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例覆盖率的问题
正在写一个网站的测试用例,遇到了一点疑问,哪位高人给指点一下!假如:一个功能点需要写10条测试用例,但是有15个栏目页面都有该功能(功能完全一样),我是写10条用例呢?还是写10*15=150条用例呢?
欢迎大家的讨论!
吼吼吼! 顶了 我个能认为如果对其他功能没有因果关系和联系的话,写10个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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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求用例覆盖率100%的问题怎么解决啊?愁人,真不想写那么多!
这个功能点能写出多少用例!
大家没事的讨论一下吧。就当玩了。
我写出了8条。吼吼吼 LZ的图咋这么怪异呢?“已选车型”下面的两个编辑框应该也有下拉框吧? 我也认为写10个就够了! 一条用例能够覆盖1个或多个需求点-用qc来管理这些需求很清楚,可以清楚查看需求点的覆盖情况;
而一个复杂点的需求点,可能需要编写好几个用例。 对呀,写150个就太多了又烦.
但如果写10个的话,那又好似太少了.
楼主那个图不是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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