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51testing
发表于 2010-11-11 16:54:54
期待~~~~
Jackc
发表于 2010-11-11 17:25:46
呵呵,怀念白骨精的日子。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2 15:26:22
呵呵,怀念白骨精的日子。
Jackc 发表于 2010-11-11 17:25 http://bbs.51testing.com/images/common/back.gif
{:3_67:}
chenkunlong
发表于 2010-11-15 10:55:56
继续等待默默的新贴~:)
Jackc
发表于 2010-11-15 15:25:17
回复 23# 默默巫
默默,怎么还不更新啊ZZZZ。。。。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15:06
这两天网络有问题,呵~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24:11
三、东施效颦
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
——《庄子 天运》
(一)
我叫东施,越国人,生于浙江一个山青水秀的小村庄苎萝村,这本来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地方,只是出了一个美人西施,我们村就成了越国最出名的美人村。
西施的美,增一分则艳,减一分则淡,清纯中带着娇魅,温柔中合着刚毅,淡妆浓抹,两相宜。男人见了失魂,女人见了丢魄,就连田间的母牛,每次被西施经过,也会被迷得手脚发软,仰天发出一声牛皋,说:“即生牛,何生施”。
每天都有慕名的赏美者接踵而来,我拿着苍蝇拍,坐在村口的茅房前,从每一个生脸孔身上,收走一个铜钱。茅房是村长建的,直接建在了村口,如果要进村,得从这个茅房穿过。我曾经问过村长为什么不直接建一个收费站而要建这么臭熏熏的茅房,村长很神秘地和我说,这是为了避税,收费站需要上缴国家税务,而茅房带有公益性,越王特别下令为了鼓励多建茅房而免征如厕税。村长就是村长,考虑真是周全。
我的岗位是一个肥缺,有很多人羡慕,从每天成百上千的游客身上,私自扣下一文钱,那一个月就可以额外多出三十文钱的收入,一年下来,我就成了村里单身女性当中的小富婆,每次出门,别的姑娘是环佩叮铛响,而我是铜板响叮铛,这种铜板与铜板撞击的声音,总令我眉飞色舞,心情愉悦,我觉得成为越国第一富女指日可待。因此,我一直把村长当成是我的恩客,不对,是恩人。老妈说,恩客只能在家里说,不可外传。 我的家,座落在村里唯一的妓院内,外表不是富丽堂皇,但内在环肥燕瘦,是男人们的温柔乡。不要误会,妓院不是我开的,也不是我妈开的,更加不是我爸开的,他只是妓院的火房工人,每天劈柴砍柴烧开水,空闲的时候,就对着妓院里的姑娘们流口水。
从村口茅房建成的第一天,我就被村长直接任命为茅房房长,当时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把这份工作交给我,村长笑了笑,说:“因为这工作你最胜任,你是游客们第一个见的女人,当他们见过你以后,进村就不会再失望,就算看见母猪,都会觉得赛貂禅。”我相信,西施的美,也有我一份功劳。
我从来没爱过人,也从来没有被人爱,在遇到他之前,我认为钱是我生命的最终伴侣,而遇见他之后,我就决定做一个美人。
他出现的那天,是一个初夏的午后,我刚吃了两个馒头,正打算眯上一会,突然天空就劈下了一道闪电,正中我的脑门,把我的瞌睡虫全都赶跑了,我闻到了头发烧焦的味道,伸手一摸,中间秃了一块,有许多的发灰掉到了我的脸上,我懊恼地两手叉腰,朝着老天骂骂咧咧,而他,突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请问这位烧煤的老公公,苎萝村要往哪里走?”
(二)
我的肉体可以被侮辱,我的灵魂可以被侮辱,但我的性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出生那天起,我就以身为雌性而洋洋得意,老妈因为生了我,才能整天游手好闲吃香喝辣的对老爸颐指气使,我才能从小在整个家族中横着走竖着爬无法无天,谁让我是这个庞大家族新生代中唯一的雌性呢,承担着整个家族繁衍下一代的重任。眼前的这个男子,虽然长得英俊潇洒气宇轩昂,虽然有我最喜欢的剑眉鹰目腿长臀窄,但也一样无法原谅,从他问出这个问题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将家族中最残酷的惩罚施于他身,那就是娶了他,哦,不对,按人的说法,应该是嫁给他。
在电光火石间,我就做出了嫁他的决定,当我开始回答他提问的时候,就调整了自己的身姿,左手成兰花指放在唇边显出女性的柔美,右手随风摆柳随性垂在腰间突出我的水桶的腰身,嘴微微噘起假装娇羞,胸似挺非挺,表情是经典的含笑半步癫,摆好了姿势,我捏着自己的嗓门,娇滴滴地说:“公子,奴家明明是一个弱女子,哪一点像烧煤的老公公,你真坏!”
语还未落,眼前的男子就一脸惊恐,好像看见了洪水猛兽凶神恶煞,一手握刀柄,另一手拔出佩刀,对我暴喝:“你这不男不女的妖怪,敢在本将军面前扭捏作态,识相的就快带本将军去见西施,否则立马确断你的腿。”
这么凶,有个性,我喜欢,难度越大本姑娘就越有兴趣,我对着他抛了一个媚眼,说:“原来是将军大爷,别凶奴家,奴家的心现在好害怕呀,不信的话,你摸摸…”说着,我款款走到男子的面前,伸出五短的手指去摸他的手,他一反手,将我的手反转在我的背上,把刀架在我的脖子窝里,然后声如洪雷,说:“见过丑的,没见过丑成你这样的,你丑就丑吧,还要出来勾引男人,快带我去见西施,我的刀可不长眼哪。”
眼前的刀,对我来说像馒头,用尖牙咬咬就碎了,不过,在心宜的男人面前,女人可不能太强势,我假装害怕地点头,说:“大爷,奴家知道错了,我这就带你去找西施。”
男子松开了我,示意我在前面带路,我一边走,一边揉着被他捏过的手腕,说:“将军,你看,被你捏过的地方,好滑哦~~”
男子脸涨得通红,大声说:“你又来了,我真怀疑这个苎萝村是不是没有男人了,怎么见个男人就成这样子。”
“谁说我们村没有男人了,我们村的男人多得都得论斤卖。”才出茅房,进了村,就听见黄莺般的声音迎我们而来,传说中的西施,怎么会到了村口?她不是应该坐在小溪边浣纱吗?村长说那样子的她是最美的,把江南水乡女子的秀色一展无余,而且可以顺便推销村里的特产——纱,规定她从早五更到晚九更都呆在那不要离开。
我对她说:“西施小姐,什么风把你吹到茅房来了。”
西施脸色一沉想对我假以颜色,却瞥见了我身后的男子,她马上恢复温腕可人的模样,脸上的笑都美得可以掐出水来,我知道,她将是我的情敌,我听见了那悸动的少女心在她的身体里扑腾得像只苍蝇。
她半蹲,对着男子行了礼,说:“原来是范蠡将军大驾光临,五年前一别,今日再见,将军风采更胜往昔啊。”
原来这男子是越国的护国大将军范蠡,是全国待字闺蜜们的最理想夫婿,看来,有得争了,以后的日子,我必须披荆斩剌披星戴月披肝沥胆打败无数怀春少女,然后踩着她们破碎的心,赢得美男归。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37:08
(三)
西施与范蠡,范蠡与西施,英雄与美女,施施然地相偕叙旧,并且谢绝我去给他们端茶倒水借机偷听的行为,看着他们的背影,是那么地和谐,那么的相配,于是我决定要棒打鸳鸯,拆散这一对互相衷情的男女。如果人间全是英雄美人的佳话,那何来悲剧,何来凄凉,何来叹息,何来流传千古,越想,顿时觉得自己伟大起来。
欣欣然地回家,老妈看见我,尖叫着扑过来,说:“女儿,去看守茅房怎么烧得灰不溜秋地回来,瞧你那美丽的小脸蛋,都是灰哟。”
我朝着老妈抱怨,说:“妈呀,今天真倒霉,我刚想睡午觉,就被闪电和雷劈了个正着,平常也没干啥坏事啊,也就昨天刚偷吃了李四家的老母鸡,前天不告而取了老钱头家的一两银子,但这也不能怪我,对吧?偷东西是我们家族的本能。”
老妈听着听着,居然开始泪流满面,颤抖地伸出手,摸着我秃秃的脑袋,整理着我破烂的衣衫,然后惊喜成状,扭头对着坐在门口抽大烟的老爸,激动地说:“孩他爸,女儿被雷劈了,我们等了这么久,她终于被雷劈了,太好了。”
老爸马上放下烟斗,飞奔过来,用力地抱着我,老泪纵横,捧着我的脸,说:“女儿,这雷劈得好,你终于成年了,女儿。”
我推开他们俩,满脸疑惑地问:“我被雷劈,你们俩怎么像是捡到了金元宝一样高兴?我被雷劈唉,很痛的唉,有你们这样的亲爸妈吗。”
他们俩相视而笑,把我拉进门,亲自给我洗澡,还拿出一套大红色的衣裳,强迫我穿上。一切妥当,老妈老爸又郑重地上香向先祖祷告,最后,才把在雾里云里飞得不知东南西北的我,按在椅子上,告诉我原委。
老妈说:“女儿,所有的妖精如果想成仙,都会经历三次天劫,修炼成人后一百年,要经历第一次天劫——雷劈,如果能活命,就成为了一个成年的妖,不仅意味着法力的提升,而且还拥有妖的生育能力,生下来的宝宝,就不需要修炼成人而直接可以变成人形,女儿,你今天 就顺利地躲过了第一次天劫,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我们整个家族就等着你来添丁,你可是唯一的母老鼠,所有的公老鼠都在等着你跟你交配,有一千多只呢,幸福吧。”
什么?!交配?还没作出啥反映,门外就传来西施震惊的震惊声音:“东施,你要和谁交配哇!”
老妈和老爸脸色一变,刚才两人太激动,都忘了关门,两人马上闭嘴,示意我也保密。我当然会保密,要是让西施知道我是一只老鼠精,她非拿老鼠药喂我不可,我可不想一出门就人人喊打。
西施春风满面的脸,很快就从屏风处转了过来,蹦蹦跳跳地拉着我的手,把她可爱的小脑袋在我身上磨来磨去,以我这十八年来对她的了解,铁定是有好事,而且是天大的好事。
果然,我的父母出去后,西施高兴地说:“东施,我要出嫁了,为我高兴吧!今天 早上收到范将军的飞鸽传书,他说要来带我走,我就知道他来实现五年前的承诺来了。”
我问她:“你说五年前答应娶你的那个黑小子就是范将军?”
