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人员被要求,一个月提50个Bug以上,写250条用例。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千里 于 2020-4-15 09:47 编辑有网友提出:我公司下个月开始要实行kpi了一个月要提50个bug以上 写250条用例。针对于这个事情你怎么看。
我想不乏这样的观点:肯定有很多人会说,这是哪个领导提出来看傻逼决策,会把测试团队逼疯的,在这样的考核下还不如离职得了。
千里的观点:
这个考核肯定有弊端,因为会导致测试人员工作不再追求质量而追求数量了。甚至可能还会出现一个页面有两个小问题,原来提1个Bug就结束了,但现在提2个Bug最划算。
但是话又说回来,领导为什么会制定这样的考核方案。估计是领导觉得测试人员不做事,或者干活没压力,所以才制定一些严格的标准。如果是这样的,那么数量看起来很重要,实际上可以达不到数量,只要能够把工作做好领导也无话可说。 还能怎么办,员工又不能改变什么:hug: 硬性考核其实有一定的问题,如果说公司企业文化可以的话可以实行OKR的模式,整个团队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相对好很多。当然没有条件的话,规定在制定时间内做出这样的KPI目标还是要看公司业务的。 其实很大的原因都是老板的问题,他不只是针对测试人员,全体人员正常下班时间点下班,这种老板心里都会不舒服。 嘿嘿。。。我这边在跟一个项目,2个测试,功能用例写了近400页文档,他如果敢按这个方法要求,我能给他加到700页。 如果没有制度,不制定一些可以量化的东西,有些员工就开始摸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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