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xulin168 at 11-8-2005 10:32:
首先要申明,其实这句话是十分有道理的,但我发现很多人都曲解了这句话的原意,一心要设计出发现“难于发现的缺陷”而陷入盲目的片面中去,忘记了测试的目的所在,这是十分可怕的。我倾向于将测试用例当作一个集合来认识,对它的评价也只能对测试用例的集合来进行,测试本身是一种“V&V”的活动,测试 需要保证以下两点:
· 程序做了它应该做的事情
· 程序没有做它不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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