她欣喜地点头,脚步在地上轻盈地走来走去,就像一只轻巧起飞的蝴蝶。她说:“五年前,他还是将军之子,将我从野猪的嘴里救了下来,并和我订下婚约,五年后,他功成名就,要把我接到都城,共结连理,东施,以后我们就不能常常见面了,我会舍不得你的。”
我看着她高兴的脸,心里想,我会舍不得你,更舍不得那英俊的范将军,矛盾中,一个念头突然涌上心头,要不要趁他们没结婚,我去生米煮成熟饭?
(四)
夜深了,太阳抱着月亮睡觉,星星们都得去为他们的罗帐点灯,于是,人间一片漆黑,这样的阴天阴阴的夜,我要成为范蠡新娘,不要骂我没义气,抢朋友的未来老公,我只打算做小妾,让西施做正房。
我拿着一件紫色的肚兜在镜子前比划了半天,最后深吸一口气,脱下了身上粗布衣衫,穿上了它,不过,肚兜上用来系腰的绳子实在太短了,我两只手别在后面费了老半天的劲,怎么也系不起来,懊恼地脱下来,把肚兜摊在桌子上,拿了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长度:一米。果然是偏短了,老妈忘记我的腰身是一米五,我找了条绳子接上去,总算顺利地打扮妥当。
临出发的时候,再去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美色,上身穿着紫色的肚兜,下身穿着紧身的夜行衣,我觉得自己充满了爱的诱惑,范蠡见了肯定会鼻血横流迫不及待地扑上来。于是,自信满满地出门,悄悄地潜去范蠡住的阿旺旅馆。
他住的是三楼第二个房间,那里还有着昏暗的灯光,我不能从正门进,怕被看门的店小二垂涎纠缠脱不了身,只好沿着窗户往上爬。爬到了他的窗户边,小心地打开糊着腊纸的窗门,正想掀开布帘往里跳,却看见帘子上从里往外映着两个人影,一个纤长而柔美,一个伟岸而高大,我停住了手,疑惑着想,难道西施察觉了我的企图,早我一步跑来献身?
驻耳倾听,听到了满室风雨。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范蠡,我不要。”这是西施的声音,有着从未有过的激动。
范蠡的影子与西施的影子重叠,看来他抱住了她,他说:“西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越国已经亡国了,我们都是亡国奴,如果你不去承担起拯救国家的重任,不仅国家衰败,连我们的亲人都会被吴王夫差的铁蹄践踏,我今天过来的路上,看到吴国的军队离这里只有二十里远,不出三日,苎萝村也将被蹂躏。”
西施哭泣着说:“为什么国家的兴亡要我一个小女子去承担,要我以色侍人,去服侍吴王夫差,我宁愿一死,范蠡,我宁愿和你一起拿起武器,与敌人奋战至死。”
范蠡说:“西施,我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越王正在吴国受苦,我又岂可丢下他而与你儿女情长,何况,你愿意死,我愿意死,但你的家人,我的家人,还有这么多的村民,都要陪我们一起死,为了他们,你也要听话去吴国啊。”
西施拼命地摇头,她推开范蠡,退到窗边,对着他吼:“要我去吴国,我就死给你看!”然后,她就直冲着我而来,带着强大的冲力,压在我的身上,掉到了地上。
歹命哟!我的腰都要断了,一口血涌到了喉咙口,吐了出来,铁定有内伤了。身上的的西施坐起,看见我,惊讶地说:“东施,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来交配的…”转想又住嘴,改说:“我是来看阿旺家的狗交配的,他家的公狗今天配种,我来看看热闹。”
西施整个人站了起来,她的脸上泪犹未干,但在打量了我半天以后,不顾形象哈哈狂笑,笑弯了腰,指着我说:“我看来找阿旺家狗狗交配的是你吧?哈哈,怎么穿成这样,东施,像个花痴,哈哈~~~。”
我捂着胸口站起来,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对我这个刚救了她小命的恩人毫不掩饰地嘲笑,气得我想掐断她的小脖子。不过我看到了范蠡从门口冲了过来,马上装成温柔淑女,理了理头发,又拉低了肚兜的领口,让酥胸半露,微笑着迎着他而去。谁知,他却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快速地从我身旁走过,焦急地抱住西施,确认着她有没有事情。
那对相拥的恋人,影子合成了一个,留我在他们的身后神伤,如果一个男人心里没有我,不管我如何费尽心思打扮,在他眼里,都是无视的,我的生或死,对他来说,都是无足轻重的,我的存在或消失,不会在他心里激起一点点涟漪。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39:51
(五)
我失恋了,正确的说是单恋失败,漆黑的夜里,我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唱起了一首忧伤的歌:“东施苍苍,西施为霜,有位美男,有水一方,东施从之,他阻且长,西施求之,他笑在水中央。”凄凉的歌声感动得自己热泪盈眶,上天虽然没有赐给我绝世的容颜,但给了我一副夜莺的喉咙,连路边的青蛙也集体探出它们的小脑袋,随着我的歌声上下摇晃。这不,一只全身长满脓包的癞蛤蟆向我这爬了过来,它费劲地爬着,整个肥肥的身体拜倒在我的紧身夜行裤下,对我说:“求你了,别唱了,我们都快吐得晕过去了,真是太难听太难听,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难听的歌声…哇哇哇~~~”说着,它又吐了,那些呕吐物弄脏了我的鞋,都是些未曾消化的虫子,有一些还会蠕动…
不懂欣赏的青蛙们,哪一天,我会放蛇咬你们,咬断你们的尾巴,炒成一盘菜。心里狠狠地诅咒着这群还在吐的蛙们,回到了家。爸爸和妈妈屋里的油灯早已经暗掉了,但我却听见家里四处传来嘈杂的低频声,就像,像,很多老鼠聚在一起的声音,吱...吱...我拿出身上的火熠子,点燃...映入我眼帘的,是无数的公老鼠,都堆在我的床上,把下身的毛脱得一根不剩,兴奋着它们尖尖的脸...
它们看到我,全都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朝着我扑过来,一只挤压着另一只,都想抢在第一个,我听见它们说:“东施,我要和你困觉,我要和你交配,我要为你精尽鼠亡。”我吓得尖叫了起来,转身往外狂奔,出了家门,把大门紧紧地关上,禁止疯狂的公鼠们跑出来。
“东施,你在干嘛?”又是西施,在我最狼狈的时候,偏偏还要被情敌看到。我一边费力地堵着门,一边对她说:“我在修门,你来找我干嘛?”
“有半夜修门的吗?还是穿着肚兜修,你这个丑女真是行事怪异。”天,是范蠡声音,他也来了吗?
我转了个身,看见了一对璧人手拉着手,站在我的面前。我用背抵着门,假笑着说: “因为天太热了嘛,穿少一点凉快,范将军,你怎么会来这里?”
西施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已经决定去吴国,你是我最好的姐妹,陪我一起去,好不好?可以帮我传消息,还能解解我的乡愁。”
去吴国,那不就是背井离乡?而且还是深入敌后,哪有在家里快乐。我拼命地摇头,说:“我不去,我的小命可经不起折腾。”
西施眼泪汪汪地看着我,那眼神,楚楚可怜,哽咽地说:“东施,你忍心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飘泊在吴国吗?你不想想,我们五岁那年,谁把你从冰冷的河里捞上岸,六岁那年,谁帮你赶跑说你丑的男孩子,还有…”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我跟你去就是。”西施罗嗦起来,可以把我的耳朵磨出老茧来,惹不起,我从了还不行吗?
范蠡听我答应,欣喜地过来拉我的手,说:“太好了,越国有你这样的臣民,是越国之福。”
我看着他温暖的大手,眼睛都直了,他握着我的手,他握着我的手,一兴奋,口水叭地掉了下来,哗哗地流着。范蠡吓得想抽回手,却被我牢牢地抓住,他拼命地往回拉,我整个人被拉得离开了背后的门,于是,里面的老鼠们全都冲了出来,把我和范蠡扑倒,一层一层地叠了起来。
鼠堆里,最底下的是范蠡,接着是我,我无比幸福地趴在他的胸上,顺势想亲他一口,结果他哇地,狂吐了一口,喷了我一脸的秽物。
我要多倒霉,都会一个晚上被从头吐到脚?
(六)
收拾着我的小包袱,与西施坐上一头黄牛拉的车,任由范蠡牵引着我们走向吴国的疆土。三天四夜后,吴国的都城阖闾大城,因为西施的到来,而沸腾。我们的马车,被想一睹美色的人们团团围住,每一个人,伸长了脖子,他们的眼神眼不得把牛车的布帘烧成灰烬。
范蠡盯瞩我们不要让人看见,乖乖地呆在牛车里不要乱动,可我,我是一只老鼠,好奇的天性在我的每一根骨头里上窜下跳,外面如此热闹,怎么可以错过?我悄悄地掀起帘子的一角,想一窥外面的全貌,可一阵狂风,恰在此时起,顺着我那一角,卷开我面前的窗帘,让我整张脸,暴露无余,外面那一张张热血澎湃无比期待的脸,瞬间冻结,然后人群中不知谁爆发了一声:“丑啊,好丑啊,西施怎么丑得这么惊天动地!”
至于嘛?我努力地向他们微笑,把自己最美的侧面对着人群,然后脖子拉长,头抬至四十五度角,挥手对他们说:“吴国的人民,你们好吗?”所有的人,脸色大变,然后四散逃窜,短短一眨眼间,外面空空如也,除了一只背着一片树叶不紧不慢爬过的蜗牛,只剩我们三个人和一头拉车的老黄牛。
范蠡气急败坏地对我说:“你看,人都被你吓跑了,叫你不要出来,真不听话。”
我摊开手,笑嘻嘻地说:“这不挺好的吗?没有人挡我们的路,可以有一条宽敞的大街随便我们横行,范郎,你应该感谢我。”
范蠡气极,语气败坏地冲到我面前喊:“不准叫我范郎,谁是你的情郎。”
我说:“你觉得范郎不好听么?那改叫范桶,如何?”
