是谁硬要让我用毒药点上这黑痣的?我把自己变成这样,还不是为了你,你说只有拉拢高长恭才可以杀掉父皇,我为你牺牲这么多,现在还要说我难看。”王妃的声音。
  
   “凌儿,等过段时间,我帝位稳固了,就除掉高长恭,你就可以恢复本来的样子了,你就住到皇宫里来,这天下,彻底就是我们的了,哈哈~~~”皇上的声音,得意忘形。
  
   王妃发出一声娇嗔,接下来,就是不堪入耳的混合声。
   王的身体,比掉到湖里还冷。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7
  (十一)
  
   王什么都没有说,没有大吼,没有冲动,也没有哭,甚至也没有愤怒。他只是慢慢地走了出去,一脸漠然地回王府,唯一异常的,是那一晚他没有回自己的卧室,而选择睡在我的马厩。
  
   我知道,王又要战斗了,每次与敌大战前夕,他就是如此,用最冷静的头脑,去做最准确的判断,储存所有的精力,去杀掉最可怕的敌人,他的眼睛里,藏起了最犀利眼神,用混沌盖住所有的杀意,对每一个人都笑嘻嘻地,用笑脸埋藏住浓烈的杀气,他要用尽全力,出其不意,一击致胜。
  
   第二天的清晨,他睁开了眼,他笑着拍我的头,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的小黑马,这次的战斗,胜者为王,败者倾家没命,你害怕吗?”
   我摇了摇头,用四蹄在地上刨着坑,王不怕,我也不怕。
  
   接下来的几天,王一直忙得不见踪影,早出晚归风尘仆仆,王府里进出的人反而少了,他应该在外面调兵遣将,准备进占皇宫吧,王妃似乎也有所察觉,虽然她仍旧像以前那般整天饮酒狂欢,但她走路的脚步却越来越重,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她的脸就会变得非常阴鸷。再美丽的脸,也抵不过歹毒心肠的催残,内心的丑陋,会让躯壳散发腐朽的味道。
  
   黄马是唯一没有变的,他一直陪着,照常吃得青草,偶尔吃几颗大蒜,我问它:“王妃和皇上的奸情,其实你早就知道了,对吧?”
   它笑嘻嘻地说:“啥叫奸情?他们是两情相悦的好伐。”
   我气得踢了它一下,说:“可他们是亲兄妹,而且王妃已经嫁给了王啊,两情相悦就得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它说:“亲兄妹又如何,不能相爱吗?成亲了又如何?不能出墙吗?这人间,还有什么丑事没有发生过,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什么歪理!一时找不出啥理由辩驳它,只好怀疑地问:“你整天调戏我,难道是因为我真是你亲生女儿?”
   它白了我一眼,继续吃着嘴里的大蒜,说:“你妈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
   它又接着问:“你什么颜色的?”
   “黑色。”
   它突然对着我的耳朵大吼着:“你妈那么聪明,你爸那么英武,怎么会生下你这个白痴。白马和黄马,生得出黑马吗?还是你本来是白色的或黄色的,一出生就被老妈浸了马桶变成黑色了?小白痴。”
  
   哦,对哦,爸爸是黑色的马,接着我又说:“为什么我不是一半像爸爸一半像妈妈?”
   它叼了一颗大蒜,塞进我的嘴里,说:“小白痴,斑马才长成那样,等你以后得了白癫风,也会那样。”
  
   我哈哈地笑了一下,觉得被骂白痴,也是一件挺好的事情。我又问它:“黄马,你觉得王和皇上打仗,谁会赢?”
   它停住了吃,把屁股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对我说:“小公主,答应我,不管谁赢,你都要活下去,好吗?”
   我看着它,说:“听你这口气,好像在说王会输哦,如果王真的死了,我也不会活着的。”
   它把蹄子放在我的嘴边,阻止我再往下说,它说:“答应我,如果真要死,那也要死之前,回到马厩这里见我一面,我会告诉你,马仙如何才能变成人形,答应我。”
   它很恳切,我点了点头。
  
   如何才能变成人呢?妈妈不告诉我,爸爸也不告诉我,所有已经变成人的马仙也不肯告诉我,而我,那么地渴望变成人,那么,在死之前,如果可以知道这个秘密,就真的可以死而无憾了。
  
   只是,王,我不希望你输,在我心里,你是不败的英雄。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8
  (十二)
  
   春风骤起,战鼓将鸣,皇权在春日里飘摇,王和我说,京城的兵权已尽在他掌握,北齐换天指日可待。他说,今天晚上,要与王妃吃上最后一顿晚饭,然后砍下她的头颅,作为发兵的信号,他将会连夜攻击皇宫,让沉睡中的皇帝一命呜呼,他说,等他当上皇帝,就把梦中人的画像布满整个北齐,找到他真正的皇后。他说要我准备好足够的体力,准备半夜的战斗。我不会让王失望,拼命地吃得青草,也许是心情好的缘故,晚饭的青草,特别的香,我吃了很多,很多。
  
