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类划分的问题
一般在做等价类划分的时候,被测软件是否已经初步完成?是不是在划分等价类的时候参照说明书和软件一起设计的? 我理解等价类划分是一种用例设计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参考SRS,但设计用例时并不需要被测软件已经编码完成,只有测试执行时才需要被测软件已经编码完成,这个你看看测试过程中的双v模型,系统用例设计基本上是和SRS同步完成的。 我也这样理解的!毕竟等价类划分是系统测试用例的其中一种设计方法,应该是参照SRS来设计的.所以我觉得不会是在被测软件完成之后才做的.但是我也有个疑问,等价类划分如果仅仅是参照SRS来设计,难免会出错,如果被测系统已完成,那能否根据实际被测对象来修改测试用例呢?若被测系统未完成,如何验证所做的等价类划分正确与否? 原帖由 MarsNoNo 于 2007-5-6 17:13 发表 http://bbs.51testing.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被测系统已完成,那能否根据实际被测对象来修改测试用例呢?若被测系统未完成,如何验证所做的等价类划分正确与否?
在系统测试执行中,如果发现所写的Test Case是错的,或者是多余的,或者需要补充一些Test Cases,那么要把这些变更的内容记录到测试日报中,然后统一进行变更,这一过程必须受控,即纳入配置管理
Test cases 设计完成之后,也是要进行评审的
[ 本帖最后由 gzj_06 于 2007-5-6 19:43 编辑 ]
回复 #1 fly_pineapple 的帖子
等价类划分是一种正向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典型的黑盒测试法。单元测试,集成测试中也可以应用这种测试思路,应用的测试过程不同,参照的测试标准不同。 主要参考SRS~!但是HLD也可以看一下~~这样有助于理解~! 用等价类划分设计测试用例的时候,一般在需求出来之后,根据SRS先设计后修改
我们在设计系统测试用例时,只要参考SRS就可以来做。而在我们执行系统测试用例时可以根据软件的具体实现(HLD和LLD)来补充和修改用例。 等价类分析方法主要是参考SRS,但又有个局限性,主要是各个公司对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写时的要求,有的公司在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时只是介绍需要实现的功能,并不涉及到和用户之间的交互操作,所以必须参考概要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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