范蠡忍不住伸出大手,捏起我的脖子,因为生气,脸极红。
“这就是你要献给朕的西施?勾践,你耍朕吗?”很陌生的声音,在我们的面前,威严地说着。 我抬眼看,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身肌肉的男子,他的身边,躬着一个瘦小的男人,一脸的卑微。
范蠡一见他俩,马上跪拜在地,说:“罪臣参见吴王,参见勾践大人。”
勾践指着我,手指都抖着,说:“这个长得鼠头鼠脸的女人,就是你口中的绝世美女吗?范将军。”
范蠡站起身,掀开牛车的车门,西施从里面,慢慢地踱出,她一出来,天地为之色变,所有的男人,都被她的美震惊,屏住了他们粗壮的呼吸声,好像怕太响的声音,会惊动这位偶尔降落人间的仙女,刚才消失的人群,又在一眨眼间,全都聚集在牛车前,西施的眼扫过他们,他们便酥软成一团,一脸满足地晕了过去。
吴王满眼放光,大声说:“西施真乃人间绝色也,朕得之,三生有幸,传朕口谕,封西施为西夫人,今晚大婚,举国为朕庆贺。”
晚,吴国的皇宫,灯火辉煌,酒才过一巡,吴王便要洞房,西施已经脱得精光,洗漱一新,全红绸裹身,放在了君王的床上。今夜,她便是万千宠爱集一身,此后,更会是笑看吴国后宫。
我站在洞房外,旁边站着的是范蠡,我们亲自把西施送进了那道门,然后又亲眼看见吴王进去,最后,看着喜烛在窗纸上摇晃,衣物乱飞的影子在外面清晰可见。
我听见身边的人,跪在了地上,像个孩子般啜泣,一个刚强的男人,用眼泪祭奠着心中的爱情,如果可以选,也许他宁愿战死沙场,没有国家君臣的牵挂,用白骨陪爱人到老,也不愿亲手送心爱的人进别人怀抱。我蹲下身,抱着他,拍着他的背,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安慰他。
范蠡把头闷进我的腿上,不让哭泣的声音惊起任何一只夜晚的生灵,我摸着他的头发,对他说:“范桶,你再哭,我就要亲你了。”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42:19
(七)
吴王,夫差,一个野心勃勃的君王,曾想着征服南方统一中原,但在遇见西施后,他只想着征服这个女人。自古红颜祸国,非红颜错,非君王错,只因君主也是一俗世的男子,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从此化为绕指柔,如此而已。
当我成为西施的侍女,天天看见她与吴王的你侬我侬,成双成对,而且吴王因为经常赖在西夫人寝宫,而疏于政事。我就对日夜守着宫门的侍卫范蠡感叹了上面的这段话。范蠡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对我的话毫不理睬。我想,那天晚上的眼泪是这个男人唯一脆弱的表现,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笑过,也极少说话,不发火,不发怒,不管我如何挑逗他,他永远都一副当我是老鼠屎的表情。他不理我,我仍然整天在他面前絮絮叨叨,不是告诉他李宫女的母猫生了三胞胎,就是和他说王太监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又放了一个臭屁,肯定中饭吃了很多大蒜。偶尔,我隐约可以见到他的嘴角,会有一丝丝的微笑,不过,很快就不见了。
这一天,吴王带着西施出去狩猎,带上我俩同行,西施与我同坐马车,男人骑马。 这是西施婚后,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挨着她,她变漂亮了,皮肤外白内红,樱唇艳红而饱满,向上微微翘起,还有,她的风情,去除了少女的羞涩,兑变成盛开的花朵,像夏天的蝴蝶一般绽放的西施,有哪个男人会不落入她的秋波之中。
我嘻嘻地看着她,说:“西施,吴王对你可真是很好啊,真是让人羡慕。”
西施把眼帘半盖,她把头轻靠在我的肩上,说:“东施,你知道吗,以色侍人,终不长久,何况还有家仇国恨,哪会快乐起来。我只想着早日让吴国衰败,越王发奋图强复国,然后回到故乡,再多的荣华富贵享受,抵不过溪边浣纱的喜悦。”
我伸出手,摸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和范将军会一直陪着你的,你不是一个人。”
西施抬起了头,她盯着我,说:“东施,你说,等任务完成以后,范蠡他还会要我吗?他还会要我吗?你告诉我。”
我一时说不出话,过了一会才回答:“他肯定会要你的,你是因为他才答应来吴国,不管从情从理从义上,他绝不可能丢下你,何况,他爱着你啊,西施。”说着,我心里在想,也许将来是我做大老婆,换成西施做小老婆吧,想着,美得从里往外乐开了花,嘿嘿地傻笑着。
到了狩猎场,西施与吴王同骑一匹马,拿着弓箭四处驰聘,范蠡跟在他们的身后,我端着水果盆,留在营地等着他们回来。本来晴朗的天,居然很快就起了满天的风沙,这股风里,含着很重的妖气,不是寻常的风,不妙,我马上腾身一跃,往高空处眺望,这些风沙并非尘土,而是很多的毛,灰色的毛,就只在猎场里面盘旋,分时是冲着里面的某个人来的。西施和范蠡会不会有危险?心里很着急,我决定快速地飞到他们身边。
用人的面目不太方便,我变回了老鼠的模样,往妖气团里俯冲,伸长着鼠族特有的鼻子,循着他们两个人的味道前去,很快,我找到了他们,还好,都无恙。他们在一颗大树的底下停驻,范蠡抽出了刀,警惕地看着四周。
我悄悄躲在西施的身边,看到在灰色的风沙里,伸出一只巨大的爪子,往西施肩抓过来,妖怪,敢在我东施姑娘面前伤人,活得不耐烦了,我张大了嘴,整个鼠身飞了起来,跃上西施的肩头,狠狠地咬住了那只爪子,那爪子吃痛,缩了回来。可是,一把大刀,在我咬那爪子的稍后,快速地砍在了我身上,我惊呼着往旁闪躲,还是被砍中了身体,腰差点被砍成两断,受伤的痛,我发出了嚎叫,把刀一口咬断,扑向刀的主人,伤我者,纳命来,只是,我看到了那张脸,范蠡的脸,猛地收起尖牙,停住身体,鲜血,从腰间泊泊流出,鼠肠流露在外,我掉落到了地上,奄奄一息。
抬起头,看见范蠡又从别的士兵那抽过大刀,恶狠狠地对我说:“你这只恶鼠,敢伤西夫人,该死。”
我用前爪,快速地把肚肠塞回肚子里,然后捂着伤口,从他们面前消失。
不知为什么,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血与泪,在我爬过的地上,落了一地。
(八)
我想,我就要死了,我提着最后一口气,慢慢地爬回了皇宫,藏进西施寝宫屋顶的梁上,这里,很冷,但至少可以再见范蠡一眼。
等待像是几百年那么长,一秒一秒地熬过,范桶怎么还没有来?终于,黄昏日落,西施与吴王在门口道别,范蠡站在平常守卫的位置,他们的脸上,都有着笑。我不见了,他们可有挂念?在他的心里,即便只念过我一秒,我便甘心了。
远远地看着他,生命在流逝,我仰面躺在梁木上,想着若干年后,他们打扫横梁的时候,也许会发现一具干的鼠尸,然后一甩手,嫌恶心似地丢进垃圾桶,我连块坟地都没有,唉,可惜没有为苎萝村的鼠族生下一男半女,爸妈会怪我不孝吧。
底下突然传来范蠡的声音,他对西施说:“西夫人,东施姑娘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请准许属下再去猎场寻找,我怕她会遇到什么危险。”
西施说:“刚才我们以为她自己回了皇宫,但现在看来是没有,我也很担心她,你赶快去吧。”
他在担心我,他在担心我,我的鼠心雀跃,活力重新回到了身体里,我要活下去,我费力地起身,张开尖牙,咬断自己身上的鼠毛,用牙齿一口一口地缝在伤口上,一点也不痛,完全不痛,我微笑着,不停地用鼠毛缝着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我一定要活下去。
深夜,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躺进被窝,释放出修炼了两百年的元神,前一百年修炼成人,后一百年修炼成成年的妖,元神在身体四周运转疗伤,每一次释放元神,都会损伤五十年的功力,不过,至少我活过来了。
当我全神贯注地用功,门却被推开,是范蠡。他奔跑着,气喘着,从外冲了进来,我不出声,把头缩进被子里,想让他以为我不在房间,不想让他看见我受伤的样子。他却点燃了灯,很快就看见了床上被子的突起,他掀开了被子,然后,我们面对着面,眼对着眼。
他很愤怒,那眼里的怒火都快把我烧成烤乳鼠了,我努力地笑,说:“范桶,你半夜闯到我的房间,是不是想和我一起睡觉啊!”我想,按平常,他应该会揪住我的衣服,对着我大骂一顿。
但是,下一秒,他把我整个人紧紧地抱住,在我耳边说:“我以为你死了,东施,我回去猎场再次找你,看到很多的地方都有血迹,我以为你死了,看到你还活着,东施,你还活着。”他有些语无伦次,到最后什么也不说,就只是抱着我。
我居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平常他骂我,我就调戏他,他不理我,我就挑逗他,他凶我,我便摸他,而今天,他主动抱着我,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是悲伤还是喜悦的感觉,让我突然在他的怀里,嚎啕大哭。
此刻,便是马上死了,我也心甘。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5 16:45:12
(九)
子夜与二更交替,皇宫守夜人的脚步声从门外的小径匆匆走过,范蠡走了,双肩还留着他的温度,鼻尖残留着他的味道,只是心,从幸福的顶端掉在了伤心的谷底,因为他走前的一个答案。
我问他:“你这么在意我的生死,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一点点,有没有?”
他放开了抱我的手,眼睛从我的脸移向他方,他说:“东施,你是西施的姐妹,所以也是我的姐妹,她在乎你的生死,所以我也在乎你的生死。”
心好像被刀刺过,我拉着他的手,仰头企望着他,说:“一点点的一点点也没有吗?因为我长得丑吗?”
范蠡叹了一口气,他掰开我的手,转身走向门口,手拉开了门把,停止,半侧身,扭头看着我,说:“东施,我不是你等的那个良人,不要对我抱有任何希望,睡吧。”
睡吧,可是我哪睡得着,腰间的伤口,疼痛一阵比一阵剧烈,像是把心的伤也加诸于上,加倍地疼,我从床上爬起,拿起桌子上的烛火,站在铜镜面前,里面的女子,小小的眼,尖尖的嘴,还有大大的耳朵,丑不是我的错,而是我的原罪。
我对着镜子,说:“如果我拥有美貌和权力,你还会离开我吗?”
“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的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佛曰:那只是昙花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低低的吟诵,似一股清风从我心间拂过,我往后看,一只灰色的硕鼠,蹲在地上,微笑着看我。
它褪去了全身的灰毛,变成一个年青的男子,有着不凡的气度,他朝着我躬了一下身,单手放在胸前,说:“久闻越国的东施艳冠天下鼠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让小王代表吴国的鼠族欢迎您的到来。”
我听爸妈说,吴国的鼠王英俊潇洒,而且世代是鼠妖界的神医家族,其医术独冠天下,可起死回生,去腐生肌,是天下鼠女人恨嫁的对象。我问他:“莫非你就是吴国鼠王松果?”
他点点头,突然从背后拿出一大捧菊花,扑通地跪在我的面前,拉着我的手,热切地说:“东施,你可愿意做我的王妃?其实从你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观察着你,你那绝世的丰姿,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鼠心。”
我连忙抽回自己的手,拼命地摇头,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会嫁给其他人。”
松果站起来,说:“东施,他不喜欢你,别忘了,今天在猎场,他可是重伤你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想了一下,恍然,说:“猎场的妖怪,就是你,对吧?为什么要伤害西施。”
松果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在他的心里,谁才是最重要的。”
我头一歪,气呼呼地说:“那是因为他不知道那只老鼠就是我。”
松果的眼神,有着无可奈何的怜悯,他说:“就算他知道老鼠是你,他就不会伤你吗?”