   王府盛妆迎春,过节一般热闹,他的主要手下都聚在里面吃饭,还有王妃和王子。我在饭厅的外面,随时等待王的出发,饭厅里面杯斛交错,王与王妃恩恩爱爱,互相喂饭互相调笑,王子在他们的膝下承欢,一家人其乐融融,不知情的人,都会羡慕他们的幸福,只是,知情的我,看到的是繁华的外表里包裹着腐败的花朵,艳丽锦袍下藏的是恶毒的算计。王用银针试验了王妃喂的每一口饭,敬的每一杯酒,而王妃,悄然倒掉王夹过来所有的菜,递上的每一滴酒。盛宴即将结束,杀机在王子被仆人们抱走后,摆上了餐桌。
  
   王把刀架在了王妃有脖子,所有的兵将们都抽刀霍霍相向,他等着她跪在他的脚下瑟瑟发抖哀叫求饶,他等着她磕头认错然后一刀结果她的性命,可是,妃却嫣然一笑,如春风化雪,春暖花开,她毫无惧色。她伸出手指,捏着王的刀刃,说:“这天终于来了,我等了好久。”
   王说:“你知道我已经知道?”
   王妃凄惨地一笑,说:“你再怎么掩饰,怎么可能逃得过枕边人?你对我的厌恶,别人看不出来,我还会不知道吗?高长恭,你知道不知道,和你睡同一张床,我有多恶心?你碰我,我恨不得吐啊。我甚至痛恨,你为什么要这么晚才知道?早点知道,我就可以早点结束痛苦。”
   王愤怒地指着她,说:“那为什么你要嫁给我?我没有强迫你嫁给我,你这个贱妇。”
   王妃哈哈地笑着,说:“因为我爱的男人,一定要我爬上你的床,因为我爱的男人,他要用我的身体成就他的帝业,因为我爱的男人,他永远都不可能娶我。哈哈~~~~”
   王青筋暴露,他说:“我今天先杀了你,再杀那个奸夫,让你们到阴间结成夫妻。”
   王妃,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摇了摇头,说:“高长恭,你太天真了,你觉得皇上会等在皇宫被你杀吗?两个时辰前,他就离开了皇宫,离开了你的包围圈,在外面集结军队,反包围你。而你的这些手下,全都被我喂进了毒酒。”
  
   王脸色大变,他说:“我明明用银针试过,没有毒的。”王妃笑着说:“只有你的没有毒。”他环顾着厅里的手下,看见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七窍流血。王抱着生死与共的手下,看着他们一个个都死在自己的手里。他狂怒,狠狠地卡着王妃的脖子,他说:“我要你为他们陪葬!”
   王妃说:“我留下来,就没打算活着,有你的手下和那匹贱马陪葬,也值得了。”
  
   贱马?是说我吗?我还好好的啊?!我低下头,看见自己的鼻孔,滴下了鲜血,然后,一串一串的血,从鼻子,耳朵,嘴里喷出,草里有毒!我四肢瘫软,躺在了地上,我的王,我再也保护不了你了。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8
  (十三)
  
   王松开了她,他跑到我的身边,紧紧地抱着我,他的眼泪掉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我伸出舌头,费劲地舔去他的眼泪,王说:“黑马,不要死,你不要死。”
  
   王妃阴阴地说:“你对这贱马真是情深意重,不过一个畜生,对它比对我还好。高长恭,要救它的命也可以。”
   王看着她,说:“把解药拿来。”
   王妃说:“拿你的命来换。”
  
   王蹲着,轻轻地摸着我的头,他亲了亲我的鼻子,亲了亲我额头的白毛,然后站起来,说:“行,只要你救活了它,我就死。”
   不要!王,不要!我想动,却动不了,我摇着脑袋,乞求着,可王却不回头,不肯回头看我一眼。
  
   王妃站了起来,倒了一杯酒,拿出两颗药丸,一颗放进酒杯,一颗塞进我的嘴,我用舌头顶着,把药丸吐出来,如果我的命是用王的命换来的,我宁愿自己死一万次。只要我不吃解药,王就不会饮下毒酒。
   王捡起了我吐出来的药丸,用力地掰开我的嘴,我拼命地闭上,牙齿刺破了他的手掌,温热的血,流进了我的喉咙,他的一根手臂,长长地伸进了进来,直接把药丸塞进我的喉咙的深处,直到我再也吐不出来。
  
   他手里端起毒酒,一饮而尽,然后扬起大刀,狠狠地砍下了王妃的头。他提着她的头颅,跪在手下的尸体面前,嗑了三个响头,他说:“兄弟们,下辈子,再和你们做兄弟。”
   等我再次看见他,鲜血流满了他的五官,他再也走不动,只是缓慢地爬到我的身边,他躺进我的肚子与四肢之间,头靠着我的脖子,他轻轻地说:“黑马,为什么我觉得你就是我梦里的姑娘?为什么你会是一匹马,为什么,我觉得自己爱着你。”最后,他没了声息。
  
