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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问,对于很久以前发现的bug已经过期了该怎么标记 [打印本页]

作者: eodest    时间: 2015-7-29 13:59
标题: 求问,对于很久以前发现的bug已经过期了该怎么标记
求问,对于很久以前发现的bug,开发无意中解掉了或者已经太久远了BUG不存在了,该怎么标记
作者: 踏雪飞狐    时间: 2015-7-29 14:50
已经解决并验证后就关闭行了
作者: eodest    时间: 2015-7-29 16:40
踏雪飞狐 发表于 2015-7-29 14:50
已经解决并验证后就关闭行了

问题是开发人员没有主动去解这些bug,有些bug不确定是否已经解了,甚至有的bug所在的功能模块都不在了.


输验证码怎么都不对
作者: CrazyPolaris    时间: 2015-7-29 19:22
关闭了,重新提
作者: chen912    时间: 2015-7-30 15:21
在什么位置重现的,或者说这个位置覆盖住了,可以让开发恢复下。在进行,没有就没有了
作者: 弯弯1025    时间: 2015-7-31 09:25
如果模块都没了,就标记个不解决关闭掉。备注问题无法重现。、、、
作者: eodest    时间: 2015-8-3 09:55
谢谢楼上的各位了
作者: sunnystars    时间: 2015-8-10 09:57
验证一下,如果不存在就关闭好了,要是还存在就re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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