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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编写的测试用例,谁来执行,好不好? [打印本页]

作者: helena0601    时间: 2009-7-15 15:26
标题: 谁编写的测试用例,谁来执行,好不好?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来和大家讨论一下:
就是测试用例是由tester1写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那么就由tester1来执行,而不是由其它的人来执行?这样好不好?
优点:就是tester1比较了解这个测试用例,知道它要测试的目的,能快速的完成,应该比其它人还要了解这块的业务。
缺点:就是leader分派任务的时候考虑会比较多。。
大家说呢?
作者: 月上百合    时间: 2009-7-15 15:36
你说的也对,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换一下tester2来测可能会对用例没有包含的知识点也能作一个补充,因为偶觉得一个人的思维还是小于多人的,
作者: helena0601    时间: 2009-7-15 16:01
同意楼上MM所说的。两个人的思维大于一个人的。。。

但我忘了说一个假设了,就是tester1写完的test case会由team leader review,那么也就是说无论是tester 1 或者是tester 2都不能修改test case
作者: stacy-2008    时间: 2009-7-16 13:01
这个问题我觉得要按项目的类型分类讨论。要看做的是项目还是产品。不管是项目和产品其实从质量角度来看,最好的方式是case Design由专人来做,测试执行由另外一批人做。好处在什么地方呢?从角色能力上来看,Case Design的人对测试需求的理解、用例设计方法的掌握等都要比测试执行者高很多。当Case Design的人设计好case后,有别人来执行,不会有思维定势,每个case他都需要仔细去看才能执行,这样不会有遗漏和不准确,而让Case Design的人去做,由于是他写的,可能他不会很仔细的去看case,有时候会遗漏一些用例或者检查点。所以说从质量角度来看分开是比较好的。从成本来看,如果让Case Design的人去做执行,成本较高。而如果让执行的人去设计用例,那么又不能达到质量目标。从这方面看也是分开较为合算。但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时间不够,或者人员不够的情况。实际情况就不得不将其合并。那我们需要有比较好的监督机制。不仅要监督Case Design 的质量,还要监督用例的执行的完整度。
作者: 杜杜    时间: 2009-7-17 11:45
同意4楼的观点,很清晰呀~
作者: wendy811110    时间: 2009-7-20 07:10
理论上来说,当然是执行用例者和用例编写者分开来比较好。

但是还是要结合项目的情况来的。项目周期长,测试时间充裕,测试人员又比较多的话,那采取分开来是比较好的,优点如楼上几位所说。

^_^,但是如果项目情况不允许,那只能一起做络
作者: xyj000111    时间: 2009-7-27 10:14
原帖由 stacy-2008 于 2009-7-16 13:01 发表
这个问题我觉得要按项目的类型分类讨论。要看做的是项目还是产品。不管是项目和产品其实从质量角度来看,最好的方式是case Design由专人来做,测试执行由另外一批人做。好处在什么地方呢?从角色能力上来看,Case De ...

顶下。。。感觉很对
作者: yuetiantian    时间: 2009-7-27 10:19
分开好
作者: nick—yang    时间: 2009-7-29 12:26

作者: zzqlm    时间: 2009-7-29 21:47
如果时间允许,还是分开好,执行者可以对用例进一步完善
执行者是新手的话,还可以学怎么写用例,学业务知识
作者: 咚咚宝031102    时间: 2009-7-30 11:50
分开执行  是最好的
最容易发现漏洞
作者: woza    时间: 2009-7-30 14:09
分开执行比较好。而且设计的时候,两个人一起设计会更好。

分配任务的时候,不需要去考虑谁设计谁执行。让大家自己去选择想要执行的任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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