   不要!我哀嚎着,痛哭着,眼里流出了血般的泪水,我不要活着,不要活着。
   解药起了作用,我勉强站了起来,用蹄子,不停地踢着王的身体,我对他说:“起来啊,王,你起来啊,你不要死,不要死。”
   他再也不会动弹,身体仍然有着温度,只是再也不会动弹。
   我慢慢地直立了起来,看见全身的黑毛褪去,洁白的皮肤,修长的双腿,纤细的腰身,我变成了人,颤抖着,找了面铜镜,我看见了自己的脸,看见了原先那额头的白毛,成了点在鼻尖的黑痣,我看见了自己的脸,与那画中人一模一样。
   我摔掉了铜镜,我跑到王的面前,摇晃着他,不停地摇晃着他,我哭着,喊着:“王,你快醒过来,你快醒过来,你看看我,你看看我的模样,我就是你那梦里的姑娘,王,你醒醒!”
  
   我紧紧地抱着他,痛哭。
   我终于明白,马仙如何才能成为人,为什么所有成了人的马仙都不肯告诉我成人的秘密,因为这个答案太残酷。得到马仙辅助的人,可以称王称侯,封妃封后,但同样的,他们必须用自己的生命,回报马仙,马仙的主人必定要为马仙而死,主人的鲜血,就是马仙成人的最后一步。
  
   妈妈说,如果我一早就知道马仙成人的秘密,就可能永远成不了人,她说得不对,如果我早知道这个秘密,我会先把自己杀死,一定会死在你的前面。
  
作者: 默默巫    时间: 2010-11-19 16:38
  (十四)
  
   抱起王的身体,我往马厩走着,答应过黄马,要在死之前,见它最后一面,王府的仆人们都逃走了,空空旷旷的,只听得见我的脚步声。
  
   黄马在干嘛呢?我轻轻地笑了一起,它不会又在吃大蒜吧?像它真好,总那么快乐,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扰乱它的情绪,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它烦心。走到马厩,却没看见黄马,我奇怪地皱眉,它明明说会一直待在这里的,怎么又跑开了?
  
   往里看,看见有一个人躺在稻草上,趴着,那背总觉得有些眼熟。
   我把王轻轻地放下,走到那个人的身边,轻轻地把他拨到正面,噫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是王?不对,与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而且,与王一样,没了呼吸。
  
   怎么回事?
  
   我呆呆地站着,满脸的疑惑。
  
   马厩外,有光,白光,我看见一匹白马从天而降,是妈妈,马皇族的皇帝。妈妈,怎么来了?
  
   妈妈看了我一眼,走了过去,俯身抱起那与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轻轻地摸着他的脸颊,她说:“黄金战马,你终于达成了你的心愿,安心地去吧。”
  
   一股轻烟,从那个的身体里逸出,他的手,松开,一颗晶莹的珠子,摊在了他的手心。妈妈拿起那颗珠子,递给我,说:“乌雅,我的女儿,这颗珠子里,是你们王的灵魂,你把它喂进黄马的身体,他就能重生。”
  
   我接过珠子,看见珠光溢转,这,不是马仙族的本命灵珠吗?我问妈妈:“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黄马和王会长得一模一样?为什么王的灵魂会在黄马的灵珠里?”
  
   妈妈的眼睛红红的,她一直抱着黄马,对我说:“不是黄马长得和兰陵王一样,而是你的王长得和黄马一个模样。这不是巧合,因为兰陵王的前世,是黄马的主人,她用一千年的阴间苦役,换来投胎时与黄马一模一样的肉身。”
  
   我指着黄马,结结巴巴地说:“你… 妈妈…你说王的前身是…. 是…黄马的主人?…”
   妈妈嗯了一下,她说:“当年,黄金战马变成人形以后,完全没了灵魂,他回到大宛,拒绝了与我的婚事,然后一直在人间流浪,他坚信,他一定会重新与自己的主人相遇,三千年了,他一直流浪,直到前段时间,他告诉我,已经找到了,他说,以前的主人已经重新投胎,完全不认得他,他说要我帮他完成他的心愿,他说要把命还给自己的主人。”
  
   “所以?”我说。
   妈妈点了点头,说:“他说不会再让悲剧重演,他用自己的命,换回兰陵王的性命。这痴情的马,执著得让我无奈啊。”
   妈妈流泪着,红色的泪水,在她白色的毛发上,凄美无比。
  
   我跌坐在地上,想哭却哭不出来。
  
   那颗灵珠,从我手里滑落,在地上,骨碌,骨碌,骨碌,转着圈。
  
  
  (完)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11-23 12:21
这个,能算是“鬼”故事么……

编剧不错,可惜文字有点少,刻画不够细腻……

支持默默。
作者: lxqing1981    时间: 2010-11-23 14:20
神话
作者: wddddw    时间: 2010-12-29 16:52
很不错,支持!
作者: Raynard    时间: 2010-12-31 14:15
终于看完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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