他的问题,我不敢给出答案,因为知道答案会是什么。我走到门前,把门打开,对他说:“我要睡了,你请回吧。”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走了。
我整个人都塌了,驼着背走到床边,掀开被子,却看见被子里躺着无数的鼠辈,硕鼠,松鼠,沙鼠,苍鼠,在床的最里面,还有一只黄鼠狼,它努力地大尾巴夹起来,装成普通老鼠的样子。
我把被子一扔,说:“你们在我的床上干嘛?”
一只土拨鼠,从鼠群从奋勇跳出来,捧了一堆莴苣,朝着我叫:“嫁给我,美丽的东施,我要把世上所有的莴苣都献给你。”
其他的鼠也唯恐落后,全都压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腰,哎哟,裂开了。
(十)
此后,十年,我守着他,他守着西施,时间一晃而过。鼠王松果一直单身,他说也许他比不上范蠡,但肯定比得过时间,当我仰望着的人,从世间消失,总会有回头看他的时候,和他有着同样打算的鼠辈很多,鼠妖界甚至开了一个赌盘,鼠国的第一美女东施,究竟会鼠落谁家,而赢面最大的,居然是黄鼠狼,鼠妖们都在传东施姑娘喜欢重口味,黄鼠狼的屁够有味,肯定是继范蠡最佳新郎人选。
爸爸妈妈屡次托来口信,要我早点为家族开枝散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鼠女的青春虽然很漫长,但岁月漫漫,他们俩老没有小鼠可以玩,实在太孤单,最后一次托口信,妈妈甚至带有威胁的口吻说,如果我再不找只公鼠交配生子,她就吃老鼠药自尽。
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西施寝宫端茶倒水,空闲时,就拿起苍蝇拍在宫门口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就如当年当茅房房长的那般。范蠡站在我的身边,十年如一日地忠心守门,有时,我真怀疑他上一辈子是不是狗,怎么能把门看得这么牢呢?偶尔,我摸摸他,他也不闪躲,只是会警告我,男女授受不亲,让我注意女子的分寸。我心里想,男女授受不亲,又没说人兽要授受不亲,所以继续摸如故,我摸,所以我快乐。何况,我们相聚的日子已经望得到头了,吴国将亡,越王必兴,他与西施,双宿双飞,便是我真正放弃之时。我只想看着他们平安无事地功成身退。
吴王在西施的温柔乡里越陷越深,十年不理政事,奸官当道,贤臣被诛杀。有一个大臣叫伍子胥,他天天在西施门前叫骂,说古有妹喜妲已褒姒误国,今有西子狼子野心,吴国必亡,后来被另一个大臣伯嚭逼得自刎,他死前把眼珠挖出,挂在吴越交界之处的重镇吴京之上,说要眼睁睁地看着越国的军队入侵吴国。吴王听说了这件事,气得三天没吃饭,派人把他的眼珠剁成了肉酱,吃了下去。
每天都会送新鲜蔬菜在我门口的土拨鼠告诉我,吴国的田地越来越荒凉,他每天都要走很远很远才能采到蔬菜,然后再飞奔回皇宫,送到我的面前。十年过去,他越走越远,每日不停地在奔跑,居然练成了日行千里的腿功,鼠族的江湖志里为此还记载上了两句话:“一鼠红尘东施笑,无人知是莴苣来。”
这一天,一样的清风明月,一样的万里无云,但从早晨起床,我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总觉得今天会发生些什么,心里一阵又一阵的烦燥,于是,频繁地蹲茅房,缓解这种不安的感觉。
正当我努力地蹲啊,蹲啊,门突然被外力踹飞,整扇门带着巨大的冲力,直接把我拍进了茅坑,我臭得差点晕了过去,屁股没出屎,倒是嘴里被塞进了很多,哪个混蛋干这种缺德事!?
我想把脑袋顶飞门板爬出茅坑,谁知一股巨大的压力,压住了门板,从上方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东施,东施,你在哪里?大事不好了。”
我嘴里塞满了屎,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门板松开了,松果的头冒在我的上方,他捏着鼻子,把我捞出来,惊讶地问:“东施,你怎么在吃屎?”
我把屎全喷他脸上,然后气得大叫:“你才吃屎哩,你全家都吃屎,还不吃人屎,净吃狗屎!踢门那么用力干嘛,我被门板压进了茅坑。鼠他娘的,怎么这么晦气。”边说,边往外走,打算换一身干净的衣衫。
但松果紧紧地抓住我,他说:“东施,越国已经攻到了皇宫门口,很快就会冲进宫里,我们赶紧逃吧,刀剑可不长眼哪。”
我呆着,然后开始跑起来,松果在后面跟着,他知道,我肯定去找范蠡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我要把他和西施送出皇宫,送回越国,然后,再见。
(十一)
西施的寝宫,范蠡正在把西施扶上马,他看到我满头大汗地跑来,指着边上的另一匹马,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收到越王的消息,要我们赶紧到宫外的大营集合,快上马,跟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抱着西施的腰,多想上面的那个人是我,认命地费力去爬空着的马,谁知那马拼命地昂起它的头,不停地朝我嘶鸣:“死老鼠,我宁为马碎,不为鼠骑,你快滚开。”我走到马头前,龇牙咧嘴,对着它的耳朵说:“再吵,我把你四只马蹄咬下来红烧烧吃,乖乖听话,就找一匹漂亮的公马陪陪你。”
那马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把巨大的马嘴凑到我的耳朵,它也尽量低了声音说:“我要母马,如何?”
我低下头,认真地看了一下它的下腹部,惊讶地说:“你确定要母马?”
马嘿嘿地笑着,俯下了身子,温顺地让我骑上去。
范蠡和西施已经跑到了前面,他停驻回头,朝着我跑:“东施,不要告诉我你连匹母马都驯服不了,快跟上来,丢了我可不管你。”
我哦了一声,驾马追了上去。
三人两马,从小路出了皇宫,身后是峰火连天。
越国大本营,越王帐内,以往瘦小的勾践,如今意气风发,高居王者之座,身后是虎皮镇威,他一一把我们三人扶起,双眼含泪,说:“有你们三人,才有我勾践的今天,如今吴国已得,天下指日可待,本王的天下,也是你们的天下。”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头伸得很长,像一只老鹰,明显言不由衷。可是范蠡和西施却没看出来,他们又跪拜在越王脚下,感动不已。
第三天,吴国的皇宫已经被灭,吴王自刎,全体将士庆功,女子不掺活男人们的事,我与西施回各自的营帐睡觉,范蠡陪着越王饮酒。
我睡不着,今晚,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我变回一只老鼠,偷偷地蹲到了范蠡的身边,看着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杯光酒影,举手投足一个大笑一个皱眉,全都要印进我的脑子里。
半夜,越王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范蠡赶紧扶着他。勾践一路出了帐门,两个男人步伐轻飘,一直朝着西施营帐的方向走去。最后,勾践真的在西施门前停下,他嘿嘿笑着,拍着范蠡的肩,说:“让我朝思暮想的西美人,终于到我的手上,范将军,你帮我在门口把风啊。”
勾践掀开门帘,进去,而范蠡全身僵硬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里面传来了西施的惊呼,范蠡的两只手,握成了拳头,紧紧地,血脉都突了出来。我在他的身边,很想对他说快冲进去,而且我也认为他会冲进去,可是,西施的叫声越来越响,他却仍然一动不动。
可恶,他不去,我去!反正我老鼠的模样又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我跑了进去,看见西施的衣服已被脱得仅留亵衣,洁白的肉体在发抖。我后腿一蹬,朝着勾践的屁股就狂咬了一口,他吃痛,回头,抽出刀朝我砍过来,我一口就把刀咬断了。他一脸的惶堂,对着门口大叫:“有刺客,有刺客,快来护驾。”
范蠡是第一个冲进来的,随后又冲进很多士兵。我故意避开范蠡,用全身的功力与其他人对打,凡人,不是我的对手,很快就没人敢再向前,以我的中心,围了一个大圈,不敢再轻举妄动。范蠡提刀贴身保护着勾践,与西施一起呆得稍远。
我喘了一口气,正想横扫圈子上的士兵,却在眼角的余光,看见西施拿起了一把刀,朝着范蠡的背,愤怒地砍去。
不要!我从圈子的中心,腾飞,极快地飞跃,咬住了西施的刀,她的刀断成了两截。还好,我赶得及。只是,在我松一口气的时候,一股冰冷的感觉,从后背贯穿了我的前胸,中间,穿过了我的心,我看见穿出来的刀尖上,刻着两个字:范蠡。
我掉在了地上,几乎无法呼吸。范蠡抱住西施,说:“这只恶鼠没有伤到你吧?”西施朝着范蠡吐了一口唾沫,把手上的半把残刀狠狠地插进自己的胸口,说:“范蠡,你真不是东西,我真后悔,当初在阿旺旅馆没有死成。”
我知道,我马上就要死了,只是没想到,西施与我同行。
(十二)
“东施,东施,你醒醒。”松果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他跟来阴间了吗?我从黑暗中清醒,睁开了眼,看见的是很多鼠头鼠脑。松果的手抱着我,土拨鼠见我醒来,赶紧递上了新鲜的芹菜,它不好意思地说:“没找到莴苣,你凑活着吃吧。”
我拿过芹菜,不忍他失望,张开嘴想吃,结果从心里涌出了一股热流,血从嘴里狂喷而出。松果拿过一块毛巾,不停地帮我抹去血迹,血还是不停地从嘴角流下,他怎么抹也抹不完,他一边抹着,眼泪掉了下来。我抢过他手里的毛巾,塞住自己的嘴,然后伸手擦去他的眼泪,抱着他。
松果紧紧地抱着我,说:“枉我称为神医,却救不了心爱的人,为什么,为什么你的伤偏偏是在心的正当中,只要偏一点点,偏一点点,我就可以救你。东施,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一定会尽可能地延长你的生命。”
运功,暂时压住了心的伤口,我把毛巾吐出来,看着松果,说:“松果,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我这一生,虽然不长,但我爱过,也被爱过,这就够了,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松果说:“什么事情,你说,我一定答应你。”
我微笑着,说:“我想去看他最后一眼,想确定他过得好不好,想和他说一声再见,我希望你能用我的元神最后的所有,给我几天像以前一样正常行走,正常飞跃的身体,好吗?”
“不行!”床边围着的所有鼠辈们都异口同声,群情激愤。松果双手握成拳头,恶狠狠地说:“那种男人,他杀了你,你还要去看他,如果你耗尽了元神最后的精力,马上就会死,为了那种男人,值得吗?”
