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uyul at 2005-8-11 08:47 AM:
请问哪位公司的测试流程比较规范?
比如说报bug时必须注明测试依据,所依据测case编号!
各位认为有必要注明以上这点么?
Originally posted by sjb666 at 2005-8-11 05:58 PM:
我觉得有必要注明测试依据,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统计bug和修改测试用例。我们报bug都要注明相对应的测试用例编号。
原帖由 九月属金 于 2005-9-19 23:06 发表
我觉得没有必要写CASE编号。
原帖由 uyul 于 2005-12-28 14:50 发表
之前的表达好像不够明确,我认为如果有可执行的测试用例,那测试编号是可以在报bug的时候加上去的,便于查找。
可是,测试用例没有可执行性的话就麻烦了,比如,我现在发现一个bug,但是测试用例中没有对应的用例 ...
可是,测试用例没有可执行性的话就麻烦了,比如,我现在发现一个bug,但是测试用例中没有对应的用例可以描述出bug出现的情况或步骤,那这时怎么办呢?先补充用例,然后再加测试编号,显然对于一个时间紧张的测试项目而言是不实际的,那这样的工作可以留到项目结束后作为总结,或者下次再编写测试用例时把这些易出现的情况加进去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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