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用例(功能测试)的评审遵循规则---大家都look一下,欢迎拍砖
输入:软件需求说明书,测试用例书写模版内部评审:
参与人员:参与该软件测试的所有人员
评审标准:1。需求的可测试性
2.测试用例覆盖所有可测试需求
3.测试用例的完整性(完整性是指有明确的输入和输出,提供必要的备注信息)
4.测试用例的可执行性(可执行性是测试人员根据测试用例能够独立执行测试)
5.测试用例的代表性(代表性是指能用最简单的数据,最简捷的路径达到测试的目的)
6.测试用例具有唯一性(唯一性是指在各个测试用例没有重复交叉的现象)
7.测试用例具有可读性(可读性是指测试用例描述清晰,逻辑正确,拆分合理)
外部评审:
参与人员:测试用例的设计人员,软件开发人员,需求提出人员
评审标准:1。测试用例中描述业务需求是否正确
2.测试用例中描述的需求开发实现是否正确
3.测试用例是否覆盖所有需求
输出:测试用例评审通过书 就没有人说点啥嘛,我想知道这个评审时遵循的这些规则是否合理全面 楼主评审的目的是什么? 评审的目的:我觉得是看看测试用例编写人员编写的测试用例是否达到了业务需求,是否能够满足测试的要求,测试人员是否能够把这些用例作为测试的依据 楼主,请注意,已经开始评审用例了需求的可测试性早就已经通过了,不应该再评审了 谢谢snake,说得很对,这个确实应该实在需求评审的时候就应该得出结论的:) 不知楼主还会不会看到我的帖,不过我还是说两句,内部评审中,是否要添加用例执行的优先级审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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