我轻轻地拍着松果的手,说:“有一个道理,我快死的时候终于想通了,以前,我总想着为什么范蠡不爱我,是不是因为我丑,是不是因为我不够好,是不是因为我比西施晚遇见他五年,所以不管我如何主动追求,始终无法打动他,不能从他那得到任何的回应。为此,在很多个晚上,我伤心难过痛哭流泪,恨过爸妈没给我美丽的容颜,更恨过范蠡的铁石心肠,可在我的身体完全沉睡以后,我却认真地回顾了一下我的这一生,如果没有经历过这种怨和憎,没有经历过爱别离,没有经历过求不得,那人生一样是不完整的啊。爱了就全身心地去爱,不计较得失,不想着收获,这样子才能真正享受到爱的快乐。松果,我把这个感悟,也送给你。”
第二天,吴国的鼠们一直送我到吴京,那个曾经挂过伍子胥眼珠的地方,再远,就是越国的疆土了。走了很远,回头,看见他们仍然呆在原来的地方,目送着我。我叹了一口气,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我不喜欢。
松果说,我晕了整整一年,西施当时就死了,但没对外界公开过消息,随后,范蠡向越王请辞,归隐山林。杭州,西子湖畔,孤山脚下,一个叫陶朱公的人就是他。
西子湖畔,他在怀念西施吧,长途跋山涉水,站在断桥边已经月星满天,他已经入眠了吧?东施与范蠡的重逢就放到明天吧,今夜,就让我做回一只小老鼠,和他同眠。
孤山脚下,白墙黑瓦,红花绿柳掩映其间,我悄悄地钻进了他的房间,油灯昏暗,他仍未睡,一年未见,须发皆白,一个人喝着一壶酒,自斟自饮。环顾四周,满屋皆是西施的画像,或站立,或蹲坐,或笑,或愁,或浣纱,或弹琴,千姿百态。饮了很久,他终于摇摇晃晃地上床,我钻进了他的床底,闻着他的气息。
一会,他开始叫起了西施的名字,我一次一次地数着,一共八十下。
停止了对西施的呼叫,他的鼾声响了起来,我听见了他越来越均匀而低沉的呼吸,我也闭上了眼,进入了半晕睡状态。
“东施。”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地清醒,是谁在叫我?
“东施,李宫女养的母猫又生了三只小猫,你快来看啊。”这不是…这不是在吴国皇宫,我对范蠡聊的皇宫八卦吗?
“东施,王太监的屁真的好臭!”又一句,天!我从床底钻了出来 ,爬到了范蠡的身边。他仍在睡,睡得很香,是我的幻觉吗?
“东施,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这一句话,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
一整夜,他叫了东施一整夜,整整八百次,我趴在他的胸口,眼泪不停地掉下来,原来我早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天方鱼白,他起床离开, 我呆在了他的床底,在床底的地上,挖了一个坑,躺了进去,上面用土封好,这就是我最后的归宿。
(完)
Jackc
发表于 2010-11-15 17:21:44
绕好大一个弯子……虽然看开头就知道结局,还是看完了,不错,能写这么多字:)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01:57
东施很可怜,昨晚看完下面这个故事,我老泪纵横啊~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04:37
四、登徒子之死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登徒子好色赋》
(一)
从二十岁起,我就天天诅咒着他,希望哪天他出门,踩到一堆鸡屎,然后摔得脸朝下,嘴巴正好咬在踩过的那堆屎上。后来,我也曾咒他,走路被马车撞得满脸血,下水被蛇咬,上床时被女人揪掉小鸡鸡,可是,这些所有的都没有实现。
然而,我没有咒他死,他却死了,听到他死亡的消息,我居然忘了笑,只是在想,为什么我的诅咒会不灵,他怎么可以死,每天在入睡前诅咒他,可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和寄托了,登徒子,为什么你会死?而且还死于谋杀。
谁杀了你?谁杀了你这个楚国第一好色之徒?王带着我去看了死亡的现场,致命的伤口很干净,看来是一个职业杀手干的,一刀捅进心脏,刀柄没过了胸,七窍流血,仰面躺着,他的嘴里,塞着一个精致香包,粉紫色的,有着幽香。
整个尸体,最奇怪的地方,是他缺了一只手,一只脚,一只耳朵,曾被我诅咒的小鸡鸡,倒是安然地缩在胯下,我想它再也不会有重振雄风的机会了。仵作检查完,告诉楚王,手脚和耳朵,都是死后被砍的,伤口齐整,而且还曾经被包扎。
楚王看完,眼眶红红,拍着我的肩膀,说:“宋卿,你和登徒子是我的左膀右臂,平常我们三人总是在一起商量国家的大事,从今往后,就只剩我和你了,想来真是悲凉啊。”
登徒子,我因为你独身三十年,你死了,最高兴的应该是我才对,我怎么可能会为你悲伤,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转身,回家,杀鸡杀鹅,感谢上天除掉你,可是,楚王在场,我只好假装挤下了几滴眼泪。
楚王看我流泪,开始与我抱头痛哭。登徒子,能被王如此珍视,你在九泉之下,应该含笑了。
哭完,楚王对我说:“一定要抓住杀登徒卿的凶手,这个案件交给别人我不放心,宋玉,你全权负责这件事情,要为登徒洗冤报仇。”
我想,找到那位凶手,一定要好好地谢谢他,送给他白银千两,黄金百两,并且护他出楚国,从此逍遥天涯。
不过,到底谁杀了他呢?是被他负过的女子,还是被他抢过老婆的男子?抑或,像我一般被他阴魂不散纠缠了十年表面友好暗地怨恨同朝为官的大夫们?他平常为人嚣张高调,得罪的人可真不少,头痛,登徒子,你死了也不放过我,我咒你在阴间,被孟婆看上,做孟公,天天行房,生一堆的孟子。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06:16
(二)
第一条线索是登徒子死时叼着的香包,它不是一只包,而是一个飘在皇城每一个正当壮年对美色垂涎欲滴的男人心里的传奇,能得到它,就意味着能与皇城第一名妓柳眉共享良宵,柳眉,该怎么形容她的美?用任何言语好像都够不着她风情的一半,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会忘记语言,被她带来的幽香,被她如丝的媚眼,生生地勾了魂,若她做鬼差,这天下的男人,估计都要死绝了吧。
坐在案桌前,属下去拘柳眉来问话,我盯着眼前这个香包,好像又看到了登徒那可恶的笑。一年前,这个香包就摆在我与登徒之间,柳眉说赢的人可以拿走这个香包,我不想输,所以我要赢。
妓院,围观者众,两个男人为美妓争风吃醋要靠大打出手赢得春风一度,何况,还是两个王最宠幸的当权大夫,热闹的场景,连门口卖茶叶蛋的小贩都伸长着脖子,想看看谁会赢。
登徒站在我的前面,他身材比我高大,却肯定不是我对手,他明白,我也明白,所以我安静地看着他,嘴角上扬,这个终年浪迹花丛的色鬼,他的精力早就被女人掏空了吧?想和我斗,回到十年前也不可能。登徒还是一脸吊儿郎当的德性,他伸出一根手指,朝我勾了勾,我不理他,又不是他的狗,一勾就得摇得尾巴跑到他面前。登徒看勾手指无效,朝我邪恶地一笑,把伸出的那手指,慢慢地朝下。
可恶!这个恶毒的男人,他在骂我!我怒吼一声,朝着他的脸挥了一个拳头,正中他的颊,狠狠的,他整张脸都皱得跟团棉花似的,真解气,不过,他为什么不挡?正想着,他的手把我整个人拽到他的跟前,他的脸, 我的脸,呼吸互通,都可看得他嘴里的蛀牙,他笑着,移近我的耳朵,轻轻地说:“玉儿,我每一天都需要女人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我输了,我就翻墙进你的家,虽然你没有老婆,但你还有娘啊,过不了多久,你就得叫我爹了,玉儿。”
这死色鬼,有没有廉耻心的?还敢叫我玉儿,我的双眼死死地瞪着他,他却一直在得意地笑,我的双手又握成了拳头,随时可以把他的脸揍成茶叶蛋,但我却一直没有出手,愤怒在胸中燃烧,我却不敢出手,因为他说得出,就做得到,更可怕的是,从我认识他开始,只要他想要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得过他的魔掌。我虽然对老娘有信心,却不敢冒这个险,万一…九泉之下的老爹,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把我揪进土里骂得死去活来。
半柱香后,我眼睁睁地看着到手的香包被他揽入怀中,娇媚的,美丽的,樱桃小嘴的柳眉与他扬长而去,留我在众人的眼光里,独自饮着失败苦酒,妓院的妈妈指着我对她的手下说:“瞧吧,你们天天对着宋玉发花痴,我早就告诉过你,长得好看的男人,没用的,哪里都没有用!”
“宋大人,柳眉带到。”属下的声音把我从往事中拉了回来,抬头,这是柳眉么?怎么憔悴成这样?一年不见,像是老了十年,我拿起手上的香包,拿起惊堂木,一拍,厉声问:“柳眉,你的香包,为什么会在登徒子的嘴里?从实招来。”
柳眉温柔地笑着,不见昔日的狐媚,有着洗手做羹汤的从良,她说:“因为是我杀了登徒子,我是杀人凶手。大人。”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07:40
(三)
这么快…就找到了凶手,我还准备了一大堆的刑具打算辣手催花毒刑逼供,却落了空,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承认了自己是凶手,干脆利落,那么平静安静静得不可思议。她一直跪着,配合着记录案件属下复述案情,然后画押,按手印。
一切,尘埃落定,我打算收工,却听见外面的鸣冤鼓震天地响,谁在击鼓?属下出去带人进来,一行四人,都是女子,三个貌美如花衬得一个丑如夜叉,登徒的老婆巧巧,怎么也来了?莫非是来看杀人凶手的?那么红娘、青鸟、裘婷,她们三人来干嘛?
不用我问,这新来的四人,齐齐下跪,异口同声说:“我才是杀登徒大人的凶手,请大人明查。”
我听得傻了,其他人也都被这五人惊得呆在当场,这天底下只听说为自己辩解不是杀人凶手的,哪来这么多人争当杀人犯的?我拍了两下惊堂木,对着堂下五人,说:“你们可知楚国律法,杀人是要偿命的。”
巧巧点头,她说:“是我杀的,大人,请抓我吧。”
柳眉急切地抬头,说:“大人,不要听这丑女人胡言乱语,是我亲手把香包放在登徒的嘴里的,这就是我杀他的证据,其他人,拿得出证据吗?”说完,她回头扫了那四个女人一眼。
红娘,朝中张大夫的女儿,她从随身包裹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布包着的长条,慢慢地展开,一只手,赫赫然,鲜血犹凝在臂端,不曾暗去多少。这只手…是登徒的右手,化成灰我的也认得的右手。红娘把手高高地举起,说:“我杀了他,砍掉了他的右手,这总比什么香包来得有说服力吧。”
而青鸟,皇城中著名的豆腐西施,她拿出更长的一个包裹,也用布包着,展开后,是一截小腿,连着脚,登徒的右脚,我曾经洗过的这只右脚,如今已经与主人分离,青鸟深深地亲吻了那只脚的脚底板,说:“这是他的小腿,我拿刀砍下来的,有谁敢说他不是我杀的?”
