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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个功能测试用例能否合为一个? [打印本页]

作者: Diana_zhaozhao    时间: 2010-4-28 18:37
标题: 多个功能测试用例能否合为一个?
对于一个页面上的多个输入框,为验证每个输入框的正常输入(大小边界及正常值)和异常输入(空、超边界、非法格式),需要每个输入框的每种情况都写一个用例。工作量不言而喻太大了。
    可不可以将一种情况的多个输入框写在一个用例中呢?
作者: 楠族开心果    时间: 2010-5-21 13:54
个人觉得还是分开写好,有些输入框出的错比一定是相同的呀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5-21 14:52
可以尝试使用公共测试用例。

比如,将某些公共模块和公共UI提取出来,分出一个独立的测试用例类来管理。

拿LZ的编辑框为例,可以先写一个编辑框的测试用例,命名为A。

当某个UI的测试需要用到相同的编辑框用例时,可以写成:参照XXX目录下A用例


其实公共用例如果做的好,可以将公共模块的测试独立于其他模块测试来做,也就是说,如果公共模块功能测试完毕后,当其他模块调用这个公共模块的功能测试就不需要再做了。(但是实际做起来很难,因为在测试公共模块的时候,要将所有关联模块的调用都统计一次,还是比较复杂的)
作者: 楠族开心果    时间: 2010-6-28 17:23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参照XXX目录下A用例 这个在测试用例我觉得不太合适,毕竟测试用例每个步骤对应的结果不一定是相同的。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6-28 18:20
呵呵,“公共用例”的应用在目前来说还是比较纠结的问题,主要还是工作量比较大,10个公共用例的设计工作量比30个普通用例的工作量还大::xxrk:::
作者: 楠族开心果    时间: 2010-6-29 08:46
但是每个模块的出来的结果不一定相同呀
作者: Jackc    时间: 2010-6-29 10:00
这个嘛,要灵活处理撒,针对不同模块,“输入步骤”相同,“预期结果”不同的用例,一般有两种处理:

1、分开写为多个公共用例,可以在“前置条件”或“备注”中分别加注符合要求的可调用模块的信息

2、还是写为一个公共用例,“预期结果”分两个描述,在“备注”中加注可调用模块信息。
作者: davy_chen    时间: 2010-6-29 10:17
正交试验设计法
作者: 楠族开心果    时间: 2010-6-29 16:34
不过我觉得还是写的具体点更专业,当然根据时间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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