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巫 发表于 2009-9-11 16:34:09

版主管理制度(新)

版主的产生



1.产生的途径

个人申请版主

个人申请版主需符合以下要求:
1)每天有充分的上网时间,有管理论坛的热情和责任心。
2)成为论坛用户超过1个月,遵守并详细了解51Testing论坛中所有规定和相关内容。
3)在论坛表现活跃,热爱参与论坛活动。
4)技术版版主: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对版内会员的提问贴能够及时回复解决。

推举或邀请
1)10名以上网站会员推举,经过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任命为版主。(可在本贴回复推举)
2)版主推荐的会员,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任命为版主。
3)在论坛表现较为出色的会员,管理员可以主动邀请担任版主。
4)经过推举或邀请产生的版主需满足个人申请版主的条件,遵守版主管理制度。


以上两种途径产生的版主,都需将附件内表格填写完整,发送邮件至suhaobo#51testing.com(请将#改为@)。
如邮件发出一周后未收到管理员的回复,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管理员进行询问:
1)论坛短消息发给管理员“lsekfe”
2)拨打电话15618827350

附件:


2.实习期的管理

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成为实习版主,实习期为一个月。期间实习版主对版主操作管理等问题不清楚的请咨询管理员lsekfe。


3.版主的转正

实习期满后管理员会看个人是否符合版主要求给予转正或免去实习版主职位。

默默巫 发表于 2009-9-11 16:35:25

版主的管理


1.版主的职责

1)版主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2)及时编辑、删除、锁定违反论坛规定的帖文,必要时对违规ID进行处理,保持版面的整洁。
3)积极、快速、有效的回答网友提问,邀请高手帮助会员解决难题,引导新手独立解决常见问题。
4)更新置顶区、整理精华区、转载好文章,鼓励会员写原创好文。
5)版主应时常关注整个论坛的新动向,并积极主动的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组织会员参与论坛活动,引导会员进行相关主题的深层次讨论,为论坛营造良好的氛围。
6)处理版块日常事务时,版主应保持中立、客观、冷静的态度,尽量不参与骂战或加入一些无意义的争论。
7)同其他版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管理好论坛。
8)不得将版主讨论区内容公开,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他人。
9)版主的职责受所有会员监督。

近期论坛活动:每周一问,我要做专家,测试知识大闯关,赏金猎人之测试悬赏
希望版主都能积极参与!


2.版主的激励和约束

1)发贴达到2000贴以上的版主可获得一次公开课的免费听课机会;发帖达到7000帖以上的版主可获得一次学习周末精品班的机会。
2)每三个月一次的51Testing论坛优秀版主评选活动,有机会获得购物卡及其他奖励。
3)每年会有51Testing回馈版主的礼物。
4)版主可获得51Testing推荐工作的机会。
5)版主参加沙龙可获得预先保留座位的优待。
6)其他版主激励活动。
注:实习期版主不享受以上福利。

如犯以下过错行为,管理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惩戒:

1)一般过错
连续一周未发帖。
连续一周无任何管理操作。
管理操作失误。

2)重大过错
处理会员之间关系不当,遭到投诉,经管理员调查属实的行为。
滥用职权,但并未严重扰乱论坛秩序。
一个月内管理操作连续失误三次以上。
发布违规贴。
连续一个月无任何管理记录也未请假的版主。

3)严重过错
诋毁论坛形象,严重损害网站利益。
滥用职权,严重扰乱论坛秩序。

过错处理:
1)一般过错初犯:警告
            再犯:扣分
2)重大过错初犯:扣分、公开道歉,取消当期优秀版主评选资格。
                     再犯:降为实习版主
3)严重过错免除版主职位。


3.版主的考勤制度

1)版主的在线时间
版主的论坛每周在线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版主的请假
超过一周不能上线管理版块的版主必须请假。
版主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则降为实习版主。
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在版主请假贴中跟贴并通知管理员。请假时间结束后需跟贴销假。

默默巫 发表于 2009-9-11 16:36:05

版主的离职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版主的请在版主离职贴中跟贴回复,申请离职转为荣誉版主①。


   ①荣誉版主:曾经担任过版主,由于某些原因离任的,被授予“荣誉版主”称号。荣誉版主如愿意重新申请版主,可联系管理员“lsekfe”。

    本制度从2009年09月11日开始执行,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有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改进。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51Testing论坛所有。

lantianwei 发表于 2009-9-11 21:10:31

支持下 !:victory:
相信在这些管理规范和激励措施下, 51testing将越办越好。

luming 发表于 2009-9-12 10:31:30

只看帖和管理,不喜发言的人飘过。
反正我这里,来来走走了N个版主了,我一个都不认识。 :L

walker1020 发表于 2009-9-13 23:17:36

支持一下!

不要长大的小孩 发表于 2009-9-14 10:37:40

哈哈 ::JFBQ00125080410a:::

楠族开心果 发表于 2009-9-14 11:36:49

重新发了,望批准啦~

houzeal 发表于 2009-9-14 18:29:37

支持一下~~~~

langzi1209 发表于 2009-9-15 12:08:10

顶个

断寒 发表于 2009-9-17 15:34:17

以前发过邮件申请过,不过石沉大海了.:(
PS,论坛有BUG,我明明在线,现实的离线状态.

默默巫 发表于 2009-9-17 17:55:25

原帖由 断寒 于 2009-9-17 15:34 发表 http://bbs.51testing.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前发过邮件申请过,不过石沉大海了.:(
PS,论坛有BUG,我明明在线,现实的离线状态.
如果你光登陆挂着,也是会显示离现状态哦:) ...
有兴趣可以再次发邮件申请.

mentgmery 发表于 2009-9-18 10:33:03

我在51TESTING上,会有每日一股的帖子,旨在帮助各位辛苦的技术人员赚点奶粉钱,请斑竹能尽快的将我在灌水区发布的帖子审核,并及时让各位看到;
有很多人对这个很感兴趣,谢谢

yinbiyun 发表于 2009-9-18 21:09:08

QTP可否测试VC应用程序

QTP可否测试VC应用程序,急

月上百合 发表于 2009-9-21 09:46:15

哈哈最近忙,刚看到新规定,嗯,严格律己,做一个好斑竹

ermine 发表于 2009-9-22 13:14:04

路过,支持下~

liudong6664 发表于 2009-9-22 18:13:15

顶一下,参与

iori 发表于 2009-9-25 17:30:07

支持一下

莫道桑榆晚 发表于 2009-9-26 08:34:43

:lol

[ 本帖最后由 莫道桑榆晚 于 2009-11-16 22:36 编辑 ]

bluejay 发表于 2009-9-28 11: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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