我看向了裘婷,她没有带包裹,证据在哪?裘婷微笑着看着大家,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把她的右耳摘了下来,递给我说:“宋大人,你应该认得出来,这是登徒的耳朵吧?”
什么…我接过来,看得清楚分明,那耳朵上还有我十年前用针扎他的伤痕,我问她:“你自己的耳朵哪里去了?”
裘婷笑了一下,说:“我砍掉了自己的右耳,以后,登徒的耳朵就是我的耳朵,他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不会被别的女人抢走了。哈哈哈~~~”爱得发狂,疯了。
巧巧抬起头,对我说:“大人,你应该还记得我家相公是被什么凶器杀死的吧?”
我拿起案桌上的刀,对她说:“就这把刀,直接戳进了登徒大人的心脏。”
巧巧接着说:“请大人仔细看,这把刀的刀柄上,在最顶端,有一个很小的字:巧。这是我家相公与我订亲时送给我的。”
一个死人,五个凶手,又各自声称独自做案,怎么可能?登徒,你是不是在天上笑着看这起人间的闹剧?
真头痛,我的任务居然不是要证明谁是凶手,而是要证明哪四个人不是凶手,荒唐之极。
我决定把这五人全都关押起来,留待第二天一一审问。
疲惫地回家,天色已近黄昏,在家门口,看见邻居家喜气洋洋,一个穿着红衣衫的女子,戴着红花披着纱巾出门,她一见我,脸色从喜庆转成凄楚,匆匆而过。
对啊,今天是媚儿出嫁的第二天,回门的日子。想来,她在墙头偷窥了我三年,这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我看着媚儿远去的身影,眼泪流了下来,媚儿,你为什么不多等我几天?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10:00
(四)
这是登徒死的第二个晚上,我翻来覆去。
窗外,月色皎洁,窗影上摇曳着树影像一只只手在挥舞,我想起了登徒死前一晚,他漫不经心地拎了一瓶竹叶青酒敲我的门,他脸上挂着永远不正经的笑,色眯眯的,又像是对一切都无所谓。我一看是他,就要把门关上,他却把五根手指伸进门缝,任由我用力地夹着,
那些手指很快变成猪肝色,他不求饶,更不说话,他一直都是这样,死皮赖脸的,让人无法拒绝,我只好开了门。
他拿了两个白色的小瓷杯,一一倒满,却不递给我,也不唤我同饮,只顾自拿起其中一个酒杯,仰头,一饮而尽。一杯,接着一杯,满室的酒香,上等的白酒,醇香扑鼻,我喉咙里的酒虫爬满了我的脸,登徒,他是存心来勾引我的吧?明明知道我爱酒如命,尤爱竹叶青…想着,我就坐上了桌子,拿起另一只酒杯,对饮。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只饮着酒,直到酒瓶见底,一滴不剩,他已微醺,脸颊有着两块红晕,眼睛却更清明,他把脑袋凑到我的面前,黑白分明地盯着我,他说:“小玉子,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最高兴的人?”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如果你死了,我就连放三天的烟花,而且。。。”我对着他邪恶地笑了一下,接着说:“你那些情人,在你死后必定寂寞难耐,我也会帮你照顾她们的,哈哈~~~”我仰天笑着,折磨并贬低登徒也是我每天的乐趣之一。
往日,登徒必定回嘴,可是那晚,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然后流泪,我呆呆地停住了笑,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说哭就哭了?别人看到还以为我欺侮你了。”
登徒笑了笑,眼泪之中的笑,给我一种很不祥的感觉,他说:“小玉子,你要快乐哦。”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要我快乐,然后他就走了,第二天晚上,就传来他的死讯。
可是,登徒,你为什么不早一天或者早上死?为什么要挑媚儿出嫁的当天死?如果不是确认你死于谋杀,我几乎认为你特意挑了日子死给我看的。如果你早一天死,我必定在半夜都会翻墙进媚儿的家,把未嫁的姑娘据为己有。如果你早上死,我必定去拦住那迎亲的花轿,把里面打扮如花,面容娇媚的新娘,抢回家。登徒,听到了你死,我立马拔腿跑到媚儿夫家,心里想,如果他们还在饮酒吃饭,我也必定要跪在媚儿的面前,告诉她,她爱我了三年,我也一样爱了她三年,请求她跟我走。但是,当我跑到的时候,万家灯火已有些熄灭,喝喜酒的人几乎散去,仅留几盘残羹冷饭,一对新人已入了洞房。
登徒,我没有放连放三天烟花,正确的说,是一枝烟花都没有放,从媚儿夫家出来,我去了死亡的现场,然后从王那接受了调查凶手的任务,回到家,洗脸,洗手,洗脚,上床,盖上被子,沾枕即睡,一觉天亮。
这是登徒死的第二天,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这五个女子,一个是登徒的老婆,四个登徒的情人,不管哪一个是凶手,都是曾经与登徒朝夕相处互相爱慕的人,为什么要杀了他?是因为情,还是因为钱?是因爱成恨,还是早就怀恨在心?明天,我一个一个单独审问,真相就在我的眼前,我却看不透。
(五)
雄鸡三声唱,天下亮堂堂,穿戴整齐,上公堂,先审柳眉,一夜不见,她好像又老了,背总佝在胸前,双手像是捧着某个东西紧紧地捏着。我翻看仵作的纪录,注意到最后一句话,好像是后来才加上的。他写着:“死者右侧门牙缺失,疑似新近才掉,不过不能肯定是凶案发生当天掉的。”
我看着柳眉,问:“柳眉,案发当天,你为什么会去找登徒大人?”
柳眉移动了一只手,那手,皮包着指骨,不复往日凝脂,她从怀里,掏出一方纸笺,淡黄色,远远地瞄一眼,我就知道是登徒特用的书信笺,这样的纸在我的书箱里压着厚厚的一叠,我拿过那纸笺,看见苍劲的字体在眼前龙飞凤舞:“眉,黄昏时分,请来邀月小筑小酌,登徒。”
我扬起那纸,对着柳眉说:“那你是何时到达登徒大人的书斋邀月小筑的?又是如何杀他的?”
柳眉说:“我在黄昏之前到的,那时应该是未时,当时登徒大人正坐在房里饮酒,他有些喝醉,我就拿刀刺进他的心脏,杀了他。”
我拍响了惊堂木,厉声地喝道:“大胆柳眉,竟敢欺瞒本官,昨日捕快询问过妓院妈妈,她说你那天明明是申时三刻才离开妓院,去找登徒大人,那到达邀月小筑的时候,应该是酉时才对,怎么可能是未时?你提前了自己到达的时间,是因为你在酉时到达那里时,登徒大人已经死了,是不是?”
柳眉,一下子眼泪流满鹅蛋的脸,她拼命地摇头,说:“大人,我是未时到的,是我杀了登徒大人,你一定要相信我,是我杀的。”声音的最后几个字,转成绵长的哭音,她半个身子伏到了地上,后背一起一落。
等她稍微平静,我说:“柳眉,你可知登徒大人是何时死的?”
她眼泪汪汪,说:“是我杀的,是未时死的。”
这女人..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举起手上仵作写的纪录,说:“正确的死亡时间,是寅时到卯时,是凌晨到黎明之间,之所以到酉时三刻才被人发现,是因为登徒大人睡前特意吩咐过,除非他特别邀约的人,谁都不能进入他的书斋,如果不是宋王派人紧急召他进宫,可能到了第二天也不一定被人发现他死了。”
柳眉听完,嚎啕地哭着,我让官差扶起她,说:“柳眉,你看到了登徒大人的尸体,为什么不报案?为什么要悄悄地回去?是想不被人发现吗?如果不想被人发现,那你为什么又要承认是你杀了登徒大人?”
柳眉停住了哭,她擦干了自己的眼泪,把另一只从未松开的手,摊在我的面前,我看见她手的正中心,是一颗牙齿,门牙。
她微笑着,把那颗牙吞进了肚子,然后对我说:“宋大人,你爱过么?听说宋大人从来不曾近过女色,我想你也懂不了这人间的情情爱爱吧。不管你怎么问,我都只有一个答案,是我杀了登徒大人,我就是凶手,没有人能和我抢,永远都抢不过我,哈哈~~~”狂笑着,一头撞到了房柱上,头裂血崩而死。
满堂混乱,一地脑浆,鲜血溢流,柳眉死了,带着登徒的门牙,她毅然绝决的死了,我傻傻地坐在案堂上,看着手忙脚乱的官差们,听见前来听审的人们惊声尖叫,一股冷意从心的最深处弥漫全身,我想,如果我不去追问真相,她就不会死。
可,她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凶手?为什么不报案?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11:42
(六)
黄金不惜买柳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昨日笙歌荣华享,一朝身去随爱郎。
随手在黄色纸上写下了四行字,慨然一叹,我呆在了邀月小筑,好像看到了柳眉与登徒两情相悦吟诗作画相伴相随的画面,她必定是爱极了登徒,生不同生,死要共赴黄泉,只是,他和她死了,留下了一堆的谜团。
柳眉死后,我中断了审案,让官差们去查清楚余下的四人,谁没有作案时间,谁有作案时间,第二天再重新提审。离开公堂,信步就来到了登徒的书斋,在皇城的一角,临着一个小湖,清静独居。记得五年前,我第一步踏进这个地方,曾嘲笑他专门寻着这幽静场所,是为了与女子鬼混时不被人打扰,他本来正在微笑,听了我的话,脸色一变,我以为他被揭穿心事要变脸,谁知,他却又回复漫不经心的样子,伸手,捏起我的脸皮,邪恶地说:“玉儿,登徒子好色之名天下皆知,我要与女子相好,从来不需要避讳旁人,倒是若与你相好,才要见不得人。”我拍掉了他的手,恼得与他狠狠地对打了一架,打完,两个大汗淋漓衣服破烂灰头土脸的男人,相视一笑,喝得烂醉如泥。
登徒,到底是怎么死的?仵作说登徒中的那一刀,绝不会是自杀,因为这把小刀从刀锋到刀柄整个没入了胸膛,而且是经过了两次用力。第一次刀锋穿过心脏,留下一小堆血迹,呈现喷射状,此时登徒应该已经死亡,凶手不甘心,又再次用力,才让刀柄没入胸间,留下第二堆暗色血迹,是滴落状。
仵作验完尸之后,还对着宋王和我说过,凶手必定极恨登徒大人,要不然不会在他死后还再次下手。
要恨一个人到这种程度,原因很简单,家仇,国恨,因爱生恨,数也数得出来。我被登徒折磨了整整十年,也从来没动过杀他的念头。余下的这四个人,谁会下这种重手?红娘?一个官家女子,软弱无力,不像。青鸟?力气倒是够的,只是看去老实温顺,也不像。裘婷?屠夫的女儿,或许是吧。巧巧,其实最不应该是凶手的就是她,登徒与她生了五个孩子,为了小孩,她不应该下此重手吧。
门外的差人,走了进来,他对我行了一下礼,然后说:“大人,牢里的裘婷说有事情要亲自向大人说明,是关于凶案的。而且出去查案的捕快回来报告说,案发当天一整夜,裘婷并没有回家。”
我点了点头,虽然天色已晚,但决定夜审裘婷。
裘婷是一个美人,除了手臂因为长年杀猪提肉有些粗以外,其他的都很完美。三年前,还是我先发现了这位屠猪美人,兴冲冲地邀请登徒子一起到她那买猪肉,结果第二天,我拉了另一个大夫去买猪肉的时候,她已在登徒的怀里笑。
我问裘婷:“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裘婷把登徒的右耳,取下来,递给我,说:“宋大人,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行不?”
我点点头,说:“如果我能帮,一定帮你。”
裘婷指着那只耳朵的耳窝处,热切地说:“大人,你学识渊博,我想让你帮我确认一下,这个地方,是不是有一个字?我不认得字,所以想请你帮忙。”
耳窝本来就不大,要在夜晚从里面找一个字,还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让属下点起几只红烛,绕着耳朵摆了一圈,然后仔细地看了看,果真有一个很小的黑色点在耳朵里面,再凑近,我看见了那真是一个字,是“子”字。
裘婷听到这个答案,从我手里拿回耳朵,抱在怀里,喜极而泣,说:“登徒郎君,你果然没有骗我,果然在死前,把我的字刻在了你的耳朵里面,哈哈,你说最喜欢听到我的声音,最喜欢叫我裘子,原来是真的,哈哈~~~”
她 在房子里,绕着圈,跑来跑去,良久,她停下来,突然从鞋子里,拿出一把杀猪刀,狠狠地戳进了自己的心脏,那手势,像杀猪一般干净利落。
她死了,我跑过去,抱住她倒下的身体,她说:“登徒,虽然我不是杀你的那个人,但我也一样要陪着你,永远陪着你。”
(七)
一天两命,两个年青的容颜在我面前绽放后完全枯萎,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让她们死得如此坚决,是爱吗?对登徒子的爱吗?
半夜三更,从公堂走向回家的路,没有月亮的晚上,独自提着一个小灯笼,只照亮着自己周边三尺,影子在身后跟着,缩成小小的一团,这就是真实的我吗?没有勇气去爱,没有勇气去追求媚儿的我吗?为什么柳眉可以为爱不顾一切,裘婷可以放下所有追随登徒而死,而我,明明喜欢的姑娘天天爬上墙头看着我,却没有与她结成连理,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上了别人的花轿?
我把灯笼放下,转身,与自己的影子面面相对,它躺在地上,冷冷地看着我,黑色的眼睛,黑色的脸,嘲笑着我的懦弱,我咆哮着,指着它,骂:“我不是懦夫,我也有爱,我心中也有澎湃的激情,我也可以追求心爱的姑娘,我只是为了遵守诺言,一个十年前许下的诺言,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嘲笑我?”
影子也伸着手,指着我,只是它无声无息,一直指着我,好像对我所说的都觉得可笑,觉得可笑之极。
我一脚踢飞了灯笼,影子没了,再也没有人会笑我,我开始狂奔,夜风呼啸,我敞开了胸前的衣衫,让冷风灌进我的身体,一点都不冷,三十年不曾流动的热血,在这暗夜里,如千军万马般奔腾,我的姑娘,我要把你抱进我的胸膛,我要亲吻你红红的脸蛋,我要你做我的新娘。
媚儿的夫家,在我的面前,气喘如牛,踢门进去?然后拉起媚儿的手走?可我真这么做了,那又会伤害到多少人?而且还会成为一个全国上下议论纷纷的闹剧。悬崖勒马还是策马向前?心在拉踞,我像一块木头一样,呆呆地在媚儿新家门前站了一整夜。
远处的高山,传来黎明的消息,我僵硬的身体,试着移动着腿,还是回去吧,面前的门,吱丫了一声,窈窕的女子端着一个脸盆从门里出来,媚儿,思念了一整夜,考虑了一整夜,念了千百遍的姑娘,活生生俏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就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刻,是神要让我与她相遇。
媚儿看见我,吓了一跳,捂着自己的嘴,小声地问:“宋大人,你怎么来了?”
我直直地盯着她,冲上去,把她紧紧地抱住。她受到了惊吓,拼命地挣扎,我把她抱得更紧,在她的耳边说:“媚儿,跟我走吧,嫁给我,嫁给我!”
媚儿听了我的话,一动不动,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臂膀,用力地,抓得我生生地疼,然后,她开始哭,压抑的哭声嘤咛婉转,在我的心里盘绕着,缠绵悱恻。
一会,她不再哭泣,把我轻轻地推开,说:“宋大人,媚儿如今已为人妇,就请你另择贤妻吧。”
我抓着她的手,急切地说:“媚儿,真的不可挽回了吗?我一直很喜欢你,媚儿。”
媚儿凤眼圆瞪,她说:“如果一直喜欢我,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来找我?整整三年零六个月,每一个晚上我都在思念你的泪水中孤寂而眠,而你,看着我痛苦却袖手旁观,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为什么以前不来找我?你这天底下最狠心的男人,我恨你。”
我看着她,说:“媚儿,我有苦衷的,是我对不起你,我答应你,从今往后,我不再让你一个人爬墙头,我要与你鸳鸯比对,连翼而飞,媚儿,跟我走。”
媚儿冰冷地后退了几步,她说:“真心的爱,是不会被任何力量阻隔的,宋大人,请回吧。”
她从我身边绕过,踏着清晨的阳光,袅袅而去。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13:26
(八)
日上三竿,一夜未睡且凌晨被拒的我,又坐在了审案的公堂,一点也不困,很多复杂的情绪在脑子里交织,沮丧、忧伤、难过,抑或迷茫,面前是惊堂木,还有决定凶案真相的官印,我居然开始羡慕登徒子,有这么多女人愿意为了他死。想我宋玉,被称为当朝第一美男子,有权有势有貌,却求一女子而不得。我苦笑了一下,拿起了桌子上的一张纸,属下们把昨天一天的调查结果放在了我的面前。
青鸟,没有作案时间,为了赶清晨豆腐上市,她和很多人一起从寅时忙到了巳时,我决定直接释放她,以免再重现公堂血溅的覆辙。
下一个审问的人,是红娘,她家里人说,那一晚上她早早就入睡了,没有证人可以证明她没有半夜偷偷出去。不过,她或许是这五人当中最令我棘手的人吧,她的父亲张大夫,自从我拒绝当他的乘龙快婿之后,一直视我为眼中钉,平时就处处与我针锋相对,这次又是牵扯到命案,他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花样来,这不,从门外传来官差的通传,张大夫听说要提审他的女儿,决定亲临公堂听审。
膘肥体壮的身影都等不及我同意就直接闯上了公堂,花白的胡须朝我吹了吹,死死地瞪了我几眼,找了条凳子坐了下来。
红娘是大家闺秀,却长得小家碧玉的秀气,她的脚步沉稳,不因为捕快们齐声高喊“威武”而露出丝毫的胆怯,这样的女子,典型的外柔内刚,外表的柔弱却极难改变心意。四年了,她仍然未曾嫁人,待字闺中,只为了登徒一个人守侯。
四年前的那个雪夜,是我与她第一次相见,那时她的父亲到我家为女儿提亲,我娘欣然同意,只待我点头,我本来也想拒绝,但不想当场拒绝让张大夫下不了台面,想着过个几天,再找个理由推托掉这门亲事,谁知在她父亲来提亲后的第三天夜里,外面正在下着厚厚的大雪,一个清丽的女子披着红色的毛皮风衣敲进我的家门,她只身前来,眼神坚定而又带着满腔的热情,她来求我,拒绝掉与她的亲事,因为她这一生只爱登徒子一个人,绝不会再嫁他人。她说她无法说服父亲,所以希望能说服我,如果我执意要娶她,那最终只会娶到她的灵牌。
四年后的公堂,是我们的第二次相见,而这次的提审,是第三次相见,时间悄然过去,登徒已逝,她为阶下囚,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她对登徒的爱吧。红娘的眼神一如当年那么清澈明亮,她跪下前,往父亲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问她:“红娘,为什么你要杀登徒大人?”
红娘抬起了头,说:“因为我与登徒大人有私情,我有了他的孩子,此生我非他不嫁,但我的父亲不肯让我做妾,而登徒大人不肯休妻另娶,所以我杀了他。”
张大夫从凳子上霍地站起来,跳着说:“红娘,你别乱说话,不要污了你清白的名声!”
红娘朝着父亲的跪拜,哭泣着说:“父亲,是女儿不孝,你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吧。”
张大夫老泪纵横,指着女儿,颤抖着说:“红娘,我没想到你为了能嫁登徒子,什么谎话都肯编,你说与他有私情,你说你有了他有骨肉,那你就把右手的袖子卷起,让我亲眼看看你的上臂。”
红娘有些疑惑,她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要她卷起衣袖,不过还是听话地把上臂展露在大家的面前。天!洁白的肌肤上,一颗守宫砂傲然挺立,像雪地里怒放的红梅,在向天下昭示着这个女子的清白之躯。
张大夫指着她的守宫砂,对我说:“宋大人,你也看到了,我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怎么可能与登徒子有私情,请大人明察。”
红娘恍然明了,她慌乱地把衣袖盖起,举起手中一直拿着的登徒子的右手,大声地对着所有人说:“我与登徒大人是有私情,不信,你们看这只手,这只手的手心,刻着我的字,他说把我刻在他的手心当中,永远不分离。如果你们不相信我,我就以死明志!”说着,她也朝着柱子冲了过去。
幸好,官差们已经早有准备,迅速地把她拿住了。
我拿到了登徒的右手,看到了手心的那个字:“渊。”
(九)
红娘重新被关回大牢,在真相查清前,她仍然是有嫌疑的,她的父亲在公堂咆哮了很久,骂我是一个昏官,不辨是非黑白,他将会在王面前告我一状,我不发一言,只恭送他出门。
吃完午饭,一天一夜不曾休息,身体的各个部位告诉我它们都很酸疼,唯有脑子例外,它和我说,真相不查清前,它是不会休息的。手头只有一个还没有交锋过的人,巧巧。她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凶器,还有作案动机,而且,她自己还承认是凶手。就算不审问她直接定罪,也不会有问题,但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我决定还是提审她。
巧巧由官差从门外押进来,她走过的地方,都会传来围观之人的窃窃私语,有些话我清晰可闻:“真丑,看她的脸,都十年没洗过了,脏得发油,身上的味道像猪圈一样。”“你看她那耳朵,是畸形,像一朵小蘑菇。”“她的龅牙,看了真让我恶心。”“我听说她全身长满了脓包和疥癣,登徒大人怎么还能和她亲热,生下一堆孩子,听着都让我毛骨耸然。”
巧巧对这些话置若罔闻,她跪在我的面前,却高昂着脑袋,像一个贵妇一样骄傲地笑。即使看了她不下一百遍,现在再次看见,我脑子里唯一出现的词汇,仍然是“丑”。九年前,我去喝登徒与她的喜酒,被新娘子的容貌吓了一大跳,当时就曾拖住登徒的手,问他为什么会娶她。登徒穿着大红的长袍,胸前绑着一朵艳红的纱花,身上喜庆洋洋却衬着他难得一见的正经,他正经地笑着,没有歪着嘴,没有挑着眉,像一个正常结婚的男人那般笑着说:“宋生,巧巧从五岁开始就喜欢着我,至今十三载,不管我骂她让她哭,还是冷眼相对完全漠视她,她都不曾改变要嫁给我的心意,我娶她,是想告诉自己,就算想喜欢的那个人,永远不会回头看自己一眼,也要一直坚持下去,一直等待还有一线希望,如果放弃那才是真正的绝望。”
他正经地笑着,正经地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的脸上看见了凄凉,也是我第一次知道登徒有一个深爱却得不到的人,我没追问他那个人是谁,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
巧巧见我长久不语,她主动开口,说:“宋大人,请直接判决吧,我就是凶手,其他几个女人都是无辜的。”
我问她:“为什么要杀你的夫君?”
巧巧很冷静地说:“我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夫君,杀了他,他就永远都只属于我一个人,谁也抢不走。”
无可挑剔的理由,是她吗?我的面前放着那把刻着“巧”字的刀,再看看视死如归的巧巧,心里犹豫不决。
巧巧催促着我,说:“请大人尽快判决,我就是凶手。”
我拿起了官印,准备把印盖上判决书上,此时,从门口围观的人群中,齐齐走进来五个孩子,围着妈妈跪下,抱着她哭。他们一直喊着:“妈妈,不要丢下我们,妈妈~~”
我把官印举在半空,看着母子六人。
一会,五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男孩,大约是四岁,松开妈妈,跪到我的面前,说:“宋叔叔,父亲大人不是母亲杀的,我亲眼看见的,不是母亲杀的,不是母亲杀的。”
我放下官印,从桌子后面走出来,蹲在孩子的面前,说:“你说亲眼看见不是母亲杀人,你父亲死的时候,你就在现场吗?”
男孩拼命地点头,小小的泪珠不停地从他的眼晴里流出来,他说:“我一直与母亲同睡,那天晚上,母亲偷偷起来,拿走了她放在箱子里的一把刀,我觉得很害怕,就一直跟在她的后面,我看见她走进了父亲的书房,她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父亲就已经躺在了地上,他胸口上的刀露出半截在外面,我看得很清楚。”
巧巧从后面冲了过来,捂住男孩的嘴巴,对我说:“大人,小孩的话信不得,他乱说的。”
男孩在她的手里,拼命地挣扎,脱离出来以后,躲到我的身后,探出半个脑袋,说:“母亲,父亲死了正好,我们就可以回到我真正的父亲身边了,我不要呆在根本不爱我们的假父亲身边。”
什....么?!假父亲?真正的父亲?难道?
其他四个孩子都拉住妈妈的衣服,齐声说:“母亲,请回到我们生父身边吧,不要再承认自己是凶手。”
巧巧披头散发,她抱住孩子们,哭声凄厉。
默默巫
发表于 2010-11-17 16:14:39
(十)
闹剧的人生,闹腾的登徒子,生前就从不寂寞,谢幕后仍然让活着的人不得消停,巧巧带着我离开公堂,她说要在邀月小筑告诉我事实的真相,只能我一个人跟着她。出发前,她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怪,好像我突然变成了一个女人,一个她憎恨的情敌。
路上,巧巧提着一盏灯笼,我提着另一盏,她的影子长长地拉在了我的脸上,而我的影子,躲在我的身后,是在害怕些什么吗?它难道知道了一些我自己也不曾知道的秘密?
走了很长一段,来到清静的小湖边,夜晚的邀月小筑,安静地呆在原来的地方,轻轻地推门,巧巧灭了灯笼,点了一只红烛,映了半室昏黄。我把灯笼放在门外,也灭了,看着巧巧轻手轻脚在收拾着屋子。屋子的主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但她精心地擦拭着,脸上浮现着淡淡的微笑,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我一直呆在一边,看着她做着这些事情。
一柱香后,屋子变得非常的干净,她站直了身体,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对我说:“宋大人,你一定有很多疑团想问我吧?你一个一个问来,我会如实回答。”
我犹豫了一下,开口:“我听登徒说,你非常的爱他,可为什么会和别人生下五个孩子?为什么要在半夜拿刀到他的书房?”
巧巧听了这个问题,眼眶红了起来,她身体明显地摇摆,双手握成拳头,用力地压抑着自己,她的声音有些沙哑,说:“二十五年,宋大人,我爱慕着相公整整二十五年了,他对我来说,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及,但在九年前,他跑到我家来提亲,跪在我父亲面前说娶我,我以为上天终于看到了我的心,把他带到了我的身边。可是…”她再也忍不住悲伤,眼泪一串一串地掉了下来,泪水流过她满是污垢的脸颊,在黑色的表面留下了一道道白色的痕迹。
她平复了一会,才继续说:“可是他从来没有碰过我,我曾试过在他面前脱光衣服,也曾试过把他灌醉想借酒乱性,但从来没有成功过,他醉了或清醒,都知道要抱在怀里的那个人不是我。我甚至去找别人的男人来家里睡,当他的面,睡在一起,他也完全无动于衷,宋大人,做女人,还有比我做得更悲哀的吗?”
我迟疑地说:“你也不要太悲伤了,男人都比较看重外表的。”
巧巧哈哈地大笑了起来,好像我刚刚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我莫明其妙。她笑完,伸手挖自己的嘴巴,那突出的牙齿,居然是假装的,然后她端起一盆水,清洗了自己的脸,我捂着嘴,震惊着眼前的变化,她,好美,惊世的美,比被封为楚国第一美女的媚儿还有美上三分,在这小小的房子里,她白若无暇,眸如星光,遗世而独立。
她对着我苦笑了一下,说:“从九岁开始,我就决定,我的美丽只为他而展露,只有他才可以看到我真正的样子,可是,他却对我的美视若无睹。而我用本来的面目,只需在街上晃荡一圈,就有一群的男人围着我转。宋大人,你可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女子争着当杀人凶手吗?”
我说:“是因为登徒子太花心了?”
她摇了摇头,说:“登徒在死之前,给我们五个人都写过信,嘱咐我们取走他身上留给每一个的东西,一人一样,然后说,他因为最爱的人而死。”
原来如此,我转念一想,又问:“所以你才半夜拿刀出去,想杀了他?”
她点了点头,说:“可是我到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地上,不过还没有断气。他和我说了一句话才断气的。”
我问:“是什么话?”
巧巧看着我,很久才说:“他留给你一个谜题,等你收集他留给我们的五样东西,得到了谜底,我才会告诉你他留给我的话。”她走到床边,俯身,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长条的小包包,小心地翻出了一把亮亮的小刀,递给我,说:“这是相公自杀用的刀,也是我从他身上取出的东西。”
刀?看到了刀,心沉到了很低很低。
(十一)
离开巧巧,半夜,来到了公堂,这里空无一人,我手上紧紧地捏着那把刀,十年前的事情又重现在我的面前。
那年,我十七岁,楚国与齐国交战,我与师傅屈原被齐将所擒,被关在大牢当中,后来楚将淖齿率兵攻打齐军,大胜,齐将挟持我们师徒想趁乱逃走,而登徒骑马前来,就是用我手上的这把刀结束了齐国将军的性命,救了我们。我亲手拔出了这把刀,送回给登徒,刀上留着敌人的血温,登徒没有接过刀,他伸出手指,沾了刀上的血,放进嘴里尝了尝,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嗨,美男子,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宋玉,字子渊,请问恩公高姓大名,日后必定有所报答。”
他漫不经心地笑着,眼神却不离开我的脸,说:“我叫登徒子,字牙姜,以后我们肯定会再见面的,小玉子。”
我把刀递给他,说:“登徒将军,请叫我宋玉,这是你的刀。我宋某从不欠人情,以后只要我宋某能办到的事,登徒将军只要一句话,宋某必定为你办到。”
他没有伸手,笑着说:“看你长着比女人还精致的脸,还以为性格也会扭扭捏捏,没想到挺有男子气慨的嘛。这刀你就先留着吧,等哪天我想到了要你办的事,再来取回这把刀。”
事实上,没到一年,他就取回了刀,他要我办的事,就是遵守一个对他的承诺。十年了,这刀又轮回到了我的手里,刀柄上刻着的“姜”字,还是那么清晰,刀锋上,还像留着齐将的鲜血。
坐在案桌前,点起油灯,面前放着三件证物,一刀,一耳,一手,分别代表了三个字:“姜”、“子”、“渊”,再加上柳眉吞掉的“牙”,这不分明代表着登徒与我吗?“牙姜”与“子渊”,青鸟手上的那只右脚,是不是也刻着一个字?登徒是不是有什么想对我说?
豆腐西施的店,在皇城的最东边,我骑着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她的家,答案就在眼前,我迫不及待。
咚咚地敲门,门里传来争促的脚步声,青鸟开门看见我,愣了一下,我说明了来意,她没有多话,领我进了她的房间。
她从床的最里面,拿出登徒的脚,说:“宋大人,其实我一直知道登徒子心里有一个深爱的人,我只是他填补寂寞的替代品,他把最大的秘密,刻进了脚底心,他和我说过,有一个字,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所以只好刻在脚底,他说他走过每一寸土地,都会留下他爱的印迹,他说只要他站着,就永远没有人能发现他的秘密。他死前一天,寄给我的信里,告诉了我这个秘密,并要我好好地把这个秘密藏起来,除非宋大人来取。”
她把脚递给我,接着说:“他给我的信里,还说了一句我看不懂的话,是五个字的:牙刀脚耳手。”
回到公堂,拆开脚上的裹布,我看见了登徒刻在脚底的那个字:爱。
牙姜爱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